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着大雨,雨水不仅冲刷掉了空气中飞扬的尘土,也冲刷掉了一切罪恶的气息。
警犬在下过雨的地上奔跑了十几公里,最终只找到了一片废墟,再往前,所有的气息都断了。
在从墓园回去的车上,沈鹏交给了夏思菲一个文件袋,那个厚厚的文件袋里装着一摞文件,有关102案件所有的资料都在这儿了,本来这是警局最机密的资料,可沈鹏觉着应该把这个资料交给夏思菲。
夏思菲沉默良久,她用几乎颤抖的手指打开了文件袋,文件袋里首先掉出了几张照片。
第一张照片,是一个装在塑料袋里东西,黑乎乎的一坨,已经被火烧的看不清原本的面目,照片的背面写着,‘102案件重要证物’的字样。
夏思菲拿着照片看了半天,依稀能看到那黑乎乎的东西上有着几个英文字母,可那几个个被烧焦的字母到底是什么意思,夏思菲绞尽脑汁也没想通。
第二张照片是夏一平牺牲现场的照片。
父亲倒下的位置被警察用白色石灰圈了出来,夏思菲眼光颤抖着看着照片上人形的痕迹,眼泪不争气的又哗啦啦的流了下来。
现场,是在一片泥地里,附近是一片杂草,父亲临死之时是仰面倒在地上的,水啧啧的泥地上,依稀还能看出暗红色的痕迹。
父亲死了,死在了自己的岗位上,他是个英雄!
夏思菲咬咬牙,任由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她低下头看向下一张照片。
这张照片上是一个人,一个身穿蓝色囚服靠在墙上的人,这个人相貌普通,满脸的褶子,看起来很老很老,照片背后用马克笔写了一行小字,犯罪嫌疑人张强,男,六十二岁。
夏思菲移动照片,又露出手心里下一张的照片。
照片上,一个年轻面庞的男人同样身穿蓝白色相见的囚服靠在墙上,这个年轻男人相貌清秀,并不像是一般人印象中杀人犯穷凶极恶的样子,夏思菲看着男人的照片,留给她印象最深刻的事这个男人的眼睛。
他的那双眼睛,很迷茫,很无助,很惆怅,各种神色中,又夹杂着一丝丝的坚毅。
夏思菲翻开照片后面,看到了照片后的一行小字。
犯罪嫌疑人,秋天,男,天海市本地人,二十岁。
二十岁,和她同岁,一个青春烂漫的年纪,一个拥有着无限未来和朝气的年纪,可在这个满是朝气的年纪,他却背负了很多年轻人都不曾有的压力。
故意杀人,年纪轻轻就被判处了无期徒刑,被关在了暗无天日的黄海监狱。
这个人,最有可能杀害了她的父亲。
夏思菲生在警察世家,高考时报考的又是警察学校,她对犯罪心理学也有些研究。
一个对生活没有希望的人,最有可能走向极端,在监狱发生暴动无数的犯人逃出监狱的时候,这种人应该最想逃出去。
她的父亲,一个尽职尽守的警察,正是在追击逃跑犯人的时候壮烈殉职,她失去了一个好父亲,这个国家失去了一个好警察。
夏思菲目光定定的看着照片上那张年轻的脸,恨不得把他的样子刻在自己的脑子上,过了足足五分钟,夏思菲放下了照片才开始低声问道:“沈伯伯,这两个犯罪嫌疑人的线索,现在有吗?”
沈鹏苦笑着叹了口气,说道:“真是奇了,这两个人像是人间蒸发了似的毫无踪迹。”
说完,沈鹏忙又安慰夏思菲,说道:“不过你倒可以放心,我已经知会天海市所有的警察,封闭了天海市的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张贴悬赏缉拿这两个人,只要这两个人没长翅膀,他们肯定逃不出天海市。”
天海市说小很小,说大也很大,这片被称之为魔都的城市一共有五个市辖区,六七千平方公里,人口两千多万,是华夏最大的城市,在两千多万的人口里去寻找两个人,和大海里捞针没什么区别。
不过天海市的警备系统也非常完善,大街小巷都是监控探头,各个交通要道都有警察把守,每天有数不清的警察沿街沿巷的查找搜寻,只要秋天和张强没出天海市,早晚有一天警察们都能找到那两人。
“好,沈伯伯,我相信您,也相信天海市的警察同志!”
