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可否
汉人王朝全面覆没,第一次是蒙古。
在南宋覆灭后,商洲的勤王大军从未停歇。
但能做的也有限。
元朝守住白令海峡,基本上就可以拦住商洲的勤王部队。
而元朝会进攻东瀛,并非是想要征服一切土地,更不是东瀛要为宋朝报仇,而是以此练兵,元朝真正的目标是商洲。
可就如同商洲勤王那般,元朝同样鞭长莫及。
隔了万里汪洋,再大力量又能施展几分?更何况,元朝虽不同于蒙古,用了汉制,可天下生灵涂炭之后,人口毕竟是大减了。
而且元朝基于包税制的财政和治理方法,根本就难以统合全国之力。
朝廷玩自己的,蒙古贵族则奴役百姓,肆意享乐,地方士绅则压榨得更加彻底,一边孝敬蒙古老爷,一边自己发财……
力量根本无法集中,所以对商洲无能为力。
而商洲直到明朝以前,都处于分封状态,对国家力量的使用效率同样低下,而这份低下的国家力量,某种程度上也是商洲一直是中原藩属的重要原因。
所以明朝在郑和下西洋后,没有改变商洲的制度,而是直接划分行省,进行了改土归流,纳入统治。
原因很简单。
商洲体量太大,一旦迈入中央集权,完成大一统,它就不再是一个“朝中之寺”,而会是另一个……朝廷。
当然,是另一个朝廷也还好。
毕竟不过是兄弟之邦而已,怕就怕在,明明完成了统一,但却不甘于遵从大明的法统,一旦“独立”,就必然与大明做切割……
那就是大明的心腹之患了。
而且,殷商王族早就灭绝了,嬴政很清楚,自己一旦离开,商洲将失去能够服众的“王”,内乱内耗是小,离经叛道是大。
如果保留帝制,始皇帝可以培养继承人,天然继承一切法统。
在法理上,商洲将与大明平等。
而拒绝帝制。
始皇帝带着奔跑了一甲子的商洲,在始皇帝离去后,又有谁能够驾驭这个庞大的帝国呢?既没有实力,又没有法统,内乱必定要发生,不论内乱结局如何,大明的法统终究会高于商洲。
这是在失去名分后,由实力决定的。
哪怕大明对商洲没有任何剥削,可力量的实质性差别却会产生剥削效果,如此一来,历经数代,商洲的野心家也好,民众也好,怕是心中都会有想法了。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可想要超越大明,必然要颠覆大明的朝贡体系……
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帝制。
不论承认与否,“皇帝”二字,就代表着最高的集权和法统,是自始皇帝以来,近两千年持续不断打造的“名”。
失去了这个名,便只能以力来补了。
自古以来,知晓名的作用,所以《左传》有言: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名以出信,信以守器。
可既然依琼不想要这个名,而始皇帝也不会问第二遍了,今日的选择,未来的业果,都是大明在文明觉悟的道路上需要经历的磨难。
破山中贼易,灭心中贼难。
大明以武力征服世界很容易,但要改变世界各族的观念,改变人心,却是难之又难,因而,文明觉悟,非是一朝一夕。
文明长生,也非高枕无忧,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长生文明,也是会颠覆的。
“既然不需要,朕也就不强求了,你如今快要生产了,便留在蒂特兰城吧,有些人可不想那孩子顺利降生。”始皇帝目光深邃的看着远方,如此说道。
……
二月,初十。
离惊蛰还有五天,张百川他们就已经随同王绛阙抵达了武当山。
可到了武当,他们也只能在天柱峰下远远的看着,不能上山,不能去金顶,更不能与张执象搭话、见面。
今年的武当,与往年大有不同。
明明还未到惊蛰,天地之间已经罡风震荡了,山野之间五毒惧走,万物哀鸣,天空之上,那团聚的乌云已经灰得发紫了。
即便如此,云彩的流动依旧给人一种在疯狂聚集的感觉。
就好像天空有一个黑洞,在不断吸收着能量。
可以隐隐看见,在那乌云卷动的最核心处,时不时的跳闪红光,那雷电都变成了血红色……
来到武当的可不光是张执象的家人,还有各路修士,如此天地异象,虽然知晓张执象是在结丹,可怎么看都像是在渡劫……
修习长生之术,自有三灾九难。
九难属于修行中遇到的常规困难,如大药未成难当寒暑,如宿孽深重,如六亲羁绊……
三灾就各有各的说法。
西游记中,列为雷、火、风。
说是长生五百年,便有天雷劈你,需得明心见性,才能躲过去;又五百年,有阴火烧你,从涌泉烧到泥丸,五脏成灰,四肢皆朽;再五百年,有鸹风吹你,自囱门而下,穿六腑、下丹田、传九窍、四肢百骸、骨肉消离……
总之,这是丹成之后的劫难。
结丹之后还要活五百年,才能受天劫,可见一般人想挨天劫都挨不了,而张执象分明只是结丹,那架势绝对是天劫在酝酿……
“天呐,安平,安平需要渡过这雷劫,才能成功出关?”
