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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之春(lovesu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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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第十章 调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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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序章

    “吱——!”

    随着一声因为刹车导致的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的怪叫声响起,一辆极其豪华的黑色限量版奔驰稳稳停在凌云面前。

    一个戴着墨镜、面容冷酷的男人从车上走下,打开后排车门,伸手护住车门上沿,躬着腰,恭敬的请凌云上车。

    车上,一个容貌绝美、体态妖娆的少女正在等候着。

    见到凌云上来,少女那娇美无俦的脸上立即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整个人也小鸟依人般依偎了过来,少女特有的体香幽幽飘过,车厢内的气氛顿时变得暧昧起来。

    “砰!”

    身后的车门紧紧关闭,把一切喧嚣都挡在了车外。

    凌云伸出手去,把少女那柔若无骨的娇躯揽入怀中,少女的喘息变得急促起来,似在期待着什么

    “嗯哦”

    很快的,四片火热的嘴唇便纠缠在一起,诉说着那两情相悦的故事

    少女丁香微吐,偶有接触便连忙退去,似是那胆怯的小兔一般,却更是激起了凌云侵犯她的,玉龙撬开贝齿,长驱直入,不停的寻找那最柔软的娇羞缠绵。

    凌云的双手也开始在她的身上游走,不时袭上她娇嫩柔软、从未被人男人触及过的丰盈,以及那还从未被开垦过的处*女地

    少女被动的迎合着,整个人都仿佛化成了春水,又仿佛化成了一团火焰,娇躯在微微的颤抖着,似在对凌云诉说她的期待与渴望

    限量版奔驰终于在一座极其奢化的宫殿前停了下来。

    凌云漫步走进这座宫殿,立即便有两个轻纱遮体的娇美少女迎了上来,为凌云除去外衣。

    透过那簿簿的轻纱,很容易就能看出,少女的轻纱之下再无片缕。

    脚步轻移,少女那优美曼妙的娇躯若隐若现,隔着簿簿的轻纱,仿佛是在欣赏一副勾勒的惊心动魄的水墨山水画!

    胸前的两颗蓓蕾也已经开始绽放,随着身体的移动轻轻颤动着,散发出诱人心动的气息。

    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可是凌云却并不多看她们一眼,越过她们的身旁,径直向这宫殿的深处走去。

    穿过一道道门廊,走过一座座亭台,终于来到了一处占地极广的大厅里。

    这大厅里,已经聚集了足足有上百人,不同的是,这上百人,全部都是女人、很美的女人,确切的说,是很美丽的少女!因为这些人中,年龄最大的,也绝不会超过20岁。

    这些少女的容貌,无论哪一个都不在刚才那两个少女之下。

    凌云走进这大厅之后,整个大厅都安静了下来。

    所有的人都在静静的注视着凌云,眼神中充满了尊敬、仰慕、崇拜还有希翼!

    凌云很满意。

    因为他知道,这些很美的少女还全部都是处*女。

    现在,只要他愿意,他随时可以把这里任何一个少女变成真正的女人。

    这一切都是真的吗?

    沉浸在无边的春色中,凌云的脑中不时回荡着这个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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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第一章我的主人?

    一切都开始于那个夏日的午后。

    凌云睁开朦胧的双眼,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坐了起来。真不愿起啊,要是能睡上一下午该有多好?可是他不敢,因为今天下午有号称学院女阎罗之称的罗教授的课。如果误了罗教授的课,那后果凌云想想都要打个寒战。

    都大学了,管那么严干嘛?这罗教授一定是个老处*女,生理失调。凌云一面慢吞吞的穿上鞋子,一面恶毒的想。

    咦?屋里怎么一个人也没有了?

    401寝室面积仅十几个平方,却住着七个男生,除了睡觉的凌云,恰好够一把够级牌,明明刚才那几个混蛋在吆五喝六的打牌的么?这会儿哪去了?

    凌云发蒙的大脑一时考虑不过来,只好不想,揉着仍然半睁的双眼,凌云从床底下掏出脸盆,准备去洗把脸,然后去上课。

    走到门前,凌云拉开房门,习惯性的往屋里一看,眼神落在那块上星期和对面402寝室打牌赢来的挂钟上。赢这块挂钟,凌云是立了汗马功劳的,所以这一个星期以来,每次出门,他都要忍不住看上两眼。每看一次,他都感觉自己肾上腺素分泌加快,仿佛来了一次。

    但是这次却来的特别突然、特别猛烈,因为他看到挂钟上的时刻,清清楚楚的指向了3:30。

    呃?3:30什么?现在已经三点半了?!不是吧,难不成这几天上网过度,眼神不好使了?凌云放下脸盆,使劲的揉了揉双眼,没错,还是3:30。

    上课的时间?好像是2:30

    啊————!一声响彻寰宇的吼叫把整个寝室大楼振得瑟瑟发抖。

    苍天啊!大地啊!!是哪个小子这么算计老子啊!!!明明告诉那帮混蛋临走之前叫自己一声的么,难怪屋里一个人也没有

    死定了!凌云再也顾不上洗脸,狠狠的摔上房门,连滚带爬的冲下楼去,心里兀自不停的咒骂那帮打牌的狐朋。

    他不知道的是,当时几个打牌的哥们激战正酣,其中有一个偶然之下回头看了看表,发现已经2:40,于是六个人立即如惊弓之鸟般跑去上课,情急之下,谁还顾得上他?也该着凌云倒霉,昨天晚上在网络上遇到一美眉网友,两人一见钟情,立即聊得火热,卿卿我我、郎情妾意之下,忘了时间,待下得网来,已经是凌晨四点半,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儿,就到了上课时间,早饭也没顾上吃,就跑去上课。好不容易挨到中午,痴迷打够级的他是无论谁叫,也坚决要睡觉的了。鉴于他一向没有睡午觉的习惯,几个人忘了喊他也在情理之中。

    只可怜了凌云,只好以百米冲刺般的速度向教室飞奔。

    “砰!”

    “哎哟!”这谁呀?火都把眉毛烧光了,还有人挡路?

    凌云大怒,忍不住就要破口大骂。抬头一看,却见一个身着黑色西装、戴黑色墨镜的人站在路中央。这人站得笔直,刚才凌云一撞之下,对他竟然毫发无伤,倒是凌云,被撞得后退了一步,五内翻腾、气息乱窜,差点跌坐在地上。

    这人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凌云。

    凌云心下一紧,不好,莫不是遇上了黑社会?少惹事为妙。他虽然年轻气盛、血气方刚,但并非不识时务。何况这事本来就是自己一不小心,有错在先?所以,凌云只好很小心的说了一句:“对不起,没看见!”然后绕过这人就要走。

    “等一等!”黑衣人说话了,声音也是冷冷的,不带一丝感情。

    怎么?老子道过歉了,还想怎样?别以为老子不想惹事就是怕了你们!凌云立即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样子。

    “你就是凌云?”黑衣人冷冷的问道?

    “你怎么知道?”凌云奇怪了,这人显然就是冲着自己来的。可是自己怎么也想不起来曾经认识这么一号人物?

    “你是谁?”凌云问道。

    黑衣人没有回答凌云的问话,却非常诡异的一笑,继续冷冷的说道:“很好,跟我走!”

    “我为什么要跟你走?你谁呀?有毛病吧你?对不起,我还要上课呢,少陪了!”说完转身就走。

    黑衣人显然料到了凌云这一反应,不理会凌云,却向着身后一摆头。

    凌云这才注意到黑衣人身后至少停着六辆顶级奔驰,其中一辆还是加长限量版。

    乖乖,凌云倒抽了一口凉气,就算是没吃过猪肉,猪走总还是见过的,这可是连校长也坐不起的车啊!

