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索马里,那块大陆最乱的国家之一,每天都在爆发战争,每天都在动乱,每天都有无数的人在那里死去。”
“什么?”秋天翻了个身,眼睛瞪的大大的盯着躺在不远处拍着肚皮一脸享受的老枪,惊愕不已,道:“既然你都知道索马里那么乱,为什么还要去那儿?咱们就算逃离华夏,也可以去很多的国家啊,为什么非要选择非洲?就算选择非洲,你选个好点的国家也成啊,我听说南非就挺不错的,去那儿避避难也挺好。”
“呵呵,避难?”老枪瞪圆了眼睛冷笑着瞥了秋天一眼,道:“老子带你去非洲,不是让你去避难去的。”
“那是为什么?”秋天的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不解的问道。
老枪不做太多的解释,只是慢悠悠的回了秋天一句,“真正的战士,是靠鲜血和汗水磨砺出来的,本来在华夏我也可以锻炼你的,可惜咱们俩都是逃犯身份,华夏风声太紧,我只能带你去更加混乱的地方了。”
“锻炼我?”秋天只觉着嘴里发苦,嘟囔道:“我原以为认你做师傅,只是学习你的本事而已,却没想到上了你的当,还要去非洲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找死。”
老枪翻了个身,眼珠子直勾勾的盯着秋天,咧嘴冷笑道:“小子,你既然认我为师,老子就有责任把你教导为一个合格的弟子,你要是达不到我的要求,呵呵呵”
“怎么?我要达不到你的要求,又会怎么样?”
“老子,会杀了你!”
老枪张嘴,猩红的嘴唇舔了一下,表情狰狞而又恐怖。
秋天一怔,“你会杀我?”
老枪又把身子翻了过去,沉声回道:“在你之前,老子已经杀过一个徒弟了,你要是达不到老子的要求,老子不介意杀了你,不过我看你资质不错,底子好,心性也好,除了心慈手软一点也没啥大毛病,经过一番教导,将来也是个可造之材。”
虽然听到老枪在夸赞自己,可秋天心里却没有一丝丝的高兴,反而他的心里沉甸甸的像是装了一块铅,直到现在,秋天才真正意识到,当初答应做老枪的徒弟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老枪这个人,慈眉善目的时候像个忠厚的长者,可要是狠辣起来,却像是一个屠夫!
秋天躺在软卧上,脑子里不由得的再次浮现出那天晚上,在黑暗的监狱墙边上,老枪攥着他的手冲着夏一平开枪的场景,秋天很清楚的记得,当时老枪扣动扳机打死夏一平的时候,老枪的那双眼睛是死一样的平静,不带有一点的波澜,似乎在老枪的眼里,他打死的不是一条人命,而是一直蚂蚁,一只臭虫。
恐怖,可怕,秋天一想到将来他或许就变成老枪这样的人,他的心里莫名其妙的竟然有些慌。
“小子,你给我记住了,仁慈是娘们儿才有的东西,你是个男人,是男人就得懂得心狠手辣,只有你的心更狠,你的手更辣,你才有资格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不然,所有人都能在你的脖子上拉屎,你就是他们的奴隶,而我,就要把你培养成他们的王!”
老枪背对着秋天,声音如同魔咒一般传到秋天的耳朵眼里。
秋天没有回答老枪,过了半天,秋天才语气幽深的问了一句,“那天晚上,你执意打死监狱长,也是为了锻炼我,让我成为一个更加狠心的人吗?”