张符氏看着天空的雷云,只觉得脑袋有点晕,只有亲眼看到,才明白自家儿子需要面对的是怎样的一场局。
“怕是寻常雷劫有没有这个声势都不好说……”
“啊,也没关系的。”
“伯母你看,那太和宫本就是武当大阵的核心,金顶之上,雷火淬炼,百余年都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本就是避雷的上佳场所。”
“安平哥哥一定能够顺利渡过的。”
张静笃也跟着来了武当,她如今已经筑基,所以比张符氏他们更了解这场雷劫的威力。
王翠翘捏紧了拳头,指关节都有些发白,她怔怔说道:“不是说要借惊蛰时期的纯阳之火吗?这天空,不论怎么看,都不像是有纯阳之火样子……”
紫黑色的天空,隐约闪动的猩红雷霆。
这是张执象一身业力所显化的劫难,是修行之人还要涉足尘世之事,要改天换地,背负文明之重,所显现的劫难……
如此天劫,哪怕是三丰祖师,都严阵以待。
在金殿门外,三丰祖师看着已经胎息数月的张执象,并没有言语什么,明明外界的雷势越来越重,他却似乎睡得越沉……
……
自从穿越以后,张执象想念前世的时候并不多。
毕竟,那只是一尘不变的生活,求医问药,住院、转院、偶尔去学校也听不了几堂课,没有朋友,没有交好的同学,唯一的陪伴,只有书本了。
他卧病在床的时候,最怀念的,是儿童时模糊的记忆。
是在黄中宫,有道爷照看的那三年。
道爷因为行医,曾被揭发,说封建迷信,后来又行医数十年,治疗好了七个癌症,却被那些人骂他、打他、告他,他气得脸色发紫,肝上生瘤,自此烧了医书,倒了药材,发誓不再行医。
但道长慈悲。
张执象依稀记得那天刚去黄中宫,有一只麻雀没有看路,撞在了墙上晕死过去,老道长捧起那麻雀,渡了口真气,鸟儿便活蹦乱跳,摇了摇脑袋,飞走了。
鸟雀如此,又何况人呢?
