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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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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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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个呼吸的时间。

    酒菜便已上齐。

    大力小酌一口杏花酒,嚼两口酱牛肉,木生一手捏着蜜饯馅的甜糕,一手抓着片好的烤鸭,笑成了一朵花儿。

    一样是靠窗户的位置,一样是两个人,街对面的一男一女,仅仅两个人,就点了满满一桌子的好酒好菜,山珍海味飞禽走兽,应有尽有。

    其中,男人穿了一件淡青色的长衫,腰里绑着一块品相极佳的翠玉,手心里摇着一把折扇。

    折扇上绘画着一女子,女人身段如蛇,貌美如妖,丹凤眼,活像一朵盛开的牡丹花,典型的俊男美女。

    吸引众人目光的是其中的姑娘,与普通女人不同,这姑娘似乎媚的入骨,几杯酒的间隙,竟然想方设法的撩拨了男人十几次。

    一首小曲儿的功夫,满满一桌子的好菜,那是文丝未动,酒,却大半进了男人嘴中。

    “婉儿妹妹,今夜良辰美景,春宵一刻,如何?”男人凑近姑娘的耳边,悄悄吹了一口气。

    “王公子,妹妹不懂你的意思,春宵?一刻?这是何意?”这名叫做婉儿的女人,白嫩指尖若有若无的点了点男人的心口。

    “莫要虚度啊!”

    男人眯了眯眼眸,突然起身,伸手搂住婉儿姑娘的蛇柳之腰,大步走出有意楼,穿街而过,直接来到落花楼。

    入门便是高声呼喊:“来人,天字一号房。”

    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把隔壁饭钱给我结了。”

    “金宝少爷,房间早给您备好了。”小二弯着腰在前边带路。

    落花楼,一楼可饮酒,二楼可住店,天字第一号房便是这落花楼最奢华最宽敞的房间,也最是排场。

    短短几节木梯,看着也只有十几步路程,这王金宝竟然死皮赖脸的走了三盏茶的时间。赤裸裸的炫耀,不仅炫耀,咸猪手更是不停在婉儿姑娘的周身游走,游的对方眉眼含春,算是让楼下食客结结实实大饱了眼福。

    王金宝一边浪荡,一边风骚至极的走着王八步。

    耳边传来食客的议论。

    “多好的小白菜啊,便宜了王金宝这头色猪。”

    “有钱你也行,这整座落花楼都是人家的。”

    “小白菜眼生的很。”

    “外乡人,听说是要参加剑什么春会。”

    “呦,还是个女侠。”

    ……

    落花楼靠近窗户的位置,木生盯着大力,眼神中透着懵懂。

    耳边的议论声越来越响。

    看来这位落花楼的少东家还是个名人,但谁让人家有钱呢,出手阔绰挥金如土,家姐又是宫里的人,在这桥西的地界儿上,还真是为所欲为。

    就在王金宝揽着那个婉儿姑娘消失在二楼的时候,大力忽然皱了皱眉:“好露骨的杀气,有点意思,没沾过血腥,不懂得隐匿气息,这就敢出门动手,心可真大。”大力酌一口酒,摇了摇头。

    下一刻。

    一道人影就从二楼飞了下来,直接砸在大堂中央,砸坏了一桌酒菜,还砸伤了几个喝酒的客人。

    “畜生,敢打婉儿妹妹的主意,拿命来!”一位白衫少年也不知从什么地方爬上的二楼,握着一把长剑飞身横斩。

    铛地一声。

    金鸣震耳。

    白衫少年的长剑被人挡了下来,出手的人是落花楼的掌柜:“道友,请息怒,这里是落花楼。”

    白衫少年大吼一声:“斩的就是落花楼。”

    眨眨眼的功夫,前堂已经聚拢来一帮黑衣打手,全都是落花楼的护院,神城最大的酒楼,哪里是好惹的。

    能来这里消费的,除了苦力之中最顶级的那一批外,剩下的都是有权有势的。

    不等掌柜的发声,躺在地上的王金宝已经怒火中烧,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指着白衫少年:“给我打,打断他的狗腿,断腿者,赏灵石十块。

