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同道:“你和我打一场,我不伤害你,放你走。”
史都闻言,紧绷的精神陡然松懈了下来,汗浆顷刻间便浸湿了衣衫,他确认周同对他是没有杀意的了,立刻便感到了无比的疲惫。
他苦笑了一下,对周同道:“你看,我现在的状态,你还有兴趣打一场吗?”
周同眼中露出失望的神色,他当然能看出来对手精气神的变化。这样的情形他自己也曾经历过,便是他小时候第一次单独遇上那头黑熊,得以逃出生天之后,那种疲惫不堪的感觉他到现在都还铭记于心。
与这样的对手战斗没有任何意义。
周同问道:“你跟踪我的目的是什么?”
“将你带到一个地方。”史都回答的非常干脆,没有任何犹豫。这个时候的任何犹豫,只能将自己带入更危险的境地,并且回答这样的问题也并不会泄露什么。
“只是带到一个地方,不是取了我的性命?”
“不是。”
“好罢,就算你说的是真的,那你接到的命令里面没有说不能让我受伤吧?”
史都还是异常干脆:“没有,只要将你活着带去便行。”
周同又有些犹豫了,适才他还在考虑要不要就这般将人放了,现在看来还是没那么便宜的事情。也不知道这样的高手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使唤得动,至少对方不是一名杀手才对,否则也不会接这样的任务了。关键的问题是问不出来背后的主使是谁,难不成自己就只能这般被动防御?
那自然是不行的!好歹自己也要立个威才是,也好让此人背后的主使之人知难而退。下次再要找自己的麻烦,自己得先掂量掂量,寻出个更厉害点的人物来,可是天底下这般厉害的人物就真是那么好寻到的吗?
周同打定主意,对史都道:“来捉我不成,又想要全身而退,阁下觉得天底下真有如此好事?”
史都道:“不知阁下有何要求?”
“一百两黄金,加上你腰间的那把剑。你知道我的身份吧?胆子不小,竟然敢行刺东卫军官。”这便是敲竹杠的时候到了,人为鱼肉我为刀俎,此时还不猛敲更待何时?
史都沉默了半晌:“一百两黄金,将我卖了也值不上那么多。至于这把破剑,你要便拿去吧。”他又重新从腰间抽出长剑,掉转剑柄扔到面前地上。
周同道:“不是说剑客剑客,剑在人在,剑亡人亡吗?我看你也是名剑客,便如此轻易放弃自己的剑吗?”
史都木着脸道:“说这话的人要不不是剑客,要不就已经死了。”
周同无言以对,他只是道听途说而来,来源便是说书人的嘴巴,看来自己幼时曾憧憬向往过的江湖、侠客,也许并不是那么真实。就自己出山这一年多来,遇到的所谓好汉,多半是拦路剪径的强人,眼前这名厉害的剑客,也并不是对自己手中之剑视若性命。
他足尖在地上剑柄轻轻一点,那剑宛若有了生命一般从地上跳起,在空中转了个圈后落入周同手中。在这过程中周同眼角余光一直在留意史都的动作,对手的完全放弃让他甚是失望。
他屈指弹了弹剑身,长剑发出悦耳的嗡嗡声,这是一柄特制的精钢长剑,定制出来至少要花上十两白花花的银子。这样的剑手,也必定不是一般的人能使唤得了的。
他将长剑掉转方向,剑尖冲着地面,稍稍用力一甩,那剑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在两人中间的地面上留下了一个小洞。
史都双眼眯起,瞳孔急剧收缩,虽然知道了目标的可怕,但这一手还是将他震慑当场。他几乎只见银光闪了一闪,自己的那把百炼钢打造的长剑便没入了地面。
作为土生土长的开封人,史都对整个开封府的地势环境都很熟悉,现在两人所在的位置先不说其他,单是地面的青石板便已不是他那长剑轻易能刺穿的,更不要说石板下的土壤砂石成分也是极高。要想将一柄长剑敲入地面尚且无法做到,这般难度更大的做法他休说是做到,便只是想一下也是觉得不可能之事,偏偏这不可能之事便被眼前之人做到了,更不巧的事情便是自己还妄图想捉拿于他。
现在看来,今日自己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情,便是没有贸然出手。否则,此刻或许世上已经再没有了史都这个人。
周同拍了拍手,对自己的这一下投掷表现得甚为满意。要知道哪柄剑虽是特制,但特别的其实只是外形,而并非材质。就材质而言,铸剑所用的百炼钢较之寻常钢剑更加的柔韧,这一下直没至不见柄,不光需要足够的力量,还需要对这力量的掌控妙到颠毫,换做随团出使前的他,那是万万做不到这一点的。
周同看向史都,这名汉子的脸色先是变得一片铁青,很快眼神又变得极其明亮。他不知这人在想些什么,只是突然感觉到无趣,挥挥手道:“罢了,你走罢。记得告诉你背后之人,休要再打甚么坏主意,否则我倚靠东卫的力量,要想将他寻出,找他的麻烦也是简单的事情。”说罢便转身离开。
史都见他大步离去,再不回头,心中一阵翻腾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他看着周同的背影,大声喊道:“多谢阁下高抬贵手!我叫史都,若是有事寻我帮忙的,到后门桥头找王婆婆便可!”
