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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49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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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这栋大厦某层的一间办公室中,游鸿宇闲适地靠在落地窗前的沙发椅背上,轻轻摇晃着手中的马丁尼,沉静的黑眸看着透明酒液中的绿色橄榄,唇边挂着淡淡的笑意。

    他慢慢啜了一口辛辣却回味甘醇的酒液,搁在沙发扶手上的修长手指惬意地轻轻敲了敲,似在耐心地在等待着谁的到来。

    这时办公室的门忽然被推开,闯进来一个穿着火辣的棕发美女,那双匀称的小麦色修长双腿踩着三寸高的细高跟凉鞋迈着大步走到了游鸿宇面前,她两手插腰,又大又明亮的美目里喷着怒火,却更让她看来艳光逼人,只听她大声对游鸿宇道:“我受够了,游!”

    游鸿宇淡淡扫了她一眼,黑沉的眼眸看向紧跟在棕发美女身后走进办公室来的艾米莉。

    艾米莉耸耸肩,伸出手指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睛,道:“老板,J自己非要闯进来的,我已经尽力了。”

    原来这个棕发美女是男扮女装的J。

    只见J忿忿然地在游鸿宇面前来回走动着,边走边控诉道:“干嘛老是要我扮女人还整天穿着女人的内衣拍照?!我受够了天天涂脂抹粉,还要带着两个该死的水球!”说着,他粗鲁地两手覆在胸前抓了抓那看起来非常逼真的假胸。

    “嗤”一声,艾米莉捂着嘴转过身去开始偷笑。

    游鸿宇冷淡地挑挑眉,薄唇边却也浅浅地勾起一丝笑意,他慵懒地啜了一口杯中的透明酒液,缓缓道:“那是你工作的一部分,J。”

    “狗屎!”向来自诩优雅的J看来也是真的开始冒火了,他气得跳脚,挥舞着两手大声道,“公司又不是没有签下一流的模特,你哪场秀那些女人不是蜂拥着扑过来,干嘛非要我来做这一季的代言人!我是男人!我是男人!我不要穿女人的内衣拍照!”

    修长的手指懒懒地指了指大门,游鸿宇道:“如果说完了就回去工作。”

    “……”J气结,正准备继续爆发,不过多年朋友的直觉让他嗅出了一点什么,他终于安静下来,学着游鸿宇的样子挑眉,两手抱臂笑眯眯地看向游鸿宇,道,“你好像在等人,嗯?”

    游鸿宇不答,只轻轻摇晃着酒杯,看着杯中绿色橄榄的黑眸淡淡地看不出表情,只是有那么一瞬间,沉静的眸底闪过一丝柔和。

    J两手一摊,撇撇嘴道:“我知道了,你在等那个漂亮的小家伙。”偏着头想了想,J忽然来了兴致,两眼一亮,一手端着手臂,一手揉着下巴,又道,“游,看来你这次是认真的?我没见过你会和哪个情人在一起这么久。五年多了吧?——没想到他还是什么什么公爵的后裔,当初我还以为这漂亮的小土包子是你从哪个乡下地方挖出来的呢。——嗯嗯,那这么说起来,就像你们东方的一句古话,还算得上是……嗯……那什么亲上加亲……”

    “J,”游鸿宇淡淡地打断J的喋喋不休,黑眸冷冷地扫了他一眼,“如果现在的工作对你来说很轻松……”

    “啊,老板,”J很快反应过来,立马伸手在嘴边做了一个拉上拉链的动作,“我很忙,我真的很忙!”

    说着,J转身正准备离去,一抬眼瞥见了门边一个渐渐走过来的身影,眼珠子一转,他唇边勾起一丝坏笑,忽然又转回身走回沙发前,俯身伸出手臂亲密地勾住游鸿宇的颈项,嘟起了红艳的丰唇……

    梅尔里斯一踏入游鸿宇办公室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情景,只见一个穿着暴露身材火辣的美艳女人似乎正和慵懒地坐在沙发上的游鸿宇亲密而热列地亲吻着。他眨了眨眼,似感应到了什么,湛蓝的眼眸上下打量了对方那性感的打扮,优雅雍容地一笑,道:“J,这身打扮很适合你。”

    J挫败地放开游鸿宇,干脆就无视艾米莉的嗤笑,心不甘情不愿滴转身向门外走去,经过梅尔里斯身旁时,对他挥了挥手算是打了招呼,便向门外走去。

    梅尔里斯摇头轻笑,正要走上前和几个月未见的艾米莉打声招呼,却不料手臂被紧紧一拉,转过了身,被突然又走回来的J捏住了下颌,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唇上就被偷去了一吻。

