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阳山是个好地方,在偃师境内的邙山最高处,因“日出之初,光必先及”而得名。
但凡是风水宝地,就必然是胜景绝地。
首阳山是华夏第一风水宝地,所以山顶更是一处绝妙所在。
远眺东方朝阳如画,斑烂绚丽;北望太行仿佛巨龙横空出世,滔滔黄河奔流万里;南眺嵩山奇峰突兀,说不清的奥妙天机;西望伊阙朦胧,古都风貌如画里。
熊储冒着冷厉的寒风,站在山顶上迎接旭日东升。
他并不是要出来看日出,其实是拿不定主意,接下来应该何去何从。
首阳山东北二十里,就是逍遥子的墓地,按说应该回去看看才对。但是如何处理变成了跟屁虫的小叫花,却成了难题。
“你究竟多大了?”
“据说去年十一岁,今年自然就是十二岁了,这还用问吗?”
“家在什么地方?”
“家就在这里。不过四年前守墓的霍老头儿死了,就剩下我一个人。不然的话,昨天晚上你能吃饭吗?”
“我没有家,你跟着我也没地方去的。”
“天当被地当床,唯我独尊赛皇上。没有家也算问题吗?”
“你是丐帮弟子吗?”
“我为什么要是丐帮弟子?他们那么多规矩,我当丐帮弟子干什么?”
面对一个嘴巴如此利索,说话不打草稿的小叫花,熊储有些无可奈何:“好吧,你不当丐帮弟子,又能干什么?”
“嘻嘻,我会干的事情可多了。比如说我就会伺候马匹,以前我就跟着霍老头儿伺候马匹来着。你这哪里是什么烟云罩啊,分明就是花斑豹。”
“当年四宝大将尚师徒胯下的呼雷豹,就是它的祖宗,可惜好多人都不认识。呼雷豹的脾气可大了,一般的马匹根本不敢和它在一起。我抢过来的那一匹,和当年项羽胯下的乌骓马是同一类!”
小叫花右手一翻,突然拿出一柄短剑,神情一下子严肃起来:“看见没有?宋三公子就算死了,也不知道他身上的鱼肠剑到了我的手上。据说宋三公子的姐姐很受宠爱,这是福王赏赐下来的。”
“我已经跟了宋三公子两个月时间,看中的东西有两件。一件就是这柄鱼肠剑,另外就是这匹乌骓马。不过我还是小看了宋三公子的能量,如果没有你,我昨天可能要糟糕。”
熊储看见小叫花的这副神情,心中猛然一动。
逍遥子曾经给自己讲过一个俗套又凄惨的复仇故事。
一个带着八岁儿子的漂亮寡妇,被城里一个色.欲熏心的豪强把她掳到家里,以杀害儿子威胁她,终于被城里的豪强霸占了身子。
寡妇为了儿子忍辱负重,并没有寻死觅活,而是在豪强家里住下来。
不曾想,豪强为了讨好县令又把她送给了县令,在她明白了这些人不会还给她儿子时,她在欲杀县令却没能成功,县令把她送到死牢,最后被囚犯们轮.奸致死……
熊储跟随逍遥子灭掉了那个豪强一家,然后又杀掉了那个县令。
只可惜被唐锲率领霹雳堂伏击,好多事情都来不及做,那个仅仅看过一眼的八岁男孩被冲散。
此后和夏芸联手诛灭洞庭七妖,然后就到了今天,算起来已经过去两年时间。
想到这些经过,熊储发现眼前的这个小叫花身形越来越像那个被冲散的小孩子,心中不自觉地一痛:“小兄弟,你要这两样东西,只怕还有些什么隐情吧?”