    随着这黑衣人这一个动作,那些顶级汽车上立即跑下来六七个衣着打扮和眼前这人一模一样的人,把凌云围在了中间,只闪出了一条道,正是通往那加长限量版奔驰的。

    凌云死活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招惹过这么一伙人,一时懵了。难道是对方认错了人?难道还有另外一个名叫凌云的?正待分辩,那黑衣人又冷冷的说了一句:“跟我走,马上!”语气不容质疑。

    “你们认”凌云刚想告诉对方认错人了,但说到一半,却发现说不出来了,因为他的嘴已经被堵上,然后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也被对方架了起来,行动自由从这一刻起对他而言成为过去式。

    这些黑衣人不由分说把他架上那辆加长限量版的奔驰,两个黑衣人分坐在他的两旁,其他的人分别上了不同的车,一个奔驰车队立即如风驰电掣般卷土而去。

    绑票!绝对是绑票!而且是绑错了票!这是凌云脑中唯一的念头。他实在想不通自己有什么可值得人家绑的,自己全家的家当加起来也不够买人家半辆车的。

    于是他就向身旁两个人解释:“对不起,你们一定是认错人了,我是凌云不假,但绝对不是你们要找的凌云,你们搞错了”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不管他怎么说,身边两个人根本毫无反应,好像坐在他们中间的根本就是一个木头人,只是冷冷的盯着他。

    这种眼光让凌云发毛,再也说不下去了,所以他只好不说。

    凌云的大学本就不在市中心,车开得很快,不久就出了市区,拐上了通往另一座城市的高速公路。

    一开始,凌云还在留意四周的景物,想着一有机会脱身,好判断自己在哪,可很快他就放弃了这个打算。因为超过二百公里的车速,足以把近处一切景物变得模糊不清,远处是一片绿油油的庄稼,看哪儿都一样,而且身边的两个人也限制了他的自由行动。

    车开得越来越快,以致路边的树在他眼中都连成了一条线,也不知过了多久,天气都渐渐暗了下来,车队仍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凌云不由暗暗焦急,这么嚣张的车速,难道也没人管管?这些人究竟想要干什么?现在学校应该已经发现自己失踪了吧!他们会不会报警?

    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凌云看到前面一辆车已经下了高速公路,驰进了一条林荫小道,加长奔驰也紧跟着驰了进去。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所有的车都打开了车灯,车速依然不减。车上没人说话,汽车发动机发出的轰鸣被关在了车外,车内死一般的寂静。

    又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喀”的一声,车门打开,凌云这才意识到,车已经不知在什么时候停了下来。真不愧是名车,从那么快的速度减下来,凌云竟然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下得车来,是一片空旷的由石板铺就的空地,似是一个停车场。石板呈暗青色,很古老的颜色,在车灯的照耀下反射着幽幽的光。停车场的尽头是一座并不算高、样子很古朴的小楼。小楼完全是由青砖青石建成,没有一点钢筋水泥的痕迹,这种样子的建筑在凌云生活的城市很多年前就已经完全被拆除。

    凌云小的时候,家乡就曾有一座类似的由青砖青石建成的古老小楼,凌云还经常和小伙伴们一起前去探险。后来传说那座小楼闹鬼,所以不久之后就被拆除了,但这件事却给凌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现在,莫名其妙的被人带到这里,见到一座似曾相识的小楼,凌云不由得一时汗毛倒竖、冷汗岑岑。

    小楼内迎面是一条长长的楼梯,不同的是,这楼梯不是往上,而是往下,这小楼显然竟是一个入口,目的就是为了隐藏这长长的楼梯。没有人说话,除了众人的脚步声,是死一般的寂静。

    也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前面出现了一座高大的大门,打开大门,一众黑衣人闪向两边,不再前进,却给凌云留出了一条路,显然是让凌云自己进去。

    凌云无奈,知道自己是逃不掉的,还不如大度一点,自己走进去算了。所以凌云只起头皮走进了那扇大门,他进入之后,那巨大的大门在他身后又缓缓的关闭。

    大门之内是一个空旷的大厅,大厅内燃着星星点点至少不下千盏烛火,烛火虽多,却未能把大厅照亮,相反,还使得大厅显得阴森恐怖。正对着大门是一条青色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小路的尽头,似是一个祭台,祭台的前面,有一个早已是风烛残年的老人。

    听到凌云走来,那老人早已空洞无物,如死灰一般的眼眸中突然散发出异样的光彩。

    “你来啦!”老人的声音沙哑而苍老。

    “是,我来了!你是谁?”凌云答道。

    那老人没有回答,慢慢的转过身来,他的皮肤宛如风干的橘子皮,丘壑纵横,身体严重弓驼,有如一只垂死的虾米。他的脸就如所有老人的脸一样,似乎早已失去了所有的水分,只不过这个老人更加严重一些,他的脸似只剩下一张面皮包着的骨头,“你终于来啦,我已经等了你很多年,现在,终于在我即将离开这个世界之前等到了你——我的主人!”

    卷一第二章白白多出一千万?

    “什么?!”凌云闻言骇了一跳,自己什么时候成了他的主人?所以他更加认定对方一定是认错了人,所以他立即说道:“你一定认错人了,我不是你的主人。”

    那老人笑道:“不会认错的,凌云!你就是龙依家族的下一任继承人,我的主人,我们的主人!”

    凌云一辈子都没听到过这么令自己吃惊的话,他清楚记得,自己祖上八代的成分都是贫农,怎么一下子成了什么“龙依家族”的继承人?看来回去以后一定要找自己老爹去验证一下DNA,看是不是当年在医院抱错了。

    那老人道:“现在,是到了你肩负起家族使命的时候了!”

    话音刚落,只见那老人身后的虚空仿佛一阵扭曲颤抖,突然,一条金黄色的巨龙破空而出,盘旋而上,空旷的大厅顿时响起雷声阵阵,震得事个大厅悚悚发抖。那老人伸出右手,五指虚张,轻轻转动,只见那巨龙突然间一个转身,张口咬住了自己的尾部,首尾相衔,盘成一个环状,募地发出一阵刺眼的光芒,就此消失不见,而那老人的手上却多出了一个金色龙形耳环,正和刚才那巨龙盘旋而成的姿态一模一样。

    老人单手一扬,凌云顿觉自己右耳突然传来一阵剧痛,伸手一摸,耳垂上竟然多出了一个东西,圆形,自己本来没有耳洞的耳垂被突然穿出了一个孔洞,那圆形的东西正好穿过那孔洞挂在耳上。而老人手上的龙形耳环也消失不见,想来自己耳上那圆形的东西正是那龙形耳环

    头好痛

    凌云嘟哝了一句,从床上爬了起来,立即听到屋传来的吆五喝六的打牌声。睁开眼睛一看,正是那几个狐朋在热火朝天的鏖战!墙上的挂钟,刚刚指向1:30。

    我靠,原来是一场梦,骇老子出一身冷汗。

    凌云下意识的伸手往自己的右耳摸了摸,想证实一切的确都不是真的。可当他真的摸到一个圆形的东西的时候,一脸庆幸的笑容突然全都僵在了脸上,想摘,摘不掉,从手指传来的感觉告诉他,这就是他曾经看到的那龙形耳环!苍天啊,竟然不是做梦!竟然是真的!凌云也不道是该兴奋,还是该恐怖,反正一时激动之下,竟然涕泪横流。

    “哟?怎么了哥们?”一个狐朋率先发现了他的不正常,“怎么着哭了?”

    “该不是做春梦,刚想办好事,就让哥们给吵醒,吓阳痿了?”一个接过话头。话音刚落,一个枕头袭来,把他打得抱头鼠窜。

    “靠!”凌云回过神来,立即向下一摸,道:“老子发梦,梦遗啦行不行?!”