    敢坏你爷爷好事,活得不耐烦了,这里可是神城,那里来的泼皮泥腿子。”

    打斗在下一刻直接爆发,食客们纷纷让开场地,躲到一旁,却不离开。

    神都之中,崇尚力量,并不禁止修士打斗,就算是在神都神城也不例外,大家早就习以为常。

    一言不合,拔刀相向,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何况是为了女人。

    眼尖者已经寻到了二楼的婀娜身影,方才那位媚骨天成的婉儿姑娘,此时此刻,嘴角含笑,冷眼旁观。

    女人的身价,从来都是通过男人战斗来提升的。

    富贵公子与侠客少年,刚好凑成一对儿。

    战斗从落花楼的大堂打到了永宁街头,一方胜在长剑锋利,一方胜在势众人多。

    叫好声,起哄声,喝彩声,比比皆是,好不热闹。

    没人惊动管事的。

    因为战斗很快就会结束。

    在此星球中,斗勇斗狠一直少不了。

    这只因为,天神世界的天神们还不想管这里,当年留下的完整本源本就不多,大多都是残存的,索性集中投放至这个星球,全都圈养起来当做苦力。

    就算来年他们能够突破上去,那也是作为最底层的存在。

    对于天神世界来说,本源才是他们的根。

    白衫少年仰仗宝剑及一身扎实的剑法,最终打趴了十三名黑衣护院,一脸豪气的穿过落花楼大堂,抬脚踩上登楼的木梯。

    就在这时候。

    耳边突然传来一道声音:“你这剑,有些意思,第一次出门?”

    白衫少年侧身望过去,靠窗户的位置上,木生正在咗着手指上的糕点渣,大力则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剑。

    “关你屁事。”白衫少年语气嚣张。

    “这剑,是从宗门里偷出来的吧?”大力笑着问道,双手都开始轻轻搓起来,似乎很是兴奋。

    “宗门是我家的,宗门的剑,自然就是我的。”白衫少年说的理所当然。

    “呦,还是位少宗主,敢问尊姓大名?这剑可有名号?”大力似乎比获胜的少年都高兴。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听雨阁江流云。我这剑名为鹿耳,生铁所铸,破法万物。”

    江流云故意把手中长剑举高,话也是冲着二楼说的,说是回答,到不如说是炫耀。

    “鹿耳?”

    “好名字!”

    “真是不错!”

    “一切都是刚刚好。”大力喃喃自语,然后吧嗒了一下嘴,手指忽然朝着江流云点了一下。

    木生叹了口气。

    刚喝了一口酒,再看那江流云。

    鹿耳剑,原本稳稳当当地攥在手心里,这时候,剑柄突然一动,剑尖直挺挺的移向大力。

    嗖的一声。

    长剑离手,直接落在大力的桌前,剑尖,入木三分。

    整个落花楼里,鸦雀无声。

    “飞剑离身而不坠?”

    “这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这是个高手!”

    木生继续叹气,这就是对方的恐怖之处,明明这星球上的修士都没有研究出御物之术,但对方却已经能驾驭没有炼化的凡物!

    他想低调,但奈何自己管不住对方啊,只好喝酒,一杯接着一杯,一时间,让他想到了另外一个妖孽!

    当年还只是练气期就能御物横扫众修士的御剑修罗!

    只可惜除了那次大比交手外,后面一次的大比也只是碰面,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碰到过。

    “还我鹿耳剑!”江流云大喊一声,便要过来抢夺,紧接着便看到了惊心动魄的一幕。

    大力抬指轻弹。

    方才还锋利无比的鹿耳剑,当即破碎。

    剑身从剑柄处直接断开,剑刃、剑尖、剑背……整把剑直接就裂成几十上百枚碎铁,一股若有若无的灵气波动飘散而出。

    一呼。

    一吸。

    鹿耳剑的剑魂消失在大力的嘴边,然后,酌一口杏花酒,再嚼上最后一口酱牛肉,剑魂嘎嘣嘎嘣的脆响回荡在落花楼的大堂。

    包括江流云,落花楼的少东家王金宝,深藏不露一直没有真正出手的掌柜,再加上周围的一众看客,全都看呆了。

    傻了。

    “这可是有名有号的灵剑,神铁所铸的鹿耳剑,一指就给弹碎?一口就给吃了?还是位容貌冷眼的女子!”