    涂了鲜红蔻丹的手指轻轻抚过梅尔里斯那红润的嘴唇,J感觉到了背后游鸿宇冷冷的目光,却依然志得意满地一笑,俯身在梅尔里斯耳边用其他人都听得见的音量轻声道:“小家伙,你吻起来真甜。”

    说完,J潇洒妩媚地踩着三寸细高跟凉鞋款款离去。

    艾米莉抽抽嘴角,看看自己老板那看不出表情的神情,又再看看还没回过神来的梅尔里斯,低下头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连忙轻手轻脚地离开了办公室,又悄悄地轻声掩上了门。

    梅尔里斯疑惑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脸色有些羞窘地微红,接着手腕就被牢牢地握住,那双他所熟悉的薄唇与他的紧紧贴合在一起。

    闻到了那淡淡凉凉的气息,梅尔里斯轻轻叹息,勾起唇角,伸出手臂抱住游鸿宇的肩膀,回应着这一个越来越激烈的热吻。

    “嗯……游……”梅尔里斯觉得快要窒息,待这个吻终于结束,他的脸上已经浮起红晕,嘴唇有些红肿,蓝眸似蒙上了一层薄雾,迷蒙而水润;他衬衫胸前的扣子已被解开,露出了深深的锁骨和白皙诱人的胸膛,自然地流露出一种纯洁而致命的妖冶诱惑来。

    游鸿宇紧紧地拥着梅尔里斯那纤瘦的腰身,一边低头在他颈间留下湿热的吻,一边声音沙哑地轻道:“那些课程都结束了吗?”

    “嗯,”梅尔里斯轻轻点头,“长老们的考验我都通过了,父王也想快些把王位传给我,两个月后就会举行加冕的仪式。”

    游鸿宇抬起头,沉静的黑眸柔和地望进那双湛蓝,在梅尔里斯的唇上落下一吻,道:“梅尔里斯,我相信你是一个优秀的海洋之王。”

    “游,”梅尔里斯有些内疚地道,“对不起……”

    游鸿宇淡然一笑,侧过头含住梅尔里斯圆润的耳垂,感觉到他的轻颤,低声道:“我说过,如果可以牺牲一些而换来这样的纯粹,我觉得很满意。”

    “可是,我觉得那样对你并不公平……”梅尔里斯咬了咬嘴唇,低声道。

    他想起了祖母说的话:“……这种法术可以让你们的生命融合在一起,不过,这是我们族里最古老的禁忌法术,必须要求非我族类对我族人必须忠诚,永远不能背叛;这就是说,虽然你们享有同等的生命,但是如果游背叛了你,梅尔里斯,那么他就将会永远地死去,连灵魂也会消失;而且如果是你先于他死去,那么他也会跟着失去生命。”

    游鸿宇伸手轻轻将覆住那双蓝眸的金色发丝拂开,轻笑着道:“梅尔里斯,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公平的事。”

    梅尔里斯拥紧游鸿宇,低声却坚决地道:“我会守护你。”

    游鸿宇挑眉,深深的黑眸里一片柔和,缓缓低头在梅尔里斯额前落下一吻,轻声道:“我也会守护你。”

    两人相视一笑。

    “走吧,时间差不多了。”游鸿宇拉起梅尔里斯的手向办公室内的私人电梯走去。

    “我们去哪里?”当他们站在大厦楼顶的直升机平台上,听着耳旁震耳聋的直升机螺旋桨发出的巨响,梅尔里斯又再一次大声地问了一遍。

    游鸿宇拉紧了梅尔里斯的手,回头笑着将他拥到身旁,俯身在他耳旁道:“送你一个礼物。”

    31礼物

    这是一间宽敞舒适的卧室,光线柔和,有一扇大大的落地玻璃窗,窗上挂着轻柔的白纱垂地窗帘,在晨风的吹拂下轻轻飘动起一角;落地窗通向一个小阳台,阳台上爬满了绿色的藤萝,碧绿的叶子之间,还有零星的色彩鲜艳的小花;站在那阳台上面,就可以望见在灿烂阳光下波光粼粼的蔚蓝大海,以及海面上欢快飞翔的海鸟。

    卧室里依照主人一贯的喜好,没有多余的家具,也没有繁复的装饰,简单整洁又带着一种低调的奢华感,地上铺着厚厚的墨蓝色羊毛地毯,上面用了细细的金线绣着藤叶的纹路;房中央是一张宽大的床,覆着黑色丝绸的寝具,看上去柔软舒服,让人忍不住想深深陷入一场好眠。

