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南荒深处的一座巨石林立的大殿中,带着黑色獠牙面具的男子一动不动地站着,胸口挂着一串四十八颗黑色的珠子,珠子垂到他半腰,绷得直直的。男子身旁,蹲着一只慵懒无比的白色奇兽,那兽浑身雪白,闭着双目,正在打盹。
即便是蹲着,奇兽也有男子足足两人的身高。
南宫豹额头死死地磕在地面,几乎匍匐着一般,瑟瑟发抖。
他内心非常恐惧,因为他没有完成任务。没有完成任务的惩罚是很恐怖的,他不敢想象自己是会被扔进蚁穴活生生受万蚁啃噬,还是会被发配到地底深处去挖一辈子的熔岩矿。他原本是南荒派出协助刺杀行动的接应之人,他的任务是,无论黑衣人刺杀成功与否,他都会带人杀了黑衣人,然后将黑衣人的巫器石箫和蛮巫殿至宝神石拿回来交给眼前这位巫主。
“刺杀失败了?”
“是。”
“石箫没有找到?”
“是。”
“神石也丢了?”
上头戴面具的男子毫无感情的道。
越是平静,南宫豹越是心悸。
“是,巫主。”南宫豹声音颤抖,“我们赶到的时候,只找到尸体,身上什么都没有留下。而且‘黑’被剖成了两半。”
戴面具的,是南蛮蛮巫殿首,当代巫主。南宫豹从来没有见过巫主的真面目,巫主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是所有南蛮巫民的信仰所在。
即便巫主不戴面具,也没有巫民敢抬头看巫主一样,那是对巫神的大不敬,那是对巫主的亵渎。
但巫主还是会时刻带着面具,因为他一样不想让人看到他的面目。
巫主一声不吭,面具上露出的眼睛里,除了愤怒,再没有别的感情,一时殿中没有了任何声音。
感受到巫主澎湃的怒火,南宫豹匍匐在巫主脚下,将身子压得更低一些,冷汗从额头滴落,渗进了地上的石板缝里。
巫主此刻当然愤怒无比。
刺杀失败了,就连蛮巫殿黑白双煞中的“黑”都被开膛破腹了。不止如此,苦心经营多年的鄞州城内南蛮暗哨几乎被清扫一空,他无法向蛮神交代。最让他不能接受的,不是没有收回上乘巫器石箫,而是神石的遗失。
神石是蛮巫殿独一无法的巫器,蛮巫殿的存在就是因为神石的存在,因为只有神石能够开启蛮巫召唤远古巫兽的神通,失去了神石,就等于失去了传承。
他对蛮巫殿神石不能由巫主保管的规矩厌烦无比,痛恨无比,所以他想尽了一切办法,想要从黑衣人手里夺走神石。这次刺杀,是他提出来的,他要借这个机会,帮助蛮神扫除鄞州城,更要从黑衣人手里抢夺神石。
神石不归,蛮巫殿的所有巫修,从此就要灭绝了。
喀拉拉——
巫主脸上的面具,因为主人的怒火产生了裂缝,从额头裂到了鼻梁,面具缝里露出一丝雪白的皮肤,皮肤正在熊熊燃烧。
“巫主,我愿意把我的灵魂敬献给至高无上的巫神,请巫主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把神石带回来。”南宫豹感受到背上越来越沉重的炙热的怒火,爬到巫主的脚下,亲吻巫主的脚尖,一边吻一边片刻不停地喊着,“巫神万岁,巫神万岁,巫神万岁。”
“好!如果找不回来神石,你就自己回来给‘白’当午餐吧”。
听到了主人的叫唤,闭着双眼的“白”只睁开一只眼睛,冰冷的独眼看了一眼趴在地上的南宫豹,如同看一只蚂蚁。
南宫豹惊悸地瞥了一眼狰狞无比的白色巫兽,忙不迭地答应。
巫主手一招,一滴精血从南宫豹的额头摄出,轻巧落在他的中指上,曲指弹进了“白”的口中。
“你挑十个人去,记得别轻易暴露身份,风国不是好惹的,‘黑’都死了,你们?哼。”
巫主的声音远远传来,“最好别再让我失望。”
被摄去一滴精血的南宫豹虚弱地躺在地上,一直到巫主脚步声远去,才颤颤巍巍地站起了身子,弯着眼,躬身退出了巫殿。