非见死不救,只是不愿以行医之名来救人罢了。
道爷教他练功,为他推拿行气,在黄中宫那三年,竟是不曾犯病,也是他人生当中最轻松愉快的三年,那三年,他才像一个正常的小孩,能够在山间玩耍,能够蹦跳走动……
可惜缘法有限。
老道长得道飞升,回了天上,而他在人间徘徊,一身娘胎里带来的病,却也无处可治了。
倒也不是先天体弱什么的,而是出生时的劫难。
婴儿在母胎当中,是不会自己呼吸的,十月怀胎,一切营养氧气由脐带供给,而有进则有出,胎毒会在口中积累。
一般婴儿出生,护士也好,接生婆也罢,要先抠出或用仪器吸走胎儿口中的胎毒,然后吊起来拍一巴掌,哇的一声哭出来,再把残余的胎毒吐出。
这也是先天转后天了。
是先天之气吐出去,后天之气吸进来。
而张执象出生的时候,却醒得太早,不等护士清除胎毒,他便已经醒了,不是过去接生出来直接倒提,现代接生婴儿都是直接躺着放,用仪器吸。
仪器还未开动,他便被惊醒,哇哇哭着,胎毒吞下太多。
才自幼体弱,而且终生受害。
这份病原,是早先一直寻医问药都没有发现的,是道爷给他看过,一语道出的天机。
而他婴儿时期,因为不懂病症所在,早期治疗反而让病情恶化,错失了最佳的机会,才让他少年早夭。
“原来是这样啊……”
阳光明媚的病房里,手中捧着一本书的少年恍然回过神来,低低的呢喃着,但呼吸有些错乱了,每每想到病原,他都仿佛有出生时期的记忆一样,仿佛那一口胎毒吞下去,连第一口呼吸都错乱了,都不知道该如何呼吸……
分明有练功,也分明吃过无数西药,中药。
都没有用。
病情在不断恶化,不仅仅是身体,大概在心理上也有问题,他的呼吸节奏越来越乱,并非是他有意识的在控制,还是心理阴影什么的,而是一种被阻断的后遗症,是条件反射般的絮乱……
呼吸很乱,心却无比平静。
常年的病房生活,让他早已勘破了生死,或者说,努力活着早就不是为了自己,他不愿意看父亲的白发,不愿意看母亲的流泪,不愿意看他们奔波求医时的希冀,不愿意看为了治病而负债累累的家。
并非是嫌弃家贫,而是认为……没必要。
如此一生,只有苍白可言。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到底是对是错,大概,他是来报仇的吧,因为他,父母就没有过过一天安心的日子。
他不愿意看到父亲在深夜时抱着他的读书笔记哭泣。
他想,或许早些的时候懂点事,不表现得如此聪明,父亲的愧疚和不甘总要少些,其实,他也不是什么神童,他只是比别人更能静下心来看书而已……
“咳,咳……”
抑制不住的咳嗽,但却好像已经不在意了,习惯了,连翻书的手都不曾抖动,他自己清楚,他大概真的快要死了。
在生命最后的这一段时间里,他已经不像过去那样了。
最早是什么书都读,不论懂不懂,都先读过,记下,后来想自救,结果丹经读了也看不懂,没有行万里路,纸上得来终觉浅,也养不出什么浩然之气。
他也试图了解过宇宙,但毕竟不是霍金。
在最后,他手中捧着的书,还是那本翻了好几遍的红楼梦了……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枉入红尘啊……”
他呢喃着,脸色莫名的潮红,精神奇怪的好了些,非是病症好转,而是油尽灯枯,到了回光返照的时候了。
就这么一个人悄悄的离去,似乎也不错。
抓着书本的手指愈发用力,心脏的跳动却在渐渐微弱,周遭的世界,开始变得愈发安静,那风也变得如此清晰……
好累,终于,可以休息了。
糟糕的呼吸,终于可以永别了,不用再呼吸,不用再着意……
黑暗、静谧,亦是归处。
……
十月胎在腹,能动不能言。昼夜母呼吸,往来通我玄。
那跳动的,是心的声音。
那呱呱落地的,是生命的诞生,我被生出来了,来到这个世上,吐出一口先天气,吸入一口后天气,沾染在红尘中。
生长,经历,然后嫁娶。
我将她生出来的那一刻,我忽然明白,那一刻,我也被生出来了,只是这一次,我吐出来的,是后天之气,吸进来的,是先天之气。
那摇摇撞撞的婴儿,奔赴到她的面前。
伸出胖乎乎的手,与她触碰在一起,那一刻,金色的光芒,便也就此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