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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朝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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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二章 下一步,金光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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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下一步,金光寺!

    如果是其他人,或许会惊艳别的种族拥有无与伦比的天赋神通,幻想自己也有这些能力,那么在修炼一途,会比任何人都强势。

    可是,一些传承久远的门派,就比如周宾的八卦门,虽然门派经历几次断绝,不停的没落和崛起,几经波折,但是一些文献还是保留了下来,所以门里的人知道一些上古就存在的秘辛。

    女娲造人,很多都说只是捏息壤随意而为,但是不知道女娲有了灵感到付出实践,中途花费了多少时间精力。起先,为什么会以人为模板创造新的物种,那是因为上古那些大能,修炼达到极致后,慢慢的走到了同一条路的终点。不管龙凤、鲲鹏、金乌这些上古最强悍的种族,在后期的慢慢进化中,都化形成了人!

    就连女娲自己也是如此,从其他物种,一步步进化,让自己更加适合修炼,让自己的战力发挥的更加强大。当细心的女娲发现,能够与自己一样,站在实力最巅峰的那一群同伴,都出现了同样的特征,已经没有言语表达她的惊叹。

    在那之后,女娲游走世间,采纳百族之长,闭关千年,终于在某一刻捏土造人,这就是真实的女娲成圣的事迹。

    天生道体,得到天地的认可,这是令所有大能惊讶的存在。虽然弱小,但是因为他们成圣的不止女娲,三清仅仅因为承担起教导他们的工作就因此成圣,西方的两位更是在所有人不看好的情况下也因此成圣!作为一个老师,福利大到这程度未免太过惊人了。

    如此夺天独厚的种族,从一开始就预示着他的未来不凡,也因此变得多灾多难。

    或许是修炼的方法不适合那时候的主流,对于一些大能传授的修行之法成效不大,修为虽然在那时候对于族人来说已经很是厉害,但是对于本就已经站在实力顶峰的大能来说,根本入不了眼。

    日久人心就变了,对于一开始的敬畏之心慢慢的变得看蝼蚁一般看人族。除了繁衍能力强大之外,其他实在没有可取之处!有些因为害怕日后被夺去统治地位的野心家,看到圣人对于人族的庇佑失去耐心,几经试探之后,就开始大肆屠戮人族炼制邪器。某些存有私心的大能,害怕强者的地位被取代,并没有倾囊传授自己的所有,导致人族一直找不到自己的修炼之路,慢慢沦为圈养的存在。那是一部血泪史,纪录了屠杀,圈养,流离失所等颠簸的一个时代,但是终究,人族还是站稳了脚跟。

    周宾对于门派残缺的文献知道的不多,但是经过自己门派的老古董推测出来的情况,确实如水墨所说的,人的潜力无限!如果说那时候的人族修为低下,唯一的原因就是,传授他们的功法适合妖族修行!因为当时所有大能都是妖族,人族只是一个新兴种族!

    直到大中午,所有人都围着火堆吃着难吃的烤肉,小丫头才揉揉眼睛从马车里出来,依旧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

    来到水墨边上,习惯性的伸出双手,水墨顺理成章的聚了点水帮她清洗,顺便还用干净的布帮她擦了脸,理了下头发。

    水系神通感觉好像没什么威力一般,除了制造点雾气,弄点幻境,攻击力一般,连治疗效果都差强人意,还不如嗑丹药。水墨一直把它当做生活起居的技能,出门在外,至少不用花时间找水。

    肉有点难吃,刘馨大小姐也是识大体的,眉头不皱的咬了几口,然后顺手让水墨帮忙洗下手,问道:“什么时候出发?”

    真不能带你去!水墨急了,因为你,连自己都放弃了好嘛!到时候场面一定很乱,一不小心被波及到,自己受点伤没事,万一把小丫头伤了,水墨可以预见,回去后,小丫头在床上躺多久,他就要讲多久的故事!那还不如让他死了算了!

    于是,不管小丫头怎么威逼利诱,哪怕是卷起袖子,水墨都不想屈服,只得提议,可以去其他地方走走,见识下风土人情,但是绝对不要想着掺和战斗。

    刘馨大小姐看看水墨的熊猫眼,无奈的叹气,只得接受这提议,太死脑筋了,自己实力也算不错了,墨哥哥有必要担心成这个样子吗?

    水墨运起灵力治疗眼睛,清凉一片,没多久,乌青的眼圈就没了,恢复了正常。不知道是修为提升还是得到了共工的传承,自己运转灵力更加得心应手了,以前起码小半个时辰才能消肿,现在竟然瞬间就好了。

    接下来就是讨论去哪里游玩的事情,这一点,双方寸步不让,两个人吵得面红耳赤。

    水墨提议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度假几天,难得出来就要散散心。

    小丫头坚持不同意,在家里都一直在休息,出来还找地方偷懒,有什么意思?要自己说,应该找妖兽单挑几场,增加下自己的实战经验,或者找点天材地宝,更或者去各种仙门所在看看,自己以后也要加入仙门,先实地考察一下!