    屋里爆起一阵狂笑,就此又多出一段茶余饭后的谈资。

    凌云又躺了下来,脑中再次响起那老人沙哑而苍老的声音:

    “这个耳环,代表了你的使命,它会在你需要的时候给你力量。为了这个使命,你的回报是可以得到无尽的女人和财富。”

    无尽的女人和财富?凌云骇了一跳,只觉的身体里某个器官“咚咚”的跳个不停。但他仍未丧失理智,所以他问道:“我不明白,我怎么可能是什么龙依家族的继承人呢?”

    那老人道:“有些人天生就肩负着某种使命,比如你,凌云,如果你不是龙依家族的继承人的话,那龙形耳环又怎么可能带在你的身上?也许你以前只是一个普通人,但你已经被命运选中,从带上龙形耳环那一刻起,你就注定不再平凡。不用感到奇怪,既然命运选定了你,这就是你的命运,谁也无法改变。乖乖的接受它吧”

    凌云问道:“那你所说的使命,究竟是什么?”

    那老人没有说话,缓缓走向那个祭台,背对着凌云,缓缓坐了下来,仿佛完成了一件重大的任务般,许久,终于缓缓说道:“时间到了,你自然会知道”

    老人不再说话,留下兀自震惊不已的凌云,凌云不动,那老人也不动,如老僧入定般。过了一会儿,凌云问道:“你究竟是谁?”

    却再也没有听到老人的回话,凌云转到老人身前,却见那老人已双目紧闭,面露志得意满的微笑,再无半分生气,竟已就此仙去。空旷的大厅只剩下凌云一个,数千支火烛无风乱动,仿佛在为老人的离去而哭泣

    至于怎么回来的,凌云却已经没有了半分印象。他现在所知道的就是这个组织已经为他摆平了一切,一切似乎都没有发生过,一切一如平常,他似乎还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一个平凡、平庸、平淡无奇的大学生。

    凌云又闭上了双眼,不管了,那老人语焉不详,想太多了也没用,什么所谓的使命,放到一边去吧!什么无尽的女人和财富,就当他扯淡好了!曾经发生的一切,就算是一场夏日的春梦,让它了无痕迹吧,车到山前必有路,生活还要继续,老子还是老子

    从宿舍到教室,有五分钟的路。现在是2:15分,时间还很充裕,所以凌云打算在ATM自动取款机上取点钱。他的银联卡从来都是不离身的。可是毕竟有些地方只有卡是行不通的,身上带一些现金是必须的,所以他身上不得不经常备一些钱。

    他甩掉了苍蝇一般讨厌的室友,那帮家伙不够意思的不叫醒自己的事,他还在耿耿于怀,尽管他不知道龙依家族是怎么摆平这件事的,但他知道这件事确确实实发生过。所以他对这帮家伙们的品德嗤之以鼻。

    独自一人来到取款机前,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的把卡插槽,输入密码。就在这短暂的等待时间,凌云突然想,既然那老头子说自己可以得到无尽的财富与女人,那么自己这卡的现金是不是会突然多了起来呢?如果是,凌云就打算相信那曾经发生的一切,如果不是,凌云就打算当那是扯淡,一切照旧。

    于是他眨了眨眼,很没自信的瞧了瞧屏幕。没想到这一瞧之下,他的双眼仿佛患了严重甲亢一般,差点儿突了出来,因为他清楚的看到自己目前卡上的现金数额是一千零两万三千八百三十元整!

    其中两万三千八百三十凌云是知道的,那就是自己的钱,可多出来的的一千万呢?

    卷一第三章我注意你很久了

    ***,想不是竟然是真的!如果说那龙形耳环还不能让凌云彻底信服,这一千万的真金白银却有着无与伦比的说服力。

    我靠!一千万啊,够老子吃一辈子的了。凌云擦了擦口水,用手往上托了一下因过于吃惊而张大的嘴巴。这对凌云来说,的确算得上是一笔无尽的财富了。他甚至想不出来要怎么样把这么多钱花出去。

    为了证明自己确实没有看错,凌云决定取三万出来。

    如果自己卡里真的没有三万块,那么就绝对取不出来,如果有,那么就证明了包括那一千万都是真的,就说明自己没有看错。而且三万块不多也不少,就算搞错也没关系。

    然后,他就得到了三万块。

    货真价实的三万块的钞票!

    然后,凌云手里拿着已经明显有重量的三万块,傻笑了足足一分钟——***是真的!

    然后,他就发现了一个问题:三万块钱的钞票等于百元面值的人民币三百张,每一百张百元人民币的厚度大约相当于一张比萨饼的厚度,三百张就是三张比萨饼的厚度,每张百元钞票的面积大约相当于他手掌的三分之二。也就是说他必须考虑一下如何把一个相当于他手掌三分之二有三张比萨饼厚度的物体放在身上。

    如果这个问题放在别的季节,根本不是问题。可现在是盛夏,如果一个人的大脑和神经没有什么问题的话,这个季节谁也不会穿着很多的衣服。

    凌云的大脑和神经很正常。

    所以凌云下半身只穿了一条短裤,上身只穿了一件T恤——他打算下课后去打篮球的。

    这副行头,根本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存放三万块钱。大概也没有一个人会穿成他这样拿着三万块的现金乱转。

    既然没有地方放,那么就找一个不是地方的地方。

    凌云找的这个地方是——肚皮!

    没错,是肚皮,把钞票放在肚皮上,用腰带束住,然后再弯一点腰,是个不错的办法。凌云曾经用这个办法在考试的时候往考场里夹带过课本。连课本都没问题,小小钞票应该更不是问题。

    所以三万块的钞票就一张不剩的暂时住在了凌云的肚皮上。

    可是他却忘记了一件事——课本是装订在一起的,而这三百张钞票却没有装订在一起。

    这有什么区别吗?

    有,区别很大。至少装订在一起的课本不容易散。

    所以,当凌云看到满地的钞票时,顿感大事不妙。这个时候,他腰里的钞票至少有一半从他的短裤里漏了出去。

    这个时候,是临近上课的时候,对大学生来说,只有在临近上课的时候才会发现时间的珍贵,所以这个时候也正是人最多的时候。

    所以当凌云一脸尴尬、一脸狼狈的伏身捡钱的时候,也就有了最多的人见到了这一幕,这其中就包括谢筱雨。

    谢筱雨,中文系二年级,系花兼校花。

    在任何一所大学,中文系通常都是美女最集中的地方,所以中文系的系花一般都能当上学校的校花,谢筱雨自然也不例外。谢筱雨当初一入校就引起了轰动,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竟然会选择这么一所二流大学,真是全校男生的福气,就算到不了手,看着也让人赏心悦目不是?

    凌云也是跟在谢筱雨身后流口水大军中的一员,但他也只能流流口水。像谢筱雨这样的女孩子绝不是他这样的人能够得到的。有传闻说谢筱雨的男朋友是本市一家资产超几亿元的企业老总的公子,而且听说在谢筱雨入校的第三天就被人家追上了。不过这个传言从未得到证实,所以谢筱雨仍是绝大多数荷尔蒙分泌过剩的男生半夜意的对象。

    可惜凌云并未看到谢筱雨。

    凌云很庆幸没有发生哄抢事件。其实在大学校园里,就算风气不好,发生哄抢的可能性也不大,毕竟现在大学生有钱的很多,再者众目睽睽之下,谁也不好先动手,而没有人动手,就好比**没了导火索,是炸不了的。可是凌云很有钱的消息却如长了脚一般,就此在全校迅速传开。

    也是,一个人穿T恤、着短裤,这样身上都随身携带大把的现金,说他没钱,真是鬼才相信。

    可惜凌云并不是一个反应很灵敏的人。他并没有发现一切都随着这一个看似偶然的事件悄悄的发生了改变。

    他的日子依旧是该怎么过还怎么过。

    很快他就发现,没法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了。

    当凌云再出现的时候,他感觉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好像变得不一样了。尤其是女生,那些原本连看都懒得看凌云一眼的形形色色的美女,也开始有意无意的接近他,或找他搭讪,或有意无意的向他展示那一**迷人的波涛汹涌。

