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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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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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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阿弟仔两口子在家里种菜卖菜过活,早上一大早他们就到地里去摘菜,然后装上三轮车,阿贵就拉着老婆和装好的一筐一筐的菜拉到沈塘菜市场,洗菜,然后再在菜摊上把菜卖掉,卖完菜买点鱼,肉回家做午饭吃,下午偶尔去去菜地浇浇大粪,打打药,或者浇点水,晚上再一起做饭吃,这一天就那么过去了,卖菜挣不到几个钱,扣去吃喝生活费,一个月两口子也存不了千来块钱。

    我问过阿弟仔,在城市里打工快乐还是在老家种菜更快乐。阿弟仔说,挣钱当然是在城里工厂打工更挣钱,厂里包吃包喝,现在流水线工人一个人也有个两千左右的薪水,两个人扣去开销,一个月能存至少三千块。可是拿钱多,并不快乐,在老家东西更便宜,菜是自己种的,浇大粪不用肥料,连杀虫剂都不用打,不用花钱买,肉是村里用番薯叶,芋梗这样的杂粮不用一丁点猪饲料喂的猪杀的肉,也不贵,水是家里老井的水,原汁原味的吃喝纯天然,这样的吃喝,城里根本没可能有,家里自家的老房子,不必缴房租,地方也够大,不是多个人添两条腿都挤不进去的集体宿舍,时间还是自己的,卖完菜,菜地里没活,爱干嘛就去干嘛,没人管,自由自在,也不用像在工厂那样,一周六天,每天十几个小时都要在车间里做活。最重要的是,阿弟仔爹妈走得早,他也没兄弟姐妹,那么大的老房子就自己和老婆两个人,想什么时候做爱就什么时候做爱,自家屋子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就是大白天,关上门,老婆被弄得舒服了,弄得高潮了,两个人爱叫多响亮就叫多响亮,爱喊爹叫娘就喊爹叫娘,想喊什么喊什么,没人管。阿弟仔说,他和媳妇在家过得习惯了,就是外面一个月有包吃喝给三千一个月的工,他们也不想再去打了。

    彭志国还没结婚,他家里跟阿弟仔不大一样,他父母都在身体还很健旺,他是家里的老幺,上头还有好几个兄弟,他家家庭关系处得不错,父母和几兄弟经济条件还不错,不指望彭志国到外面打工挣钱回家养家,所以他是在外面浪荡,还是回家安分过日子,家里人都不反对。我们几个朋友里,他最好玩,无聊的打工生活,他受不了,他总是不停在换厂子打工,在一个地方找个厂子打打工挣几个钱,不干了,拿钱又去别的地方玩玩,没钱了再找个厂子打工挣钱,钱挣够了,又辞工去玩,几年下来,手里没落下一分钱,深圳,广州,珠海,汕头广东的大城市他倒是玩了个遍。

    彭志国人长得不错,而且从小就会打扮自己,上学的时候穿戴就是农村孩子算最时髦的,有过一个外号,潇洒哥。他不交女朋友,但是他性满足却一直没怎么缺,他到一个地方,先去找那个地方犄角旮旯里的洗发店,找洗头妹来玩,天天换着姑娘玩,一直玩到把存的钱抖落干净再说。彭志国不肯告诉我他回家的真正原因,他为什么选择了回家,后来还是阿弟仔私下里告诉我的。彭志国在东莞不小心染上了梅毒,他手里没钱,只能回家来治。这种下半身的病,治起来花钱多不说,还丢人,全家都跟着丢人,去年治好那病,彭志国他爹就不让他接着出去浪了。彭志国岁数也不小了,可是因为得过梅毒,在沈塘名声臭了,没人肯嫁女儿给他,性病只要不是艾滋病,在城市里或许也算不上什么事,但是在农村,农民眼里那就是最恶心最下贱的事。他爹就托人在徐闻给他介绍了一个姑娘,姑娘家里穷,没读过什么书,人才也不行,个子小小,而且黑,彭志国跟姑娘见了几次面,没曾想谈得还不错,05年秋天姑娘来彭家住下了,其实说是来看看彭家,实里就是在等好日子结婚了。阿弟仔问过彭志国,怎么会看上那么一个姑娘,彭志国嘿嘿闷笑几句,神秘地说,她还是个处,第一次弄,她下身有血,就这点她就比外面的女人好一万倍,晚上怎么玩都没事。看样子,一次梅毒真把潇洒哥彭志国吓得不轻,吓得再也不敢出去外面的花花世界浪荡了。

