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虽然地处风国边境,但也是风国与南荒贸易重镇。近年来,在童威的治理下,固若金汤,南荒的骚扰越来越少,最近两年,更是一次都没有过。风国盛传,鄞州在则风国安,童威在则鄞州安。
鄞州之繁华,不下皇城。
这一日,城门口来了一个身材矮小,腰间围着兽皮,身上披一件破烂布衣的小孩。小孩腰间挂着一个做工糟糕的布袋子,布袋子一直垂到了他膝盖,随着他小脚步的行走,那布袋在他身侧一晃一晃,霎是可笑。
但男孩的脸上却没有笑意,他苦着一张脸,在城门口徘徊了好久,踯躅着要不要进城。城门高大无比,大门敞开,往来的商人和百姓进进出出络绎不绝,难道这城门是恶兽的大口,会吃人么?
不会!
男孩只是有点担心,失了家园,只好跑来城里讨生活,又怕了城里人的市侩与无情,进城门这样的正常人家的事情,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却真的让他很为难。
他抬头看了看忙碌的人们,咬了咬牙,终于下定了决心,进城。
要讨口饭吃不是?
他轻巧地拍了拍袋子,安慰了一下袋子里闷得慌的阿呆,小脸上坚毅满满,迈着他自认为高傲的大步子,走进了鄞州城门。
时隔一年,他再入鄞州城,鄞州城和一年前有了大不一样。
最明显的,莫过于街上多了好多巡逻的兵卫,这些兵卫九人一队,一人领队,出没在大街小巷,三步一岗,十步一哨,人人对这些巡逻兵退避三舍,凡巡逻兵行进路上,无论车马行人,皆避至两旁,恭敬让道。
这是鄞州城的规矩,也是童威的规矩。
兵威不可犯!
小男孩觉得好威风好有趣,他学着大人模样,故意走到巡逻队伍行进的前方,然后不等巡逻兵呵斥,又似模似样地跑到一旁,正儿八经地注视着队伍离去。
又一队巡逻兵过来了,男孩照旧跑到前方,然后又再一次地退避,注视,脸上都是笑意。
这番作为,实在是小孩子心性。
街上多的是忙碌的人,没有人理会这个乞丐模样的男孩。
坐在翠艳阁二楼窗口品酒看书的书生看到了这一幕,他见到小男孩这风趣的举动,嘴角流露出一丝笑意来。
他想到了他还是孩童时候,被师傅带入了上阳宫中,从此整日与山为伴,与云作邻,何曾在寻常的百姓中耍过这么天真无邪的举动?
苛刻的训斥,艰辛的修炼,直至后来成为上阳宫绝代双骄之一,传承了夜小刀之后,便更无人敢在他面前有些许放肆。
此刻看到小男孩烂漫的举动,被勾起了一丝回忆,又觉得好玩,不由他不笑。
他正是夜小刀,放下了夜小刀的书信。
自从破了南荒的阴谋,杀了黑衣人之后,他重伤之下就在鄞州城中调养,每日除了看书喝点小酒,就是看看形形色色的寻常人家,从那些寻常百姓的身上,找点乐趣。
修行无非是修身和修心,深山里修是修,红尘中修一样是修。
书信抿了一口温酒,合上了手中的书。书很普通,不是高深的秘籍,只是一本就连三岁娃娃都记得住的《风国记》,记的是风国的民间趣事,历史典故。
书信下了二楼,刚来到门口,便听到一阵叫骂:
“走开走开,小乞丐。”
书信皱了皱眉头。
赶人的是个包子店伙计,被赶的是他方才看到的小男孩。小男孩委屈地退开两步,看了看热气腾腾的蒸笼,搓着双手,不知道要说什么。
“我,我想吃,我跟你换。”
小男孩笨拙地把手伸进他的口袋里,摸了半天,摸出一粒奇形怪状的石头来,石头很寻常,就是普通的山石,只不过石头的造型像极了猪,大大的猪头上生出两个大耳朵,正前方居中两个对称的小凹槽,就像两个猪鼻孔,确实非常传神。
小男孩依依不舍地看了看,又捏了捏,仔细地搓了干净,双手捧着递到了伙计面前。
伙计一巴掌拍掉了男孩手中的石头,恶狠狠地骂道:“给我滚远点,再挡着铺子,我就打死你。”
啪——
石头飞出老远,摔在地上,碎了一个耳朵。
小男孩“啊”地一声,赶忙飞奔过去,心疼地捧起他挚爱的石头,眼中已经是泪水汪汪。这就是他不想进城的原因,他不明白为什么他用他最珍爱的事物,换人家满笼满笼的包子笼里的一个包子,都不肯。
他觉得很委屈,他咬着嘴唇,却没有哭出声来。
书信叹了口气,走到伙计前,买了两个包子。
伙计点头哈腰,口中客官客官叫个不停,手脚麻利地包了两个包子。
书信拿着包子,走到男孩面前蹲下,将包子塞到了男孩手中。
伙计很诧异,觉得这个书生模样的人脑子是不是有问题,鄞州城里乞丐多了去了,不只有风国乞丐,连南蛮的乞丐也不少,什么时候见过有人在鄞州城怜悯乞丐了?