    凌云毫不怀疑自己是色中饿狼,不过严重属于那有色心没色胆的那种。

    面对一**体香肉弹,他总是很没面子的落荒而逃,然后回到寝室,找个没人的时候,狠狠的,再在脑子里把那些女人狠狠的强*奸一千遍。

    可是这次他却跑不动了,无论如何也跑不动了。

    因为这次,站在他面前的人是谢筱雨。凌云直到这个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一次次落荒而逃并不是真的没有色胆,而是那些女人根本勾不起自己犯罪的。而眼前这个人,绝对是一个让人看了第一眼还想再看第二眼,看了第二眼,就再也挪不开眼的女人。

    这个女人简直就是一个尤物。虽然这个尤物现在一袭的淡妆素雅,亭亭玉立,看上去清纯无敌,却绝掩盖不了她是尤物的本质。婀娜的身段,盈盈一握的小蛮腰,白皙的皮肤,湖水般的眼神,凌云相信凡是被她锁定的男人绝对再也迈不出一步。

    “我注意你很久了。”这是谢筱雨见到凌云后说的第一句话。

    卷一第四章校花有约

    怎么可能?是见我有钱以后,你才注意到我的吧!这是凌云的心里话。

    心里话当然是不会说出来的。

    “你是在想我是知道到你有钱以后才注意你的,对吗?”

    凌云刚刚喝到嘴里的一口可乐一下子喷了出来,这让他感觉很没面子。“没有没有,绝对没有”

    “可是你脸上的表情告诉了我,你就是这么想的。”谢筱雨打断了他。

    “你误会了,我真的没这么想。”凌云言不由衷。

    谢筱雨稍稍垂下头,脸上飘过一丝红晕。她离凌云很近,凌云甚至可以清楚的听到她的喘息声。

    “你怎么看我这个人?”谢筱雨很直接的问。

    “你那个很漂亮!”第一次和如此美女如此距离的说话,凌云显得有些语无伦次。

    “仅仅是漂亮么?”谢筱雨不依不饶,她又向凌云走了一步,两人的距离更近了。

    “还很聪明!”凌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美女的这一问题,他的一条腿忍不住就要向后退去。这让凌云不由在心里大骂自己没用,人家美女都不怕,你有什么好怕的?

    “还有没有别的?”谢筱雨的脑袋歪了歪,唇边露出一丝浅浅的笑,秀发拂过她的脸庞,说不出的娇美可爱。她身上传来的淡淡体香,让凌云不由燃起一股想要犯罪的冲动。

    “唔?那个那个没有了!”可惜,当行动落实到语言上,总是那么无力。凌云不由暗骂自己真是无用。

    谢筱雨的神色一黯,眼神里透出一丝幽幽的埋怨。

    “找个地方坐坐好么?我请客。”谢筱雨忽地莞尔一笑。

    “哪能让你请客呢?还是我来吧,我知道附近有一家咖啡厅不错,不如就去那里吧”凌云回过神来,终于意识到自己该干什么。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单独呆在一起的时候,如果让女人说请客,就说明这个男人已经失礼了。

    不过,这***,也太快了吧!难道真的是无尽的女人和财富么?

    这间咖啡厅,离学校不远,它的装修并不华丽,但正是这清新淡雅的格调真正吸引了凌云。而且这里很安静,绝没有其它休闲场所那种喧嚣与嘈杂。凌云与谢筱雨相对而坐。这是一个情侣坐,从里面可以很轻易的看到外面,而从外面想看到里面就不那么容易了,凌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鬼使神差的找了这么一个座位。

    谢筱雨嫣然一笑,“这个地方很好啊,你经常来么?”

    “嗯哪,没事的时候,会来坐坐。”

    “和女朋友一起?”

    “呃这个,我那个还还没有女朋友!”凌云实话实说。

    谢筱雨一笑,“真的?”

    “当然是真的!”

    谢筱雨面色一红,“这个地方很不错,我喜欢。”

    “谢谢。”

    然后,两人就进入了尴尬的沉默。

    凌云在肚子里开始对自己大骂,你***这是怎么了?送上门来的美女啊,为什么不采取行动?

    凌云在美女面前一向是有些口无遮掩的,有时会故意当着一些女孩子的面,说些半黄不黄而又无伤大雅的笑话,经常弄得那些女孩子笑翻之后,面皮发红、一哄而散,然后小声的丢来一句“流氓”。凌云则会和一众狐朋洋洋得意半天。

    不过今天单独面对一个出类拔萃的女孩子的时候,他满肚子的花言巧语好像全都跑到爪哇国去了,一句也说不出来。

    凌云曾经想过,就凭自己这本事,如果有一天自己单独泡妞的话,一定会手到擒来。可惜今天,他却很不幸的发现,原来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距离竟然相差那么远。

    想不到自己竟然还是一个***纯情小男生!送上门来的美女,都不知道如何处理。

    那天,凌云也不知道是怎么把谢筱雨送走的。反正凌云对她什么也没做。

    他还记得在和谢筱雨分手的时候,谢筱雨的眼神里明明闪过一丝失望。

    凌云一个人走在校园的法桐路旁边,恨不得狠狠的抽自己两个耳光。送上门的美女不要,这还算男人吗?

    可是,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真的如那老头子所说的,是无尽的女人吗?天下恐怕没有免费的午餐吧,要是真有这样的好事,怎么会偏偏落到自己的头上?

    如果自己真的要了,会有什么后果?

    再往前走就是栖凤林。

    所谓栖凤林不过是一片梧桐树林子,只不过因为这林子里全是梧桐,而梧桐就是用来吸引凤凰的吗?所以这林子就被称为栖凤林,而法桐路则是因为路的两边被种上了法桐而得名。

    栖凤林的梧桐树是否真的能栖凤不知道,但这里却是著名的恋爱胜地。一到晚上,来这里谈恋爱的旷男怨女多如牛毛,把个不大的林子弄得像赶集一样。

    而通往栖凤林,法桐路则是必经之路。

    凌云也很奇怪自己怎么就莫名其妙的走到这里来了?

    好在现在是白天,是没有人会在这里卿卿我我的。而且和晚上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白天这里却是要多安静有多安静。

    走进栖凤林,果然空无一人。

    哼哼,一个人的栖凤林?老子刚刚明明有机会的,怎么就放那美女走了?

    而且这美女为什么会突然找上了我?难道这就是那老头子所说的“无尽的女人”?

    突然,凌云发现,自己的右耳好像一热,接着这热流迅速的传遍了全身,接着,他就感觉到这林子里的树好像有些弯曲了。

    不,不仅是林子,就连那路好像也弯曲了,不不,不仅仅是路,周围的一切好像都弯曲了。

    然后,凌云就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从未到过的空间。

    这个空间空旷无边,而且一片洁白,白得就像医院里的刚换上的床单。

    凌云很不喜欢这种颜色。

    环顾四周,空无一人。

    这是什么地方?

    卷一第五章再见黄龙

    突然,这空间一阵扭曲,一阵巨响传来,一条黄龙破空而出,在空中盘旋了几圈之后,停在凌云面前。

    这黄龙,正是那天凌云在那地下秘室中见过的那一条。

    “又见面了,凌云!”这黄龙突然说出了一句人话,而且还是纯正的中文!

    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凌云露出一丝苦笑。不用说,这个空间,一定和这条黄龙脱不了干系了。

    “告诉我,怎么回事?”

    凌云觉得自己简直不用解释,这条黄龙就知道自己要问什么。

    果然,这黄龙笑了。

    见鬼,一条龙竟然会笑?!

    可是它真的笑了,凌云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这一点。

    “你对我安排的这一切还满意么?”

    “满意?我@#$%¥*——%+——,我***简直太满意了!”