    卧室里最特别的地方,要属于床顶的天花板。特地挑高的墨蓝色拱形天花板,上面用了三百六十颗精心挑选的完美钻石镶嵌成星空的图案,躺在床上往上看去,就像是在仰望繁星满天的夜空。

    此时在这样的星空下,两人静静地相拥而眠。

    晨风送来隐约的海潮声,还有远处天空中海鸟的欢叫。

    在这样一个宁静平和的清晨,梅尔里斯缓缓睁开眼睛。

    湛蓝的双眼还带着几分迷蒙,他坐了起来,薄被从他身上滑落,露出线条优美诱人的颈项和背脊,长长的柔亮金发披散在身侧,映衬在黑色的被单上。

    梅尔里斯伸手揉了揉眼睛,偏着头发了一会儿呆,身体左右微微晃动,显然意识还依然陷在酣沉的睡梦中,慢慢地,他的眼眸又合起,身体向后倒去。

    一双有力的手臂从他身后揽住了他的腰,将他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里。

    一个吻轻轻落在他的颈侧,梅尔里斯有些迷糊地回过身,伸出手臂勾住游鸿宇的颈项,头顶在那宽厚的胸膛上蹭了蹭,呢喃道:“游……”

    “嗯?”修长的手指沿着那漂亮的背脊线条缓缓而下,感受着肌肤传来的细腻,游鸿宇低头含住梅尔里斯圆润的耳垂。

    “……唔……”梅尔里斯轻颤。

    黑眸里轻缓地流转着魅惑的漩涡,游鸿宇半坐起来,一手揽着梅尔里斯的腰背,一手卷起一缕金色发丝缠绕在指间。

    梅尔里斯的肩背向后仰起,发丝滑落,露出了细致的锁骨,他睁开眼睛,动了动身体,这才发觉两人紧紧地相贴在一起。

    脸色微红,梅尔里斯终于从睡梦中清醒过来。

    望进渐渐清明起来的湛蓝眼眸,游鸿宇唇边勾起浅笑,低头吻了吻那红润的唇,低声道:“早安。”磁性的声线中带着一丝沙哑。

    眨了眨眼,梅尔里斯也缓缓绽出笑容,他跪坐起来,手臂勾住游鸿宇的颈项,侧低下头吻上那双薄唇,也低声道:“早安……”

    两人唇舌相缠,周围的空气慢慢变得炽热起来,彼此紧紧相拥的身体也渐渐火烫。一个早安吻变得绵长而热烈。

    当这个吻终于结束的时候,两人的气息都早已急促起来。

    游鸿宇的唇沿着梅尔里斯修长的颈项缓缓而下,轻轻啃咬着那漂亮的锁骨,再徘徊在白皙的胸膛前,留下一个个湿热的吻,最后含住一颗鲜红挺立的茱萸,探出舌尖撩拨着。

    “啊……”梅尔里斯扬起头,腰腹紧绷,长长的发丝在他背后垂落成金色的瀑布,他眼眸半阖,有些红肿的湿润嘴唇微张,大口地喘息着。

    修长的手指在腰臀之间的敏感处挑逗地划着圈,不时下滑到那翘挺的圆弧上,引起梅尔里斯的一阵阵轻颤。

    “……嗯……游……”好似忽然想起了什么,梅尔里斯努力维持着中脑子里的清醒,挣扎着喘息道:“我听说……今天……是人类的……情人节……”

    黑眸里流转着邪肆,游鸿宇轻笑,炙热的气息吹拂在梅尔里斯颈间,他低哑地道:“怎么忽然想起这个?”

    梅尔里斯眨着眼睛,脸颊微红,神色有些腼腆:“我听姐姐们说这个节日很重要……”

    “嗯?”游鸿宇吻了吻那红润诱人的唇,“所以?”

    梅尔里斯笑着坐了起来,低声用着一种古老动听的语言念出一段咒语,淡淡的金色光芒闪过后,忽然从窗外吹进来一阵清风,刹那间整个卧室飘进了红色花瓣,在清风的吹拂下旋转着飞舞飘动,空气中顿时弥漫着沁人心脾的馨香。

    很快,地毯和床上都铺上了一层鲜红的花瓣,而更多的花瓣源源不断地从窗外飘了进来。

    游鸿宇拈起一片花瓣在指间,挑眉淡笑道:“玫瑰?”

    梅尔里斯认真地点头,“姐姐们说要送玫瑰和巧克力,你不喜欢吃甜的,所以我就选了玫瑰。”

    “不错的礼物……”游鸿宇拥着梅尔里斯陷入柔软的床铺中,一手与他的手相握,一手轻轻捏着那漂亮的下颌,笑着低声道,“海洋之王的法力用来这样送礼物是不是太浪费了?”