    说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跟阿弟仔还有彭志国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不断反思自己在广州的生活,尽管我已经拥有了沈塘人羡慕的广州的一个汽修厂,算是有了一点事业,我收入不低,甚至比很多广州人收入还要高,只要我愿意,我在广州夜里可以睡到很多女人,大部分还是不要钱的女人,十几二十岁的学生,三十几岁的熟女人妻,甚至晚上出来兼职的职业模特,可是我不快乐,不幸福。这至少不是2000年我刚到广州的时候追求的生活。反倒,我更羡慕自由自在的阿弟仔和彭志国他们,他们没有我有钱,但是他们的生活非常充实,他们没机会像我这样有机会跟各种各样的女人做爱,但是他们可以心爱的女人长相厮守,而我和心爱的桂花姐还有苗苗天各一方,他们事业的压力并不大,而我每天起床的时候都担心开门做生意却没有车给我修,他们想休息就休息,而我自己的产业却没法让自己享受一个完整的周末我追求的到底是什么?说真的,我到广州五年多了,头一次质疑自己当年选择到广州去过理想生活的决定到底是不是正确的。

    如果当年我在家老老实实养鸭子,或者接过我大哥的修车铺子做,那今天的我也跟阿弟仔跟彭志国一样,娶个老婆,生个孩子,有空的时候,白天钓钓鱼,打打鸟,晚上喝喝茶,那样我不会认识桂花姐和韩哥,不会认识苗苗,不会经历与他们的离别之苦,当然我也不会结识智叔,丽华姐,老关,老梁,老秋,老田他们,不会体验3p,不会体验群交的快感,也许就像我的父辈他们一样,一生无风无浪,一辈子跟老婆一种姿势做爱这样好还是不好,我自己也不清楚。

    阿弟仔和彭志国同样羡慕我在广州的生活,他们非常佩服我能在广州扎下根,他们说心里有根的人才能离家在别的地方扎下根,我就是那种心里有根的人。到底什么是心里有根,心里的根到底是什么东西,我还是不懂,但是我相信那时候的我心里已经没有了那种曾经有的东西,相反的是我觉得他们在外谋生许多年没有找到所谓的心里的根,而回家反而找到了。

    彭志国跟我谈起过几年前我和阿贵的那场架。他一直都不清楚当年我们两个到底为什么打架,他的印象里,我和阿贵从小到大关系都很好的,别说打架,连脸都没红过一次。彭志国说,阿贵也回沈塘生活了,而且回来的时间比他和阿弟仔还早。阿贵是04年春天娶的老婆,在我们这几个朋友中,娶妻的,他是第一个。阿贵娶的不是我们本地的女子,而是个江西女子,结婚后不久他们两个就在镇上公路边上租个铺面开了小小的狗肉店。去年05年夏天阿贵的老婆生了个女儿,彭志国说阿贵回来以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每天都待在店里给做生意,照顾老婆女儿,连门都不出,他和彭志国阿弟仔他们这些旧日的朋友都疏远了,尽管都在一个镇上度日子,可是平时根本不出来喝茶,玩,聊天,彭志国说,他越来越不懂阿贵了,他每天就像条垂死的老狗,终日趴在家里守着老婆孩子,哪里也不去。

    我和彭志国骑着摩托车远远看过阿贵跟老婆开的小店。他的小店生意并不好,本地人并不热衷于吃狗肉,来吃狗肉的一般都是从沈塘过路的货车司机,或者来沈塘收水果的水果贩子,或者收蔬菜的菜贩子。我和彭志国都是从小就认识的阿贵,阿贵自己没有什么做饭的手艺,但是店里摊上摆的一块一块的熟狗肉不但看上去金灿灿的色泽特别好看,而且闻上去香气非常浓郁,小小的店面居然也弄得有声有色,这些恐怕都是他女人的本事。