    水墨板着手指一样样否决,每一样都不是能轻松搞定的,自己才不愿意花大力气去做这些事情呢。挑战妖兽根本不好玩,去其他仙门,路上都不知道要多久,一路颠簸,自己才不愿意找罪受,与其如此,还不如直接回去天阳城呢,虽然每天被训,但是大部分时间还是空闲的。

    刘馨大小姐难得生气,墨哥哥太可恶了,懒得要死,这一次死活不松口,自己都拿他没有办法了。最后生气的吼道:“你不去我就一个人去!”

    水墨也大声吼道:“你去啊,看看谁敢放你走!”老是喜欢干架,女孩子家家的,这么暴力以后怎么办。

    “哇!你欺负我,回去我告诉我娘!”小丫头无法,哭出声来。

    诶!水墨叹气,每次都用这招,自己对水很敏感的,你眼泪都没有,到底给谁看啊。

    于是,水墨的眼睛也出现眼泪,直接滑落脸颊,泪水多得让人汗颜,别人形容眼泪是断了线的珍珠,水墨的眼泪完全是不断线的,就这么一边一条哗哗的流,看得周围几人都目瞪口呆,还能这么哭的?

    连小丫头都惊呆了,扑哧一笑,忍不住笑了出来,一把推倒坐着的水墨:“混蛋!”

    水墨重新坐好,像个没事人一样,水早就不见了。“金光寺离这里远吗?咱们去那里转转吧。”金光寺也是一个大派,水墨之前还听说本来当时刘云是要带自己去那救治的,后来碰到周宾,加上时间急,死马当活马医了。

    “不远,晚上就能到!”杨荣回答,这两兄妹折腾起来别人还真受不了,太能整了!

    这回小丫头没意见,那里有光头,自己一直想见见没有头发的人到底怎么样的,回来可以说给彤彤听。

    那么出发吧!

    水墨点头,不过得先找个城镇吃饭!

    大少爷!我们刚吃完烤肉!

    这回,两兄妹一起站在旁边鄙视他们,这么难吃,自己才吃了几口,就你们,既然全都吃进去了。食物不好,没办法只能将就的时候,垫下肚子就行,吃那么撑干嘛!

    看着墨乾他们的脸色,小丫头兴奋的举起手和水墨拍了一掌,示意庆祝,全然没有刚才吵架的隔阂。

    回去要不要和刘云说下,墨乾觉得自己等人好歹住在人家府里,你女儿都被人带坏了,就不会管管?

    一处城镇,最好的酒楼,桌上摆满了菜肴,有兴趣开动的只有两个小人,其他几个成年人盯着眼前的美食,下了几筷就已经吃不下了,杨荣稍微多吃了一点,但也没多少,走体修的路子,吃的多,关键是刚才烤肉他也吃的多啊。

    因为兴奋,水墨特意还倒了一点酒,香辣刺鼻,感觉回到了那时候刚开始喝酒的时候,不自觉的多喝了一点。

    至于周宾,一直维持着自己的形象,偶尔饮一杯,和这小鬼在一起,总会找到机会,到时候让他欠自己人情,拿醉仙楼的那幅画抵债就行!

    什么!都没带钱!水墨一听酒醒了大半,脸色还是潮红,这是要闹哪样?

    自己和小丫头从来不带钱的,就算带也是小钱,这一餐根本就付不起!墨乾他们表示钱都用完了,买了马匹和其他东西,也不够。杨荣更是摊摊手,自己虽然是杨家大少爷,但是一直都是个穷光蛋,来这里消费的最低标准自己都达不到!

    周宾心里懊恼的要死,机会就这么来了,但是他也没带钱啊!自己发誓,下次一定不会忘记带钱,这么好的机会都擦肩而过。

    其他几人有心想看看水墨笑话,面对掌柜的笑呵呵的等着收钱,一个个低头不语。自己都没吃多少,吃得最多的是你们兄妹两位,难得看他吃瘪,心里强忍着笑。

    难不成要吃霸王餐跑路了?水墨看到这几个混蛋的表情就知道他们心里怎么想的,这群混蛋,下次一定整死他们。

    “看来几位是忘记带钱了,没关系,在下喜欢结交四海,如果不介意,这顿算我的。”一个比周宾更加风骚的人过来,水墨看着他直直盯着刘馨,哪里肯答应!就连本来看笑话的人都同仇敌忾,一起防备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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