    “浪费?”梅尔里斯也笑着回望进那双柔和的深邃黑眸,“我这可是在取悦海洋之王的情人。”

    黑眸底渐渐浮起邪肆,游鸿宇低头含住一颗鲜红的茱萸,惩罚地轻轻啃咬,手慢慢向紧致的腰腹下滑去,忽然握住那一处敏感,缓缓揉捏起来。

    “……啊……”梅尔里斯弓起身体,眼眸湿润,俊美的脸上浮出红晕,急促地喘息起来,白皙修长的腿在黑色的丝绸床单上屈起,带着诱人的**性感。

    “那么……”游鸿宇轻笑着在梅尔里斯耳边低沉滴道,“我的王,现在就让我来取悦你……”

    飞舞的花瓣围绕着两人重合的身影盘旋,在风的吹拂下,又一片一片地相携着飘出窗外,飘向了蔚蓝的天空和大海,在灿烂的阳光下,波光粼粼的海面仿佛又重现出当时那一架直升机从城市飞往这一片海域时的情景。

    梅尔里斯透过机舱窗户,望着在碧蓝的大海之中,奇异地矗立着的巨大城堡,那是占据了这片海上整整一座小岛的建筑,厚厚的墙壁是用用整齐坚固的一块块灰白色巨石砌成,有着紫色的屋顶和窗户,窗前爬满了绿色的藤萝,整个屋顶是一座大型花园,种满了色彩鲜艳的各色鲜花,花园的中央还有一座小小的玻璃屋;城堡的四个角分别是四个大型灯塔,也有着紫色的圆锥形屋顶,檐下挂着金色的铜铃,在海风的吹拂下发出低调悦耳的声音。

    不敢置信地眨眨眼,他呢喃地道:“真美……”

    直升机在这座海上城堡的上空缓缓盘旋了一周后,慢慢在城堡顶端的停机坪降落。

    “一份能让我们相守的礼物。”游鸿宇握着梅尔里斯的手站在城堡顶端的花海中央,黑眸望进那双湛蓝,脸上带着淡淡的柔和笑意。

    THEEND

    32后记

    又完结了一篇文。

    这已经是第三篇了。半年多来,非常感谢大家的鼓励和一路的陪伴!

    《捡到美人鱼王子》这篇文说起来还算是一篇童话式的**。当初我在完结《春花秋月了不了》的时候,不知怎么就突然有了写一篇有关美人鱼的**的构思,后来,一边修改《兜了不是做兄弟》,一边就在想着美人鱼的情节,最后……兄弟卡文,埋头写美人鱼……咳……那个……对至今还掉在兄弟坑里的同学们表示深切滴道歉和慰问……==

    这样一篇文,我尝试加了一些前两篇文没有敢下手的东西,比如加入了一些时尚类的元素,还有小小虐了一下……咳……还被你们叫做后妈……==现在看了结局,终于把“亲妈”滴名声挣回来了……

    这篇文比较甜,这样其实也是在完成看了安徒生《海的女儿》后而产生的遗憾……嗯嗯……只是从言情变成了**……

    看到了结局,有些同学觉得仓促了,不过我觉得他们走到了这一步,就刚好,再甜蜜,就觉得过火,再曲折,意义也不大……其实看到你们说不过瘾,我心里暗自高兴……啊啊啊……谁拿鸡蛋砸我……咳……那个,这样的甜文,就像吃甜品,恰到好处,就会带着甜蜜去想念,若是多了就腻味了,你们说是吧?呵呵呵……

    好,这个后记就说到这里。最后说下,在这篇文里,总共收到了六篇长评,我好高兴!长评啊~~长评~~一遍又一遍滴回味……=。=

    咳……嗯,就这样了,美人鱼的番外会出,但可能会比较慢;然后我已经开了一个新坑,名字叫做《摘星》,把地址贴上,希望你们也会喜欢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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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一次鞠躬致谢!

    我爱你们!

    蜷云

    200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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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辣文卷【不喜慎入】 67上【诱受,长篇,不喜慎入】

    **文/龙由九

    1

    暖阁里红雾缭绕,那淡而入骨的寒香叫蔻欢。

    “改还是不改……”我倔犟地问千云戈。

    他却好像没有听见,依旧用习惯的姿势把我圈在怀里,着了魔似的把玩着我的腕子。“奇怪……像透明的……”

    我撇撇嘴,都看了两个时辰,我腕子上有迷药吗?干脆抽回来,省得那家活失心疯。

    “别动!”他抓的紧,把我身子一带,头顶正碰着那硌人的下巴。

    “疼……”我埋怨着,一下推开他,从软榻上跑开。

    千云戈这才仿佛回过神来,痴笑着看我:“别跑,回来。”

    我挑挑眉瞥他一眼,隔了两步远站着不动。

    “乖,回来。”他又说,眼睛里满是迫不及待。

    我不想惹他,但也不想乖乖回去,于是换上一张笑脸:“你答应给我换个名字我就过去。”

    他唇角掠过一丝不屑,淡淡说道:“现在的名字有什么不好——再贴切不过!”