    我跟彭志国去的时候是下午两点了,店里没什么客人,阿贵和他老婆两个人都坐在店门口那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阿贵的老婆很胖,皮肤很白,穿得不是很讲究,只是套了一条不大不小的背心,也许是刚生活小孩没多久,一对硕乳在薄薄的背心里忽隐忽现,显得非常壮观。阿贵穿的也很随便,腰里还缠着块白色的围裙,说起来也就是三年多没见,我总觉得阿贵老了很多,算起来阿贵比我还小两个月,可是看上去他已经像个三十好几的人了,倒不是皱纹多了,或者说是什么皮肤差了,头发白了,他的身材尽管已经有点发胖了,但是那只可能是店里伙食还不错,并不是中年男人那种心宽体胖自然的肥胖,最重要的是,他的眉眼之间多了以前没有的一种中年男人独有的忧郁的气质,或者说是一种疲惫慵懒的心态。其实男人显老,未必是身体外表,而是心态,思想的老化才是最明显的老。

    彭志国说得对,阿贵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不明白阿贵是怎么出去浪迹几年,从一个喜欢群交,喜欢时髦,喜欢热闹的年轻人变成了眼前这个一脸平静,甚至有点老气的小孩子的父亲。我不知道阿贵在外面经历了什么风风雨雨,也不知道什么让他最终离开城市,甘心回到乡下过着这种平淡得几乎乏味单调,而且不富足的生活,终日守着这么一个胖乎乎的夫人,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

    苗苗肯定不是原因,我甚至怀疑,这个男人心里是否还想着当年那个年仅十四岁,就被他哄着去玩群交的女孩,哪怕是每天卖狗肉的时候,偶尔发发呆,脑海里会不会浮现一下那个女孩的样子,也许有,也许从来没有,其实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我们三个人都已经天各一方,彼此之间,当年的恩恩怨怨也不再重要了,我已经不恨他了,因为如今的阿贵,早已成了另外一个人。我在变,阿贵也在变,那苗苗呢?苗苗到底会不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完完全全的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呢?

    当年跟我一起从雷州出来到广州闯社会的几个朋友,在五年多之后都毫无例外地选择回到了农村,就好像是宿命一样,无论他们走了有多远,见过多少世面,做过多少种工作,最终他们还是觉得这个小小的祖祖辈辈生活的小镇才是他们找回生活意义的地方,他们花了好几年,还是没能走出这个镇子。阿弟仔,彭志国,阿贵都回到沈塘,都找回了生活的意义,那我呢?

    05年9月,智叔和丽华姐的儿子小豪考上了北京大学,那年冬天,智叔和丽华姐办了离婚手续。06年春天智叔再婚,他把原来的房子留给了丽华姐,另外在越秀区买了套当做婚房。新的智婶就是我在舅舅小区里碰见的跟智叔在一起的那个女人,智叔二婚没怎么操办,就请了几个朋友一起吃顿饭,智叔喊我去吃饭,那顿饭,我本来不想去,可是丽华姐却要我去。后来想想,她是对的,我不该介入智叔和丽华姐的感情纠纷,不管怎么样,我刚来广州那几天,智叔对我的照顾,那就是天大的恩,我不可以不认这个恩。