    黄龙显然听出了凌云的不满,“是你自己不愿下手的,怎么能怪我?只要你不是块木头,就没可能感觉不到人家的意思呀?要是你胆子大一点,那丫头还不是你的盘中餐了?”

    “我什么情况都不了解,怎么下手?就好像天下突然掉下来一个馅饼,恰好砸在我头上,不过,这个馅饼有***一吨重,老子别说吃了,只怕还没得及吃就被砸死了,我吃个屁呀?听说她的男朋友可是本市一家有名企业老总的公子呀!这种人我惹得起吗?我要真把她那个了,说不定会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呢!”

    “呵呵,明明是你自己没有胆子,却怪起人家的男朋友。呃,你说的有名的企业是大通铸造集团吗?呵呵,你一定不知道吧,上次带你去见龙仆的,就是这个企业的人哦!”

    耶?!凌云好像生吞了一鸡蛋,一下子噎的说不出话来。

    “是不是很奇怪?”黄龙笑道。

    不奇怪才怪!

    “难道那些人,不是你的人?”

    “我在人世间又没有形体,他们怎么可能是我的人?”

    “那他们是什么人?”

    “我刚才说过了,他们是大通铸造集团的人!”

    “废话,我当然记得,我不明白的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还有那老头子说得那些莫名其妙的话,什么龙依家族啊,什么继承人啊,到底我需要一个明确的答案!”

    黄龙看了凌云一分钟,“这个事情也不能怪你,要知道,你的前任,可是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才适应角色呢!”

    “适应角色?”

    “看来,有必须对你解释一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那个你坐下吧,我们好好谈谈。”说完,凌云的面前就出现了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桌子上甚至还有咖啡,咖啡甚至还冒着热气儿。

    而这黄龙突然全身笼罩在一片金黄色的光幕中,这光幕突然变强,万道金光闪过,光线强得令凌云不敢逼视,连忙把头扭向一边,用胳膊挡住眼睛。

    强光闪过,黄龙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子。

    “这个形象,你应该就习惯了吧,要不然一直仰着头说话,你会很累的。”黄龙说道。

    凌云:“”

    两人坐定,黄龙依旧保持着一开始就带着的微笑,“现在,说吧,你想知道什么?”

    凌云咽了口唾沫,“首先,你是谁?”

    “您的仆人!”

    “见鬼,那么,我又是谁?”

    “我的主人!”

    “你这算什么答案?根本就是绕口令!”凌云不干了。

    “可是,我保证我说的每一句都是真话。”黄龙的笑容不变。

    “好吧,向我介绍一下你自己,这下总可以了吧?”凌云换了方式问道。

    “呵呵,我的主人,您和您的前世还真不是一般的像,你们根本就是同一个人,连问的问题都是一模一样的,您的前世也正是这么问,才明白一切的。”

    “我的前世?!”凌云感觉自己的嘴巴闭不上了,他从来也不相信什么转世啊、宿命啊之类的东西,想不到今天这个观点竟然被彻底的推翻了。

    “对,你的前世,或者说是你的前任。这么说吧,今年,你就该过二十岁的生日了吧?”

    “嗯!”

    “所以,你应该觉醒了。现在你必须明白一件事——龙,确实是存在的!”黄龙十分肯定的说道。

    当然,凌云已经亲眼见到了一条,想不相信也不行了。

    “但是,龙,又确确实实是不存在的!”黄龙继续说道,“这种说法看上去有点自相矛盾,但实际上却是行的通的。

    首先,说龙存在,最典型的证据就是我,我就是龙,我存在,这一点谁也否定不了。

    其次,说龙不存在,也是事实,因为我,一条龙,一条真正的龙,是没有自己的形体的,用你们人类哲学的观点来说,我不具有客观实在性,我的存在,是依附于你的意识,我是意识的产物,是依你而存在,所以我们这个家族才会叫做龙依家族。”

    凌云茫然的点了点头,“你是依我一个人的意识而产生的吗?”

    “不是!你没有那么强大的力量。”

    “那是”

    “依所有以龙为信仰的人,依据他们的意识而产生了我。”

    “这么说”

    “没错,实际上就是依靠所有中国人的意识力量。中国人自称是龙的传人,殊不知,正是他们的信仰才产生了我。当无数的信仰汇集在一块儿的时候,就会产生极其强大的力量,这个力量的表现形式,就是信仰者本身对它的期望。也就是说,它会像信仰它的人们所期望的那样,表现出那样一种形态,而我的样子,正是由于人们希望我是这个样子,所以我才会是这个样子。”

    凌云彻底惊呆了,他小的时候,也是相信有龙存在的,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的不信了,想不到到头来,竟然还是必须相信,因为这是真的!

    “那么,为什么是我?”

    “偶然!必然!!”

    凌云:“??”

    “你的出生日期,你不会不记得吧?”黄龙问道

    “当然不会,1988年8月8日。”凌云答道。

    “确切的说,是1988年8月8日上午8时8分8秒。”黄龙纠正道。

    卷一第六章超级吸引

    凌云抽了一口凉气,这个他倒还真的不知道。

    “这个时间,是最有利于我依附于人的时刻,你会在这个时间出生,是个偶然,而我要依附于这个时间出生的人,却是个必然。”黄龙解释道。

    “上一世的你,出生日期是1888年8月8日上午8时8分8秒。恰好是一百年前,再上一世则是1788年8月8日上午8时8分8秒。”

    凌云道:“这么说,也就是说我是转生的?”

    “不过,你即可以认为那是上一世的你,或者是上上世的你,也可以认为那是一个与你毫无关系的人。”

    “为什么?”

    “对我来说,你们两个或者多个人,都一样,是宿主,你们的意识形态,生理构造等等一切,完全相同。但是对你来说,距离最近的一个你,你也不可能有任何的印象,你是全新的,**的个体,你想干什么完全取决于你自己,你可以完全和前世撇清干系,你自然可以认为,那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那么,那个老头子所说的什么使命又是什么?”

    “传承!让人们对于龙的信仰传承下去!如果有一天,没有人信仰龙了,那么我就会消亡,而那时,相信中国,可能也不存在了吧!不过现在看来,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你的使命,就是传承,让更多的人信仰龙。相信龙的人越多,我的力量就越强大。”

    “呃,这个角色的确不容易适应。”凌云说道。

    “是的,不过一旦你决定担负这个使命,你就会如同那个龙仆所说的,拥有无尽的女人和财富。”

    “你说龙仆?”

    “是的,那个人,是我的仆人,一旦我的宿主因为身体的消亡而不存在之后,就会有一个龙仆出现,成为我暂时的宿主,直到我找到新的宿主为止,而成为我的宿主的标志,就是那个龙形耳环。而我,则会成为新的宿主的仆人。所以,我既然已经依附于你,就是你的仆人。”

    凌云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现在的感觉,被万千人信仰的龙,有一个意识体,竟然成了自己的仆人?!这种事,说出去谁会信?

    “那么,我说,你不会说这么让我去肩负什么传承的使命吧?我现在可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书生啊!”

    “当然不会,事实上,我的力量就是你的力量,而且你的这一世,除非是你自然死亡,你是不死不灭的。无论你的肌体受到多大的损伤,哪怕是被切成碎片,你也可以再生。直到你的身体自然消亡,没办法,这是连我也不能抗拒的自然之力。”

    “可是,如果我不按你说的,去传承,那么,我还能拥有你的力量么?”

    “这是不可能的,如果真的那样,你还是一个普通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而已。不过你不会那么做的,这种做法等于自己把自己绑起来,自己限制自己的自由,没有人会那么做的。”

    “也对,”凌云不由得笑了笑,“那么,成交!不过,我要怎么样才能使用你的力量呢?”

