第三十三章大校花任清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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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小天站在师范大学的校门口抽了一根烟,看了一会学生妹子以后才提着东西朝学校内走去。
孙春妮已经把她们宿舍的位置告诉了他,可是他对里面不熟悉,所以他先去保安那里问了一下孙春妮她们宿舍的位置以后才沿着路标朝校园内走去。
师范大学的占地足有几千亩,里面树木茂盛,植被绿化做的非常好,环境也很清幽。一个个大学生拿着书本在校园里漫步。
楚小天上学的时候由于被一群小混混带坏了,所以成绩不好,初中还没上完就不上了。上大学曾经也是他的梦想,可是他没有机会进来。所以他看着校园里的大学生神色难掩羡慕。他多么也想在这里面读书,可以学到很多知识,还能谈一场单纯的恋爱。
经过楚小天身边的大学生都是一脸好奇的打量着提着包的他,楚小天的气质很明显跟这里有点格格不入,一看就是校外的人。
楚小天一路边打量着校园的风景,边不着痕迹的偷瞄着一些路过的漂亮妹子。校园内一些比较隐蔽的角落还有很多情侣在那亲热,那尺度就连楚小天感觉都有点大。
“狗日的,电视上都说大学是中国最大的妓院,看来这话是一点没错啊!”楚小天心里有点感慨的道。
在走了足足有二十多分钟楚小天才来到春妮住的宿舍。
这时他突然发现在那幢宿舍楼下挤满了人。在人群中间有一辆很拉风的玛莎拉蒂跑车,前面的空地上铺满了红色的玫瑰花,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看起来英俊无比的年轻人正手捧玫瑰看着宿舍入口的位置。
旁边围观的人不时的发出阵阵吼声,“任清雅,张博说他喜欢你,你答应他吧!”
楚小天看着这场明显是某个富二代公子哥跟女生表白的场景,嘴角浮现出一丝鄙夷。“狗日的,有钱就是牛逼啊!跑车,玫瑰花,钻戒,哪个女人可以扛得住这猛烈的攻势啊!”
“啊!不对,他们刚才叫的是什么名字啊!”楚小天突然反应过来,那个名字有点熟悉啊。
“任清雅?怎么春妮那个室友也叫这个名字啊!难道是同一个人?”楚小天有点困惑了,他想起春妮跟他说她那个室友是她们学校的大校花,也只有这种校花才能引起这种富二代来追求吧。
楚小天来到这围观的人群中间,他拍了拍一个戴着眼镜看起来很清秀的男生问道:“我想问一下,这个任清雅是谁呀?”
那个男生转过头像是看白痴一样的打量了楚小天一眼,“你不是咱们师范大学的学生吧?”
楚小天挠了挠头笑着道:“我是来给一个亲戚送东西的,我不是这里的学生。”
“难怪,咱们师范大学的学生有谁不知道任清雅。”清秀男生一脸不出他意料的表情说道。
“任清雅是咱们学校校花榜排名第一的美女,是咱们学校公认的第一女神。这个正在表白的是咱们学校一个非常有钱的校草,他一直在追求任清雅,可是被拒绝了很多次了,这不马上他们就要毕业了,所以他准备=孤注一掷,想一举拿下任清雅。”
“哦,原来是这样啊!对了,我想问一下,这个任清雅是不是和孙春妮在一个寝室啊!”楚小天问道。
“孙春妮?你怎么认识孙春妮,她可也是咱们学校的校花啊!任清雅是和她一个寝室的。”清秀男生听到楚小天说出了孙春妮的名字顿时一脸惊讶的看着他。
“看来我找的就是她了。”楚小天一脸苦笑的想到。他这时间来的真不巧,正赶上人家被表白,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将手里的东西交给她了。
不过说心里话,他还真是对那个师范大学的第一校花很感兴趣,在师范大学这种美女满地走的地方能被公认为最美校花,那长得还不倾国倾城啊!