周同来到牟驼岗牧场,寻到一位姓余的主管将莫奇燮手令递交给对方,随手令一起递上去的还有一锭五两重的雪花银,这是成风特意交待他如此做的。
那姓余的主管乃是名宫人,宦官无后,喜好便只有权力与钱财。他被派到这牟驼岗养马,虽说也算个重要的位置,但毕竟离开了皇宫大内,离开了中枢,再想向上爬便是千难万难,再加上他年纪也不小了,便尤其对钱财看重,但凡有人寻他办事,懂规矩的那便一切顺利,不懂规则的则是各种责难。
成风知道此人的秉性,又担心周同不通世务,特意从自己的柜子里取出这锭是花色上好的雪花银给他行贿。
果然那余主管接过手令时脸色还绷的很紧,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待到五两重的银元宝落入掌心后,臭脸上便露出了笑容;在当他偷眼看了看元宝的成色之后,那一张老脸简直就笑得皱成了朵菊花,一出手迅捷无比的便抓住了周同的手,让周同顿觉胃中一阵翻腾。
余主管一边与周同把臂同行,一边笑道:“周百户来就来罢,为何还如此客气?我与成百户……啊不对,现在是成千户了,也是多年的老相识了。早听他说到过手下来了位少年英雄,一直遗憾没有得见,没想到今日便得偿所愿了,哈哈!”
他显得对周同极是亲热,可笑声却是尖锐刺耳,让人难受。
这宦官一月的月例银子不过五两,在这牟驼岗来能捞到的油水无非是在草料上克扣,可一来胆子小,不敢下手太狠,二来也还要给头上的大太监分润,一年下来最多也就能存下五六十两银子。周同这一出手便是他一个月的例银,自然是让他笑得合不拢嘴。
周同对此心知肚明。
他不动声色地将手臂从对方手中抽出,抱拳行礼道:“在公公面前,小子如何敢称将军?小子此番来之前,成大哥便有言在先,说道御马监的余公公古道热肠,为人仗义,同他交情极好。便算是没有他的交情,单凭这手令,也必定能帮小子选出一匹好马,成大哥所言果然不虚!”
余公公闻言更是高兴,很多时候,这些身体残缺之人会异常注重别人对他们的评价。听到周同转述成风的话语,说到他“古道热肠,为人仗义”,他心中一热,竟然在一瞬间生出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出来。他虽然很多时候自私刻薄,可随着年岁增加,内心也越发孤单起来,极是盼望能有一二真心知己。他和成风平素交情确实不浅,只是此前从未听到成风对他有如此高的评价。
他两人结识也有十年之久了,一开始自然是公务往来,在成风的刻意结交之下慢慢的二人才熟稔起来,不过当时他还在宫中办事,也不敢与外臣深交过甚。自到被调来看守军马场,成风又时常过来调用军马,二人关系才进一步密切起来。
周同转述的话语自然有不少水份在内,成风的原话其实是:“余公公这人呢,有些贪财,不过人还算不错,至少拿了你的钱财,能帮你将事情办好,比那些收钱不做事的人要强得太多了!”到他这里便给改成了“古道热肠、为人仗义”这从说书人嘴里听得最多的八字评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