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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穿越明末之四女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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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五章 战云密布 私定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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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土岗,光秃秃的,土质松软,每到暴雨季,洪流裹着沙石,从上而下,将黄土坡上的植被破坏殆尽。那些零散的小树幼苗,来不及长大,便被冲走,成为名副其实的黄土坡,但这是从北面进入东双河镇和新村的必经之地。顺着山势,从山脚向上,一条山道,弯弯曲曲,盘延而上。早些时候发生的阻击战,就是在这条山道上。

    余翔站在指挥所里,拿着望远镜,朝山底看去,只见浉河边敌军正在挖营扎寨,密密麻麻的人头如蚂蚁般来来回回,忙忙碌碌,一片一片的人海,那飘舞的旗海,无边无沿,余翔长长地吸了一口凉气,敌军的数量,远远地胜过新军,且是久经沙场,能征惯战的强敌。明日之战,无比凶险。

    张献忠远道而来,不达目的,绝不会善罢甘休,如果能躲过这一劫,余翔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加强新村军力。

    阿牛组织的工程兵和新村的士兵们正按照祈大勇设计阵防,沿着山坡挖壕沟,由于黄土坡土质疏松,新村纯钢工具得力,工程进展得很顺利。

    黄土岗的阵防,从山顶向下,一共挖出五道壕沟,前两道壕沟距离约七十步,一百米左右,刚好是新村火.枪最佳射击距离,不但充分发挥火.枪最大威力,还能规避和减弱敌方弓箭杀伤力,前两道壕沟深,是御敌壕沟,后三道壕沟浅一些,用于战士掩身,射击之用。

    挖出的泥土,在壕沟后砌成小墙,墙不高,半人或是小半人高。步兵遇到这些壕沟矮墙,可以阻碍他们前进的步伐,防止他们近距离冲锋。新村火.枪手可以依托矮墙,居高临下向下射击,让敌人无处藏身。

    后三段段壕沟之间,都会留出一道道二十几米的空位,方便敌兵冲锋,可直接造成他们的冲锋兵力拥挤,己方也可集中优势兵力,对敌人进行反冲锋,对敌人造成大的杀伤。

    在黄土岗上,扎起简单的营房,歪歪扭扭,弱不禁风的样子,不得不说新村战备存在很大疏漏,主要原因是余翔没有料到新村会如此之快地投入到如此大规模战役中,新村战备都没有做好大规模作战的准备,余翔原本练兵是为了对付小股土匪,达到自卫的目的,其假想敌根本不是张献忠这样贼王级别的对手。

    不过话说回来,新村这样一个小小的村寨,在没有朝廷的实际支持的前提下,在短短的时间内,发展成目前千人队伍的规模,取得如此成绩,也算难能可贵。

    在新村军民齐心协力下,黄土岗阵地防线终于在天黑前布置妥当。

    余翔一改扣扣索索的习惯,杀了几头大肥猪,从池塘里捞了许多鱼,配以当季蔬菜,丁大福亲自掌勺,制作出一道丰富的战饭。

    整个岗上营地,大家喜气洋洋,肉管够,饭管饱,如同过节一般,丝毫没有大战前紧张的氛围。直吃得大家肚皮圆圆,直打饱嗝,这才满意罢手。阵地上一片欢腾喜庆的气氛。

    黄土岗下,张献忠的骑哨围着黄土岗飞奔,从山上吹下的山风,带着浓浓的肉香味,馋得这帮骑兵直咽口水。恨不得跑上土岗,举手投降,也吃一口新村的战饭。

    张献忠坐在大帐里,一个哨兵正在向他通报最新情报:“守卫黄土岗的新村士兵约有一千人左右,其中很多事临时招募进来的,有实战军兵经历的军兵大约只有三四百人。”

    张献忠闻言,哈哈大笑道:“余翔小儿,居然敢以千人乌合之众,抵抗我万五大军,简直可笑之极,明日早上,速战速决,明日午时,到新村杀猪宰羊,吃庆功宴,喝庆功酒。”

    他身边的几位大将听闻,均哈哈大笑,对余翔这样的对手,不屑一顾,他们看到了胜利,闻到酒肉的香味。

    六月的天气,热浪阵阵,临时搭建的战地医院里,张仲阳和朱济世正在忙着准备避暑凉茶,那些战士们,吃饱饭,找了个凉快的地方,乘凉打盹,可负责后勤的人员,丝毫不得松懈,都在准备明日所需的物资。都知道明天可是极为艰难的一天,大家丝毫不敢怠慢。

    现今是六月天气,酷暑炎炎,余翔估计明天一大早,敌人就会进攻,因此号召大家早早地进入休息状态,要求后勤人员,明早天不亮就要准备好战饭,并备好士兵的一天的干粮,做好迎接艰苦战斗的准备。

    当夜余翔又招集各将议事,将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了分析,并议定应急预案。

    议事完后,余翔让其余人回营休息,他和红娘子一起到处走走。二人默声不响,在岗上的营地周边巡视。

    整个营地戒备森严,巡视的兵丁不断,口令喝叫声不断响起。其余士兵们抱着枪,各自找了个平坦凉快的地方,和衣而睡,军帐内倒是空无一人,帐前星星点点的灯笼火把发出暗淡的光。

    山腰壕沟,是前沿阵地重要防线,为了防止敌兵偷营,这里安排了大批的拿着火把的守夜人员,安插在地面的一排排木杆上,挂着层层的气死风灯,在夜风中不时抖动,照亮了周边的地界。