    我登时臊红了脸,啐了一口,说道:“好什么,我是男人!”

    话一出口,我们两个都愣了:千云戈大概是没料到我的激烈,而我则是触到了心里的难言之创。

    可笑还是可悲?四年了,谁还把我当成男人,不过是供人玩乐的娈宠罢了,比起优尤叹不如。别人笑脸相呈也是“打狗看主子”的意思,谁让我有个“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主子。

    见我恼了,千云戈倒觉着好笑,他懒懒起来,边走边说:“谁说男人就不能叫‘**’?要我说……”话没完,我就又被他扯进怀里,一双宽厚的大手就在我的水袖里摸索着,终于,我那可怜的臂腕给他擒住,千云戈这才心满意足了似的喃然说道:“这世上独你不让这两个字冤枉……”

    我又羞又气,冷冷哼了一声说道:“那你就孤陋寡闻了,王爷,碧玲阁的笑青,楚香斋的怡墨,恐怕这两个字都不及其妙呢,什么时候王爷闲了……”

    老天!早知到千云戈喜怒无常,偏不长记性,我的胳膊猛地被他扭在身后,疼的连苦都叫不出。

    “好啊,我不在你倒风流快活,又是碧云阁又是楚香斋,你还去过什么地方?”他居高临下,见我皱眉弓腰,突然腾出一直手,夹着我就向软塌走去。

    我咬紧牙不说话,千云戈干脆把我丢在榻上——那沉鸿榻是南润国进贡给我朝天子的无价之宝,顾名思义,人在上头就像踏进万鸿之池,腾云驾雾浑然忘我。

    上次千云戈带我去皇宫祭典,我酒醉被人送去小憩,醒来后只赞了句“这床真舒服”,第二天皇上就差人把软塌送到均赫王府,而千云戈谢都懒得说就收下。我这才知道,虽然一个有名,一个无份,两者却是天壤之别,被千云戈这样的人困住不知该悲还是该喜。

    千云戈固然宠我,我要的,再宝贝,他眉都不皱就能奉在面前,他说这天底下没几样东西真入得了他的眼,我信是实话,可是既然全天下都不在他眼里,他又做那“幕后国主”干什么呢?

    发现我竟失了神,千云戈欺上身来,用力搬过我的脸恨恨说道:“呵,是想‘笑青’了还是想‘怡墨’了?”

    我吃疼看着他,赌气地说:“反正我不再叫那名字!”

    “别跟我打岔,说,想谁呢?”

    我被他的执著呕得想笑,于是环上他的双肩,幽然说道:“王爷居然为我争风吃醋,我怎么当的起!”

    他懵了一刻,腾然撇开我,背对着坐起来。

    我咯咯笑个不住,心却好像坠入了无底洞,这场男人跟男人的游戏,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算了?

    过了好半天,千云戈才回头看着浑睡的我,莫可奈何地叹了口气问道:“可把你弄疼了?”

    千云戈武功了得,出手却没轻重,我若恼了他,受皮肉之苦总是难免,可虽然如此,每次他问我还是会答“不疼”。

    “不疼”是假的,可是身上的疼比起心上的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我从不因为这些耍性子。

    我装睡,千云戈静的连鼻息都没有,不多会儿,他挨着我躺下来,又拉过我的腕子,一寸一寸抚着。寂静中,我恍惚听他若有若无地叹了口气……

    醒来已是暮时了,千云戈半靠在榻上,定然看着我。我动了一下,才发现双手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千云戈捧进了里衣。

    “放手。”我说。

    千云戈想说什么,眉头簇了簇,还是松了手。

    我起身,慢慢理着衣裳,余光中依旧是千云戈望向我的侧影,我视若不见,甩甩头发想离开,千云戈却一把抓住我。

    “好了。”他话语中带了丝压不住的焦躁。“摔疼了哪里让我看看。”

    “我又不是娇滴滴的千金小姐,王爷不用担心。”我说的十分平常,没有半点脾气。

    千云戈拦住我,抓起我的右手在眼前晃晃,我才要为他的死缠烂打恼火,眼睛突然被一道泛着幽光的白雾晃住了,腕子上传来阵阵沁人的凉意。仔细看去,竞是块半月状似玉似珠的东西,被一根小拇指粗细精红的绳子穿着绕在我的手腕上,那打结的地方垂着几个流光闪烁的啼罂珠。

    “这是什么?”我问他。

    千云戈笑了笑,卖官司似的在我耳边说道:“**这样聪明,怎么会猜不到呢?”