    我办了一份贺礼,带着去了智叔的新房子。到了他家,看见新的智婶已经大着肚子了,我不清楚智叔和丽华姐办了离婚手续跟新智婶肚子里这个即将出世的孩子到底有没有关系。那天智叔的喜宴我吃得很尴尬,我不想违心说些祝福新人的话,可是又不知道除过这些话在婚宴上我能说些什么别的话。我只是不停地喝酒,一直喝到散席。我没想到我走的时候,智叔说要送我,送我出来,他说有些话想跟我说,我们又找了个餐馆,我没想到智叔又点了一瓶白酒,那晚上应该是他新婚之夜,尽管不是初婚,尽管老婆已经怀孕,可是还是个什么春宵一刻值千金的说法,可是他却跟我在喜宴之后,又接茬胡喝海喝了一通。那天智叔没跟我说什么,就是反反复复问我丽华姐最近怎么样,要我有空去看看她,我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堵在他的心口,他想跟我说,却又不知道从哪里说起。那天智叔先喝醉了,醉得一塌糊涂,嘴里咕噜咕噜一直在嘟哝,可是我怎么也听不出来他想说什么。后来我把他背回家,新的二嫂在家等他,等着伺候他。从他家出来的时候,我的脚步也有点沉,我喝多了,但是我家里没人在等我,不,我说错了,离开沈塘,我没家了。

    那段时间,我老是想起当年我和智叔还有丽华姐,三个人第一次玩3p的情景,那个时候男人智叔和我,女人丽华姐,尽管我们对群交还不太熟悉,姿势,技巧我们都没那么熟练,但是我们的的确确都享受到了性的快乐,那次的3p,如果非要说起来,没有智叔的穿针引线,那是不可能实现的。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在内心的最深处都有尝试更刺激的,更新奇的性体验的欲望,这种欲望往往是被人当做禁忌所控制的,而男人往往比女人更加勇于去突破这种无形的禁忌,最初的群交往往是男人充当说服者的角色,而女人往往是被说服的一方,但是一旦把群交当成现实的游戏真正玩的时候,最早退出的往往是男人,并不是所有男人都可以看见自己的老婆跟多个男人一起做爱的,男人有种天生的对女人单独占有的欲望,或者说父系社会对男人的道德束缚远胜于女人。无论是智叔还是丽华姐都没跟我说起过他们的婚姻,我总觉得新智嫂肚子的孩子并不是智叔选择跟丽华姐离婚的主要原因,而是智叔慢慢的已无法接受老婆群交的性爱好,他回归了从前的老婆孩子正常的生活,而丽华姐却怎么都回不去了。

    很奇怪,06年智叔再婚之后,跟我的关系反而更亲近了,后来他买了一辆广州丰田,没事的时候就开到我的汽修厂去,我就叫我的伙计帮他检查检查,调一调车,我们两个喝点酒,聊聊天,有时候他抱着他的孩子过来,我就逗着他的孩子。智叔从来没忘记每次都给我带点水果,就像我刚认识他那时候一样,他一脸平静。

    有时候我在想,小时候看电影,总喜欢把电影里的角色分成两种,好人,坏人。如今我的生活也是个电影,我和我遇见的韩哥,智叔,桂花姐,丽华姐,我家里人,阿贵,阿弟仔和彭志国,还有苗苗他们都是我的生活这个电影里的角色,如果按照我小时候的分法,我阿浪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呢?我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但是如果用某种道德的眼光看,我玩过群交,睡过未成年的少女,睡过无数叫不上名字的女人,我根本就是荒淫无耻之极的,智叔呢,他也玩过3p,他曾经热衷于看自己的老婆跟别的年轻男人做爱,他背弃自己的婚姻,阿贵呢,他逃避了男人的责任,彭志国,苗苗,问题是,包括阿贵和智叔在内,我都不再觉得他们坏,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呢?我觉得我的生活这个电影里所有的角色并没有什么好坏之分,只有对生活的感受,对性的理解不同而已,仅此而已。

    丽华姐在离婚之后请了一段时间长假。老关他们知道她心情不好,就说大家一起出去旅游散散心。老关,老梁,老秋和老田都去,只有我汽修厂的活太忙抽不开身。那次出游很难得,老田和老秋甚至为了这个出游暂时停了生意,其他人都请了长假。他们是四月中走的,四月末回来,两周多的时间里,他们去了北京,西安,上海。他们没有报旅行团,而是随性而玩,比如在西安,他们连兵马俑都没去看,但是西安出了名的小吃却吃了个遍,他们五个人每天都一起去逛西安城的大街小巷,他们甚至觉得西安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比所谓的文化古迹什么帝王将相遗址旧迹更加吸引人。