    “是你自己的力量,我的主人。”黄龙纠正道:“不要忘记,我是意识产物,所以如果你需要力量的话,你的意识就会激发出你所想要的力量的。不过,有一点你要切记,你对力量的调动,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超出身体的负荷。我们的力量之强,如果全部激发出来,足以在一秒钟之内,让你的身体毁灭十万次!虽然你是不死之身,但是其中的痛苦却是免不了的,搞不好会让你发疯的。”黄龙笑道。

    凌云撇了撇嘴,“这个我省得了。不过那所谓的无尽的女人和财富”

    黄龙呵呵笑道:“有了如此力量,还愁得不到女人和财富么?”

    凌云晒然,所谓无尽的女人和财富原来是这个意思。有了力量,谁不想要女人和财富?而这种近乎天下无敌的力量,想要多少女人和财富而不可得?

    “唔,忘了告诉你,当你带上这个龙形耳环的时候,你本身对于女性的吸引力将会增加至少十倍,还有身体的抗打击程度也会增加至少十倍。这也算是一个强大力量带来的小小副作用吧!”黄龙说道。

    凌云恍然大悟,难怪那些女人看我的眼神怪怪的,我说呢,就算听说老子有钱也不会这样吧?原来是这么回事。不过,对女性的吸引力增加十倍,身体抗打击能力增加十倍,这算什么副作用?这种副作用最好***来的越多越好!

    好吧!我明白了!

    “如果你想要见我,随时可以进入这个耳环内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是没有时间的,也就是说,你几点钟进来,无论在这里呆多少时间,再出去的时候,还是那个时间。”黄龙说道:“现在,我的主人,如果你想走的话,随时可以离开了,至于方法动脑子,你总该会吧?”

    真是太***方便了。凌云一阵喜不自胜。

    黄龙说完这番话,笑了笑,向凌云一躬身,又再次变成了巨大的黄龙的模样,随着空间一阵扭曲,就此消失不见。

    好吧,那个家伙都走了,那么,接下来,我要利用自己的力量从这个空间出去了。

    凌云一念至此,这处空间就出现了一阵扭曲,就像刚才进入这里时一样,只不过扭曲的方向变了变,果然,随着空间扭曲的结束,自己又回到了栖凤林。

    嘿嘿,除了自然死亡,不死不灭的身体么?有意思!

    凌云看着自己这个身体,有些不太相信的感觉。

    那好吧,就让我来试试。

    怎么试呢?就先从比较简单的试一下吧!

    栖凤林到处是梧桐树。这个季节,梧桐树枝繁叶茂。凌云突然想起来,自己小时候,为了显示自己的勇敢,经常和小伙伴们用梧桐树当沙袋,看谁能一拳把梧桐树打出汁水来。那个时候,凌云出拳是又快又狠,一拳就把梧桐打出水来,仿佛那拳头根本不是自己的,当然有苦自己知,拳头上的疼痛也是不能为外人的道的,有些时候,为了逞能,还把自己拳头打出了血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凌云渐渐的不再去玩这种无聊的游戏,不过现在,用来做实验倒是可行,也不用担心太大的伤害。

    想到这里,凌云不再犹豫,就近找了一棵梧桐树,一个大约有水桶般精细的梧桐树,一拳就砸了上去

    卷一第七章再遇校花

    为了确保安全,他这一拳只用了五成力。偏偏就是这五成力,只听“喀嚓”一声,凌云的眼睛顿时瞪圆了,因为他这一拳竟然穿透了梧桐树的表层,直接砸了进去,在梧桐树的表层砸出了一个坑,自己拳头就陷在这个坑正中央

    “啊————————!!!!”凌云大叫起来。

    不过别激动,这可不是因为他发现了自己的力量之后兴奋的大叫,而是因为

    这简直这实在实在太***疼了!!!!

    好在这附近没什么人,而且栖凤林传出色狼的声音也是经常的事,他这一嗓子才没引起太大的轰动。

    不是说抗打击能力提高了十倍么?怎么会这么痛?

    一会之后,凌云就想明白了,抗打击能力是提高了十倍不错,要不然自己也不可能一拳就打进那梧桐树的树干里面,手骨早碎了。可是黄龙并没有说让自己的痛觉减弱十倍呀?也就是说,这么做是一种超越身体负荷极限的尝试,或者说,是自讨苦吃!

    果然,凌云的手上,流出了鲜血。不过正如那黄龙所说,手上受损伤的部分,竟然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愈合了,不一会儿就恢复如初,再看不出一点痕迹。只不过手上的痛感依旧强烈!

    明白了,终于明白了!

    不过,这也太***坑爹了吧?!不早说

    既然明白了这一点,那么,接下来

    凌云决定主动出击,去找谢筱雨。

    身体内有一条龙的力量,再加上十倍于常人的异性吸引力,难道还怕什么她的男朋友?如果遇到的话,直接抢过来就是了。反正如果需要使用力量的话,动动脑子就是了,还有什么比这更牛叉的吗?

    嘿嘿嘿嘿美女呀!凌云幻想着谢筱雨被自己抱在怀里时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想着想着,不自觉的口水就流了下来。

    谢筱雨现在还是不是处*女?

    凌云脑子里突然闪过这个问题。

    应该不会了吧!毕竟她和她男朋友都认识那么长时间了,一个富豪家的公子哥儿,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要是还没把她枪毙的话

    只能证明谢筱雨的男朋友是个阳痿。

    不过遇到这种情况的机率无限接近于零。如果一个人是阳痿的话,他有必要花那么大的力气去得到一个女人吗?

    有传言说当初谢筱雨的男朋友为了得到她的芳心,足足出动了六辆大奔呢。不过话是这么说,却谁也没见过,甚至谢筱雨的男朋友都极少在这所大学露面。只有谢筱雨,每个星期的公休日,都会固定的失踪两天,显得神秘兮兮的。

    反正不管怎么说,现在谢筱雨是处*女的可能性比恐龙仍然存在的可能性大不了多少。

    想到这里,凌云不由得一阵不舒服。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被另外一个男人压在身下

    想想都让凌云觉得难受。

    凌云也搞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以前不也是一样吗?为什么那个时候不生气?

    嗯,大概是见过谢筱雨,有了得到她的希望之后,产生的一种作为男人很自然的反应吧!以前自己是癞蛤蟆,谢筱雨是白天鹅,癞蛤蟆是无论如何吃不到天鹅肉的,所以生气也没用。再说世界上好女人那么多,有几朵不是插在牛粪上?生气也生不来,不是吗?

    现在却不同了,原本的癞蛤蟆一下子坐上了航天飞机,别说天鹅了,嫦娥都有可能,再发生这种事情而心平气和,只能说明自己不是男人了。

    想通了这一点,凌云决定,一定要把公主从恶魔的手中救出来,再不能让她和那个他发生那种关系,一次也不行!

    那么,谢筱雨现在会在什么地方呢?这就不好说了,刚才和她分手之后,谢筱雨和凌云走的方向是相反的。好在现在人不多,花的时间也不太长,应该不难找吧!

    凌云的大学下午放学的时间大约是4:20,现在的时间,大约不到4:00。嗯,那么,他下午不用上课的吗?

    凌云今天下午的课是邓小平理论研讨。一般来说,不管任何专业,邓小平理论好像都是必修课。必修课的意思就是如果不及格就不能毕业。可是实际情况却是真正上这门课的人比秃子头上的虱子还少,有些人即便是去了,也是一坐到位子上就打呼噜,一到下课就立即精神百倍,久而久之,老师们也都习惯了,再也懒得管,都是混饭吃,何必呢?

    所以,一到考试之前,各位老师就会给划一划考试范围,让学生们狂背上几天,差不多的能让过关都让过关。

    所以邓小平理论研讨课,对凌云来说,就等于是自由活动了。

    可是谢筱雨呢?难道她下午也上邓小平理论研讨课吗?

