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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商隐,字义山,号玉谿生,生于公元812年,死于公元858年,是个很不顺的晚唐诗人。中国文人,自古以来,顺者少,不顺者多,也是无争的事实。但如李商隐这样“坎壈终身” 的不顺者,而且不顺到只在世上活了四十七年就一命呜呼,还是不太多的。
锦瑟无端五十弦(4)
“坎壈”,从字义来解,当有老百姓口头上常说的,沟沟坎坎,坑坑洼洼,不很平坦的意思。李商隐的一生,十岁丧父,三十岁丧母,四十岁丧妻,三次考场败北,五次幕府下岗,七次转业另就,这条实在太艰难的人生道路,真够难为我们这位诗人在其短促一生中,跌跌撞撞,踉踉跄跄地熬过来。
因此,这首在最后岁月里写成的《锦瑟》,凝聚着他的全部人生历程,浓缩着他的全部感情体验。如同贝多芬那支《命运交响乐》,每读每新,总能敲动着人们的心扉,与之共鸣。
这种以千年为单位衡量出来的不朽,才是货真价实的不朽。
惟其不朽,一千多年来,李商隐成为关注之焦点,研究之重点,大有成为一门显学之势。谈唐诗,首推三李,他是压轴的一位。虽然,他的作品,其费解、深奥、晦涩、隐喻之处,往往人言人殊,不得要领。但美不可言之处,对整个唐诗而言,可谓枇杷晚翠,异峰突起,形成闭幕前的高C,结束一代盛事。尤其他的这首天鹅之歌,从宋之苏东坡起,一直到今人钱钟书,或注或释,或议或评,无不竞为时尚,显出高见卓识。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文人学者,把功夫用在《锦瑟》上,这在中国诗歌史上,也是颇为罕见的现象。
所有琳琅满目的名人解读,概括起来,无非两类,一类认为诗中有人,一类认为诗中有物。认为有人者,又各有所指,或情人,或恋人,或爱人,或亡人,或诗人本人。于是,关于这首诗的热烈精彩,就都从这方面着力,也都从这方面出戏。
诗中有人,一个极曼妙的女子,为最早出现的说法,也是最有影响的说法。
李商隐有《锦瑟》诗,人莫晓其意,或谓是令狐楚家青衣名也。(刘攽《中山诗话》)
刘贡父云:“锦瑟,令狐绹家青衣。”亦莫能考。(张邦基《墨庄漫录》)
或云,锦瑟,令狐楚之妾。(计有功《唐诗纪事》)
适怨清和,昔令狐楚侍人能弹此四曲,诗中四句,状此四曲也。(许《彦周诗话》)
当然,最早的说法,不一定是最具权威的说法。但刘贡父,即刘攽(1023~1089),北宋史学家,是最接近李商隐《锦瑟》写作年代的北宋文人。姑且说他的传闻很大程度是道听途说,但应该比他年代稍后的那些所浮想附会的说法,可信性要高。其次,刘攽参与过司马光《资治通鉴》的编撰工作,应该有着历史学家治学的严谨。所以他在行文口气中,加了“或谓”两字,以示存疑。然而,他的“青衣说”,对这首诗,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
锦瑟是青衣名,见唐人小说……宋人认作咏物,以适怨清和字面附会穿凿,遂令本意懵然。且至“此情可待成追忆”处,更说不通。学者试尽屏此等议论,只将题面作青衣,诗意作追忆,读之当自踊跃。(胡应麟《诗薮》)
此诗自是闺情,不泥于锦瑟耳。屠长卿注云:义山尝通令狐楚之妾,名锦而善弹,故作以寄思。(周珽《唐诗选脉笺释会通评林》)
再以李商隐为令狐楚的得意门生、亲信下属的双重身份而言,也为“青衣说”提供了重要佐证。据《旧唐书》本传:
商隐幼能为文,令狐楚镇河阳,以所业文干之。年才及弱冠,楚以其少俊,深礼之,令与诸子游。楚镇天平、汴州,从为巡官,岁给资装,令随计上都。(多次科举失败后)开成二年,(经令狐楚力荐)方登进士第。
算起来,他从十八岁,大和三年(829)起,投靠、追随、信奉这位恩师,直到二十六岁,开成二年(837),令狐楚病故,另谋高就止,近十年功夫,他是以首长秘书的身份生活在令狐楚的节度使府,备受呵护,几乎成为其家庭一员,这是可想而知的。