    他们每天晚上都会在宾馆里一起做爱,说真的,那个时候他们之间多人性爱已经很有经验,很有技巧了,如果真的有人在现场看过的话,一定会惊叹不已。五个人,丽华姐的阴道里,肛门里,嘴里手里都有着一根滚烫的男人的jj,姿势是最科学的,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的身体重量全部都合理地分配到床上的各处,所有的jj抽插的节奏,力度全部都是恰到好处,而每个人的手,舌头都能非常迅速和准确找到对方的敏感点,甚至射精,四个人男人甚至可以做到保证和丽华姐在同一个时间一起达到性爱的高峰点,一起把精液射到丽华姐身上的各个地方。

    那次老关和老秋都带了数码相机去,他们拍了很多张照片,有些是在景点,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拍的,有些拍的则是他们性爱照片,后来这种性爱的自我拍摄非常流行,叫做自拍。他们不打算像后来的年轻人那样喜欢自拍,把自己做爱的照片放到网上去,炫耀,去追求一种莫名其妙的被窥视的满足感,那些照片对于年近五十的老关他们来说,那就是一个青春的最后记录,对性生活最后精彩的纪念。后来我曾经很多次看过那些照片,那年的丽华姐已经开始有点老态了,她的乳房已经下垂,而不经意间,我已经可以看到她眼角的鱼尾纹。女人的老,就像春天的雨,就在那么不经意间,或许就是那么一个晚上,一个瞬间,淅淅沥沥的,它就来了。

    我总觉得离婚之后的丽华姐一下就老了。其实步入老境的不只是女人,男人们也是如此,有时候我甚至能感觉到老关老秋他们在高潮关头的吃力,勃起,勃起的硬度,抽插的力度,都远不如前了。性学家们总说男人是在三十之后性能力就开始走下坡路的,而我的总结是,五十才是男人最大的关口,出了五十岁,男人真正的进入了有心而无力的阶段。说真的,那段时间我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的表现也不算好,有时候甚至还不如老关他们更持久,当然我跟老关老梁他们不同,那个时候我才二十五六岁,正是性欲勃发的年纪,我不知道那是为什么,后来才想明白,我做不到老关丽华姐他们那么心无旁鹜,那么飘逸洒脱,我做不到他们那样看透了红尘俗世,我心里装下的东西太多太多了。

    五男一女的性爱,一个晚上女人可以接受多少男人多少精液?我想玩过群交性爱的人绝对不止我们这六个人,天底下我们这类群交的爱好者说多不多,但是说少,也绝对不是世所罕见,他们就像是老关丽华姐他们一样,都是普普通通的人,就像你邻居家的叔叔阿姨,但是很少有人认真地去衡量过群交的很多数字,比如五男一女的性爱,女人最多可以接受每个男人几次射精,第一次的射精量,第二次的射精量会不会有什么变化。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回答,我们尝试过,一晚上,五男一女的性爱,女人最多可以接受的男人射精量,是那种红酒的小杯子,小半杯,就这么多,根本不是日本的av片那样一大碗,或者像欧美的av片那样,女主角可以拿来像沐浴露那样涂抹满全身。

    我记得06年五一的那个晚上,我们没有玩六个人的同时交合,而是分别和丽华姐做爱,每次我们都把精液射入她的阴道里,然后把她的阴道口张开,扩张到最大,然后看着我们的精液,一点一点滴出来,我们找了一个红酒的小杯子接着,造物主是神奇的,它对男人和女人身体的色彩调配无疑是最美丽最合适不过的,男人的身体黝黑中带点古铜色,或者说小麦色,女人的身体雪白色,还带点粉红色,生命的颜色,男人的阳具黑粗,阴毛是那种油亮的黑色,而女人的阴毛则是柔软的泛黄色,微黑色,女人的私处,大阴唇是那种红里泛黑的颜色,光滑却有水弱的美感,女人阴道内部则是那种带着粘液的粉红色,鲜艳但是却又很低调,那是一种活泼的红色,阴道内部的密肉则是粉而带点血红的肉色,从女人阴道里喷涌而出的男人的精液确实乳白色的,晶莹隐约透明的乳白色,黝黑,黑亮,黑而泛黄,雪白,红里泛黑,粉红,粉中带血红,乳白如玉,所有的色彩调配都恰到好处,层次分明,这是人类交合的杂色,是生命旺盛的颜色。