    不会那么巧,也没有可能,因为中文系二年级根本就不开邓小平理论研讨课。那是三年级学生的事。这也就意味着,谢筱雨是逃课来见凌云的。

    虽然不在一个系,但谢筱雨却是有名的优等生,她的成绩从来都是名列前茅的,也从来没听说过谢筱雨有过逃课的记录,现在,为了见凌云,谢筱雨显然是逃课了!

    妈的!凌云心里不由一阵懊恼。人家美女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你小子却什么也没做?真他妈不是男人!谢筱雨现在心里一定很失望吧!

    凌云在心里暗骂了自己一句之后,快步的向法桐路上走去。

    突然,凌云眼前一亮,一个俏丽的身影出现在视线中,那身影一袭白衣,身段婀娜,白皙的皮肤,湖水般的眼神

    竟然分明就是谢筱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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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第八章表露心迹

    谢筱雨竟然也跑到栖凤林来了?!怎么会这么巧?

    凌云快步迎上前去,“这么巧?你怎么会到这儿来了?”

    谢筱雨的眼睛里明显闪过一丝惊喜,“我我刚才听到这里有人大叫,听声音,好像是你,放心不下,所以就过来看看。”

    凌云的脸飞快的红了一下。刚才的大叫?可不就是我吗?凌云想起了,就在刚才,自己一拳砸进了梧桐树之后,因为疼痛而发生的一声如同色狼般的大吼。

    想不到还真把人给吼来了。真是意外之喜呀!

    “你你怎么了?没事吧?”谢筱雨关切的问道。

    “我没事,只不过不小心摔了一下,哈哈,倒让你担心了,谢谢你”凌云打了个哈哈。说得倒是挺客气,不过看谢筱雨的眼神却开始不规矩起来。

    现在不同刚才,因为还没到放学时间,这里除了他们两人,基本上没有别人了。离这里最近的人也在150米开外,好像还在专心致志的打篮球。而且隔着一个树林子,就算想往这儿看,也看不清楚。两人如此近的距离之下说话,以致于谢筱雨都有些口吃了。呼吸也明显加快了不少。

    凌云心里“砰砰”狂跳,十倍于常人的异性吸引力可真不简单,谢筱雨现在的样子就和发了花痴没什么两样。

    谢筱雨仿佛松了口气,上下看了看凌云,确定他没有受伤,才放下心来。

    “那个那个其实”凌云说话也有些结巴起来,他很明白很清楚自己要说什么,但不知道为什么,偏偏一到说的时候就变得结结巴巴。

    凌云不由得在心里大骂自己无用,你小子紧张什么?你可是有十倍于常人的异性吸引力的啊,怎么才面对第一个女人就这个样子?

    他不知道的是,像谢筱雨这样的女孩子,异性吸引力又何尝不是数倍于常人呢?黄龙只不过告诉他他的异性吸引力增强了十倍,却没告诉他他的抗吸引力也增加了十倍呀?所以他在这方面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的水平,在谢筱雨这样出色的女孩子面前变得紧张实属正常。

    “什么?”谢筱雨微微一笑,脑袋稍稍歪向一边,看着他。微风轻拂她的秀发,遮住了她的小半个脸庞,湖水般的眼波衬托之下,谢筱雨显得柔媚无比。

    凌云看得心神一荡,鼓足勇气,终于把想说的话说了出来,“其实我从很早以前,不,是从见你第一眼开始,就已经就已经喜欢上你了。只不过,一直没告诉你,都怪我没勇气”说完这句话,凌云感觉自己就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大考,心中一阵轻松,好像一直压在心头的千万斤重的大石终于卸下了。其实他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是第一眼见到谢筱雨就喜欢上她了。

    听到这句话,谢筱雨的脸红了,身体似轻轻一颤,微微的有些发抖,头也轻轻的垂了下来,轻轻的说道:“我终于等到了你的这句话,你知不知道,其实我也是”

    凌云心里一阵狂喜,虽然知道自己的异性吸引力增强了十倍,但从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嘴里亲口说出来,这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爽。

    “是真的!”谢筱雨好像怕凌云不相信,还特别强调了一句。接着她又解释道:“第一次见你,是在入校的第一天。那天,你为学校负责接车,在人群中,我第一眼就看见了你,你还帮我拿过行李从那天起,我”

    凌云闻言一震,我的天啊,竟然真的“是真的”。凌云绝不可能忘记,那是他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作为老生,他被学校选派去接待新生入校。那天确实有一个绝色美女从他眼前闪过,那种美得令人窒息的感觉,令他内心狂跳不已,他忙不迭的就跑过去帮人家掂东西,甚至在与人家分手之后,还呆呆的注视了人家好久,直到人家从视线中消失为止,而那个美女当时对他的回眸一笑,更是令他久久不能忘怀,从此心中就留下了那个极唯美的影子。那个美女,也确实就是谢筱雨了。

    那天之后,凌云连续几天跑到中文系,企图再见她一面,可惜却一直未能如愿。

    而当他后来再见到谢筱雨的时候,就听说她已经被人追上了,自惭形秽之下,也就绝了念头。不过自从那个影子留下之后,在凌云的心里就再也没有磨灭过。

    想不到,谢筱雨竟然也

    “从那个时候起,我我就开始喜欢你了!”谢筱雨终于鼓足了勇气,把话说完。尤其是这最后一句,更是声如蚊蚋、几不可闻。饶是如此,谢筱雨的脸色也红得如同一块红布,低低的垂在胸前,久久不敢抬起头来面对凌云。手里摆弄着衣角,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凌云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上前一步,双手捉住了谢筱雨的双肩。

    谢筱雨的身体猛的一颤,仿佛被一阵电流击中,全身都在轻轻的发抖,头也不敢抬,任凭凌云就这样抓着自己

    凌云呆呆的看着谢筱雨,终于,把谢筱雨紧紧的搂在了怀里,谢筱雨胸前那绵绵的丰盈,紧紧的贴在凌云的胸膛上,令凌云不由得一阵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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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第九章初吻

    凌云低下头,用手指轻轻托起谢筱雨的脸,谢筱雨精雕细琢的脸美得毫无瑕疵,她的眼睛轻轻的闭着,微微张开的双唇如同雨后的花瓣,略显急促的呼吸仿佛在诉说着她的渴望

    如果这个时候还不知道干什么,那么这个人不是呆子就是傻瓜。

    凌云即不是呆子,也不是傻瓜。所以凌云毫不犹豫的低下头去,捉住了谢筱雨的芳唇,一股宛如处子般的清香袭来,把凌云仿佛带入了仙境。

    说句不好听的,这是凌云的初吻。

    初吻的对象竟然是他梦寐以求的仙女级别的人,这种感觉让凌云简直毫无真实感。

    可是那正在被他蹂躏芳唇,那有如小兔般刚刚探出头来又立即缩回去的甜蜜的舌尖,微微的娇喘,颤抖的身躯这一切,谁又能说这是虚幻的?

    许久,凌云才终于从那长长的一吻中解脱出来,意犹未尽,又想去亲吻她,谢筱雨却轻轻的伏在了他的怀里,仿佛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凌云久久的拥着谢筱雨,脸庞在她的鬓角轻轻的厮磨,真希望时间就此停止在这里才好。

    可惜,时间是不会停止的,放学的铃声,还是很不合时宜的传到了这里。这意味着,再过不久,这个地方,这栖凤林,这个谈恋爱的圣地,就会是一幅遍地鸳鸯的场景了。

    凌云不由一阵沮丧,好不容易有机会温存一会儿,却赶上这么个倒霉时间唉!算了,反正谢筱雨也基本到手了,不急这一时。

    凌云稍稍松了松怀里的谢筱雨,低下头去,在谢筱雨的耳边轻轻说道:“走,我带你去个地方,好不好?”