夏思菲把照片装到档案袋里,她把档案袋紧紧的贴在胸口,从这天开始,夏思菲每天晚上都抱着档案袋睡觉,她要亲手将杀害父亲的犯人绳之以法。
“放心吧,会抓到他们的,你要相信天海市的警察,那两个犯罪嫌疑人是不可能逃出天海市的。”
“我相信沈伯伯,也相信天海市的警察!”夏思菲一脸严肃的点着头,再次重申道。
沈鹏握紧了拳头,说道:“邪不胜正,我们会抓到那两个犯罪嫌疑人的。”
“嗯!”坐在车里,夏思菲抱着档案袋,目光幽幽的飘向车窗外,看向远方。
外面,天和地又变成了黑色,雷云密布,空气压抑,不一会儿,起风了,狂风夹杂着暴雨,呼啸而来。
此时此刻,在几十公里外的城南区,一个隐蔽的海湾处,一艘黑色的渔船借着雨幕悄然驶出海港,驶向那遥远而未知的地方。
渔船在风雨中摇晃,渔船上亮着的灯光在大海中很快变成了一个小点,然后慢慢慢慢消失在无垠的海岸线。
小渔船驶出近海,也不知过了多久,游弋在大海中的一艘黑色轮船突然出现在小渔船的视野中,小渔船靠近了轮船,从中走下几个人,顺着轮船放下的缆绳很快的爬上了轮船。
轮船甲板上,跃下两个黑色的身影,两人一老一少,老者面无表情,少者神色有些错愕,两人均是黑西装打扮,脚下也都踩着水渍渍的胶皮靴子,两人这幅打扮着实怪异,不过到了轮船上,没有人真的在意他们俩穿的是什么,长得什么样。
两人不是别人,正是从黄海监狱中逃出来,辗转跑到海上的老枪和秋天。
那天晚上烧了茅草屋之后,秋天就跟着老枪马不停蹄的跑到了城南的一个废弃的小港口,在大雨中,秋天和老枪躲在一片破旧的窝棚里一直等到了晚上,当夜幕来临的时候,一手摇摇晃晃的小船停泊在了海岸边。
老枪拉着秋天登上了小船,渔船上的渔夫像是个哑巴,只知道开船,从驶出海港的那一刻起秋天都没听他说话,一直到了离海岸很远很远的地方遇到了这艘黑色轮船,渔夫也是没有说话。
老枪像是早就安排好了这一切似的,直接把秋天推上了轮船。
站在轮船上,秋天刚在甲板上站定,抬起头看见迎面走来一个男人。
男人黑黑胖胖,个头不高,一米六多一点,站在秋天身前足足比秋天低一个头,男人走到老枪身前,稍一点头,便开口说道:“我叫肥南,是林叔的手下,您是强叔吧。”
“嗯,是我。”老枪瞥了那肥南一眼,轻轻一笑,道:“老林把事情都给你说了吧。”
“嗯,林叔都跟我交代清楚了,这趟船目的地是东非的索马里,中间要经历五千多海里的路程,以这艘船的速度,五天左右就能到了。”
“好,老林办事,我放心!”老枪哈哈大笑几声,向后瞥了一眼默默不说话的秋天,介绍道:“这是我徒弟,秋天。”
“秋先生,您好。”肥南探出一张胖乎乎的手来,秋天愣了一下,然后下意识的与肥南的手轻轻一握。
肥南收回胳膊,退后半个身位,指着远处的船舱,道:“此行需要一些时间,我在船舱给您二位准备了些吃的用的,天色也不不早了,虽然台风已经过去了,可这几天的气候也不是很稳定,您二位还是早些休息吧。”
“那就多谢了。”
老枪抱拳一笑,也不多客气,直接拉着秋天径直走进船舱。
秋天一脸木讷的走进船舱,这艘黑色轮船布置的很简陋,在一间湿漉漉的船舱中铺着几个锡箔纸隔着周围的湿气,锡箔纸上面铺着两床被褥,船舱的一角堆着一堆罐头,还有几箱子饮料,轮船在大海上航行的时日很久,船上配备的都是这些罐头熟食之类的揭开包装就能吃的食物。
老枪走到墙角,拧开两瓶汽水咕嘟嘟先喝了饱,然后他弯下腰,随手捡起两个牛肉罐头,自己吃了一个,扔给了秋天一个,“吃吧,补充力气,在海上航行可不比在陆地上坐火车,苦着呢。”
秋天接过罐头,也没客气,三下五除二的撕开罐头包装,也不洗手,直接用手抓着罐头里的肉一阵的大快朵颐。
他的确是饿了,从那天晚上逃出监狱,后来又从茅草屋跑到这艘轮船上,秋天已经是两天两夜没吃东西了,秋天的胃空空如也,他感觉自己能吃掉一头大象。
在吃完十几个罐头,喝掉四五瓶饮料之后,秋天终于满足的打了个饱嗝,他拍打着圆滚滚的肚子躺在软垫子上,感觉四肢百骸都是说不出的束缚。
“对了,刚才那位肥,肥南说,说要送咱们去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