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纯过来看到躺在床上装死的白大义,哭得那个伤心,趴在他的胸口,拽着他的手,眼泪噼里啪啦就往他脸上滴。
白大义内心一阵歪腻,自己撩的骚,含泪也得认。
继续闭目挺尸,眼皮都不敢翻一下,继续气若游丝。
有李思纯的照顾,叶小道还是很放心的,便关门在房间里打坐吐纳,包心经上的穴道传来一阵热意,隐隐有些发痛。
这让叶小道大喜。
李思纯照顾白大义还是挺细心的,只是原本可以与叶小道说几句话的白大义好像伤势又加重了,自李思纯过来后,都没醒来过。
这吓得李思纯慌忙要去求她爹过来看看,白大义心里苦啊,一个六品大圆满境界的高手,把自个翻来覆去地看,那不得啥底都是看得没底了。
于是白大义悠悠醒来,嘴里喊了一句从昏迷中醒来必须要说的一句话:“水!”
李思纯喜极而泣,方正站在一旁瞄着白大义摇摇头,心想,受这点伤,吃了我的“四舍丸”,如果还死了,老子就自己的命四舍五入了,不活了。
李思纯跟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为重伤者白大义端茶递水,熬粥煲汤,还要给白大义擦身子。
一副病入膏肓,气若游丝的重伤者,不知哪里突然迸发出强大的力量,将自己的衣襟抓住,坚定地摇头。
李思纯脸上露出欢喜的笑意,轻轻拍了一巴掌白大义的手背,笑道:“放心,我不白看,看了我对你负责。”
白大义还是宁死不屈。
李思纯只得笑笑作罢,自认为如此一番打闹,自己与白大义间的关系又是近了一分,两颗心怕是又靠近了一分,就等面对面拥抱,紧紧相贴了。
这几日叶小道废寝忘食地修炼,让方正颇为意外。
李思纯倒也干脆,直接便在这里住下。白大义多番劝说,最终依旧不能动摇她的决定。这让白大义叫苦不迭,只能怪自己自作自受。
只是李思纯的这份担忧,却让白大义很是感动。躺在床上无所事事的时候,他想着以前的过往,发现在感情这方面,做得并不多,总体来说是有所亏欠的。
白大义听到叶小道在疯狂闭关修炼,在感动之余又隐隐有些担忧。
人的感情就是这么奇妙,爱情也好,友情也罢,总是在相处的时候变得格外浓香,就如一坛老酒。
白大义为了不让大家担心,便也不好意思依旧赖在床上,也不会刻意不敢面对李思纯。
感情的最终归属,只能是顺其自然。
哪怕有太多的遗憾,在最终尘埃落定的时候,就不应该算是错了。
一切错误的相遇最终变成美好的邂逅,那一开始就不应该算是错误。
落凤坡即将要开启的日子越发临近,方正为进入落凤坡的名额而发愁。倒不是因为他自己,而是因为叶小道与白大义二人。
以他的身份与师父的名望,只需要向李家说一声,便可以得到一个名额。
只是叶小道与白大义是散修身份。
像这种被家族与门派占有的修行秘境,是不允许散修参加的。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以三大家族为首一直以来都是这么做的,时间久了,便成了不成文的规矩。
这对于散修来说的确是不公平,但是这个世间又有多少事情是公平的?
特权,不就是拥有特别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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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吗?
至于特别在什么地方,并不需要去详细列举,只需要知道是全部地方便可。
哪怕是拉屎,他们那些人都可以先去。
方正对此很看不惯,但是他有什么办法呢?
大多人的意志,不会因为小部分人的反抗而改变。
除非你能把代表着这个意志的人杀掉。
但是能够成为一种意志的代表,那这样的人必定是这个世间最巅峰的那一小撮人。平常见一面都不太可能,更何谈斩杀一事。
当李思纯得知他们的苦恼的时候,将胸口拍得震山响,大声地道:“这事我来办,而且还是落凤坡最深处的名额。修炼秘境,寻宝找机缘这事,一步早,步步早。”
叶小道笑得露出洁白的牙齿,道:“没想到李姑娘还是一棵大树啊,我们得好好抱住,树荫底下凉快。咦,李姑娘不会是三江郡李家的人吧?”
李思纯笑笑没有反驳,叶小道立刻对白大义挤眉弄眼,压低声音道:“那大义兄弟可得好好抱住,裙子底下,阴风习习更凉快呢!”
白大义望着叶小道贼眉鼠眼的样子,心里叹息一声,行走江湖后,他变坏了啊。
到底是江湖改变了人,还是人改变了江湖呢?
哪有什么江湖?
