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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史论事品人:李国文说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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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7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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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人的一二。可奇怪的是,也许我的那些同行,对待他们个人生活中的莺莺,说不定比元稹更下作,更苟且,更卑鄙,更无耻。然而,要让他们像元稹那样行之于文,笔之以墨,把自己供认出来的傻瓜,是绝找不到的。

    曾经沧海难为水(5)

    元微之倘不是缺心眼,冒傻气,倘不是太浅薄,太无聊,那就别有隐衷了。

    读北宋赵令畤的《侯鲭录》,其中《辨传奇莺莺事》、《元微之崔莺莺商调蝶恋花词》谈及这段故事,在他看来,元稹所以要写这篇传奇,是有他想说,必说,可又不便全说,不能直说的言外之意。

    一、“则所谓传奇者,盖微之自叙,特假他姓以自避耳”。

    二、“盖昔人事有悖于义者,多托之于鬼神梦寐,或假之他人,或云见他书,后世犹可考也。微之心不自抑,既出之翰墨,姑易其姓氏耳,不然,为人叙事,安能委曲详尽如此”。

    三、“又况崔之始相得而终相失,岂得已哉。如崔已他适,而张诡计以求见,崔知张之意,而潜赋诗以谢之,其情盖有未能忘者矣。乐天曰: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尽期。岂独在彼者耶”。

    从这里,也就从“自避”、“心不自抑”、“其情盖有未能忘者矣”这三处提示,略可猜知诗人的心迹。

    也许,这就是人的复杂性了。

    对他来说,并不悔他的“始乱终弃”,并不悔他的背叛绝情,并不悔他对初恋情人的致命伤害。而让他魂牵梦萦的无悔之悔,就在于他痛惜自己错失了人间的至美。诗人一生,情之所系,爱之所在,经过时间的延伸,经过空间的移位,最珍贵、最留恋、最难忘、最能激荡心扉、最能引发波澜起伏感情的,仍是那位“殷红浅碧旧衣裳”、“满头花草倚新帘”、“为见墙头拂面花”、“二十年前晓寺情”的莺莺。

    他写过一首《古决绝词》:“一去又一年,一年何可彻。有此迢递期,不如死生别。天公信是妒相怜,何不便教相决绝。”他不是不想终结这段记忆,然而,无论时间和空间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份情,这份爱,仍是他欲罢不能,欲说还止,不吐不快,可又不敢直抒胸臆的心结,一份希望解脱,可又排遣不掉的沉重负担。也许,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脑海里已是一片空白之际,这个被他抛弃的女人的影子,隐隐绰绰还在。

    因为,真正的爱,是不死也不灭的。

    这就是他在那首脍炙人口的诗中所赞美所感叹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离思五首》之四)

    于是,我想,写出这首诗的元稹,在他心灵深处,至少还有一小块尚未沦丧的净土。冲这一点,比之当下那些蝇营狗苟,争名夺利,让人泄气,渐行渐远的同行,还真是想对一千多年前的这位大师致敬。

    无论如何,在他心里,还保留着一点最后的可贵良知。

    总为从前作诗苦(1)

    总为从前作诗苦中国人谈诗,离不开唐诗,因为那是中国诗歌史不可逾越的巅峰。

    同样,谈到唐诗,泛泛地谈也好,具体深入地谈也好,是离不开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的。

    郭沫若先生在“文革”期间,一时兴起,写了一本题为《李白与杜甫》的小册子,无论其抑杜扬李是如何的牵强附会,也无论其政治取向是如何的不敢恭维,但有一条,他选择这两位诗人来大做文章,恰好说明李白和杜甫代表着盛唐诗歌的顶极状态,代表着中国这个诗歌王国的最高成就。

    要想读中国诗,必李白杜甫不可,而要想写好中国诗,尤非李白杜甫不可。清人吴伟业说过:“诗之尊李杜……此犹山之有泰、华,水之有江、河,无不仰止而取益焉。”作为文人,被盛评为泰山、华山那样巍峨,被美誉为长江、黄河那样浩瀚,被推崇到这等高度,可谓至尊至极了。而且,千年以来的历史也证实,不论朝代之更迭,不论时光之变迁,其生命活力的永存,其美学价值的常在,成为中华文化的瑰宝,成为中国人的精神财富,大概称得上真正的不朽了。

