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哥,咱们怎么选?”
何顺也不知道怎么选啊,他本来是一家联想连锁的小店长,但在数码城里已经干了八个年头,一直都在联想的店,所以在数码城的人面很广,基本上大家都混了个脸熟。
而数码城虽然每天都很热闹,但那也是表面,这里毕竟不是省城中心。每天到了下午六点左右,基本就没顾客,最晚到七点,员工也都下班了,七点过物业就会锁门,只因数码城的东西太多,以免失窃。
何顺所在的店,只有二十几个平米,每月租金好几万,员工也有七八个。记得那是很多个月前,因为不是周末节日,快六点时就准备收工下班,也就在那时候,灾难爆发了。
数码城里大大小小的店面有好几百个,员工也有两三千,其中一些是兼职和实习期,加上一些顾客,当时有三千人左右。分布在楼下五层,至于楼上是商住两用,却是不知道情况。
他记得当时,起码有一千多人没有变成丧尸,对于丧尸的称呼早已经统一,因为跟电影游戏中丧尸的情况差不多,只是不知道种子的事情。
一千多人类,跑了一些,又跑进来一些,经过漫长的时期之后,只剩下四十七人,这期间发生过太多次见死不救。因为基本救人的都跟着挂了。也发生过有人精神崩溃,干出荒唐事,但这些毒瘤,现在都被杀死了。
何顺本人,其实也很好色。但他天生有点暗疾。小伙伴的情况。借用三个字来表达,童子鸡。之前交过两任女朋友,最后都不欢而散,就因为他这方面表现太过差劲。
这样一来,他是有心无力,反正躲过多次内乱,在剩余的女性中,口碑非常不错。是那种可以放心睡在一个房间的好人卡类型,大家也喜欢听他的意见,毕竟他之前也是店长。
至于吃的东西,数码城里还是有的,泡面就不缺,水源也不缺。这也多亏了很多员工都有备货,特别是五楼搞批发的,有一个大仓库的食品,专供数码城的员工消费。
可这些东西毕竟没营养,他自己就暴瘦了五十斤。他们这些人不是没想过出去。但办法都想尽了,除了杀丧尸。别无选择。可最终剩下的人中,男性才十几个,人人自危,不愿意冒险了。
“我跟着走,你们自己选吧。”何顺做出了决定,留在这里确实只有等死。想想当初,逃到五楼来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有小半死在内耗,大半死在丧尸手里。
当初还出现了两个大哥,最后居然双双内耗战死了,不然他可能就成了阶下囚,包括这些女人们。早死早超生,出去拼一场也好。
这边李纯还是问了句,“你打算用什么规矩?”
“优胜劣汰!”唐璐话语有些残酷,“这里跟平洋不一样,没有你的亲人、朋友、同学,也没有你的老乡。你也无法在这里建立基地养着大家,所以就用车队的模式吧。愿意跟着的就跟着,根据表现能力不等,在渐渐吸纳。可以分为核心成员、普通成员、外围成员,以及编外成员。简单说,我们只管核心成员就行了,至于其他人的生活,就看运气。
至于说目标,就是东边的军区大基地,等到了基地,这些人多少能活命。而我们到时候看情况再说。”
李纯想了想,点头了,“行,你按你说的办吧。”多说无益,他也确实不需要对所有人负责,若说,或许说,在他看来,人类只要没有灭绝,那就行了。即便他想改变什么,也不是现在,他还没有问鼎天下的实力,以及资本。
十分钟转瞬即逝,那边已经有了选择,出乎两人的意料,居然只有十五个人愿意跟着一起走,其中有十一个都是女性,且只有一个进化者,是个女的,先天电系,名叫柴晓晓,柴姓算是比较少见了。
“成,现在就走。”李纯没有多余的废话,当初科院的有女生选择留在农家乐,他也没有劝说一起走,真说起来,最开始,他也是淡漠的性子,那是因为把自己跳脱在团队之外,后来觉得是自己的团队,有些护短,就全都照顾了。而现在到了外面,也如唐璐所说,情况不一样了。
就这样,没有脱离带水,他和唐璐带着十五人跟着就下了楼,人多了,李纯的战力也释放了出来,爆发出了火球,战矛也挥舞成风。
下午时,所有人顺利抵达了之前的窝点,因为晚上要等招财返回。并不是说之前唐璐说的规矩变了,而是人数太少了点,总共就十五人,等把车队建立起来后再说。
何顺、柴晓晓,等人跟着到了小区里,一路上一直在震惊当中,只因李纯和唐璐的战斗力严重破表,在他们眼中无比恐怖的丧尸,简直成了垃圾,没有一合之敌。
可李纯两人也太寒酸了,居然真的就他们两个人,而且还住在这种地方。
李纯让唐璐再次普及一些进化知识和规矩,然后准备晚餐,他却单独出去了,反正没事做,不如去多猎杀点种子,争取早点把土系进化了,等土系破入洞门境,也能多出资本来。
下一步,他是想进化风系,这是他的保命手段和根基,可现在一颗风系开花种子都还没入账,任重而道远啊!
没有带战矛,反到是抽出了腰间的软剑,这东西,拿在他手中就是轻飘飘的,仿佛成年人那着一根绣花针,这怎么去战斗?可这也说明他现在的战技还很肤浅。
按他设想,最开始是举重若轻,这点他就没做到,然后是举轻若重,就好比他拿着软剑,如果能挥舞出阔剑的感觉,那就成了。放到现在,根本就不可能。
“嗡!”紫色软剑他在他力量作用下,一下绷直了,变得不一样。
但突然间又收缩了回来,仿佛卷起的布条,任由他的大手握在了掌心,这算是另类的掌中剑了,可也只是虚有其表,看着花哨而已。
李纯的性格中或许有喜新厌旧的一面,特别是使用武器,最开始用军刺,得心应手;后来用了斧头,也还不错;在之后用螺纹钢绑了一杆长矛,也还可以;再后来,战矛、阔剑、阔刀、铁链、弓箭等,很多兵器都尝试过。
到现在,都用上软剑了,而且是对剑术要求非常高的掌中剑,弄不好就把自己给伤了,就如此刻,他的掌心在滴血,但很快就用木系治愈了。
别看软剑非常薄,重量只有几两,还不到一斤重。但却足有四尺长,差不多有一米四了,这要是玩出了花样,杀伤力会非常恐怖,也会非常诡异,敌人到死都不知道怎么被干掉的。
可跟他以往的战斗风格相差太大了,不得已还需多多练习,丧尸就成了非常好的练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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