大多数人的意志便是江湖,那么就说明,没有人可以改变江湖。
叶小道对散修不能参加修行秘境,不享有修行资源这事无法容忍,但是他又没有办法,只得嘟哝一句:“去他、妈、的,这江湖有点烂。”
……
东海海域上,风和日丽,阳光下海面水波荡漾,如铺了一层水晶,折射着耀眼的零碎光点,与深蓝色的海面互相呼应,显得异常魔幻,如龙宫仙境。
东碣岛的石头依旧如往常那般坚硬沉默,如一些固执的人那颗心。只是倔犟地伫立着,坚持着,就像某些信仰,于天地人间,坚不可摧。
江海燕就坐在这样的石头上,她的心,一如这些石头一样,倔犟着,思念着那个阳光的少年。
他,还好吗?
可,想念我?
深海上反射的光,零零碎碎地折射在她白皙的脸上,梦幻般的光泽里,那张笑脸美极了。
在爱情里的人,格外美丽,尤其是女人。
在这片海域里,每一个人都应该穿黑色的衣裳,将自己的容貌与情感完全遮盖起来。
但是她并不这样做,因为那少年看到自己的第一眼,便是这身水绿色的衣裳。她觉得,这一辈子就应该穿这一种颜色的衣裳,因为对于自己而言,穿这种颜色的自己,最美丽。
而且,她并不想将自己完全遮盖起来,因为她怕他看不到自己看到他时那笑得最美的脸,那种在胸腔里撞击着,越来越浓的感情。
这些美好的东西,就应该给最爱的人看见。
要不然它们将毫无价值。
一个中等个头,有些胖的中年男子站在江海燕身后很远的地方,那是一个小石堆,差不多有三丈来高。
中年男子望着那坐在石块上的水绿色背影,淡淡笑道:“傻孩子,跟那望夫石一样。”
石堆之下,匍匐跪着七个身穿黑衣,将自己笼罩起来的人。
“陈昌平,你去衡水郡,把江海洋救出来,简四刚如果阻止,你就说是我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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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的。”中年男子虽然个头中等,但是说话的语气格外霸道,有半个天高那般霸气。
……
柳家庄的泥路上,一头老驴拉着一架钉满了布丁的老旧木架车,慢悠悠地从庄子西边的耕地那边往东边的小院走去。
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子,做猎人打扮,虽然干活,腰上依旧悬着一把猎刀。
他被太阳晒得皮肤黑得发亮,身上的粗布衣不太合身,稍微有点大,而且针线活有些粗糙,阵眼间距大小不一,方位忽左忽右,有些地方内拧成结,有些地方可因为针眼太长,稍微绷紧便会露出皮肤来。
但是他很喜欢穿这件粗布衣,因为是身后的那个笨手笨脚的女人亲手做的。
那个笨女人呵,除了长得好看,前凸后翘,水灵灵的外,其她一无是处。
家务事做得毛毛躁躁,扫地总会遗漏角落的位置,晾晒衣服的时候不喜欢将衣裳绷紧抖平,炒菜的时候时咸时淡。
而且,原来她的脾气有时候也不太好。
他沉默着,但是脸上有淡淡的微笑,显得很满意。
他牵着驴子,目视前方,沉默着往前走,步伐稳健,好像要走很远很久的路。
很远是多远?
天涯海角,不算远。
很久是多久?
天长地久的久。
小群儿坐在木架车上,手里拿着一把木剑。每一个男孩子在年少的时候都有一个武侠梦,一个修仙的愿望。
在他三岁的时候,最渴望的就是有一把庄子其他小男孩那般有一把属于自己的精致小木剑。
但是自己不会削,母亲也不会削。
在别人拿着小木剑假扮侠客与修仙者的时候,他只能拿着一根小树枝躲在远处比划几下,然后满眼羡慕地望着那一把把小木剑。
虽然内心极度渴望,但是他从不会向母亲开口,因为母亲太难了。
因为会削木剑的父亲死了。
现在好了,这位无所不能的猎人叔叔,削了一把这个世间最好的木剑,长二尺七寸,两面开封,剑身中间凸起,有一道一尺八寸长的血槽。
他杂乱无章地挥着木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天下无双的剑仙。
不由得有些痴迷,感觉自己使出的,便是这天下最厉害的剑法,斩尽这世间一切的恶人。
一个身穿素衣的女子,生得极为美丽,皮肤水嫩得不像庄上的女人。苗条的身材,圆润的臀型,此刻坐在一条木凳上,双脚踩在木架车的两条担架上,一手抱着胸,一手撑着头,微笑着看着前面那个牵着老驴的沉默男子。
自从那日凌晨,庄子寨门上挂着的十个尸体被庄上的人看到后,大多数人,尤其是那些与自己交恶的人,在再次见到自己后,纷纷赔着笑脸,绕道快步离开。
那些从未与自己交恶的,现在会笑容满面,极为关心地跟自己打声招呼,说几句不痛不痒的问候。
小群儿出去玩的时候,再也没有被年纪大的孩子欺负,也再也没有大人指责小群儿欺负了自家的孩子。
哪怕小群儿与其他小孩起了冲突,打了起来,第二天会有人在她耳边说,小孩子在一起,打闹很正常。
都是前面这个男人改变了这一切。
现在白天种地,如果晚上他能够不把我荒废了,那该是最梦寐以求的日子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