    我抽回手,又问:“我的血晔猫眼呢?”

    血晔猫眼是西凉国的绝品,世上只有九颗,据说是浴了天露所以红的惑人心魄,每颗都价值。三年前千云戈在西凉皇宫见到,当即就问西凉王要下了。因为格外迷恋我这双腕子,千云戈把这世上仅有的九颗血晔猫眼穿成坠子送我做了手饰,害的许多人直到现在兜:均赫王爷身边的**,半个腕子足以倾城。

    千云戈对此却不屑于故。因为他的缘故,送我饰物玩意儿的人难以计数,但千云戈却不许我戴别人送的东西,他总是固执地告诉我:不是天底下最好的,便玷污了这副“天工之作”。我好笑于他的荒唐,却也对他的顽固十分无奈。

    “丢了。”千云戈若无其事地答道。

    “丢了?”我吃惊地大叫一声,怔怔看了他片刻,终于想到,这个人是疯子,他做什么都实在不足为奇。

    千云戈见我如此,又拉我入怀,安心了似的轻声说道:“这下不气了吧?我派人找这块‘冥玑’找了好久呢,本来想着你生日的时候送你……唉,还是等不到。你可要收好了,天底下再没有第二个了……”

    我暗自笑着——冥玑,开天辟地时神化之物,匿于冥冥中,自有灵性,识主庇佑,险中度难,天地唯一。千云戈啊千云戈,这样的奇珍异宝你也给我,难道你真的恋我到了不可救药?

    “这些荒唐的东西王爷也信,我看还不如那几颗猫眼看着可爱。”心里莫名的,讥诮的话顺口就说了出来。

    千云戈狠狠勒了一下我的肩膀,口气却难得的宠溺:“没良心的小东西!为了它,本王生生折损了十七个镶銮禁士,你是诚心气我呢!”

    “哦?”我的身子微微一颤,十七个镶銮禁士?也是和我差不多大的年轻人吧,十七个,个个绝顶高手,为了你对一个人的宠那十七个枉死的都不算什么。

    “冥玑本来就是有灵性的东西,它若不叫你找到,凭你上天下地,翻江倒海……”

    我再也听不进他的话——固然知道‘冥玑’的珍贵是九百、九千颗血晔猫眼都不敌的,但这样的比照却让我悲怆得无法自已,因为这就是千云戈永远的道理——全天下最好的,他的一切都要是全天下最好的,不够好就该撇到一边不算数。可惜了你聪明一世竟糊涂一时,我这个早就不够好的什么时候才被那全天下最好的替掉呢?

    “王爷,”我打断他的话,静静地问:“你还记得曾任宰相的杜海年吗?”

    千云戈像被人刺了一剑似的慌然一震,脸上的表情结成了冰。

    “还有原来的九府尊大人杨延睿?平安王爷千云汀,振边大将军……”

    “住口!”千云戈大吼一声把我推开。

    我得逞地笑了,回头看着千云戈,竟然也有让他狼狈成这样的事,恐怕普天之下也没有几个人见过这样的均赫王爷吧。

    不顾千云戈要杀人一样的眼神,我缓缓起身,走出了暖阁。

    六月天,夜也是凉的。

    不知在风池边待了多久,身后响起脚步声,像怕扰了我似的,轻缓得让人不愿计较。

    风起了,撩动着发丝,脸颊上发痒的感觉却很舒服,我抱着栏杆把头更埋进臂弯里。

    闲愁最苦,休去倚危栏——写这话的人必然也知道,越是苦心才越爱危栏吧,固然好意相劝,只是徒添凄凉。

    “七少爷……”熟悉的声音响起,我知道是谁。

    七少爷……

    “**”是千云戈给我的名字,别人最多在背后说说,谁也不敢得罪千云戈这个实际上的九五之尊这样称呼我,换到人前我便是“七少爷”。

    想来可笑,论辈分我怎么也不该行七,可千云戈偏让人叫我“七少爷”,只因为“七”与“妻”谐音。这是千云戈不愿人知道的意思,但司马昭之心如何掩饰。说了来去,依旧是我,要为他这难得的计较担当笑柄。

    我静静听着身后人的动静——说话吧,顾峥,说话吧,只要你说一句我就乖乖回去。

    可是等了很久,好像刚才的一切都是我的幻觉,什么都没有过。

    我委屈快要哭出来,老天,你到底要怎样难为我?本来没有希望了,可为什么还总是偷偷盼望,就如愿以偿一回,就一回,我并不贪心呵,为什么这都不行?

