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天性
虽然洪招娣也知道,追寻大道少不了似吕碧茗那般舍身搏命,但突破炼气中期所冒的风险,怎么说都应该比结丹小才是。若次次突破都需搏命,这也不是事儿。
她这天在卧房如此思虑着,就把白兔子叫了来问话。毕竟如今她身边能问的,修为曾经最高的也就是这只兔子了,想来对突破境界应该有一定的心得。
白兔子趴在桌子上喝着茶,听完了她的询问,歪着头困惑道:“境界需要突破吗?不是修炼到一定程度,就能自己升上去吗?”
洪招娣闻言黑线,却也知道白兔子不会撒谎,道:“就算是你天资高,炼气期的时候也就罢了,就连突破金丹期也是自己升上去的?你好好想一下,什么都不用做?”
白兔子一拍前爪,道:“想起来了,是要做些事。在每次提升境界之前,我都要去林子里转一圈,多咬死撕裂几只动物或者人类。”
洪招娣冷汗,想起之前的兽潮,和血麒麟那令人毛骨悚然,丝毫不带感情的嗜杀绿眼,却不得不继续详细问道:“只是咬死就行了?这个过程中,你有什么感觉?所有的灵兽都是你这样的吗?”
白兔子喝了一口茶,翕动粉红的三瓣嘴,睁着被热茶熏的水汪汪的绿眼,满脸无辜无害道:“我们血麒麟一族,都是这样靠杀戮提升境界的,至于感觉……很难说的清,这么形容吧,就是强烈的释放天性和遵从天性。别的灵兽提升境界也许表现形式不像我这样,但也是很容易的。”
洪招娣沉默,陷入了思索之中。
看来灵兽并不存在像人类这样的突破境界瓶颈,修真者修炼不易,然而突破更难。据她所知,有许多人都是困在筑基大圆满,或者金丹大圆满的境界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不得寸进而寿尽身亡。
到了灵兽那儿,按照白兔子所说,突破就跟吃饭似的。
说起来,灵兽一族因为智商心机问题,向来被人类压迫,要不怎么只听说修真者豢养灵兽,没听说过灵兽豢养修真者。纵使修炼出一身钢筋铁骨,同境界的灵兽是绝对打不过身体相对脆弱,却通术法的修真者的,就是高出几个境界,只要修真者用灵器纸符**外加诡计,灵兽也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
虽是如此,但灵兽结丹之后便无需灵根,可以直接吐出内丹吸收天地灵气的修行方式,还有这样无视境界瓶颈的特性,却又优于人类了。
不过,白兔子所说的还是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回忆起之前自己突破炼气初期,进入炼气中期的情形,是在生死关头爆发出强烈的求生****,从而得以突破,岂不正是白兔子所说“遵从天性”和“强烈的释放天性”?
只是天性这玩意儿,人因为自小就要学习各种东西,被各种道理规则束缚,尽管有,却没有兽类那样直接和强烈,所以突破就相对困难许多。
想想人类在灵兽面前的优势,正是因为知道的比灵兽多,心思比灵兽花巧,再想想突破之艰难,所谓有一得必有一失,亦只能徒叹奈何。
白兔子见洪招娣陷入沉思,便蹭到她面前道:“人类,你是不是有事找我的时候,才对我这样好?”