因此,风流蕴藉、满腹才情的诗人,与一个名叫锦瑟的漂亮侍女,耳鬓厮磨;或者,与一个善弹锦瑟的美丽乐伎,过从亲密;或者,与一位身份为令狐楚之妾,另有一说为令狐楚之子令狐绹之妾的女子,有过不伦之恋的私昵,这些足够编成电视连续剧的爱情故事,曾经在令狐老爷或少爷府里发生过,是很容易推想而及的。
当然,这些很世俗也很庸俗的推想,会令正经人摇头不迭。但要求一个十八岁至二十六岁,时值青春期的李商隐,成为循规蹈矩的正人君子,也太道学先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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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无端五十弦(5)
何况在唐代,整个社会风气趋向浪漫,对男女情爱持开放态度,因此,文人风流,视作雅事,即或逾矩,也不至于出现《锦瑟》诗中那样严重的后果。所以,稍晚于刘攽的苏东坡(1036~1101),对《锦瑟》持相反看法:
山谷道人读《锦瑟》,殊不晓其意,后以问东坡,东坡云:“此出《古今乐志》,云‘锦瑟之为器也,其弦五十,其柱如之,其声也适、怨、清、和。’案李诗,‘庄生晓梦迷蝴蝶’,适也;‘望帝春心托杜鹃’,怨也;‘沧海月明珠有泪’,清也;‘蓝田日暖玉生烟’,和也。一篇之中,曲尽其意,史称其瑰迈奇古,信然。《刘贡父诗话》以为锦瑟乃当时贵人爱姬之名,义山因以寓意,非也。”(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引黄朝英《缃素杂记》)
然而,也有人提出质疑,不以为然:
此诗说者纷纷,谓锦瑟为贵人爱姬者,刘贡父也;谓为令狐楚之妾者,计敏夫也。自东坡谓咏锦瑟之声,则有“适怨清和”之解,说诗家多奉为指南。然以分配中两联,固自相合,如“无端五十弦柱”、“思华年”则又何解以处此?详玩“无端”二字,“锦瑟弦柱”当属借语,其大旨则取五十之义,“无端”者,犹言岁月忽已晚也,观下句自见。顾其意言所指,或忆少年之艳冶,而伤美人之迟暮;或感身世之阅历,而悼壮夫之腕晚,则未可以一辞定也。(王清臣、陆贻典《唐诗鼓吹笺注》)
一首绝妙好诗,是阅读不尽,也品味不完的,这就是文学的不朽。
每个读者所读出来的《锦瑟》,其实都是加上了自己感受的镜中之像,搀进了自己体味的水中之影,不但不会同于别人,甚至也不会同于上一次阅读时的自己。因为这首诗中,那缠绵悱恻的思绪,伤感怅惘的情调,典故隐喻的深奥,诗人生平的附会,为读者阅读时的二度创作,提供了太多的想象空间。
于是,许多不一定站得住脚,但未必不无道理的推论一一出现:或曰追思他的艳遇,或曰悼念他的亡妻,或曰他的人生总结,或曰他的创作回顾,或曰顾念唐室故国凋零、伤时感世,或曰羁旅他乡、久客思归、不胜懊悔等等。
我不禁想起法国作家福楼拜,他的名作《包法利夫人》出版后,获得很大轰动和赞誉,从此享誉法国文坛。有一次,他在与朋友的交谈中,曾经语出惊人的宣告,“包法利夫人就是我,我就是包法利夫人!”曾令人目瞪口呆。因为,那个R欲的荡妇包法利与多病的老单身汉福楼拜,风马牛不相及,毫无共同之处。
但是,这位文学大师却道破了一个极其深刻的道理,不管作家笔下的描写对象,为天为地,为山为水,为人为物,为虚无缥缈的空,为柴米油盐的实,其实都是在写作家自己。因此,真正的文学作品,总是作家寄托其心灵的所在。不是文如其人,而是文中有其人。法国另一作家布封说,“风格即人”,是至理明言。
作品的不朽,也是作家心灵的不朽。
因此,清人王清臣、陆贻典所说的:“或忆少年之艳冶,而伤美人之迟暮;或感身世之阅历,而悼壮夫之腕晚,则未可以一辞定也。”倒有可能是理解这首天鹅之歌的一把钥匙。
也有论者引用李商隐一篇《上河东公启》的骈丽短文,用诗人的自白,为其艳情作品并无所指辩解。虽然,在他的诗中,欲言又止的浪漫之思,吞吞吐吐的情爱之怀,钗头粉钿的香脂之气,衣衫窸窣的肌肤之亲,使人忍不住浮想联翩。但是,李商隐向这位显然太正经的老爷子申诉:“至于南国妖姬,丛台妙妓,虽有涉于篇什,实不接于风流。兼之早岁,志在玄门,及到此都,更敦夙契,自安衰薄,微得端倪。”这段话的要点是什么呢?柳大人,我尽管写了一些芳菲悱恻的浮艳篇章,但诗只是诗,并无实指对象。