“春梅姐真没骗我,她那个室友确实是大校花呀。”
“哥们,你还没回答我问题呢!”那个清秀男生看着突然沉默下来的楚小天问道。
“哦!我是孙春妮的哥哥,她让我来给任清雅松一点东西。”楚小天很老实的说道。
清秀男生一听这,顿时长大了嘴巴,“你是孙春妮的哥哥?”突然他声音尖锐的叫起来。他实在是没有想到他一个潘烤谷荒芘黾学校校花的哥哥。
他这一叫,顿时周围围观人的视线全都集中在了楚小天的身上。
“我没听错吧!他是孙春妮的哥哥。”
“孙大校花的哥哥怎么这么老土,妈的,老子心里不平衡了。”
“要是和孙大校花的哥哥关系搞好了,是不是意味着可以和校花拉进关系。”
“…………”
一时之间,一大群人眼神火热的盯着楚小天,仿佛是在看一件稀世珍宝。
楚小天听着周围人的窃窃私语,顿时一阵狂汗。狗日的,这群牲口为了泡校花竟然连这种方法都能想到,现在的大学生读书不上心,对追妹子倒是热心的很。
那个叫张博的公子哥也是注意到了楚小天,他面无表情的打量了一下楚小天,顿时脸上闪过一丝鄙夷的表情。孙春妮他当然是认识的,说实话他也曾经打过她的主意,不过她一直都是深入简出,很少和男生接触,所以他一直没有找到机会。那种美女怎么可能有楚小天这种跟土鳖一样的弟弟,他把楚小天当成了一个满嘴跑火车的吹牛逼的人了。
楚小天很敏锐的注意到了那个公子哥脸上的鄙夷,顿时他一阵火大,妈的这种所谓的富二代就是狗眼看人低,仿佛这个世界除了他自己,其他人都是渣渣。
站在女生宿舍门口有两个长相很可爱的女生,她们听到那个清秀男生的尖叫以后,一脸迟疑的打量了几眼楚小天。她们犹豫了一下,说了几句话以后一个女生转身跑进了宿舍楼里。
她们是任清雅的宿舍同学,站在楼道位置就是为了防止那个叫张博的富二代冲进去。接下来的时间那个留守的女生一直将视线若有若无的放在楚小天身上。
在女生宿舍一间处处充满粉色色调的房间内。
一个长发披肩,一袭白色长裙的女生正安静的趴在桌子上看书,拉紧的窗帘处偶尔照射进来的一丝亮光,投射在她那曼妙的背影,映照出一丝璀璨的华彩,如梦似幻。
屋内檀香袅袅,夹杂着女生身体散发出的幽幽体香,给人一种静谧祥和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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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女生虽只露出一个侧脸,但是那一抹惊心动魄的雪白,就足以推想这个女生是多少的倾国倾城。
她正气质恬淡的专心看着桌子上的书,外面那此起彼伏的呼喊声没有让她有一丝的烦躁。
如果近看的话,可以看见,那是一本诗集,是爱尔兰伟大的诗人叶芝的作品。她正专心看的一首叫《当你老了》:
当年华已逝,你两鬓斑白,沉沉欲睡,
坐在炉边慢慢打盹,请取下我的这本诗集,
请缓缓读起,如梦一般,你会重温
你那脉脉眼波,她们是曾经那么的深情和柔美。
多少人曾爱过你容光焕发的楚楚魅力,
爱你的倾城容颜,或是真心,或是做戏,
但只有一个人!他爱的是你圣洁虔诚的心!
当你洗尽铅华,伤逝红颜的老去,他也依然深爱着你!
炉里的火焰温暖明亮,你轻轻低下头去,
带着淡淡的凄然,为了枯萎熄灭的爱情,喃喃低语,
此时他正在千山万壑之间独自游荡,
在那满天凝视你的繁星后面隐起了脸庞。
女人声音很轻的在那朗诵着,她那长长的眉睫毛扑闪扑闪的,也许是诗里那温馨的意境打动了她,她的眼神充满了一种渴望和向往。有一个男人在你老去,红颜消逝,依然待你如初,爱的不是你的容颜,而是你那朝圣者般的心灵,这才是伟大的爱情,每个女人都幻想能遇见这样一个男人。
就在女人怔怔出神时,突然一个可爱无比的女生推开门冲了进来。
“清雅,你猜我刚才遇见了谁?”
女人思绪被打断,那好看的眉头轻微的皱了一下,“小雨,你呀,总是改不了这毛毛糙糙的毛病。遇见了谁,这么让你高兴,难道是你的白马王子出现了。”
“不是我的白马王子,好像是春梅的弟弟来了,不过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叫小雨的女孩一脸兴奋的说道。
“春妮的哥哥?”任清雅愣了一下,不过随即她就想起来,孙春妮前两天给她打电话说她弟弟到省城,她让他给她送一点村里的特产来。
“你确定他就是春妮的哥哥?”任清雅问道。
“我也不知道,他说他是春妮的哥哥,你手机里不是有春妮发给你的照片吗?你找出来我看一下。”叫小雨的女孩连忙道。
任清雅听到这立刻拿出手机,在相册里翻了一会,找到一张前两天孙春妮发给她的照片,然后递给了小雨,“你看看是不是他?”
小雨接过来,照片里的男人确实是楚小天,他正坐在夕阳下的桃林中,抽着烟看着前方,好像在思考什么事。
“是他,是他,宿舍下面的那个人就是他。”小雨仔细的看了一下立刻尖叫道。
“清雅,春妮的哥哥好有男人味啊!”小雨一脸花痴的看着照片道。
也难怪,她们这些城市女孩平常见多了城里男人的脂粉气,猛一见楚小天这种粗犷带点厚重大山味道的男人基本是很难抵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