“你也可以那么理解。”老枪说完,顿了顿,叹息了一口气,又道:“我也是为了你好,以后你会明白的。”
“为我好?我谢你!”冷笑一声过后,秋天把身子往背对着老枪的方向一翻,闭上了眼睛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说,心思什么的都沉寂了下来。
在轮船上的日子,真的可以用艰苦来形容,一开始秋天听老枪说轮船上的日子不好过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可过了两天之后,秋天终于明白了老枪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首先说伙食,一日三餐,矿泉水,面包,罐头,一点青菜都没有,两天吃下来秋天闻到罐头味都想吐,秋天越来越佩服那些常年在海上工作的人了,真的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熬过来那几个月的艰苦时光的,单是吃罐头,就能把人给吃腻歪。
伙食还是次要的,不管罐头怎么难吃,秋天咬咬牙也能咽下去,对于一个从小挨过饿,从来吃不饱的孩子来说,能吃上一顿饱饭已经是很好的待遇了,更为主要的是轮船的颠簸。
轮船在海上航行,时不时的遇上大风大浪,当海浪撞在船体上的时候,船只难免要发生摇晃,秋天和老枪所乘坐的这艘船是个中等排量的轮船,在大海中行驶的时候像是一片飘摇的叶子,摇摇晃晃的很不稳定。
坐在不稳定的轮船上,要比坐在公交车上还要难受一百倍,这两天秋天也不知道吐了多少回,他的胃里面翻江倒海,脑袋里浑浑噩噩,感觉生不如死。
每当秋天晕船晕的要死要活的时候,老枪都会让他精心修炼一段时间的御龙诀,每当秋天心中环绕着御龙诀口诀和法门时,他的内心总会得到片刻的宁静,胃也不那么翻腾了,头也没那么疼了。
御龙诀的神奇之处不仅在于强身健体,而且能让人在短暂的时间内聚精会神,让一颗躁动的心平息下来。
传说,御龙诀是老枪寻龙一门的老祖在盗墓的时候从一处古墓中掘出,当时的人从墓中只掘出一摞破旧的竹简,竹简上的字有些都已经模糊的不可辨认了,也幸亏寻龙一门的先祖是个武学奇人,竟能从那破烂的竹简中搜罗一批完整的字,在加上自己对武学的理解,硬生生的创出了这三百多字的御龙诀。
秋天已经不死第一次接触御龙诀了,在修炼御龙诀之时,秋天屏气凝神,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五脏六腑奇经八脉以及丹田之处,这么一来,晕船的感觉也慢慢消散,秋天沉浸在御龙诀中,不知不觉五天的时间悄然过去。
轮船在一个漆黑不见五指的黑夜中靠上了岸。
当轮船停泊下的一刹那,老枪便站起身来拉着秋天对着肥南一拱手,也不多说什么,径直走下轮船,消失在了苍茫无比的夜色中。
非洲的夜,不像秋天想象中的那么热,甚至还有些冷,秋天走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收拢了衣服,跟在老枪身后,犹豫片刻还是问道:“咱们现在去哪儿?”
老枪慢慢的往前走,头也不回的回了秋天一句,“不知道?”
“不知道?”
老枪嘿嘿一笑,声音飘到秋天耳朵里,道:“这也是我第一次来非洲,索马里这个国家我更是第一次来。”
秋天彻底懵逼。
本以为,老枪带着他来到非洲,是有一定的准备的,就像是那艘突然停泊在海中的轮船,非洲也应该有老枪的准备吧,可老枪却告诉秋天,他是一次来非洲,什么玩意都没有。
秋天拉了拉露出肚皮的西装,哭笑不得的说道:“你没来过非洲,那你的意思就是,咱们是双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呗。”
“嗯,回答正确。”
老枪说着,大步继续往前走,秋天无奈之下,也只能跟着老枪往更黑的夜色中走去。
算了,不问了,秋天心思一定,走一步看一步吧,反正他都跟着老枪踏上了非洲的土地,此时想回也回不去了,回去他是逃犯,抓住也是枪毙,在这里或许还能寻得一线生机。
只不过,秋天一想到远在万里之外的妹妹,心就一个劲儿抽疼
“快走!今晚上的晚饭有着落了!”
正在秋天想着妹妹,心里沉重,怔怔出神的时候,老枪忽然叫了一声把秋天给吓了一跳。
秋天回过神,刚抬起头,便看到老枪瘦削的身影像是一只灵活的老猿一样窜到了树丛之中,秋天加快脚步,急忙跟上了老枪的步伐。
“嘎嘎嘎”
不大一会儿,老枪从一堆枯草中跳了出来,秋天定睛一看老枪手里不知什么时候抓到了一只野鸡。
这个野鸡与秋天印象中在华夏见过的野鸡不一样,华夏的野鸡身上的羽毛以黑色为主,偶而有彩色的羽毛夹杂其中,而此时老枪手里的野鸡黑顶白颈,一身褐红色,不像个野鸡,倒像个鹌鹑。
不管是野鸡还是鹌鹑,亦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
老枪抓住野鸡,三下五除二的拧断了野鸡的脖子,拔毛,开膛破肚取出内脏,就地抓起一把黑泥包裹在野鸡的身上,糊成了一团,老枪在地上撅了个洞,把手里的土疙瘩塞到里面,周围添上野草枯木,点燃一根火彩烧起野草,火光照亮了黑夜,也烤热了泥土,泥土中的热量顺着泥快直达野鸡上,当火光熄灭的时候,土里面包着的野鸡也熟了。
老枪捡起一根木棍,扒拉出一个龟裂的土块,用力敲了两下,土块裂开,一股浓郁的香气瞬间勾起了秋天的食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