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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青春 第3章 这对新人真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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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送给凌皓晨48个不同类别的书签,而这个书签是购买某牌笔芯附加送的,但是集齐这些书签,我大概使用了差不多20盒笔芯吧。

    惨兮兮的高中,我竟然一个学期使用了二十盒笔芯,令人发指的试卷和三年高考五年模拟。

    故事是这样的。

    每天早上都有一个写满我温馨话语的书签出现在他的书桌上,我看他每次都是小心翼翼的夹在书里,然后好像还时不时的朝我看着,我觉得他一定很喜欢了,应该也是喜欢我的吧。

    结果在高中毕业聚会时的真心话大冒险上,他说他把某个傻逼送他的书签都卖给赵泽远了,然后赵泽远又送给了他的那些妹妹们,我得知此事的时候,那些书签已经化为尘土飞扬了很久。

    亏我在青春期最羞涩的时候,做的那些春梦都是关于凌皓晨的,而凌皓晨却将我的梦都贩卖了,不但卖了,还卖个好价钱,可气的是,卖了好价钱还不请我吃好吃的。

    此刻,当年那个让我又爱又气的男人就在我家门口等我,我不知道他回来了我该怎么办,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和他发生什么,只是在抬头看到他的时候,我有想冲上去抱他的念头,然后卿卿我我,不想有其他的什么念头。

    他看到我了。

    “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不知道一个女孩子很晚回家会不安全吗?你有没有……”

    他在凶我,我打断了他的话。

    “我没有安全常识,又没有人等我回家。”显然我是在怪他,怪他当初,我说分手,他就真的头也不回的走开。

    他竟然一言不发,沉默不语,空气宁静像要窒息,快入秋了,我感受到一丝凉意。

    好吧,率先打破僵局的又是我。我问他:“你有事吗?”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t恤,深蓝色的牛仔直筒裤,习惯性的手叉口袋,发型变了,很多年前,他留着高中时期最流行的校草式发型,前面短短的刘海,随着风一阵阵的飞起,那个时候青春偶像棒棒糖组合正火,我觉得他像里面的王子,现在明星王子已经有孩子了,他呢,发型换了。

    像极了金城武,中年的。

    头发三七分,眼神很疲惫,此时依靠在墙角,仿佛瘦了许多。

    “我觉得凯迪一定想我了,我来看看它。”

    “什么?”凯迪是我养的猫,他曾经手拿一把水果刀,和这只猫争执四个小时,最后猫输了,败在猫粮上。

    “明天吧,明天周周试婚纱,你应该也去吧,龅牙说你是伴郎,我是伴娘......我明天把凯迪抱过去。”

    是感受到我在疏远他吗?他像是有话要说,但是又不说,我在两年前,曾嘶声竭力的问他,为什么明明心里有很多话就是不说,为什么让我一个人去猜他的心思,他也像现在这样,沉默。

    “没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今天有点累。”

    他先是沉默不语,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就已经抱紧我。

    他说:“你还像以前一样,口是心非对不对,你每次和我吵架的时候,都是不停地用手扯自己的衣服,脸上却一点颜色也没有,说的话也很无情,但是我知道,你很难过的。你还爱我,对吗?”

    我的手还依然再扯衣角,十二岁那年,父亲的离开让我不相信爱,让我嘴硬,让我固执不能自已,后来遇到凌皓晨,年纪轻轻就以为可以白头偕老的时候,他却离开了我。

    我想我还要在陷进去一次吗?

    “没有口是心非,我有男朋友了,我还给他起个外号叫金城武。”我把他推开了,上楼去了。

    那家伙看着我上楼,一个人在楼下踟蹰了一会,就开车回去了。

    我对着窗户看他的时候,凯迪从软垫子上滚了下来,缓缓滑到我身边,蹭了一下我,我在想,它明天见到他会不会咬他一口。

    周周这种十八线的网红选的婚纱店果然不一般,就连名字也是格外的奇葩,什么好久不见婚庆工作室。

    我想好在不是什么下回见或者回头见婚纱店,因为那样更适合二婚。皓晨顺带把我捎上,我抱着我那只肥猫,也确实很不方便。

    凌皓晨见到凯迪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变了,变丑了。

    上了车后,又对它说:不仅丑了,你怎么这么胖了。

    我白了他一个白眼,还好猫听不懂凌皓晨的鬼话,但是仔细那么一听,这确定不是借猫杀主人吗?我严重怀疑这家伙去纽约不是读经济学硕士,而是去修了一门秘术,村口大娘借刀杀人术。

    等我们到了工作室之后,发现杨周周还没到,老板给我们做起了宣传,大意就是,下个月28号是个黄道吉日,我们这对新人要不要考虑一下草率的结一下婚。凌皓晨越听越有劲,和老板聊起了生辰八字,再从生辰八字聊到时政局势。又聊到经济范畴,再然后老板打算掏出身价来让凌皓晨帮他选一支好一点的股票。

    场面一度控制不住,最后老板催我们试婚纱,说什么都要免费,做造型,上道具,齐刷刷一票人。

    然后我和凌皓晨就以新郎新娘的样子出现在杨周周和赵泽远的面前了。

    龅牙拿起手机就拍,说这是历史性的时刻,杨周周质问我:“这是几个意思啊?这件婚纱,我穿胸这里就空杯,你穿就不会,你是砸我结婚的场子吗?”

    我承认我爱上这样和凌皓晨穿情侣装的时刻了,新郎和新娘的礼服就是最好看的情侣装吧。

    十七岁的时候,穿一样的校服都会很开心,即使大家穿的都一样,也像是和他一起穿情侣装,会害怕自己穿的没有班花好看,会害怕他多看别的女生几眼,但是那个时候的凌皓晨,还好不关注长得好看的女孩子,只会在意比他成绩好的女生。

    他会和我们说他喜欢聪明的女孩子,于是我即使脑袋笨,也愿意每天和数学物理化学拼命抗争,成绩下来,和他不分上下,他就会对我说:“长得是丑了一点,但是还好很聪明嘛。”

    我第一的时候,他请我吃饭,他第一的时候,我请他吃题。于是我胖了,他成绩更加好了。

    那些年,我们把革命友谊上升到一种全校赞颂的地步,以至于即使我和凌皓晨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也会让家长老师感慨,这两孩子还在商量功课呢,真认真!

    他喝我喝的水,然后帮我抢赵泽远从尔尔那里获得的十根烤肠,去我家蹭饭,顺便在我妈那告我的状,说我不好好学习,就想着隔壁班的摇滚小帅哥。

    然后又在我成绩下降,哭的不行以为他不会夸我的时候,借他的衣服给我擦鼻涕,然后告诉我,成绩很好的女生一般都是长得像恐龙,说我这种有几分姿色还能看得就不要抢了前排的位置。

    我笑他是段子手,他说他是段子脚。

    然后在我又哭又笑的时候,他又拿下赵泽远的十根烤肠,因为他和赵泽远打赌,说他会哄女孩子不哭。

    回忆总是不能拉很长,一想到以前,就想喷出个火焰山。赵泽远说:“你们俩这么搭,要不要商量一下择日不如撞日,今天重回于好?”

    我和他异口同声的回答:“不要!”

    我头低低的,不想让他们看到我的难过,失落于听到他说不要,正当我觉得应该编一个段子来缓解一下气氛的时候,就听到凌皓晨说。

    “我还没有好好追过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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