    天亮的时候,丽华姐举起手里杯子,玻璃杯是透明的,来自我们五个男人的精液除了在丽华姐阴道深处的积存,它们都在那里,都在杯中。丽华姐晃了一晃杯子,不多,也就是小半杯子那么多,如此多的精液并不是像水一样晃荡的,而是显得很稠,像是熬得稀烂的米粥,或者糊糊。阳光之下,乳白色的精液发出金亮的颜色,很美。一个晚上五个男人能给一个女人多少爱?准确的答案,一小半酒杯那么多。丽华姐饮下了我们的精液。很多人会说,这么做很脏,我想说,精液的主要成分是水,还有各种蛋白质,它对与人体绝对是无害的,一个人如果说他脏,那他脏的未必是他的精液,很可能脏的是他的心,他的思想,他做的事,做的人。

    阿峰在职校念书其实念了不到一年。05年8月份的时候,我知道阿峰交了一个女朋友,阿峰曾经带那个女孩晚上来过汽修厂。我已经忘记那个女孩的名字了,我只记得那个女孩是广西河池人,跟阿峰是同一个学校的,好像学的是什么旅游服务专业,她家境很一般,十七岁,还是十八岁的年纪,跟阿桃差不多大,人长得挺俊的,而且很丰满。只是我觉得阿峰跟她不是很合适。至于为什么不合适,我当时又说不上来。那个女孩身上好像少了点什么,少了一点让人感觉踏实的东西,好像是少了一点像阿桃这样从农村出来的刚刚进入大城市的农家少女应有的一些气质,比如淳朴,比如节俭,比如害羞。女孩打扮得很入时,就像广州女孩一样,有小巧玲珑的小挎包,我叫不出什么牌子,但是我知道那是一种很考究的名牌,高跟鞋,说真的,我第一次看见阿峰的女朋友,我不认识她是来看男朋友工作的地方的,更像是去参加舞会,而随便来看看汽修厂的,我的伙计阿峰来广州也有几年了,可是一点没变,老实巴交,土气,他们两个在一起,真的不适合。我真的不知道人家姑娘看上了阿峰身上哪一点。我知道阿峰那阵子花钱花得很凶,动不动就跟女朋友出去玩,下馆子,蹦迪

    我知道阿峰手里有些积蓄,但是再多的积蓄也不该一阵子在女朋友身上抖落干净。我不能说得太明白,我只能旁敲侧击地提醒我的兄弟,但是阿峰听不懂我的劝,也没耐心去听我的劝。恋爱中的男人是完完全全盲目的,他听不见朋友劝告,看不见生活危机,他眼里只能看见那个打扮入时,能让他开心的女孩。打扮入时,没有农村女孩的土气,而且身材丰满的年轻女孩,对于我和阿峰这样土头土脑的从农村出来大城市谋生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年轻人来说无疑是有非常大的杀伤力的。那年阿峰才二十三岁,还处于懵懵懂懂,分不清什么是好感,什么是爱情的年纪。阿峰喜欢带着那个女孩子,夜晚开着我送给他的那辆老雅马哈去高速路上飙车,喜欢背后带着个吸引人的女孩开着车呼啸而过的感觉,喜欢带她去考究的餐厅里吃宵夜,喜欢给她买东西,他以为那就是幸福,他以为他饮下的是一杯爱情的美酒。

    五月底的时候,老关有些不大对劲,我们觉得老关的话一下子变得特别多,当然老关本来就不是个内向的人,只是我们都觉得那一阵子老关的话特别多,好像,说不上来好像什么,就好像他想把半辈子的话一下子全部说完似的。