    “我没眼花吧?”

    “疯了疯了!”

    很多人都是这个想法,甚至忍不住揉了揉眼,只有那个落花楼的掌柜眉头越皱越紧,手心里,额头上,全都是汗:“剑门,食剑人,大力!”

    掌柜的并没有压低声音,江流云自是能听到的。

    围观的民众不知道这几个字的意思,宗门的修行者,哪里会没听说过,哪里敢没听说过,尤其是江流云这种剑修。

    这一刻。

    江流云是万般的悔恨,悔自己不该偷偷拿走鹿耳剑,悔自己不该随便将宝剑示人,神州大地的剑修,最近二十年,出门前师尊都会吩咐:“剑,不可以轻易示人,尤其是缀有名号的灵剑,最好用布包好,连着剑鞘一块包好。”

    不为别的。

    就为了防着被大力吃掉。

    大力,除了名的神经病。

    一个人就压了神州大地的所有剑修,不敢张狂,不敢抬头,不敢露剑……

    食剑人到了落花楼。

    鹿耳剑被吃。

    都不用等到天亮,一个时辰之间,消息就传遍了大半个神城城,原本正在紧张筹备的春堂剑会,当即就改了章程。

    一股暗流开始在大街小巷间涌动。

    江流云灰溜溜的走了,王金宝被掌柜送去了医馆,大堂很快就收拾妥当,走了一半的食客。

    木生跟大力自然没道理走,也无需走,更没人敢驱使他俩走,甚至还免费赠送了一整桌的好酒好菜。

    一顿饭的功夫。

    神城开始下起蒙蒙细雨,原本还准备看一场好戏的食客,纷纷躲雨回了家。

    眨眨眼的功夫,喧闹嘈杂的街道就变得异常冷清,被尘土掩盖的青石板,经过春雨的洗刷泛起一层黝黑的亮光。

    “想和我学剑不?现在还不晚哦,我会的,都能传给你。”大力小口慢悠悠饮了一杯,吧嗒一下嘴感叹道,“运气真好,喝酒都能遇着送上门的剑。”

    “快了。”

    “快了。”

    “我感觉应该马上就能突破了。”大力不断的喃喃自语,眉眼弯成了桃花,好看极了。

    “”木生没有搭话,反而开口问起另外一件事:“一路行来,有些有灵气的剑,你却不吞噬,反而去吞噬一些没灵气的,你是怎么想的?”

    “不一样的。”大力使劲摇头,“剑跟剑不一样的,冥冥中,有些剑就是能吸引着我。

    我修的可是剑仙,心诚,遇剑则明,说了你也不懂。”

    二人推杯换盏,少有的放纵。

    木生没想到竟是个酒鬼,一只手拄着脸颊,一只手胡乱的够着酒杯。够着之后就是一口豪饮,饮完深吸一口气,然后还轻轻舔舔嘴唇,似乎是在品这杏花酒的味道,嘴里不时嘟嘟囔囔的自言自语。

    楼外的春雨。

    越下越急。

    淅淅沥沥的雨滴,落在砖瓦屋檐间,滴落下来,溅起一捧水花。

    落花楼的小二已经昏昏欲睡。

    此时,二人越喝越尽兴。

    连下酒菜都懒得吃了,晃着酒杯就着窗外的雨,一盅酒,一口便能饮个一干二净,饮完拿起酒壶晃了晃竟已是酒去壶空。

    “来人。”

    木生歪了歪脑袋,少有的高嗓门。

    “上酒。”

    喊完之后,眯着眼睛看了看自己对面的大力,这到底是何目的,都不用明说了。

    无外乎借着把人搞醉,自己直接逃之夭夭。

    “两壶。”

    刚喊完,小二还没来得及跑过来,他就使劲拍起了桌子:“怎么还不上酒,不想混了吗,知道我是谁吗?我叫木生,她叫大力,剑门的食剑人,小心把你们的剑全都给折断吃掉,快上酒!”

    “快!”

    “上!”

    “酒!”