我是守身如玉的,他想让他的领导相信。
河东公,即柳仲郢,是他最后的顶头上司,当然也不是白痴。此时诗人四十岁,丧妻不久。这位上级特地物色了一位乐籍女子,为其续弦,显然考虑到他应该更能接受这类风尘中人。不知李商隐为什么要婉拒,遂有这封表态的信,谁都看得出来,不过是此地无银的信口关白罢了。
锦瑟无端五十弦(6)
我才不信,一个不善浪漫,不擅情爱的文人,会写好浪漫和情爱?一个从无大爱,更无大恨的文人,会写出震撼人心的爱恨情仇?惟其如此,把爱写得那么奇丽,把情写得那么神秘,把性写得那么美妙,把女人写得那么灵动精致、呼之欲出的李商隐,才在这首回眸一生的《锦瑟》中,写出千古传唱的深情来。
显然,那是一个令他魂牵梦萦的女性,或许正因为她,一个名叫锦瑟,或者弹奏锦瑟的女子,而不得不与从他十八岁(公元829年,文宗大和三年)起到二十七岁(公元838年,文宗开成三年),追随了近十年的令狐恩公分手,走自己的路,从而铸下难以挽回、后悔莫及的大错。或许他想活得更好,或许他想把握自己,或许他想冲决而出,或许他想远走高飞……现在已经弄不清楚:李商隐为何要离开令狐楚家,投奔王茂元,并且做了他家的女婿?但在当时朝廷的牛、李朋党之争中,这种背叛是被整个社会不齿的。于是,这位晚唐诗坛的领袖人物,成为被唾弃,被鄙视,被排斥,被打击,两面不讨好的,一直到死也没顺过的倒霉角色。
所以他的这次出走,既有令狐少爷那忍无可忍的一纸逐客令,也有庭院深处漂亮女子擦拭不尽的泪水和那具弦断柱裂的美人锦瑟,更有“十年京师,寒且饿”(李商隐《樊南甲集序》)的难耐反弹。因为作文人者,在政客眼里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摆设,不会始终高看的。出于伙计对老板所给工资待遇的不满,遂有这次不得已而跳槽的决绝。更何况当时皇帝走马灯似地你上我下,朝臣贴烧饼似地变来变去,朋党之争纠缠得难解难分,胜负未卜的混乱格局中,良禽择木而栖,我李商隐为什么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而不头脑灵活,另觅主子,改换门庭,别开生面呢?
然而,他没有想到,他尽管很不得意,但也并非名不见经传的等闲之辈,在诗歌上,按唐李涪《刊误·释怪》载:“商隐词藻奇丽,为一时之最,所著尺牍篇咏,少年师之如不及”,是位拥有极大成就的诗界领袖。在文坛上,据唐裴廷裕《东观奏记》载:“商隐字义山,文章宏博,笺表尤善于人间”,也是位拥有极高声望的文学大师。因此,他的一举一动,影响视听,非同小可。这轻率的一步,前脚迈出去,后脚物议即至。在水火不容、冰炭难共的党争天下里,诚如陈寅恪所言:“不仅牛党目以为放利背恩,恐李党亦鄙其轻薄无C。”
于是,他栽了,而且栽得很惨,结果,他成了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在政治上,依五代刘昫的《旧唐书》所写,是一个被朝野公认的,“背恩,尤恶其无行”的投机分子;在人格上,宋欧阳修、宋祁的《新唐书》载,在大众眼中,是一个极不可靠的卑鄙小人。“诡薄无行,共排笮之”,成了过街老鼠。这种极低评价,极坏舆论,与他在文学上的极高成就,诗歌领域的极大声望所造成的强烈反差,使他身心受到冲击的程度,可想而知。
那时,我在大师的家乡,劳动改造,重新做人,是在丹河的河床中采砂石,其苦可知。修建铁路隧道,需用混凝土,而且用量极大,所以不得不成年累月站在河水里淘泥净砂,就地取材,以供搅拌,累到腰都直不起来。但我想到这位博爱县的先贤,在唐朝的日子,虽然身体所受的罪不如我重,但是,在精神上所受的罪,那可真是让他度日如年了。于是,无所谓垢辱,无所谓羞耻,无所谓低贱,更无所谓异类非人的我,比之不得不生活在唾弃他的人中间,不得不与视他为小人的人周旋的李商隐,我不禁宽慰自己,不免作阿q式的自我安慰,反正我是完蛋了,也不在乎再完蛋一回或两回三回,抱定这个宗旨,还有什么好在乎的呢?
