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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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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033、古怪的小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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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手动情之日,就是生命终结之时。

    这是逍遥子生前让熊储一定要记住的一句话。

    熊储每天念三遍,所以就深深的记住了,但是逍遥子自己却忘记了这句话。

    逍遥子动情了。不过不是男女之情,而是对熊储的救命恩情。

    因为逍遥子动情了,所以报应来得非常及时。就在他动情的一刹那,他的生命就已经走到了尽头。

    逍遥子用自己的生命,验证了那句话的真实性。

    但是熊储认为自己应该继承逍遥子的一切,包括动情,动了侠义之情。

    所以才有出手救援烈火银刀独狼的决定,所以才会免费杀人。

    现在,熊储又动情了,落点就在眼前的小叫花身上。

    杀手动情之日,就是生命终结之时。

    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也是杀手的宿命。

    熊储动了侠义之情,所以报应就来了。

    不是来了一个,而是来了一大群。

    一大群催马扬鞭疾驰而来的,正是洛阳王府禁卫军。而且盔明甲亮,刀光闪闪,仿佛一道狂飙沿着街道向南卷了过来。

    街道两边站墙根儿的老百姓看见这幅场景,顿时开始窃窃私语:“可惜这位抱打不平的相公,又要遭受无妄之灾,真是老天无眼啊!”

    “小兄弟,你怕死吗?”熊储没有关心旁人的想法,而是盯着北面街道冲过来的马队,问。

    “怕死?我为什么要怕死?难道我怕死,就可以不死吗?”

    “小兄弟,你会骑马不会?”

    “我为什么不会骑马?不会骑马,我出来要什么饭,那还不饿死了?”

    关外弄进来的枣红马,刚才几个人论价六百两纹银。

    熊储没有时间论价,不过是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塞进马贩子的手里,然后把枣红马交给了小叫花:“现在,你骑马往南出城,我向北杀人冲出去,这样两不耽误!”

    唰唰唰,青釭剑寒光连闪,躺在地上的四条大汉、跪在地上的宋三公子,他们的人头已经飞了起来,目标就是冲过来的那群禁卫军。

    人头飞过之处,半空中顿时出现一道彩虹。

    天空中突然出现血色彩虹,而且带着浓烈的血腥气,一般都不是什么吉利的时刻。

    杀手关注的是出剑的时机,不讲究什么吉利不吉利。

    五颗人头飞起,在空中划出五道彩虹,就是为了创造一个时机。

    咴——烟云罩人立而起,等到它的一双前蹄落地,已经化作一道灰影冲了出去。

    一起冲出去的,自然还有马背上的熊储和他的青釭剑。

    熊储策马冲出去,并不是要杀人,而是要夺取那群禁卫军最前面的那个家伙手中的一杆长枪。

    青釭剑的任务,就是一剑斩断了对方战马的脖子。

    俗话说:蛇无头不行。其实,马无头也不行。

    战马没有了脑袋,就已经不是战马,而是死马。

    没有战马的将军,就不是将军,而是死人。

    战马的脑袋突然掉在地上的时候,马背上的将军突然飞了起来。

    将军飞起来的一瞬间,双眼的瞳孔顿时收缩起来,因为他看见了一只剑尖,然后就感觉一股凉气到了自己的喉结部位。

    凉气来得快,去得也快。

    将军双手抓住自己脖子的时候,才发现根本不是什么凉气,而是滚烫的热气,烫得自己的双手直发抖。

    看见一道猩红色血箭,从自己手指缝射出来的时候,将军其实已经死了。

    将军死了,他手中的长枪就到了熊储的手中。

    熊储在山洞里面,学过有关枪法的图画,而且一共是十二幅,所以熊储知道十二招枪法。

    不过,熊储现在使出来的并不是枪法,而是蟠龙棍法。

    青釭剑很短,自然够不上众多的敌人,但是敌人的长枪大刀却很长。

    青釭剑专门削断敌人手中的长枪和大刀,熊储右手里面的长枪,专门横扫敌人的脑袋。

    所以烟云罩所过之处,敌人全部变成了开瓢的尸体栽于马下。

    赵子龙大战长坂坡,熊储并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因为他没有见过。

    但是现在剑劈枪砸,熊储如入无人之境,手下根本没有一合之将。

    禁卫军虽然狂呼乱叫,声势震天,但是看见熊储仿佛一尊杀神冲过来,顿时纷纷让开通道。

    街道实在太窄了,禁卫军虽然有弓箭手,但并不敢随便放箭。

    一方面烟云罩速度飞快,并不一定能够射中。另一方面,就是误伤自己人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