    时下,不朽这个词,已被用滥用臭,也许因为物质社会的缘故,什么都可以拿钱买到,花上几两银子,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弄一个不朽的桂冠头上顶着,招摇过市。所以,当前文坛上,那些声称不朽者,已经不朽者,早就不朽者,不朽得一塌糊涂者,已经是车载斗量,不可胜数,真是让我们既惊讶,又痛苦。

    余生也晚,民国和清以前的中国文人,怎样厚颜无耻地营造不朽,已不得而知。但当代的作家、诗人,为了活着能够瞻仰到自己的不朽,忙不迭地给自己立纪念馆,开纪念会,出纪念文集,接受纪念者顶礼膜拜。这也是文学界近些年来,够闹人,也够闹心的屡见不鲜的新闻。可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黄花菜一凉以后,不朽也随之泡汤。虽然,那些纪念他们的庙宇,形同孤坟寡鬼,还在他们家乡土地上矗立着,可也终于难逃蛛网结门,香火寂寥,门可罗雀,草蒿满庭的命运。

    求不朽,是我们中国人长期以来,受到孔孟之道的立德、立功、立言的影响所致,活着追求声名,死后想要不朽,已成为知识分子的一种情结。有点名气的文人,魂牵梦萦着不朽,没什么名气的文人,也情不自禁着不朽,这不朽,遂成为文坛上很多同志坐卧不宁,寝食不安的心病。

    其实,所有的表面文章,所有的轰轰烈烈,结果无不是镜花水月,过眼烟云。因为,视眼下中国文学尚未成器的进展状况,套用一句“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的俗谚,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在可以预期的将来,不可能出现不朽,连沾点边也没门。

    《国语·鲁语》中有这样一句话:“沃土之民不材,Y也。瘠土之民向义,劳也。”是很有道理的。在物质欲望膨胀,精神世界萎缩的社会风气之下,吃得肥头大耳,喝得脸红眼直,左拥右抱,上下其手的当代英雄们,指望他们写出不朽之作,岂不是作白日梦乎?

    什么叫作不朽,重温一下唐人李阳冰在《草堂集序》中对于诗人李白的评价,便略知一二了:“自三代以来,风S之后,驰驱屈、宋,鞭挞扬、马,千载独步,唯公一人。故王公趋风,列侯结轨,群贤翕习,如鸟归凤。”这“千载独步,唯公一人”的褒誉,历数新时期文学开始以来,或者,再往前推一推,“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可有一位作家,一位诗人,当得起这八个字?

    看起来,假不朽者才斤斤于不朽,而真不朽者,倒并不介意不朽。

    即使在开元、天宝年间,这两位诗人,正如日中天似地创造文学史之不朽之际,蜚声宇内,扬名海外,甚至连唐玄宗也买诗人的账,偶尔“爱卿长”,“爱卿短”地很是给足面子的。但无论李白,无论杜甫,都不曾向李隆基开口,要求在家乡盖个李青莲文学馆,或者杜子美文学馆。虽然,如今成都市区里,有间清幽雅洁的杜甫草堂,我估计,十有###,是后人傅会的。

    他们没有想到这一点。也许想到了这一点,不过,可能觉得很没劲,很无聊,便随它去了。朽,或者不朽,那是后人的事,而且是很远很远以后的后人的事,用得着咸吃萝卜淡C心吗?再说了,不朽者,自会不朽,非不朽者,即使给自己作品每个字都镀上一层金箔,待到时光销磨掉最后的色彩,还不是成为一堆文学垃圾。

    总为从前作诗苦(2)

    所以,目前形形色色的不朽,不过是跳梁丑剧的表演罢了。这其中,小闹闹者,闹在文坛,属于气血两虚,心浮气躁;大闹闹者,闹在社会,则是歇斯底里,近乎癫狂;而那些上了年纪的老闹闹者,闹到大学里去,已经朽木不可雕也;还求孔夫子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的不朽,则绝对是日暮途穷,倒行逆施的行为了。

    真正的不朽,对真正的天才而言,大概是用不着去闹,天上自会掉馅儿饼的。

    回到郭老那部大作的本题上来,我们通常并称李杜,其实这两位诗人,除了不朽这个共同点外,李是李,杜是杜,浑不是一回事。

    李白(701~762),号青莲居士。绵州昌隆人,祖籍陇西成纪,一说其祖先为西域碎叶人。“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天才早熟。二十四岁出蜀,仗剑行吟,遍游天下。四十二岁,由道士吴筠荐,至长安,玄宗用为供奉翰林。后受宦官排挤,遣金放还。安史之乱时,入永王李璘幕。因争夺帝位,永王叛,为肃宗所败,李白被定罪流放夜郎,后遇赦。六十一岁,代宗朝平反,往依当涂县令李阳冰,六十二岁卒。也有一说,因精神失常,泛舟江中,跃水而亡。