时间年龄纪事文宗大和三年(829)18岁入天平节度使令狐楚幕。大和七年(833)22岁应举,知举贾悚不取。大和八年(834)23岁入兖海观察使崔戎幕,不久,崔亡故,被遣散。大和九年(835)24岁二次应举,知举崔郸仍不取。 开成二年(837)26岁三次应举,因经门师令狐楚的力荐,终于登进士第。此年,令狐楚亡故。开成三年(838)27岁又应博学鸿词科,初试得中,复审除名,败出。赴泾原节度使王茂元幕。武宗会昌三年(843)32岁王茂元病故。宣宗大中元年(847)36岁再入桂管观察使郑亚幕。大中二年(848)37岁郑亚贬循州,幕散,又一次被遣归。大中三年(849)38岁又入武宁节度使卢弘止幕。大中五年(851)40岁卢弘止病逝,幕罢,回籍。此年,妻王氏死,困窘无奈,转投令狐绹。被婉拒,入东川节度使柳仲郢幕。大中九年(855)44岁因柳仲郢调回长安,幕散。大中十年(856)45岁为盐铁推官。大中十二年(858)47岁罢盐铁推官,不久病逝于郑州。
锦瑟无端五十弦(7)
丹河的水,即使夏季也是寒可彻骨,但我用不着像他那样,仰仗权贵,乞怜高门,巴结恩公,求全苟活;更用不着像他那样,谦卑恭顺,视人眼色,强作笑颜,小心行事。我的主张,既然做狗,就做死狗,做癞皮狗,做落水狗,绝不做摇尾乞怜、祈求恩典、俯首帖耳、奴颜婢膝的顺毛狗、叭儿狗。因此,听着那断断续续的悲怆怀梆,真为这位唐代的大师不得不臣服于那些王八蛋,以求一口嗟来之食而悲哀。
命也运也,想想都替他累死了。
老实说,上帝不会给人百分之百的完美,那些真正意义上的纯粹文人,不可能得到锦绣才华的同时,又得到巧言令色、圆滑世故、长袖善舞、吹拍钻营的本领。正如那些名利双收、左右逢源、春风得意、一路绿灯的作家诗人,总是写不出什么像点样子的作品一样。鱼和熊掌,是很难兼而得之的。李商隐,就是这种除了能做得一手好诗外,在现实生活中,一无能量,二无能力,到处碰壁,无不失败的人,这辈子便只有一连串的不走运了!
看他这份靠山山倒靠水水干的履历,便知诗人这短促一生,该是何等倒霉了。
东奔西跑,南投北靠,四处碰壁,落寞蹭蹬,郁闷到四十七岁的他,终于再也活不下去。情人飞了,老婆死了,朋友倒了,官职丢了,希望没了,前景完了,赌场情场,双双败北,也就只有悄没声地,独自恹恹而死。
一想到文人的命途多舛,谁也比不上四十年被人按住脑袋,不让抬起头来的李商隐了。所以,我对《锦瑟》第一句的“无端”二字,差不多可以读出一部中国文人的哀伤史。那些平白无故的灾难,变生不测的事端,祸从天降的惩治,猝不及防的凶险,毫无来由的迫害,平地风波的运动,别出心裁的整肃,大张旗鼓的镇压,无一不是突然间“无端”而来,让你招架不住,让你P滚N流,让你倒霉到底,让你不得翻身。因此,这首《锦瑟》,若与 “坎壈终身”的诗人际遇一并吟味的话,前瞻后顾,上下求索,触类旁通,见微知著,说不定还会得到一种感悟认知、意会神注的新体验呢!