    冲出马市北门以后,熊储知道自己一共挥出三十九剑,一共劈出三十九棍,一共多出来三十九匹没有骑手的战马。

    因为自己身上、烟云罩身上全部都是血迹,所以熊储忙里偷闲,在冲出北门的一刹那,还顺手抓住了一匹大青马。

    大青马的骑手虽然不在了,但是马鞍还完整无缺。现在,熊储就骑在大青马背上,青釭剑已经插进腰带里,右手倒提着长枪。

    让烟云罩尽快恢复体力,才是目前最要紧的事情,因为那些阴魂不散的近卫军,呐喊声已经隐约可闻。

    本来最开始的时候,熊储准备冲出城门以后把这杆长枪丢掉。

    没想到一口气砸烂三十九颗戴着头盔的脑袋,长枪竟然还是银光闪闪,杀气腾腾。

    他知道这是一杆很好的长枪,而且是通体镔铁打造的长枪,所以重量竟然有七十多斤。

    兵器都有灵性,也有自己独立的感情。

    熊储和这杆长枪并肩战斗过,所以就产生了感情。

    熊储认为大丈夫应该有自己的坚持和忠诚,既然有了感情,那就不能抛弃,所以长枪暂时变成了他手中的兵器。

    熊储处理好了兵器和战马的问题,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然后扭头一看就非常生气。

    “你搞什么鬼,不是让你从南门逃出去的吗?”

    来的正是小叫花,竟然也是一人双马。除了熊储买回来的枣红马,竟然还有一匹通体灰色的骏马。

    “南门空无一人,我胆小,害怕一个人走南门碰到鬼。既然有你做伴,而且北门人多热闹,我为什么要走南门?”

    小叫花从枣红马背上下来,又爬到那匹灰马背上这才接着说道:“北门分明人多,人多了就不会有鬼,我当然往人多的地方去了。”

    熊储突然觉得这个小家伙很有趣,这才仔细瞧了小叫花一眼,原来不过十来岁年纪,脸上脏兮兮的,看不出本来面目。

    “现在追兵来了,你准备怎么办?”

    “反正你能够左右开弓,杀人的速度极快。当然是你负责杀人,我负责跑路,这样两不耽误。”

    小叫花脸上笑嘻嘻的,根本看不出来一个人害怕走路的意思。再说了,刚才一路上都是死人,也没见他害怕,而且还有心情另外抓回来一匹马。

    熊储不知道这个小叫花究竟是什么来历,但肯定不简单,因此点点头:“好,你负责带路,我负责殿后,赶紧跑吧!”

    小叫花呵呵一笑,立即策马向东北飞奔,目标竟然是首阳山方向。

    洛阳根本没法呆了,熊储现在是无可不可。只要能够甩掉追兵,到什么地方都差不多。

    七十多里路,两个人途中换了三次马,终于把追兵甩掉了。

    追兵甩掉了,熊储的麻烦也来了。因为他走到哪里,小叫花就跟到哪里,典型的跟屁虫。

    伯夷墓,在首阳山的最高处。现在天色已晚,熊储还没有吃午饭。原本是准备到大四海客栈吃饭住宿的,没想到节外生枝。

    一场大战之后,又亡命而逃,现在才真正是人困马乏。即便熊储能够挨饿,但是四匹马却不行了。

    小叫花看见熊储无计可施,这才笑着说道:“还是跟我走吧,否则你没饿死,马匹就饿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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