    每次大家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给我们讲起他当年在贵州当兵的那些往事,他回忆起了每一个跟他同时入伍,同时从新兵连分到汽车连的兄弟,包括那几个没能跟他一起转业回家而长眠在云贵高原汽车线上的战友,他能想起他们每个人的相貌,每个人的性格,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有趣的事,还有那个让他又爱又恨的连长,尽管我们对他的话题并不是很感兴趣,但是他一直在说,一直在说。

    我记得,有一天我们一起做爱。我和老关,还有丽华姐,三个人在玩3p,我们都半蹲着,老关在前面,丽华姐在中间,而我在丽华姐的背后,老关的jj抽搐丽华姐的阴道,而我的jj则抽插丽华姐的肛门。如此的性爱我们当时已经玩过了无数次,丽华姐无论是阴道还是肛门经过老关超人的jj开发,又频繁地跟我们五个男人交合之后,已经变得非常松弛,我们甚至有时候可以和老关一起玩双龙抢洞的游戏而不会让丽华姐的下体涨裂,群交最理想的对象其实不是所谓的少女,而是阴道相对宽松的成熟的女人,在群交里,女人阴道宽松这一点非但不是两人交合中的不足反而是最大的优势,因为宽松的阴道可以容纳更大甚至同时容纳两根jj的进入,而且能够持续地接受多人多次的抽搐射精,这种性的体验对于女人来说,刺激,快感,充实感,满足感等等根本不是两人交合中可以享受的到的。平时我们跟丽华姐交合的时间都很久,因为丽华姐的阴道松弛度,我们对彼此间身体敏感的熟悉度,性爱的节奏,力度等等都已经非常熟悉了,可是那天,老关只持续了不到半个小时就丢了身子。因为玩的是3p,我的jj在丽华姐的肛门里停了下来,我可以非常清晰地感觉到,她阴道里的另外一根硬梆梆的巨物在剧烈地抽搐,在颤抖,我甚至能感觉到,老关龟头上的马眼正在丽华姐的喷出一股一股的精液,很难形容那种我们三个人共有的快感,对于我来说,就像用手指堵住水龙头的洞口,然后脱下裤子把jj按在水龙头后面的水管上面一样,有种特有的因为液体充盈而即将喷射出去的颤抖感,紧张感。我能感觉到;丽华姐肛门内部肌肉的迅速收缩,这是阴道内部肌肉在接受完男人jj射精之后的自然反应,那种男女交合过程中特有的紧迫感,压挤感,在一瞬间又传到了我的龟头之上,我很舒服。我能感觉到,丽华姐阴道内部另外一支巨物在喷射完精液之后,慢慢软化,慢慢萎缩,缓缓抽出的整个过程。这种性爱是三个人同时做的,也是同时感觉的,非常美,我真的不知道世上还有什么比这种男女的欢爱更刺激更让人难以割舍的事情了。

    老关那天早泄了,他整个下午都不开心。他那天说的话,很奇怪,他说,我窗外的凤凰树不知道为什么不开花,以前爱停在树上的那群叽叽喳喳的鸽子们也不知去向了。他说,他以前在贵州当兵的时候,营房门口,就有那么一棵凤凰树,很大很大,比我窗外的那棵要大上很多,每年那棵凤凰树开花的时候,特别美,整棵树都是红通通的,就像火焰一样红艳,就像凤凰在涅槃,凤凰也叫不死鸟,它永远也不会死,每当它时辰到的时候,它就会冲入一团火里,焚化自己,然后浴火重生,重新做一只新的年轻的凤凰。他说,他当年在贵州一看见凤凰树开花,就特别想家,老家韶关有很多很多凤凰树,每年两次,年年花开花落,自己从小到大却从来没注意过,原来凤凰树开花竟是如此之美,尘世间的生命竟是如此之璀璨。