曾经沧海难为水(1)
曾经沧海难为水一
中国文人最值钱的,是他的才华。
中国文人最不值钱的,是他的人格。
当然,也并非悉皆如此,但很大一部分文人基本如此。这也是我们翻开厚厚的文学史,常常不禁为之掩卷、扼腕叹息的缘故。
在唐代,与白居易齐名,世称“元白”的双子星座之一,创“元和体”新诗风,为中唐诗坛扛鼎人物之一的诗人元稹,恰巧就是这样一位令人遗憾的典型。他的诗,写得非常之美妙;他的人,做得却是相当之糟糕。
这种两面性、复杂性,不光为舞文弄墨之人的通病,大概也是人类概莫能免的劣根本质。因此,卑鄙与崇高,苟且与正直,污秽与完美,邪恶与良善,同时聚合在一个人的身上,是很正常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百分之百的伟大光荣,百分之百的不可救药,实际上是不会存在的。只是可能在两种对立成分的配合比上,有此多彼少,或此少彼多的区别罢了。
元稹,字微之,河南洛阳人,在陕西凤翔长大。生于公元779年,死于公元831年,与其好友白居易相比,是个短命文人。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旧唐书》载:“稹性锋锐,见事风生。”《新唐书》载:“稹始言事峭直,欲以立名,中见斥废十年,信道不坚,乃丧所守。附宦贵得宰相,居位才三月罢。晚弥沮丧,加廉节不饰云。”这些评价,相当负面,也就足以说明诗人一生活得比较糟糕、比较尴尬的状态了。
他的诗歌,可分两体,各有成就:讽谕诗极其深刻,艳情诗极其浪漫。历经顺、宪、穆、敬诸朝的他,时属中唐,但他的创作,却仍是盛唐景象。无论在他生前,还是在他死后,都得承认他是一位了不起的诗人。
也有对他相当不以为然的。唐人李肇在《唐国史补》中,谈到公元7世纪初的中国文坛时,就把他列在不齿之徒排行榜的末尾:“元和以后,为文笔则学奇诡于韩愈,学苦涩于樊宗师;歌行则学流荡于张籍;诗章则学矫激于孟郊,学浅切于白居易,学Y靡于元稹。俱名为元和体。”更有一位李戡,宗室子弟,对他尤为咬牙切齿:“尝痛自元和以来,有元、白诗者,纤绝不逞,非庄士雅人,多为其所破坏,流于民间,疏于屏壁,子父女母,交口教授,Y言媟语,冬寒夏热,入人肌肤,不可除去。吾无位,不得用法以治之”(杜牧《唐故平卢节度巡官陇西李府君墓志铭》)。
这种恨不得杀了元稹才解恨的刽子手面孔,对我们来讲,倒也不陌生。这些年来,每当文学新潮流出现,也是断不了看到的雷电风霜压顶而来的风景。正统派、主流派,所以有一种天塌地陷,惶惶然不可终日的感觉,就是他们眼中视之为“Y靡”的作品,产生了他们认为的“礼崩乐坏”、世风日下的后果。实际上,这些文学原教旨主义者,根本不了解“元和体”的出现,对于陈腐的,僵化的,教条的,惟上为意旨的文学,所起到的否定作用,所带来的具有鲜活生命力的现实主义精神,以及所形成的“自衣冠士子,至闾阎下俚,悉传讽之”的广大读者市场。这是毫无办法的历史选择,也是谁都抵挡不了的潮流。
尽管我们可以鄙薄元稹的为人,但他的诗歌,却是应运而生的时代产儿。所以他的诗歌,“传道讽诵,流闻阙下,里巷相传,为之纸贵”,这种广泛的影响,也确实给他带来了好运。
据《旧唐书》:“穆宗皇帝在东宫,有妃嫔左右尝诵稹歌诗以为乐曲者,知稹所为,尝称其善,宫中呼为元才子。荆南监军崔潭峻甚礼接稹,不以掾吏遇之,常征其诗什讽诵之。长庆初,潭峻归朝,出稹《连昌宫辞》等百馀篇奏御,穆宗大悦。问稹安在,对曰:‘今为南宫散郎。’即日转祠部郎中、知制诰。朝廷以书命不由相府,甚鄙之,然辞诰所出,夐然与古为侔,遂盛传于代,由是极承恩顾。尝为《长庆宫辞》数十百篇,京师竞相传唱。居无何,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中人以潭峻之故,争与稹交,而知枢密魏弘简尤与稹相善,穆宗愈深知重。”
对元稹这个具体的人来说,就不是像他写的诗那样尽善尽美了。以文章曲事太监,以诗词阿附权贵,只要能带来好处,低声下气,谄媚逢迎,又有何妨?脸皮一抹,也就无所谓做人的道德底线了。而后来,又经阉寺援手,J佞保荐,能给皇帝拍马P,那更使诗人感到无上荣光。为使龙颜大悦,我估计,那些日子里,元才子恨不能一天到晚十二个时辰,不寐不歇,歌功颂德,万寿无疆,大唱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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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沧海难为水(2)