    木生使劲拍打着桌子,大喊大叫。

    木生喝了酒竟然如此张狂,把大力都给逗乐了,只是歪着脑袋呵呵的笑,隐约间露出两个酒窝,不时频频点头:“这才是我剑门的弟子嘛,有个性,够张狂。臭小子,之前错怪你了,你能学剑的,敢喝酒就能学剑,没理由学不会的。咱剑门要出两位剑仙,我先成,你跟上。”

    “光耀宗门啊。”

    “一门两剑仙,听着就吓人……”

    酒足饭饱。

    大力起身,招呼来一位小二:“取两把伞。”

    落花楼外的雨,越下越急,雨滴不大,但是如针丝般,打在脸上还有些刺痛。街道上灰沉沉的,只有三三两两的灯笼照射出些许昏暗的火光,视线极差,十米之外几乎什么都看不清楚。

    木生跟大力,一人打着一把青竹梗梅花面的油纸伞,漫步走入雨中。

    落花楼能住宿,但是大力不愿在此处落脚,而且她还存着一些期许:“这神城的剑修,应该还有些勇气的。”

    “毕竟是神都啊。”

    “总不能全都是缩头乌龟吧。”

    “我坐在灯火通明的酒楼里,你们不愿意现身,那我就走到黑夜里。月黑风高杀人夜,多好的意境,多充足的条件。”

    大力领着木生,望了望喜鹊桥,然后沿着永宁街一路向西。连通城北与城南的长街,原本应该充斥着小摊小贩,还有各种走街串巷的闲杂人等。平日里这儿的喧闹声、争吵声、嬉戏声、吆喝声、打闹声,不绝于耳。

    此时。

    寂寥深沉,静的可怕。

    一排破旧招牌的阴影中。

    忽然出现了一群人。

    毡帽压的极低,遮住脸颊,只露出口鼻。

    这群人的目光从大力出现后便再没有离开过她的喉咙,而大力,一如既往的目不斜视,一手打着伞,一手背在身后,身姿挺拔,踱步而行。

    “呕!”

    木生忽然弯了弯腰,直接就吐了个稀里哗啦,连眼泪跟鼻涕都吐出来了。

    大力站在路中央,耐心的等待木生吐完,隐藏在道旁阴影中的毡帽剑修,逐渐显现身形,腰间用黑布裹着的利刃缓慢出鞘。

    远处的石桥上。

    两位老人持剑远望。

    “师哥,那人便是大力?”为首的老姆沉声道。

    “师妹,流云不该擅自拿走鹿耳剑,以后要严加管教。”一旁的老头叹了口气,“论修为,论剑境,你我没半分胜她的把握,传说她早已突破了天神的限定,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传说毕竟是传说,也可以是吹嘘,宗门的蝶尾子母剑威力无穷,再加上如此多的帮手,未尝没有一战之力,若是在春堂剑会上提着她的人头登台,定会名震四海。”老姆眼眸晶亮,“如此,也算不枉一世修行。”木生弯着腰蹲在街角呕吐。

    闷雷滚滚。

    电光闪烁。

    不知何时,戴毡帽的剑修全部爬上了屋檐,一声怒吼,齐刷刷拔剑下劈,剑光的中心便是大力。

    “食剑女魔头!”

    “受死吧!”

    “杀!”

    大力孤零零的站在街道中央,一袭白衣,衣角轻轻一振,刚才还温和淡然的神色,骤然间变得杀意凛然,转过头瞅了瞅还在呕吐的木生:“你看,这不就来吃食了?所以和我学剑吧,不然还得天天找地方吃饭,吃剑也一样的。”

    “”

    装作呕吐的木华,被这骚话直接刺激着了。

    “呕。”他这次是实打实的想吐。

    木生趴在路边,弯着腰不住的呕吐,抬头是满眼的金星,低头是满嘴的酒气,假惺惺的说道:“喝酒误事啊,以后再也不要喝酒了。”

    木生使劲睁了睁眼,好似半空中出现了很多个摇晃的人影,晃的人眼晕。

    这装的不是一般的像,目的自然是让自己显得无害一些,不暴露自己的底牌。

    既然让对方喝醉的法子不管用,那就趁乱逃走也不是不行,只要大力被纠缠住,就是他逃走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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