    渐渐笑出声来,哭对笑,物极必反,哭不出来就笑吧。

    “七少爷。”又是一声,多了些无力,更像要粉身碎骨到风中一般。

    我不答,依旧笑,笑,笑到什么都忘了……

    恍惚着,一只手暖暖揽住我的腰。

    我平静下来,转身对上那张怜惜的脸。

    “你是什么东西?也敢对我动手动脚!”我狠狠地说。

    他的眼中泛过一丝痛楚,轻轻放下手来。“王爷请七少爷回去。”再看不清那人面容,只有谦卑恭敬的声音。

    我瞪着他,不过片刻,却发现心头上的竞是哀凉,狂波怒浪一样拦不住的哀凉。

    “哦,王爷找我?我都不知道自己出来这么久了,不知道王爷这回要怎么罚我……”我故意说的十分轻佻,带着副狂浪的姿态从他身边错过,丢一句暧昧的话在风里:“也不知道明早还能不能起来……”

    孤枕难眠——原来是古人留下的咒。

    那天我回去,千云戈竟没在我的销云阁里等我,只有芫儿不露声色伺候我睡下。

    很久都没再和千云戈分房睡,一时间倒不能适应。想着当初,每次他非要和我同床便噤若寒蝉夜不能寐。日子不过晃晃腰肢的功夫,四年已飘然而过,原来时间真的是天下无敌的刽子手,曾经的坚持在它面前如此不堪一击,既如此,以后我还有什么可执着?

    接着的几天,千云戈也是避而不见,我倒还依旧晃晃悠悠地消耗韶光。

    真的,有时候我连自己都怀疑,并且鄙夷到极点。

    自从和千云戈在一起,我的日子就一直逍遥自在。苦子日我不是没经过,知道有今天的高高在上都是千云戈的权势和财富堆出来的,我只要服从他,这天底下任我纵横。

    纵然——当初我也反抗过,仇恨过,信誓旦旦想要报复过,只是这一切都太短命。那些壮烈的情感还没有长成参天大树,就被纸醉金迷风流快活的贪享蚀骨焚心,我已如富贵窝里爬出来的玉蛹,再也没有了出淤泥而不染的心性和力气。我自叹不是大丈夫,可心还是骄傲的,所以不肯羞愧,甚至连退后都终于学不会。

    于是无波无澜,静如纸水,有千云戈的庇护,没有佃户来收租,没有地痞流氓来扰乱,没有官府暴吏来欺压——纵使千云戈贵为一朝皇爵,也无奈早在权势的争斗倾轧中,双亲泉下、兄弟疏离,更不知是他命桀还是薄幸,诺大的王府连个女主子都没有,子嗣与他无缘,惯于男宠的家事纠葛随带着沾不着我丝毫,于是,全天下对着我都是一个意思:只要放开身心去享受足以。

    这样的生活不好么?我问过自己,现在却被一个小丫头缜怪着问。

    我只是笑,好不好轮不着我选。

    “七少爷真是的,王爷整个心都在你身上,何苦要呕他呢!”说这话的正是我的贴身丫头,芫儿姐姐。

    “我还没见过王爷对谁这么体贴,不管怎么着,七少爷跟王爷服个软,王爷没有不回心转意的,真要把王爷惹恼了有什么好呢!”见我一颗痴心都在手里的小书上,芫儿倒依旧诲人不倦。

    ……把王爷惹恼……

    呵呵,我真的把千云戈惹恼了吗?也许吧,这回他是真的腻了,说不定很快我也要被扫地出门。

    听说我之前千云戈有过十几个宠妾,都没有熬过半年,就被他风风光光打发出去了,他若要打发我又会怎样呢?我若对着他的放手又该说什么做什么?真是伤脑筋的问题。

    不再听芫儿絮絮叨叨,我抬起头,没心没肺地笑笑说道:“芫儿姐姐,你说累了,快把那蔻欢熄了,我头晕。”

    芫儿瞪我一眼,咬牙切齿走到香炉边,一边动作一边恨铁不成钢:“再没见过你这么不分轻重的人,四天了!王爷四天都没来销云阁了!”