中国文人之没出息,就是见了皇帝忍不住要磕头的那一份贱。
何况,他有磕头的本钱,你想磕还未必能磕得上呢!“九岁能属文,十五两经擢第,二十四调判入第四等,授秘书省校书郎,二十八应制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登第者十八人,稹为第一”(《旧唐书》)。他是“巴蜀江楚间洎长安中少年,递相仿效,竞作新词”的诗坛领袖,是“贤不肖皆赏其文,未如元白之盛也”的风流人物。据说,中国末代皇帝溥仪还统治着紫禁城的时候,曾经召见胡适进宫,与博士面谈半小时。看来,皇帝作为读者而不是屠夫时,也具有追星族的好奇之心。
很快,这位才子,以马P为敲门之砖,以J佞为进身之阶,现身在帝王的视线半径之中,一步登天;声闻于帝王的听觉范围之内,直达丹墀。中国文人能混到如此春风得意、不可一世的地步,还真是屈指可数。
据说,有一次早朝过后,他只是便中对穆宗抱怨一声,陛下,昨天傍晚,京师警察局竟派了便衣,在我居家老宅的靖安坊巡逻出没,尾随跟踪,不知是何用意?当天,京兆府主管公安的首长,二话不说,就把刑侦队长免职,连机构也奉旨撤销。一干人马,失业下岗,到底也没搞清楚,因何精兵简政。真是头掉了,都不知是谁砍的,诗人的声势威风,可想而知。
因此,一、你不得不佩服他在中国文人中间,这种出类拔萃的能量;二、你若为他想,要是不很糟糕的话,或者,不那么卑鄙的话,也难达到这种京师为之侧目的地位。
元稹加速度的成功之路,我以为原因有三:一、从人种学角度考量,与他家族的鲜卑后裔,血管里流动着的野性基因有关,野,什么都敢伸手;二、从地域学角度考量,与他长期生活在陕西凤翔,在那僻壤荒域里求生谋存的艰难有关,饿,什么都敢张嘴;三、从进化学角度考量,与他出身卑微的一个寒族子弟,拼命想出人头地,拼命想改变局面有关,爬,攀,附,靠,也就不择手段,不问是非。
所以,公元822年(长庆二年),他到底当上了宰相,这是元稹风头最健的一年。也是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钻营投机,攀附巴结,效忠纳诚的结果。尽管他奔走的是旁门左道,投靠的是太监佞臣,颇“为士类訾薄”,以致“朝野杂然轻笑”。但昏庸的穆宗李恒在诏书中,却对他褒扬备至:“劲气尝励于风霜,敏识颇知于今古。”可见其被宠幸,被倚重,被高看,被优渥的程度。
连他老婆也跟着水涨船高,成为宫廷贵妇沙龙的领袖,“予在中书日,妻以郡君朝太后于兴庆宫,偎为班首” 。小人得志,喜不自胜,那时的他,肯定飞扬跋扈,面目可憎,也使得他的反对派联手起来,抓他的把柄,找他的不是,要把他扳倒。唐穆宗将其拔擢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最高决策中枢的宰相地位,固然是其昏庸悃懦之故,但也足以证明诗人吹到巧舌如簧,拍到炉火纯青,哄到不露马脚,骗到天衣无缝的功力。
文人混迹官场,能爬到这么高的位置,在中国文学史上,他是绝无仅有的一两位,确是非同小可。然而,幸运之神,来得匆匆,去得匆匆,短命的“同平章事”,从二月到五月,连一百天也没熬到,就被人排挤出局。
到同州当刺史后,元稹声泪俱下地给穆宗上书:“所恨今月三日,尚蒙召对延英。此时不解泣血,仰辞天颜,乃至今日窜逐。臣自离京国,目断魂销。每至五更朝谒之时,实制泪不已。臣若馀生未死,他时万一归还,不敢更望得见天颜,但得再闻京城钟鼓之音,臣虽黄土覆面,无恨九泉。”还梦想着有朝一日,“制诰侍宿南郊斋宫”,再沐天恩。
可哪知道穆宗只坐了四年江山,就因服长生不老药驾崩了。诗人在《题长庆四年历日尾》诗中写道:“残历半张馀十四,灰心雪鬓两凄然。定知新岁御楼后,从此不名长庆年。”那无望失落之情,溢于纸面。看来,他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说到底,文人,再有心眼,再富心机,再小心谨慎,再心明眼亮,永远不是那些职业政客的对手。政治家玩文学家,如猫搏鼠,让你死,你就死。而文学家玩政治家,则如羊驱虎,你让人家死,死不成,反过来,你倒可能搭上一条命。要知道,为文是一门学问,做官更是一门学问,两者通常不能得兼。做得一份好官者,未必写得一手好文,同样,做得一手好文者,未必做得一份好官。所以,没才气的文人,才热衷做官,没本事的官僚,才附庸风雅。搂草打兔子,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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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沧海难为水(3)