    杜甫(712~770),字子美。巩县人,祖籍襄阳。“七龄思即壮,开口吟凤凰。九龄书大字,有作成一囊”, 少壮成名。三十五岁以前,游历江淮齐鲁,后入长安,应科举考试,不得举,潦倒十年,徜徉江湖。四十四岁,安史之乱中被乱军裹胁,后脱身至灵武,肃宗授以左拾遗。后被贬,弃官入蜀,入四川节度使严武幕,荐为检校工部员外郎。严武死后,无所傍依,遂东下夔州。五十九岁,再经湖北入湖南,因贫病交加,死于耒阳湘江舟中。另有一说,由于饥饿,过量食牛R暴毙。

    总而言之,李白杜甫的差别在于,前者的公关面多为宫廷权贵、名流高士,看他的诗,一派富贵气象,盛唐雄风。后者的接触面基本上都是社会低层、草根人物,他写的诗,多为民间疾苦,沉痛呻吟。从贵族世家走出来的李白,是一个抱有鸿图大志,力求飞黄腾达,永远不安于位,永远力争上游的强者。而出身寒微的杜甫,仕途蹭蹬,发达无望,长期处于不得意的状态下,是一个欲振作无力气,常发奋屡挫折的弱者。

    因此,这两位诗人沿着自己的轨迹,走上不同的生活道路。李是理想主义者,杜是悲观主义者。李是永远的乐天派,杜是艰难的谋生人。李敢于说大话,敢于冒风险,是某种程度上的自大狂,投机政治,不计后果,终于因为站错了队,而付出一生的代价。杜谨小慎微,步步为营,其实是一个入仕无门,落拓穷困的潦倒者,尽管忠忱唐室,尾追玄宗肃宗,疲于奔命,队倒是站对了,可得到的一个八品微末之官,也当不成,到底贬谪迁徙,在蹉跎中走完了人生旅程。

    因此,这两位诗人,虽并名为“李杜”,却有着鲜明的不同。

    看他们的创作状态:一个天马行空;一个脚踏实地。

    看他们的精神面貌:一个神采飞扬;一个愁眉苦脸。

    看他们的写诗主旨:一个提倡浪漫主义;一个主张现实精神。

    看他们的情感寄托:一个陶醉醇酒妇人;一个在意妻儿老小。

    看他们的人生抱负:一个梦想“为君谈笑静胡沙”,期望异常之高;一个只能“日暮聊为《梁父吟》”,欲念相当之低。

    看他们的心路历程:一个是“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一旦得意,自我感觉立刻良好得不得了;一个是“同学少年都不贱,五陵衣马自轻肥”,颠沛流离,心情始终是相当郁闷和自卑。

    看他们的终结追求:一个仰面朝天,努力攀登,心比天高,“揄扬九重万乘主”,是要入阁拜相、问鼎当朝的;一个眼睛向下,扎根泥土,辛勤耕耘,“语不惊人死不休”,除了诗之外,他几乎再无其他了。

    李白与杜甫,严格说,是不甚搭界的。

    宋人李纲《杜工部集序》称:“自开元天宝全盛之时,迄至德大历,干戈丧乱之际,凡千四百四十馀篇,其忠义气节,羁旅艰难,悲愤无聊,一发于诗。”杜甫是一位心系社稷,悲悯苍生,于颠沛流离中,始终忧国忧民的诗人;而李白,以杜甫那首《饮中八仙歌》,其中四句极写李白的恣纵狂放,肆无忌惮的浪漫精神来看,“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则是一位充满自信,解放个性,于率真生活中追求淋漓痛快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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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为从前作诗苦(3)