    日久必生情,后来我总觉得老关,老梁,老秋和老田,还有丽华姐,他们五个人就像一个人似的,从来没有过什么争风吃醋,从来没有什么争执,每次的恩爱都如此之和谐,人们常说什么神仙眷属,我觉得他们就是,只是跟俗世里神仙眷属有一点不同,俗世里的神仙眷属只是神仙仙女一对而已,而老关他们则是四仙一仙女,人数不同,幸福的境界却完全一样。

    06年四月底,阿峰的学校给我打来电话,阿峰出事了。阿峰那年的事,说真的,我已经记不大清楚了,因为那之后我和他从来都没再提过。我记得,阿峰的那个女朋友,那段时间去一个什么酒店实习,然后勾搭上了酒店里另外一个职校的实习生,然后她跟阿峰说分手。阿峰受不了那个打击,跑去找那个男的理论,都是年轻人,后来就动起了手。说真的,我认识阿峰时间也不短了,我真的没想到一向内向,脾气温和的阿峰,打架的时候竟然操起了一个啤酒瓶把人家的脑袋给开了。人家当场报了警,阿峰跑了,当然两个男人为之争风吃醋的那个女孩没跑,留下来伺候那个倒霉的头上挨了一酒瓶的男孩,她的心早不在阿峰身上了。

    那个男孩的爸爸到派出所报了案,立了案,而学校把阿峰开除了,但是手续还没办,派出所在找阿峰,学校也在找,我也在找他。事情其实不算大,我找过那个男孩的爸爸,他也是个外地来广州打工的,孩子不能读书,只好送去职校胡乱学点东西以后吃碗饭,没想到孩子大了根本管不住,四十几的汉子,只有叹息,那个人不难说话,也不多要钱,只是让我把孩子医药费给付了,处理孩子的破事,他也不是头一回了,他去派出所销了案。学校那边就没那么好说话了,校长说什么也不肯让阿峰再去上学了,他眼里已经23岁的阿峰就是个街上的混子,十足十的害群之马。我没办法,只能替阿峰办了手续,他的书肯定是念不成了。

    我没想到,我帮阿峰处理完所有的事情之后,我找不到他了。阿峰没有手机,我没法跟他说话。他也没回家,我给他家里打过电话,他爸爸妈妈跟我一样,根本不知道他人到底在哪里。我去过他租房子的地方,人也不在,房东说,他已经三四个月没交过一分钱房租了,正想把他的东西扔出去,换个租户了。我知道阿峰已经把钱都在那个女孩身上抖落干净了,他应该是身无分文了,他不敢来见我,他觉得对不起我。我替他补了几个月的房租,房子是留下来了,可是房子住的人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住呢。广州那么大,我真的不知道上哪里去找阿峰,找我的兄弟。

    我到处托人找阿峰,找了二十几天,当我都快绝望的时候,以前经常在我修车铺子下棋的邝老大老远跑来汽修厂找我,他知道我在疯了一样,满广州找阿峰,好在我在转修车铺的时候给接手人留了个地址,所以他就按着地址来找我了。邝老说,他在白云路他女儿小区附近工地上见过一个小工,很像阿峰,他老了,老眼昏花,不知道是他还是不是,他那么大岁数,人家也不让他进工地,他叫我过去看看。

    我当天就去了。按着邝老的说法,我直接就进了工地,就在工地上,我看见一个小工,正在用铲子和泥,带着安全帽,背对着我。看见这个背影,我就知道这个小工就是阿峰,我太熟悉他了,我走到他对面,我用眼睛瞪着他。说真的,看见阿峰的时候,我很心疼,他瘦了一大圈,头发乱糟糟的被脏兮兮的安全帽扣着,身上的工作服特别脏,全是水泥灰,他身上有股子难闻的气味,我不知道,那个小子有多久没洗澡了。阿峰从来没干过这种工地小工这样的重体力活,我估计他跑了以后没钱,就来这里了,我不知道他受了多少罪。我说不清楚,那天我看见阿峰是什么心情,高兴,还是难过,生气,还是心疼,那天我狠狠地抽了阿峰一个耳光,然后扭头就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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