而历史上那些真正的文人,从屈原起,到司马迁,到谢灵运,到李白,在官场无不混得很失败,归根结底,他们压根不是当官的料。也许,一开始就不应该搅到政治的浑水中来。老百姓的一句民谚:“没有金钢钻,别揽瓷器活”,没有为官秉赋,而且你心不狠,手不辣,千万别求仕进。总结元稹的一生,成功快,失败更快,问题全出在他“见事风生”的性格上。太急功近利,太短期行为,太随风使舵,太容易转向。这种性格悲剧,决定了他一生的结局。
然而,中国文人,很不幸,似乎是胎里带来的,都有做官的冲动。我认识的一些同行,削尖脑袋,热恋乌纱。做到了官,很高兴,做不到官,很沮丧。当然也不能完全怪这些文人,尤其那些古代文人,因为从他们入塾启蒙那天,朝至圣先师磕头开始,孔夫子教导的“学而优则仕”这五字真言,已经种下了病根。然而,封建社会的国家机器,是一个豺狼当道,安问狐狸的极其凶险所在,一个诗人,一个作家,要混个一官半职,谈何容易?
白居易比他明白,及早地抽身出来,退隐到他洛阳履道里的大宅子里,修身养性,颐养天年,不问政治,只管快乐。而且,他也绝不会感到寂寞,至少有半打小女子陪着老人家玩,这就是香山先生的大智慧了。因此,他能一直活到七十四岁高龄。而元稹,始终怀抱东山再起之心,始终冀图重获圣眷之想,心急如焚,辗转反侧。最后,终于走上穆宗皇帝那样的不归之路。因求长生,求雄壮,服药不慎,饮丹中毒。于公元831年(大和五年)七月间,暴卒于武昌任所,享年五十三岁。
一个诗人,一个作家,只要陷在非其所宜的官场浑水里,想要保持清纯的文人本色,想要追求高尚的道德情C,这种鬼话,说给谁听,也不会相信的。
二
其实,要想了解文人,还是从他的作品下手为宜。
虽然“文如其人”这句话,并不百试百验。但无论如何,“文为心声”,总会有蛛丝马迹,可以稍知秘辛,总会在字里行间,微露堂奥底里。而元稹这篇《莺莺传》,应该是进入他内心世界的最佳门径。
再没有比这篇美文,更能表现元稹做人与作文的强烈反差了。
这篇叙述张生和崔莺莺的恋爱故事,为唐人传奇中的名篇。经唐末、五代的战乱,一度湮没无闻,不见著录。直到宋初太平兴国二年官修《太平广记》时,才从民间搜寻出来,编入这套类书之中,得以重见天日。后来,经北宋苏轼、秦观、毛滂、赵令畤等文人的推介传播,大为人知;后来,又经金章宗时董解元,改编为《西厢记诸宫调》的弹词;再后来,更经元成宗时的王实甫,在《董西厢》的基础上,敷陈为杂剧搬演出来,《西厢记》遂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的瑰宝。
由《莺莺传》而《西厢记》,最大的改变,是在结局的处理上。
中国戏剧,特别要考虑到的是观众的欣赏习惯,你要让他买你的票,坐下来看你的戏,有一条最为重要,那就是结局必须大团圆。也许因为五千年来的多灾多难,中国人常常不得团圆的缘故,便非常在意这个团圆。现实世界里有太多的不团圆,至少你在戏里,给我一个精神上的大团圆。戏曲大师王实甫深谙此理,便在戏的第五折结尾处,打出“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旗号,然后落下帷幕。
但在《莺莺传》中,元稹毫不顾及中国人的口味,偏不皆大欢喜,偏要此恨绵绵,倒不是他别出心裁的创造,确确实实是他个人的自身经历,是发生在公元800年(贞元十六年)以他为主角的一次爱情悲剧。
依今天的观点,这本应是最情投意合的爱情,最美满匹配的婚姻,却活生生被这位诗人以无情而又残酷的手段毁灭了。他的市侩心理,他的犬儒精神,他的实用主义,他的势利取向,导致了这场得到了她,又抛弃了她的悲剧。
这种始乱之,终弃之的故事,这种女人痴情,男人负心的故事,这种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的故事,这种天谴人责,另觅新欢的故事,长期以来,是章回小说,和戏曲文本的母题,也是一个永远有话好说,有戏好唱,有泪水可赚,有票房价值的创作源泉。
于是,《莺莺传》从此成为这种类型故事的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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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沧海难为水(4)
