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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青春 第2章 放他的鸽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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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时间七点整,星子不起床,工资扣光光,买不了香奈儿,用不了lv......”

    啊,梦醒了。

    这个梦太不科学了,但是甜蜜的要命,醒来很失落,不想想别的。

    一是好梦吵醒了,不甘心。二是这个闹钟太现实了,想举报他。

    有很多年没有这样错乱的梦到高中那些,大学那些了。我没结婚,毕业近两年,是活在上海的一个不知名的小蝼蚁,写着一些没多少人看的书,但苦恋凌皓晨是真的。

    凌皓晨在哥伦比亚大学读研究生,五人帮的群在很久没人水群之后,被尔尔的婚讯打破寂静,因为我和凌皓晨的分手,大家陷入尴尬。

    我为了避免尴尬继续,就主动当没这回事,毕竟让对面那个钢铁直男首先低头是不可能的,很久没有说话了,其实我好想你的。

    在我工作日睡过头两次之后,秉着事不过三的心态,我把皓晨之前录得一听就后怕的录音,设置成了闹钟,我正在揉眼睛,仰天长啸般觉得好梦被吵醒很不爽的时候,一个电话来了。

    “你起床了吗?”

    是他的声音。

    我啪一下就挂了电话,天知道我脑子是不是短路了,不是不想接,是一时半会有点想哭,想哭的是我想你的时候,你竟然给我打电话了,再一想,我会不会又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

    顿时觉得清醒,又看到凌皓晨发的微信。

    “你竟然挂了我电话,是不是还没有睡醒,不小心挂了?”

    我回:“嗯,刚睡醒,有点懵。”

    叮一声,他的消息来了。

    “我......回来了,我去接你好吗?”

    我揉了揉头发,发痴的笑,是因为要参加周周的婚礼才回来的吧,你这家伙,就不能说一句,我想见你吗。脸上竟然微微泛红发烫,又故作镇定的回他:“我比较慢也,那你要等我哦。”

    等一下,今天约了编辑谈稿酬,准备一起去见大老板的,难道我要爽他的约,放他的鸽子?但是一想到一年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那凶悍的样子,放他一次鸽子也没啥吧,我是女生,你就不能温柔一点嘛?

    当我和他说,我今天不想见你的时候,那家伙竟然没有发脾气,而是乖乖的说:没事,我先去找一下周周,等你有空了,我再去接你。

    他现在的温柔是我八年前第一次见他时万万不敢想的。

    今天是不能迟到的,老娘的新老板上任啊,虽然在此之前就和同公司的革命好战友阿奶也就是我的编辑提前交流过,这个上司如何苛刻折磨新人蹂躏下属,但是是人是魔,预防针打得再好,不如先瞅一眼吃瓜才吃的漂亮啊。

    阿奶是我开荤段子路上一路开出来的革命好司机,她本名陈清清,外号自称萧十一郎,我给她起名叫阿奶,是因为我第一次见她时,她就在喝旺仔,第二就是她的胸也是真的大。

    我一直觉得阿奶要是生活在谍战时期一定是个优秀特工同志,死到临头不会冒汗的那种,还会倒打一耙耗死敌方,这不,上周阿奶就告诉我,新来的老板从青春期传过的八卦绯闻,现任女友,喜好连同癖好。事无巨细,只要是关于这个人的,屁大点事都能被她扒出来。

    新来的老板不爱小说作家写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最近流行的种田文也不给写,据说上一届某小说作家死的很惨,哭的梨花带雨不算什么,我这种看起来不柔柔弱弱,骨子里却满是泪水的还是少惹他为妙,缝隙底下生存,保命要紧。

    我竟然还是迟到了,有人说一孕傻三年,我怀疑我妈怀孕的时候是不是傻的是我。

    “这个猫着腰偷偷进来,发质干燥的那个,你是公司的保洁吗?”

    感受到魔头在向我伸出魔爪,我已经在死亡的边缘线上挣扎了,仿佛就差一步,就差一步,我小命就嗝屁了。

    我颤巍巍的抬起了头,脸抬得老高,想告诉他,我这脸上画的精致的妆应该还对得起您老的大驾的,“您好,我是夏星子,新锐作家,笔名同名,不好意思,今天堵车……”

    我脑子里一下子闪过咆哮,怒喊,想着这后面的路和升职加薪神马的怕是无缘了,要不要换家公司开始投简历,这个老板却怼我一句,“你这名字,嗯,挺入味的。”

    什么,入味?

    没有点名批评?没有责骂,不生气?没有下马威?不符合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现代观啊?最要命的就是这样的老板了,明明该生气却笑嘻嘻,笑死藏刀,要你惭愧,要你羞涩脸红不好意思,要你拼死拼命为他干活,可怕。

    阿奶帮我争取了多拿10%的利润,我在羡慕阿奶大胸的同时还很佩服她的口才,不来写书浪费了,我决定下一本书的女主身上就有阿奶的特色,一要胸大,二要口才好,阿奶却说:“我这样帮你,主要是我们俩关系好嘛,其次就是你涨提成了,我工资也跟着涨了,我也涨了10%。”

    我赏给她一个白眼,果然都是万恶的剥削无产阶级的资本家们。

    在忙完上午的领导开会,中午陪吃饭,下午谈稿酬等一切行为之后,天已经快黑了,我才想起来,我是放了凌皓晨的鸽子的,真好,工作的辛苦可以让我忘记情人,不,曾经的情人。

    我打电话给杨周周,问她,凌皓晨,有没有去找她。

    她说,一大早他就过去了,好像有什么急事要走,匆匆忙忙吃了个午饭就走了,我让她这几天放空心灵,过好最后几天单身生活,然后准备走进婚姻的坟墓。周周回我,你这个狗嘴吐不出来象牙的家伙,有她家龅牙在,一起手拉手进坟墓也开心,我感慨爱情真伟大,让两个良民开始盗墓了。

    我又是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喜欢一个人走在路上,不入流的作家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感受到莫名的热闹,还不会反感。偶尔会看到一些三五成群的高中生,偶尔能在他们中看到一个不说话只是傻笑的女孩子,像极了高中时候的我。

    我快到家时,习惯性的抬头看前方,发现了那个熟悉的影子,是他在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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