    谢筱雨意乱情迷之下,想都没想,就从鼻子里轻轻的“嗯”了一声,轻轻点了点头,同意了,好像根本不在乎凌云这大尾巴狼想要干什么。

    香格里拉酒店,是这座城市最豪华的酒店,这家酒店,各种服务一应俱全,名流商贾、豪门夜宴,这里是首选之地。

    现在不同以往。以前凌云经过这家酒店的时候,只能投以艳慕的目光,然后远远的离开。在这个以钱财衡量身份地位的时代,凌云这样的人如果离这家豪华的酒店近一些的话,恐怕都会被人投来不屑的目光。这种目光对凌云的自尊伤害很大。所以凌云以前都是尽量远离这种地方,越远越好。

    现在嘛两回事了。

    凌云带着谢筱雨就来到了这家酒店的大厅里。

    可惜凌云这一身装扮实在是和这个地方有仇。一件廉价的T恤衫,连个正儿八经的牌子都没有,好像还三天没洗了,就这么松松垮垮的套在身上。下边则是一件夏天里最凉快的装备——短裤。更严重的是,凌云脚上穿的竟然是拖鞋,好像把这么一个高档的地方,当成了他们家卧室。

    好在谢筱雨的打扮却是中规中矩,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衬托着她娇美的面容,再加上她不俗的气质,无论到哪儿都显得鹤立鸡群。若不是和谢筱雨走在一块儿,而且很亲密的样子,凌云这身打扮恐怕根本就进不了这酒店的大厅,早就被人远远的轰开了。

    凌云仿佛根本没看到周围投来的惊奇的目光,携着谢筱雨,气宇轩昂的就的来到服务台,仿佛是即将盛装去出席一个舞会。

    服务小姐显然也对凌云奇怪的装束有些吃惊,事实上,凌云一进门,几个服务小姐就看到了他,都是一脸奇怪的表情,那意思是说:为什么这样一个人会进来?

    但大酒店毕竟是大酒店,连服务小姐也是见过世面的,所以一个服务小姐还是很有礼貌的问道:“先生,有什么可以帮您?”

    不过这句“先生”,很明显就叫得有些勉强了。

    凌云鼻子里轻轻的“哼”了一声,心里暗骂了一句:狗眼看人低!

    却没有表现出来,取出自己的银联卡,交到服务小姐的手里,“给我开一间最好的房间,如果有总统套房最好,还有,你们都是受过专门训练的的吧,根据我和女朋友的身材,立即准备两套合适的衣物,记住,要匹配我们的身份。”

    服务小姐的脸上虽然很恭敬,却无法掩饰眼中流露出的不屑。你们的身份?你们什么身份?丐帮的?还想要总统套房?知道要住总统套房要提前多少时间预约吗?又看了谢筱雨一眼,显然很奇怪谢筱雨这样的仙女怎么会插在凌云这么一堆连牛粪都算不上的人。

    但不屑归不不屑,客人的要求还是要满足的,真的确定了他没钱之后再打出去也不迟。服务小姐接过凌云的银联卡之后,迅速在终端机上一刷,然后迅速的看了一眼。不想一眼之后,顿时呆在了那里。

    卷一第十章调戏一下

    因为屏幕上清楚的显示,余额九百九十多万,没错,又看了一眼,是九百九十多万。这服务小姐立即就像刚刚生吞了一个没剥壳的鸡蛋,一下子噎的目瞪口呆。

    其他几个服务台小姐看到她的异状,立即凑过来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不想一看之下,也立即像这个小姐一样,也目瞪口呆的立在那里。

    虽然也见过不少有钱人,但穿成这样,随随便便一个银联卡里就放着近千万的现金的,也太嚣张了吧!有钱人果然不一样,特立独行!

    所以服务小姐们眼里的不屑立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由衷的发自内心的微笑,和绝对周到细致的服务。

    “对不起,先生,总统套房没有了,但我们还有一套和总统套房相差不多,而且绝对更加舒适、更能让您满意的房间,你看”服务小姐飞快的说道,声音可比刚才恭敬多了,生怕惹恼了这个大户。

    这下换凌云脸上露出不屑了。哼,比总统套房还舒适?怎么可能?要真那样,干嘛不把这间当成总统套房?但是正事要紧,却也不用计较了,“没关系,就那间吧!其他的事,按我交待的办,如果还有什么特色服务,也一并提供了吧!”

    “是是是。”服务小姐忙不迭的答应,“请问先生您要住几天?”

    “看心情吧,如果我不退房就一直当我住着,价钱按你们的规矩办,那个,我的房间是几号?算了,你带我上去!”凌云不再啰嗦,直接对那服务小姐说道。

    服务小姐面露为难之色,显然这不符合规矩,带客人去房间是有专门人员的,而且这位客人的身份证啊、入住手续啊什么的还都没办呢。不过很快她就释然了,既然客人提了出来,答应就是了,就算是经理在这儿,也一定不会拒绝一个这么有钱的人的要求的,更何况这一个银联卡他好像就当一件很随意的东西一般放在了这里,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这服务小姐的眼光也变了,这个时候看这个家伙,怎么好像越看越顺眼了?如果他身边没有谢筱雨,这服务小姐说不定就敢半夜偷偷的跑到凌云的房间里。

    很奇怪,对吗?不是说凌云的异性吸引力增强了十倍么?为什么一开始对这几个服务小姐好像无效呢?

    其实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所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就是这个道理了。凌云为了摆脱那“无尽的女人”的烦恼,每天都故意把自己打扮的相当邋遢,就算一个人的异性吸引力再强,可当面对一个“丐帮”的家伙的时候,恐怕也没有多少女人会动心吧!

    这种情况下还敢于接近凌云的,大概也只有谢筱雨这个异类吧。谢筱雨见到凌云后的一番话,让凌云几乎都忘记了自己十倍于常人的异性吸引力的事儿了。

    这服务小姐立即走出服务台,亲自领着凌云前往他的房间。凌云挽着谢筱雨跟在身后。这服务小姐的走路姿势显然也是经过严格训练的,脚步呈一字直线,短短的职业裙裹着丰满的臀部,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相当诱惑。

    重申一句,虽然凌云的异性吸引力增强了十倍,但他抗拒诱惑的能力却没有丝毫的增加,所以,如果不是谢筱雨在这里,凌云忍不住都想上去摸一把了。

    谢筱雨显然也注意到了凌云的目光在往什么地方看,脸红了一下,轻轻的“咳”了一声。

    凌云也是脸色一红,立即收回目光,看向正前方,目不斜视,一幅正人君子的派头,谢筱雨不由“噗嗤”一声,轻笑出来。

    凌云见她取笑自己,立即一把把她搂了过来,嘴向她脸上凑去。谢筱雨一声轻呼,连忙把他推开,斜了他一眼,朝前面那服务小姐呶了呶嘴,那意思是说:你也不看这是什么地方?

    凌云回敬了一眼,意思是一会儿再收拾你。谢筱雨则不甘示弱的回敬了一个鬼脸。这一番动作,自然传出了暧昧的声响。

    这服务小姐显然也是这种场面经多了,后面传来的奇怪声音,丝毫不能令她动容,依旧不紧不慢的走着。

    “这位小姐贵姓啊?”凌云问道,这会儿调戏不成谢筱雨,他到是有心调戏一下这个刚刚还看不起自己的人。

    “我姓凌!”服务小姐答到。

    “咦?这么巧?我也姓凌,不知道凌小姐知不知道?”

    他又没给人家看过身份证,人家又怎么会知道?这服务小姐显然有些啼笑皆非,不过还是很有礼貌的摇了摇头,“真巧啊,我还真不知道。”

    “哦,没关系,不知道凌小姐现在有男朋友了没有?”凌云继续问道。

    “还没有。”

    “那你知道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呢?”凌云脸上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

    “呃?这个不知道。”这服务小姐显然没有发现凌云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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