    因此,无论为文,为诗,为歌,更重要是为人,李白和杜甫,可以算作两条道上的火车,很难走到一起。

    然而,公元744年至745年,这两位诗人的运行轨道,有过短暂的交接。

    天宝三载(744),李白与杜甫初次相遇,相识,相交往,时在东都洛阳。前两年,李白应朝廷征召入京,初到长安,即与贺知章相见,颇受推重,以贺的名望,复荐之于帝,身价倍增。玄宗“降辇步迎,如见绮皓”,授为待诏翰林,拟以擢用。这位文学明星,顿成政治明星,一时间,“王公大人恤颜色,金印紫绶来相趋”,我们这位大诗人,“中宵出饮三百杯,明朝还揖二千石”,忙碌得不亦乐乎,开心得也不亦乐乎。我替来到京城闯荡的杜甫想,少不了类似今天那些文学青年、新秀作家来到北京,不能不向那些文学名流、评论大腕、出版巨头、编辑高手致以崇高敬意一样,自然要想办法拜李白这个码头。

    一心要匡扶王室、立志疆域的李白,不想仅仅当一个哄皇帝开心的御用文人,正跟唐玄宗李隆基闹情绪,皇帝只要他作诗,不要他干政,诗人激动之馀,打了辞职报告,要求返回山林。那时的杜甫,说来也颇狼狈,科举未成,为宦不得,像在北京厮混的北漂一族,在长安、洛阳,以他的诗名,以他的才情,以他河南人那种质朴,或干谒权贵,或谋事衙门,或打杂蹭饭,或贩药求生。因此,类似科学院院士或社科院学部委员的李白,放下身段,能和杜甫来往,某种程度上说,是抬举他。杜甫很当回事,自然可以理解,李白不那么当回事,似乎也可以理解。

    尽管李白不怎么把这个小他十岁的年轻诗人太放在心上,但是,《新唐书·杜甫传》称,“甫少与李白齐名,时号李杜”。这种状况,我不知道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到这位待诏翰林的情绪。一般来说,文学强者对相对弱于他的对手,比较能够胸怀宽阔,而对势均力敌,存在着绝对年龄优势的对手,通常保持着一种警惧心态,也许在表面上不一定看得出来,但在心灵深处,这种戒备态势,是会存在的。对于李白与杜甫的关系,古人也好,今人也好,持两人“相知甚深”看法的论者颇多。这些皮相之言,似有未可尽信之处。

    因为,文人与文人相处,不会比狼与狼相处更融洽,我指的是心灵深处的,那些最隐藏的特别较劲的方面。

    天宝四载(745),李白的报告,李隆基批了,应该说,唐玄宗还是很欣赏李白,也未必不想予以重用,可他左右不了身边的宠幸、枕边的美人,只好“遣金放还”,让诗人体面地离开长安,一路向东走去。正好,杜甫探亲,也来到齐鲁,事有凑巧,两位诗人再次相遇于山东兖州。

    也许一个遭遇挫折的人,容易现实一点,也许一个饱受不幸的人,也就在意他人的同情。天性张扬的李白,被一脚踢出长安,再多的遣散费,也安抚不了那极其自尊而受到极其屈辱的心。失落之馀,杜甫的殷勤,“李侯金闺彦,脱身事幽讨。亦有梁宋游,方期拾瑶草”,便是他在这座古城里难得的温馨了,遂与杜甫有了更多的交流。

    时年三十四岁的杜甫,对于长他十岁的李白,仰慕之心,不一而足。他们同行同止,同唱同和,同饮同酌,同醉同酣,似乎给杜甫留下了终生难忘的记忆。当时,还有另一位诗人高适,也和他们在一起。后来,杜甫总是在诗中提到这次齐鲁之行的愉快经历,“昔者与高李,晚登单父台”,“忆与高李辈,论交入酒垆”,“醉舞梁园夜,行歌泗水春”,不胜留恋。总之,只不过短短的三年间的两次交往,敬佩其才华,膺服其诗情,钦慕其潇洒,悲悯其遭遇的杜甫,涉及到李白的诗篇有:

    《赠李白》(“秋来相顾尚飘蓬”)

    《赠李白》(“二年客东都”)

    《与李十二同寻范十隐居》

    《送孔巢父谢病归游江东兼呈李白》

    《饮中八仙歌》

    《冬日有怀李白》

    《春日忆李白》

    《梦李白二首》

    《天末怀李白》

    《寄李十二白二十韵》

    《不见》

    《苏端薛复筵简薛华醉歌》

    《昔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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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为从前作诗苦(4)

    《遣怀》

    计十四首诗。

    尽管,作品数量的多寡,并不能决定两人情谊的深浅,但是——

    他对李白诗作的赞美:“李侯有佳句,往往似Y铿。”“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

    他对李白才华的崇拜:“自是君身有仙骨,世人哪得知其故?”“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他对李白处境的理解:“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不见李生久,徉狂真可哀。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

