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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她千般娇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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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4章 痴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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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门已然紧闭,室内不过三人,若说这曹少爷方才在门外,一举一动宛如惊弓之鸟,草木皆兵,这四下再无闲杂人等,他便终于溃不成军,扑通一声跪坐在地上,已头抢地尔。

    吴清之冷眼旁观,自是岿然不动,双腿交叠,优雅逼人。

    曹少爷哭喊道:“吴老板,我给晓曼买了粉钻,我爹追究起来,说非要她还这粉钻的钱,不然就要找人把她的脸划了!”

    迟榕在一旁静静的听着,那粉钻二字刚一入耳,便是大惊!

    粉钻!岳安城里仅此一枚的天价戒指,可不是被那名媛冯晓曼给拍得了!那日戏院惊鸿一瞥,佳人配才子,冯晓曼身侧之人,正是曹少爷!

    人物齐了名,现况便更加的扑朔迷离起来。

    吴清之听他哭罢,略显出几分惋惜的神情,淡淡的说:“曹老板是个暴脾气,与我共事都会不时呛几句,他若是发难,我又能有什么办法?”

    说罢,他落落的起身,直将曹少爷从地上扶起来,劝慰道:“我却曹少爷还是莫要忤逆曹老板为好,大不了你去筹些款子,替你爱人将这粉钻的钱垫上。”

    曹少爷面露难色,眼中灰败,道:“我自己的钱已经花光了,粉钻都是偷拿了我爹的钱,如今走投无路,只好来向吴老板求救!”

    他恳切的哀求起来,“吴老板,这商行中的各位叔叔、各位同龄人,都笑我爱上一个风尘女子,笑晓曼出身低贱!只有你,只有你不曾!”

    “吴老板,你是吃过洋墨水的,脑子里是先进的思想,成为交际花不是晓曼的意愿,巴黎茶花女也不是天生的妓女,这是你说的!”

    话已说到这般田地,饶是迟榕不知前因后果,也能大致猜出事情的来龙去脉了。

    无非是商行元老曹老板不准儿子与交际花往来,众人皆是非议之时,唯吴清之一人对曹少爷出言安慰。

    这些纨绔子弟,从不缺钱与庇护,故而天真烂漫的很,在盲目的爱情面前,最是容易轻信他人。

    只见吴清之轻轻一叹,却是坚决的摇了摇头:“实在对不住,曹少爷,这钱我不能借给你。”

    此话一出,曹少爷听罢,仿佛被判了死刑一般,顿时面如死灰。

    “怎么会……如今我已是走投无路了,他们瞧不起我的爱情,他们没人会帮我的……”

    吴清之拍一拍他的肩,娓娓道:“曹少爷,曹老板乃是商行元老,是我的大前辈,我借钱给你,就是插足你们的家事,是对曹老板的大不敬。”

    曹少爷怔怔的看着吴清之。

    正是此时,吴清之却话锋一转,微微一笑:“不过我借不得,不代表旁人借不得。曹少爷,我倒是知晓一家钱庄,你大可以先借一些款子出来周转。”

    话毕,那曹少爷先是语吃片刻,复又忽的亮起目光,直向吴清之求了那钱庄的所在,这才感恩戴德的一步三鞠躬,急急的冲出了屋子。

    曹少爷退场,房中顿时清净了下来。

    迟榕气鼓鼓的拉住吴清之的袖子,嘴巴高高的撅起来:“我骗你的,我刚才一点也不好,而且非常非常的有事,我差点被这个曹少爷吓被气呢。”

    吴清之怜惜万分的揉了揉迟榕的发顶,仔仔细细的掰着她的脸看了又看,但见迟榕神色无恙,眸光如许,这才轻轻的吻在迟榕的眉心,霸着那软绵绵的身子再不肯松手了。

    迟榕联想起早些时日,吴清之读晨报,那天她还哭哭啼啼的,以为吴清之要纳冯晓曼做姨太太,如今曹少爷登门求救,真相大白,迟榕反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她于是哼哼唧唧的问道:“你怎么会想到要帮曹少爷呀?”

    吴清之做事,向来是张驰有度的,像今日这般为曹少爷出谋划策,实在是有几分两肋插刀的意味,令迟榕不解。

    迟榕窝在吴清之的臂弯中,只听得吴清之微一叹气,看不到表情,亦听不出悲喜:“他不像我,求仁得仁,自会对他有些同情。”

    迟榕于是不疑有他。

    时间一晃而过,黄昏近晚,商行到了下班的点钟。

    迟榕为了不引人注目,打算和吴清之留到最后再坐车回家,于是便趴在窗前眺望。

    只见窗外人来车往,一女子正斜挎着皮包,推着一辆脚踏车走出商行的大门。

    此女在路边高高抬起脚来,飒爽的跨上车子,鞋尖轻轻点地,便将车子骑了出去。

    迟榕顿时激动万分的叫起来:“这个不错这个不错,以后我也想骑脚踏车上班!”

    吴清之斜倚在办公桌后,目光柔柔的落在迟榕身上,只当她说的是玩笑话:“家里有车子接送,又何须骑什么脚踏车呢。”

    谁料,迟榕斩钉截铁的掐起腰来,正色道:“你不懂的,我现在自力更生,那就要里里外外的独立起来!以后上班你坐车,我骑车,咱们到了商行是上下级,回了家才是、才是……”

    言语及此,迟榕却是兀的顿住了嘴,左右说不出下半句来。

    吴清之笑问:“才是什么?”

    迟榕羞怯万分,不敢作答,遂嚷嚷起来:“哎呀我不管,反正我就是想骑脚踏侧,你教我骑你教我骑!”

    迟榕耍起无赖的样子最是娇媚动人,吴清之对此最是受用,耐她不得,于是点头应下。

    下班回到公馆,刚一用过晚饭,迟榕便迫不及待的要找脚踏车来骑,吴清之遂吩咐管家到库房中去寻。

    不过片刻,管家便推出一辆蒙灰的脚踏车,用抹布简单的擦去了灰尘,车子的横杆上便露出牌名,正是飞鸽二字。

    “也不知道还能骑否,这是我读书时候的买的脚踏车。”

    吴清之说罢,便上前摆弄了几下,但见车铃生了锈,已是打不出声音了。

    迟榕听他谈到车子的年份,很是好奇,于是凑上前去细看。

    只见这脚踏车细骨黑漆,框架却很大,像一匹高头大马,须得吴清之这般身材极为高挑的方能驾驭。

    迟榕暗自与这车子比了比高矮,结果自是不尽人意,自己这等身高,大概连跳上车座都很困难。

    她于是蔫了吧唧的瘪了瘪嘴,剜了吴清之一眼:“你个子长的这么高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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