    心里念声“罗嗦”,我仍是装聋卖傻。我怕闹,又一直忌讳自己的身份,当初若不是千云戈坚持,恐怕连芫儿都不会留下,多个人多张嘴,果然不得安宁。

    可是——四天了吗?都这么久了,我倚在窗边远远望去,整个王府绿翠红嫣,琉璃飞光,尽收眼底。想想只有我才有这份眼福,心里终究是得意的。

    也是因为千云戈的宠,才让我在这从未起过楼的王府中有了座精致的三层宅邸。千云戈最初给我的别院已经羡煞旁人,可当时我却不愿屈从,所以有意刁难,偏说要住在云阁上。没想到三个月之后,就在王府的显赫位置真的盖起座高楼。千云戈牵着我来看,一向凌傲的脸上竞笑意盎然,惊的王府上下不敢大意。

    只是那一刻,我看着那个整整大我二十三岁的男人居然疏忽了,于是住进销云阁的头个晚上,我纵容他在我身上撒下了情的种子,从此我不恨千云戈只恨自己。

    是日子太平淡安逸才让人容易陷进妄想吧,那些曾经不堪的记忆甚至比经历时还要清晰,而模糊的只有裁判,我已经在这场人生的游戏里迷了路。如果以前料到今日,或今日计量出以前,一切又何去何从呢?

    和千云戈的这出故事,到了后世也许什么都好,只有开头不好。

    千云戈不是我的第一个男人。

    只是依稀记得母亲的死,躺在花街柳巷背后的残败中,我太小,伤心还没有学会,就任人把那个我唯一可以依靠的怀抱带走葬了。

    接着的几年便是在当时红遍京都的酥雨阁里听人差使,偶尔反错,或打或骂,却没有觉得太难过。

    别人兜我十一岁的那年冬天,我端着热水去给姑娘们添茶,突然就在廊子里被一个人高马大的醉汉拦住了,他夹着瘦小的我就往暖房里走,滚烫的水撒了我一身,我哭了,慌了。

    后来老鸨、护院几个人把我从那人手里夺过来,折腾了一番,送走了那人,不但出乎意料地没有罚我,还重新审视起我。

    这孩子不错。

    我只记得一脸横肉的护院说了这么一句。

    此后就是识字读诗,下棋弹琴,我住起了姑娘们专有的香闺,穿上了五光十色的绫罗绸缎,连梳头、装扮都周到起来。

    那时候不知道这有什么不好,虽然有点烦,但终究不用干粗活了,吃的用的都好过从前,我有什么不满意呢。

    然后就是十一岁夏天的那个下午,我才跟女师父炼完琴就被老鸨叫去后院。

    我穿着湛蓝的丝袍,天太热,就把头发高高绾起,脚下踏的是素白的便鞋。

    第一次见顾峥我就觉得这人真是厚道又可靠——可靠,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对不认识的人竟然觉得可靠。

    顾峥坐在太师椅上,十分稳重儒雅,他边喝茶边打量我,而我也好奇地看着他。

    老鸨面有难色,却不太敢流露,只是陪着笑说,只怕这孩子太小,不懂事。

    我于是又对顾峥多了种看法:连一贯张扬跋扈的老鸨都对他小心讨好,这个人肯定不简单。

    后来顾峥留下了几张银票,显然老鸨心满意足了,我就决然一身跟着顾峥来到了均赫王府。

    从前悠然自得的日子被初到的艰苦一扫而空。

    均赫王府里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但也就是这些经历让我今时今日清醒地知道,千云戈于我,是恨之入骨的。

    如果只是需要粗使的下人,大可不必劳烦顾峥这样有身份的人到酥雨阁里把我买下来,况且,买我的价钱绝对不算便宜。

    那么最初在王府里受尽驱使与奴隶的唯一原因就是有人故意要折磨我,要我受尽欺凌与羞辱,而如人所愿,那一年中,我的确吃了不少苦头,时至今日,依然心有余悸。

    所幸的是,在众人的势利压迫之下,好在有顾峥不时的看顾与安慰,我和顾峥的恩怨正是始于斯。

    顾峥大我十二岁,是当时王府总管顾仁凤的大儿子,我们地位悬殊,对顾峥的好,虽然诧异,却感激不尽。我当顾峥是兄长,是死党,是值得刨心剜腹的人。

    而真正知道自己的美,是十三岁那年——我险些被王府中的马夫强暴,虽然及时救下,但无辜挨了顿打,王府上下更一时流言蜚语,男人们对我也越发不规矩。

    就在我要被人生生折磨死的时候,突然一旨令下,我被送给了当时的宰相杜海年。

    走之前,顾峥来看我,眼中是道不尽的不舍和怜惜,只有我还傻乎乎以为要逃出苦海了,还好心劝顾峥不要难受将来若得个一官半职也能有所作为。

    顾峥无可奈何的一遍遍叹气,最后将一个镶金的玉坠子塞到我的包袱里,木然嘱咐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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