“四年前,偃师县的县令张伯智,竟然想把他的死鬼老爹葬进汉陵,霍老头儿坚决不干。结果张伯智派人遣散了所有的守墓人,又把霍老头儿给杀了。我妈妈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了,霍老头儿收留了我。”
小叫花脸色突然阴冷起来:“现在霍老头儿也死了,所以我一定要杀了张伯智给霍老头儿报仇!可是我年小力弱,如果没有宝马良驹,没有宝剑在手,肯定不能成功。”
熊储摇摇头:“就算你现在有了宝马良驹,也有了鱼肠剑这柄绝世凶器,但是想要一个人杀掉偃师县的县令,只怕还是不行的。据我所知,偃师驻扎着一支五百人的军队。”
小叫花突然一笑:“所以呀,我才要跟着你。我看你的功夫非常厉害,比霍老头儿厉害多了。只要你教我功夫,我就肯定能够报仇。”
“教你功夫?”熊储心中一惊,随即摇头:“不行!我现在连自己都还没有搞清楚,怎么可能教你功夫?”
小叫花点点头:“那也无所谓,反正我跟着你,等你完全练好了,能够教我功夫的时候,那也不迟呀。”
在原地转了两圈,小叫花仰起头来说道:“你肯定需要我的!否则的话,你就会后悔莫及。”
熊储发现这个小乞丐越来越有趣,竟然知道讨价还价,因此笑道:“说说看,我怎么就会后悔了?”
“那不行,除非你决定让我跟着,否则打死我也不说。”
杀手也需要朋友,杀手也需要有能够推心置腹的朋友。
熊储没有真正的朋友,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
小时候还有岚说说话,后来自己变成了奴隶,岚也死了,再也没有说话的人。
再后来跟着逍遥子了,结果连续两年练剑,每天就是一剑刺向太阳,然后逍遥子也死了。
前不久认识了独狼,可惜人家有家有业,执掌着关外马帮,而且来去匆匆,今后能不能再见面还在两可之间。
也认识了李信李公子,但是人家见识广博,可以当自己的师傅,说话自然不自由。
熊储身边需要一个能够随意说话的人,所以下定了最后的决心:“好吧,我答应你跟着,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
“嘻嘻,你上当啦!”小叫花收起宝剑拍手叫道:“其实,只要时间长了你就会明白,不管是你的呼雷豹,还是我抢回来的乌骓马,都不是一般的凡品,自然就不能按照平常的马匹喂养。”
“说起来也很简单,每隔十天,需要用烧酒浸泡十斤黄豆喂它。同时,每隔两三天,需要一斤肉末喂养。否则的话就会掉膘,时间长了,这两匹马就变成了废物。”
“据霍老头儿说,大凡名马宝马,都能够吃肉喝酒,所以才叫做龙马。因为饲养的成本太高,一般的人家可养不起这样的宝马,所以才会有宝马出卖,但还是千金难寻啊。”
“谢谢小兄弟!”熊储没想到养马还有这么多学问:“那好吧,我们现在就找地方喂马。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本来没有名字,但是霍老头死了,所以决定就姓霍!”小叫花仰头看着熊储:“我跟着你了,今后就叫你公子吧。公子,你叫什么名字呢?”
熊储微微摇头:“我的名字现在也不好说,人家都叫我八郎。你既然姓霍,就要记住霍家的祖上可是鼎鼎有名。”
小叫花点点头:“我听霍老头儿说过,就是名垂千古的少年大将霍去病!”
“那好,我就给你取一个名字。”
熊储略一沉思,想到了前天晚上李信的那些话,尤其是有关鞑子入侵的那些话。随即说道:“霍去病在祁连山建功立业,你就叫霍连山吧。希望你今后能够记住霍去病的丰功伟绩,不要忘记驱逐外辱,为国为民的信条。”
既然决定带走小叫花霍连山,熊储自然需要做一些准备。当年自己赖着逍遥子的时候,逍遥子就做了好多准备。
所以熊储赶到偃师县给霍连山添置了全套的衣服行囊。为了和自己的衣服档次差不多,同样买了一件貂皮大衣。
用两匹马带着柴米油盐离开偃师县城,经过城北药王庙的时候,熊储发现了一辆锦车经过。
官道上出现一辆马车这并不奇怪,就算是装饰华丽也不值得奇怪。
奇怪的是熊储看见里面伸出来一只手。
可能速度太快,刮起的风吹开了马车的门帘,所以车里面伸出一只手拉了门帘一下。
看见这只手,熊储心里一紧:“难道是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