其大致梗概,无非是:一、邂逅惊艳,一见钟情;二、诗柬传话,小婢通融;三、花前月下,幽会西厢;四、海誓山盟,私订终身;五、长亭话别,静候佳音。后来通行本《西厢记》改进的地方,就是增添了一个大团圆的尾巴。而在《莺莺传》中,那个负心的张生,却是卷铺盖一走了之。对那个为情人奉献了全部的爱,然后又被情人抛弃的美丽少女来说,西风落叶,长安道远,“倚遍西楼,人不见,水空流”, 只有彻底的绝望和无可奈何的残生。
他笔下的她,面临即将分手的局面,也曾预感到将是永别,“但恨僻陋之人,永以遐弃,命也如此,知复何言?”然而,又抱着一线希望,“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殁身之誓,其有终矣!”这是个既聪慧又多情天真的少女。我们把全部的同情心,集中在这个最后被抛弃的“颜色艳异,光辉动人”,“凝睇怨绝,若不胜其体”的弱者身上。
爱上一个女人,到了论及婚嫁的地步,遇到另外一个更值得娶进门的,娶了以后会获得更大效益的女人,马上改弦更张,背弃承诺,不作任何交待,不作任何善后,就跟她分手。这是他在这篇《莺莺传》中,应该写,却没有写,或不敢写出来的卑污。
事实上,是他来到都城准备会试期间,攀上京兆尹韦夏卿的高门,还不过是觉察到有可能成为这位长安市长,后来又为洛阳市长家的乘龙快婿时,马上,他那“见事风生”的性格,果断地,毫不犹豫地,便把一往情深的,苦苦等着他回去的莺莺,抛诸脑后,一刀两断。这种背情,这种负义,这种不能原谅的行径,他大概觉得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所以,有意忽略掉,免得被人谴责。这就是大诗人元稹在自叙体传奇文学《莺莺传》中所描画出来的自己。
我一直弄不明白这位诗人,一定要将自己这场爱情悲剧,借托他人的口吻,委曲详尽地讲述出来,用意何在?
在这篇传奇中,看不到他的自责之意、负咎之感,既没有《复活》里面那位聂赫柳道夫伯爵的忏悔,也没有《安娜·卡列尼娜》里那位渥伦斯基先生的懊丧。也许中国某些文人是个不大肯认错,错了还要极力狡辩抵赖,错了还要继续错下去,缺乏反省意识的群体。
单看元稹在文中振振有词的辩解,便可看到中国某些文人比不认错还不可救药的堕落,就是不要脸。他说:“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娇宠,不为云为雨,则为蛟为螭,吾不知其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万乘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这当然是混账逻辑了,他怎么能把美丽朴素、温柔婉约、感真情挚、聪慧可人的莺莺,附会到那样不堪的妖孽地步?你把那少女糟蹋了,你把那少女欺骗了,你还说人家是妖精,是祸水,简直岂有此理了。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也认为元稹的这番表白,纯系一派胡言:“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虽文章尚非上乘,而时有情致固亦可观,惟篇末文过饰非,遂堕恶趣。”
而且,尤令人费解的,当元稹坦然而又薄情,轻松而又得意,对他的文友,如白居易,如李绅,如李建,如前辈杨巨源,讲述这场情感上的经历时,在座诸公,固然“闻之者莫不耸异之”,“与坐者皆为深叹”, 没有人对诗人这样的绝情辜负,这样的势利转向,有过一点谴责的表示。甚至,“多许张为善补过者矣”,这实在是匪夷所思的。
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考证过,“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之不齿”。也许,唐代的社会风气,使之然耳;也许,人的生物属性,永远受制于人的社会属性,使之然耳。但我想不透的是,这位诗人既然舍寒门秀女而就市长千金,为势之所趋,为利之所择,天上掉馅饼,落在你的嘴里,你就偷着乐好了,似乎用不着大张旗鼓,写成文章,众所周知吧?
文人无行,古已有之,唐宋元明,离得太远,不得亲知亲闻。鲁迅在上个世纪的30年代,七论文人无行所鞭挞那些鬼鬼祟祟,也已相当隔膜。但以今度古,从当代文人的德行,大致也能猜测古代文人的一二。可奇怪的是,也许我的那些同行,对待他们个人生活中的莺莺,说不定比元稹更下作,更苟且,更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