不过转眼他转眼一想也就了然了,显然伙计把书信当成了普通的穷酸书生,反正世上愿意做善事的人不少,只不过他不是那个做善事的人而已。
男孩抬头,泪眼汪汪地看到了一张白净的脸。
“这个人和城里的很多人不一样。”他心里这样想着,“好漂亮的眼睛。”
“好漂亮的眼睛。”书信此刻也是同样的想法,“好纯净的眼睛。”
“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书信问道。
小男孩擦了擦眼泪,泪水抹去了他脸上的黑渍,露出一层白嫩的皮肤来。
“我没有名字,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
是个可怜的孤儿,书信知道,风国与南蛮交战已久,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没有分出胜负来,却已经造就了天下不知道多少流离失所的孤儿,这个小男孩恐怕就是其中的一人。
书信看到了黑渍下的白嫩肌肤,那一双水汪汪的纯净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圆嘟嘟的脸上写满了童真。
他忽然有种被打动的感觉。
这让他很奇怪,为什么?
修了一辈子的道心,这个时刻不稳了?
天下人自有天下人的生活,他何时会被天下人日常生活中最普通不过的一幕乞讨要饭打动过?
难道是与黑衣人一战,过分动用了夜小刀的力量?
恶是一念,善也只是一念间,行善与不行善更是用不了一念。
他瞬间就作了决定。
“你跟我走,好不好?”
小男孩眨了眨眼,想了想,把手里摔掉了一只耳朵的石头,递给了书信。
“恩,这个给你。”
这一次,男孩递得很自然,很开心。
书信微微一笑,郑重地把石头收好,连同那片碎掉的耳朵,仔细地收了起来。
他签起了男孩的手,温暖,柔弱的小手。
男孩任由书信牵着他的手,一边细细吃着另一只手中包子。
“真好吃。”他想。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吃包子。他当然现在还不知道,这是夜小刀亲手买给他吃的包子。这世上绝对没有人吃过夜小刀买的包子,也绝对没有人敢让夜小刀买包子吃,连想都不敢想。
这是男孩吃过的,最好吃的包子。
夕阳下,一个书生,牵着一个乞丐打扮的小男孩,走过了几条街,走过了很多人,夕阳余光照在他俩的背上,照出了一长一短两条修长的影子,他们各自走在了各自的影子里,他们各自走进了各自的影子里。
余晖照着他们走进了城守府。
童威一脸诧异地看着眼前的小男孩。
男孩紧紧拉着书信的手,一脸的腼腆。
“你这是,收徒?”
童威满脸的不可置信,这才几天功夫,名满天下的夜小刀尽然就这么收了一个徒弟。这事要是传出去,不知道要碎了天下多少想要拜入夜小刀门下的人的心。
“这么仓促?看上哪点?”童威问。
“对眼。”书信笑嘻嘻。
“认真?”童威郑重问。
“认真!”书信郑重答。
“随你。”童威不置可否,转身就走。虽然任何时候,书信都不会逆了他的决定,但他同样知道书信的性子,认定了的事,绝对不会更改,所以他也从来不会反对书信的任何决定。
绝代双骄,互相不驳斥对方的决定,一个是出于尊重,一个是知道任性。
书信高兴地抱起了男孩,也不嫌男孩满身的脏腻,这是真高兴。
男孩环着书信的脖子,也不怕弄脏了书信,咯咯地笑出声来,也是真高兴。
“我给你取个名,我叫书信,从今以后你就随我的姓,姓书,就叫书书吧。”
“书书,书书,书书……”就像书书给小不点起名叫阿呆一样,从此书书也有名字。
他叫,书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