南宫豹知道,精血被夺,即便自己躲到天涯海角,“白”也能找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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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信拉着书书的手走出城守府,后面跟着童威。
“你的伤还没好,真决定现在就回上阳宫么?”童威皱眉道。
书信看了一眼书书,笑了笑:“我现在是个书生,不是么。”他摸了摸书书柔顺的头发。
“风国内也不安稳,你最好还是小心点。”童威看书信这般溺爱的动作,无可奈何。
“放心吧师兄,我想早点带书书回上阳宫。”
没有人会相信,堂堂鄞州城守童威童大人,竟然会亲自送一个寻常的书生,而且一送就送到了城门口。
街上的纷纷瞩目猜测,这书生是谁。
翠艳阁掌柜看到了,目瞪口呆,这不是经常到他这里喝酒看书的无聊书生么?他暗道,原来书生跟城守大人关系这么好。于是他暗暗后悔为何当初非得不让书生赊账,几壶酒的事,让书生来回跑两趟,这不是在给城守难堪么,他懊恼。
卖包子的伙计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他以为自己看错了,仔细看过后才确认,没错,就是那个要饭的小乞丐,还有那个施舍包子的穷酸书生,书生竟然能让童威亲送,这,这,这,他忽然觉得很担心,他担心书生是不是把自己打骂小男孩的事说给城守听了,他担心自己包子铺的生意就要黄了,他立马收拾铺子,打算从此离开鄞州城。
书信根本不知道掌柜和伙计的想法,他在城门口止步,对童威道:“有空回上阳宫看看,师兄弟们和师傅都很挂念你。”
童威冷哼,“别为那老家伙说好话,他会挂念我,除非鄞州城的太阳永不落!”
书信摇了摇头,对书书说道:“书书,和师叔说再见。”
书书一脸阳光地朝童威挥了挥手,脆声道:“恩,师叔再见。”
童威这才勉勉强强露出一丝难看的微笑来。
这几天,他也喜欢上了这个可爱的男孩。
书书被书信一番拾掇之后,整个人都发生了变化,洗去了一身肮脏,露出了白嫩滋润胖嘟嘟的一张小脸蛋,穿上一身白色的书生褂,活脱脱一个可爱的小书生,最让人爱不释手的,还是他那双纯洁无暇,如玛瑙一般镶嵌在脸上的眼睛,纯得像一张白纸,纯的像一汪透明的泉水。就连童威这个整日虎威振振的铁汉,都不由他不喜爱。
上阳宫绝代双骄,就这样为一个小男孩沦陷了。
“书信,我们现在去哪里啊?”书书问道。
“书书,跟你说过好几遍了,要叫我师傅。”书信说。
“不要,我要叫你书信。”书书倔强地嘟着小嘴。
书信很无奈,书书也是个倔脾气。
“我们去上阳宫,那里是我长大的地方。”
对于不肯叫书信师傅的事,书书有自己的想法,书信有个书,书书也有个书,所以他要叫书信,他喜欢叫书信,因为这样他才觉得书书和书信很亲近。
“是书信长大的地方么?和我一样大么?”
“恩。”
“好耶,好耶,我要去书信和我一样大的地方。”书书的小手还紧紧牵在书信的手里,书信不放,书书不肯放。
书信高兴。
“书信,你见过魂么?”书书问。
“见过,你怕不怕?”
“不怕,他们可好了,比城里的人都要好,不会打我骂我。就是不会说话,我经常和他们说话,但是一直都教不会。”书书苦恼。
书信只当孩子说笑,“书书要去的地方叫上阳宫,那里的人都很好,书书不要怕。”
“恩,书信说不怕,书书就不怕。”
“哈哈哈哈哈……”也只有这个时候,书信才肆无忌惮地会放生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