    这个时代想要偷营其实很不容易,多数人患有夜盲症,在夜里,没有很好的通讯工具,大家的行动很难得到统一。小股人偷袭还好,大股军队偷袭,纯属添乱,弄不好还会自相践踏。所以新村想偷张献忠的营地极难,与之相同的,张献忠想要偷袭新军营地,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余翔站在山坡上,看着山脚敌军营地密集的灯海,他心神有点恍惚,似乎有点回到后世现代社会,面对城市灯海的感觉。一股浓浓地思乡之情涌上心头,他想到身患疾病的母亲,未老先衰白发苍苍的父亲,他的姐姐和兄弟,经此一役,明日能否活着还得两说,即便侥幸存活下来,还能不能回到遥远的现代社会也未可知。

    余翔抬头看着天上繁星点点,那是自小熟悉的银河,熟悉的牛郎织女星,他想起了小时候在村口乘凉数星星,听着亲人们话家常,想起父母兄弟,小时候的玩伴,一切的一切,对远方亲人种种思念,一起涌上心头。

    他不由得轻声吟起他的学校张懿老师的那首《忆乡》:

    忠孝传世久,

    耕读守业长。

    锄镰披星走,

    诗书沐月香。

    稀粥养赤子,

    土炕烧兴亡。

    此时最忆处,

    儿时小村庄。

    余翔沉浸在诗里所描绘的意境中,他小时候扛锄拿镰,随着父母半夜而耕;为了考取大学,闻鸡起床,背诵诗文。小时候,还怨天尤人,嫌生活的艰辛,可如今回头看来,又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至少那时候没有战争和饥饿,生活在充满希望的生活中,能够看到光明的未来。

    耕读守业,忠孝传世,那是和平世界多么悠然的一种境界。

    家乡的山山水水如画卷一般在他眼前浮现,他村子旁边的一条小河,小伙伴们游泳摸鱼打水仗,留下了他无数的欢声笑语,无数美好的回忆,他多想回到儿时,看见父亲从田间归来,他伸出胳膊,朝他飞奔,扑倒在父亲温暖的怀抱!

    想着想着,余翔有些醉了,呆在原地,久久不出声。

    红娘子站在余翔的身侧,听着他念着诗句,心里特别温暖,这些诗句,让她也有很多感慨,自记事起,她便生活在穷苦的生活中,后来跟随养父走南闯北,餐风露宿,居无定所,尤其是近些年,天灾.,不但要与疾病和饥饿做斗争,还要提防像古霸天这样的土匪恶霸,每天都在刀口上过日子,不知道前路在何方,每天得过且过。直到身边这个男人出现,她才找到了安全感,找到了生活的希望和奋斗目标,只要站在余翔的身边,她的内心就会感到无比宁静和踏实。即便是在布袋谷迎战古霸天,遭到黑虎帮的伏击,她都丝毫不惧,并坚信胜利一定会属于自己,今天,她也如此,对余翔有种不可动摇的信任。

    听着余翔嘴里的诗句,词句之间,弥漫着一股浓浓的思乡之情,这种感受她深有体会,以前在外卖艺的时候,经常会有这种感受。她隐隐约约地觉得,余翔的身世远不像他说得那样简单。

    夜深了,余翔深感明天凶险异常,他不想给自己留下遗憾,他不避讳,牵着红娘的手,回到营地帐篷里。

    作为大帅的帐篷,地上铺着棉褥,最上面铺着一床凉席,还有一张白色的罗帐。

    余翔说到:“红娘,就在我的帐篷里歇息吧!”

    红娘子没有反对,顺从地和衣而卧,毕竟是女孩子,比较害羞,不敢靠得余翔太近。

    余翔笑了笑,豪迈地说:“红娘,这战场,就是我们的洞房,今天我向你郑重求婚,你能嫁给我吗?”

    她羞红了脸,转过身,背对着余翔,低声说道:“我愿意!”

    余翔伸出胳膊,将她的身子扳了过来,说道:“今天,就让天地为媒,黄土岗为床,让这战场成为我们的洞房。我余翔正式娶红娘为妻!”

    红娘子羞答答地朝着余翔靠过来。余翔把红娘子揽在怀里,感受到从红娘子身上传来阵阵香气,红娘子现在这个姿势未免太过诱惑,余翔心猛地狂跳,低头看见红娘娇美绝伦的俏脸侧仰着,那鲜红诱人的樱唇,只要余翔愿意,一低头就能狠狠*,白皙无暇的粉颈,小巧的耳珠尽收眼底,她的酥胸随轻喘微颤,充满了欲拒还迎的诱惑。余翔脑袋轰地一声,一时间他的身子都要炸了。

    红娘子头枕着余翔的胳膊,吐气如兰。余翔搂着红娘子的蛮腰,感受到富有弹性的肌肤,就能想象到她那天生媚骨妙不可言的香软滑腻,还能感受到两人鱼水交融的*。真如诗中所绘:

    仙子娇娆骨肉均,芳心共醉碧罗茵。情真既肇桃源会,妙促西施柳叶颦。洞里泉生方寸地,花间蝶恋一团春。分明汝我难分辩,天赐人间吻合人。

    余翔情难自禁,正待进一步采取行动时,接着微弱的火光,看到红娘子已安然入睡,如一个降落凡尘的仙子,睡得沉稳安谧。

    余翔狂乱的心绪慢慢的平静下来,他不忍搅了她的睡眠,毕竟,这些天红娘子累坏了。

    余翔静静地看着熟睡的她,睡着后红娘子天真无邪的脸,已然没有人前那般严肃,在余翔的怀里,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那般天真无邪,毫无城府,偶尔,似乎还在梦呓。

    她把余翔当作避风挡雨的港湾,余翔心甘情愿地这么做。

    忙碌一天的余翔也觉困意袭来,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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