    他对李白流放的关注:“君今在罗网,何似有羽翼?”“才高心不展,道屈善无邻。”

    尤其他对李白一别以后的思念:“故人入我梦,明我常相忆。”“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

    以及他的等待,他的希望,盼着“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仍旧回到“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的一天。

    从这些诗句中,我们读到了真挚,读到了赤诚,读到“如弟兄”的感情,更读到了一个年轻诗人对于先驱者的信任,追随,忠忱,坚贞。

    然而,从李白留存到后世的全部作品中,关于杜甫,只有《沙丘城下寄杜甫》和《鲁郡东门送杜二甫》两首,甚至还不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那个无名之辈。他为这个很款待了他一番的好客主人,一口气写了三首诗,待遇要比杜甫高出一格。从以上小小的统计来看,大致可以想见,这两位诗人,谁在谁心中的分量有多重,有多轻,也就昭然若揭了。

    而困扰于李杜关系中的那首有争论的“饭颗山” 短诗,也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到两位诗人磨合中间无伤大雅的杂音。

    李白的这首《戏赠杜甫》,让我们看到他内心世界的另一面。诗如下:

    饭颗山头逢杜甫,头戴笠子日卓午。

    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

    这四句诗,有人力辨其无,有人极证其有,几成一桩公案。

    清乾隆《唐宋诗醇》确信,非李白所写,他不可能做这种事情。“白与杜甫相知最深,饭颗山头一绝,《本事诗》及《酉阳杂俎》载之,盖流俗传闻之说,白集无是也。鲍、庾、Y、何,词流所重,李、杜实尝宗之,特所成就者大,不寄其篱下耳。安得以为讥议之词乎?甫诗及白者十馀见,白诗亦屡及甫,即此结语(“思君若汶水,浩荡寄南征”),情亦不薄矣。世俗轻诬古人,往往类是,尚论者当知之。”

    清人王琦注《李太白集》时则存疑,认为有可能为李白所写。“《唐本事诗》:李白才逸气高,与陈拾遗齐名,先后合德,其论诗曰:梁陈以来,艳薄斯极,沈休文又尚以声律,将复古道,非我而谁?故陈、李二集律诗殊少。尝言寄兴深微,五言不及四言,七言又其艳也。况使束于声调俳优哉?故戏杜曰‘饭颗山头逢杜甫’云云,盖讥其拘束也。此诗又见《摭言》、《唐诗纪事》,云:此诗载《唐旧史》。”

    我一直认为,诗人,首先是人,哪怕是不朽的诗人,诗仙也好,诗圣也好,也是和绝大多数的人一样,拥有大致相同的感情。有时候,面对某个人,某些人,面对某件事,某些事,也有可能既“仙”不起来,更“圣”不起来,有可能俗,有可能丑,甚至有可能恶的。

    所以,我看到时下的报章杂志上,对那些死去不久,或即将不久于人世的近乎仙,近乎圣的老作家、老诗人,乃至于学界巨擘,艺术大师,理论权威,媒体大亨的溢美之词,什么高风亮节啊,什么先知先觉啊,什么隐姓埋名的贡献啊,什么凡人不晓的如珠似玉的品格啊,总是似信似疑,半信半疑,忍不住要打上一连串问号的。

    也许讲中庸之道的中国人,论人议事,倒常常持绝对的,偏激的,唯心的,形而上的态度。好就好得不得了,坏就坏得不可收拾,美就美到天上去,高则高到高不可攀。若是讲一点辩证法,若是用一分为二的方式,若是能够接受仙未必全仙,圣不一定皆圣的观点,若是接受伟人不可能百分之百的伟大光明正确,形势大好不等于全好更不等于永远好的看法,那么,那些受人尊敬的大师们虽然令我们高山仰止,但偶尔间也会失态也会有小人的举止,便不以为奇了……

    总为从前作诗苦(5)

    因此,“斗酒诗百篇”、“ 敏捷诗千首”的快枪手李白,对“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肯下慢功夫的杜甫,酸溜溜地开个玩笑,调侃一下,宣泄一下,也就不必当回事的。

    要知道,狼是接受群的,而文人,通常是不大容易接受群的。在他内心里谁也看不到的最深处,总是把自己看作老大,没有一个甘心服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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