洪招娣失笑道:“我平常待你不好么?我记得你喜欢喝茶,每日都让朱荔替你在兽舍里准备了上好茶水,灵草萝卜也不曾短了你的。”
“但是你越来越少和我在一起了。”白兔子郁闷道。
“听说文华和几个借调的小厮颇为喜欢你,日日得空,都去兽舍那里和你玩耍。”洪招娣道。
“他们是他们,你是你。”白兔子撇嘴道,“再说那几个人连我说的话都听不到,只把我当寻常兔子逗,甚没意思。若不是被困于现在这个身躯,依着我往常的性子,定是统统咬死那帮人类。”
洪招娣知他虽现在外表看起来无害可爱,因为换了躯壳,食性也改了,但内里灵魂却仍是残暴的血麒麟,想想之前因为忙于修炼,也确实没怎么管他,思忖片刻之后,道:“明日我带你去渡真城一趟,淘换些灵石回来。”
她既已修炼到炼气中期极限瓶颈,应该可试着随应天性,出去散散心,或者能有所突破感悟。而那聚灵阵她暂时用不到,白兔子又有过让它在其中修炼个几十次就能化形之言,她不妨将囊中剩余的财物都淘换成灵石,给白兔子一试。
白兔子听明白了她的意思,碧绿双眸闪亮亮的望着洪招娣,扑进她怀里蹭道:“人类,我错怪你了,你果然还是待我好的。”
洪招娣摸着他柔软蓬松的毛,但笑不语。
第二日,洪招娣带着白兔子,轻装简行出了门。
原本听说她要亲去渡真城淘换灵石,朱荔和阿青当即便要替她申请马车,却被她拒绝了,还换了身不甚起眼的,凡人常穿的衣裳,以深红玉简中所记载的秘法敛去了身上修真者的气势和顶上之气。
只因之前听了白兔子那番话,洪招娣心中颇有些感悟,觉得自己若是混迹于普通凡人百姓,不顶着修真者的身份,不走到哪里都被人高看一头,感受一下凡人的喜悦欢欣、愤怒不甘,或者能体会更深一层的人类天性也未可知。
虽是用了风行符,但自内门到渡真城,还是要两三日的路程。洪招娣放松了心情,抱着白兔子一路欣赏外门风景,不知不觉就即将入夜。
为了贴近凡人,洪招娣却也没打算在外面露营,于是收了风行符,就近找了户人家,敲了敲门。
这是户普通的农家小院,因为隶属外门,托附于仙门之下,比普通凡间的农家还是生活的要好很多,白墙黑瓦修的甚是齐整。
来开门的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粗手大脚,看见洪招娣的模样,不知不觉就放柔了声音,道:“小妹子,你是来找谁的?莫不是走错了门?”
洪招娣微微一笑,早就想好了托辞,道:“我姐姐在内门人事司,骆逢骆总管那儿当差的,她给我写了封信,说是那儿有空缺,让我去面试。我独自从家里前来,进入外门之后又不敢坐马车,怕冲撞了仙师,只能步行。如今天色已晚,这位大哥能否容我借宿一晚?”
说完,从怀里掏出串制钱,往青年手中塞。
骆逢因要挑选备用子附,常在外门走动的,因此外门之人大都知道他,青年听完之后,忙道:“不过是借宿一晚,哪能收小妹子的钱呢,请进。”
青年虽还算客气,眼眸中却流露出一丝失望。在他看来以洪招娣的品貌,入了人事司之后定是要被哪位仙师收做子附的,今后要想再见可就难了。
“铁栓,是不是有人要投宿啊?”这时候,一个四十开外的农妇匆匆走了过来,见到洪招娣手中尚未收起的制钱,连忙一把抢了过来,塞进自家怀里,笑道,“咱们家是极好客的,只是说句实话,热水茶饭样样都要钱,我们给了小妹子方便,小妹子也不能眼看着我们吃亏,是不是?”
“娘”青年感觉被落了面子,在旁边跺了跺脚。
洪招娣却微笑道:“这位大娘说的极是。”
农妇横了青年一眼,笑着揽过洪招娣的臂弯,朝里屋走去,又看了看洪招娣怀里的白兔子,夸张的放大声音,道:“这兔子眼睛是绿的,是变异的吧?这东西,可值不少钱呢。”
洪招娣笑道:“是偶尔得的稀罕东西,拿去给人事司骆总管做见面礼的,希望骆总管能帮着安排个好差事。”
白兔子在洪招娣怀里抖了抖耳朵,很是郁闷。
想来骆逢在外门是经常收受各种贿赂的,农妇听她这样说,也就信了,并不再打什么主意,亲热道:“看小妹子的模样,将来定是要飞黄腾达的,到时若有机会,可别忘了提携我家。我家姓蔡,蔡张氏便是我了。”
说着,将洪招娣引到西厢一间屋子前,道:“这是我闺女出嫁前的房间,是时常打扫的,还算干净。”
洪招娣谢过农妇,那农妇收了她的钱,又见她是要去内门做事的,说不定将来就有份好前程,便手脚麻利的端了盏油灯来,在房间里面剔亮,又端上饭菜热水,说了几句好听的,这才掩门离去。
外门的伙食不差,但那饭菜虽是有肉有菜,却是凡俗之物,洪招娣自是不会吃的,只放在桌子上做个样子。
嫌那油灯燃起后冒的黑烟呛人,洪招娣吹熄油灯,坐在床上,推开床旁的小窗,让满天星辉泻进房内。
白兔子欢快的蹦跶过来,在她怀里趴着,让她以十指梳理自己的毛,舒服的眯起双眼,道:“刚才那人类甚是聒噪,惹人心烦。”
洪招娣知道他有脸盲症,不管见着什么人,无论男女老幼美丑,统统以“人类”相称,哭笑不得道:“原以为你是喜欢热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