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这个人可还真不好找。”我笑,侧头想了想,“恐怕唯一能拿捏住公主的人就是王爷你了。”伊若对父亲有着特殊的敬畏。
“不是吧。”他淡淡地笑,目光沉沉地落到了我身上,“就本王所知,她还很听你的话。怎么样,教她学些人情世故,知识道理。”
我能说不好吗,连自称都从“我”变成了“本王”,隐隐的已是命令。
识时务者为俊杰,人家搭好的梯子就要顺杆向上爬。
“人情世故免了,我自己也不懂。”我不带任何情绪地微笑,轻轻地瞥了他一眼,“王爷如果不怕公主变成白字先生,倒可以冒这个风险。”
“这个险值得一冒。”
我笑了笑,当我们没有明确的喜怒时,就请笑一笑吧,假装生活很美好,美好到足以欺骗我们继续忍受下去。
女家庭教师和男主人,怎么想都是暧昧故事。名著里有经典的《简•;爱》,好莱坞电影里的传世名片《音乐之声》都会给我以鼓励,前途是光明的。
只是他们都是先当老师后暧昧,我的情况怎么恰巧反过来了。
恩,故事是要推陈出新的,否则如何可以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太阳一点一点地落下云端,给白云镀上了一圈瑰丽的金黄。青石板铺就的路面上返着一层白花花的光。天气古怪的紧,不知是不是传说中的秋老虎忽然杀了个回马枪,前几天瑟瑟的秋意陡然燥热起来。伊若在房里闷了一下午,决计是不肯再继续看书了,眼睛滴溜溜地盯着窗外,一心想趁我不注意就溜出去。
我清楚自己的能耐,老胳膊老腿,跑起来,绝对拉不住泥鳅一般的小丫头,索性当好人,放她出去看菊花,不过,回来得交一篇诗。
这是小学语文教师的必杀技,把一窝的傻孩子糊弄出去,在校园里晃荡两圈,回头就每人交一篇《可爱的校园》,坦白说,我在里面混了九年,(我们的小学是连幼儿园的)愣是没觉出它哪里可爱,毫不客气地讲,实在是难看的要命。
一篇作文要六百字,足以让我们搅尽脑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多厚道啊,只要她交一首绝句,五言七言悉听尊便,撑死也就二十八个字。这么客气了,小姑娘有必要嘴巴撅得可以挂油瓶吗?
菊花开的正灿烂,细细的花丝逶迤地垂着,就像歌台的年轻的女子拖着的长长的水袖。菊花没有什么香气,这既是遗憾也值得庆幸,起码人们爱的是她的姿态,无论是真心喜欢还是附庸风雅,她还不至于沦为那不可靠的香气的载体。
影园的菊花品种很多,我所能分辨的只有她们颜色上的区别。《连城诀》上提到过一种绿菊花也被我找着了,名字我是不记得的,不过姿态倒还别致。我一向对美丽缺乏敏锐的直觉,可以用的形容次也单薄的可笑,然而我相信我所见的这一切是美丽的,美丽的足以让我怅然。
弹指红颜老,刹那芳华。
我是个顶无趣的人,总是在不合宜的时候把原本好端端的气氛弄拧,然后还会觉得自己很无辜。
着实可恶。
纤巧的身腰,绊色盘云罗衫衬紫黛褶裙,花影窸簌,灵妃从花径的那头走来,人淡如菊。
我倒有些愣了,不明不白的身份,叫我行礼不是不行礼也不是,一时间惶恐的竟有点想逃之夭夭。
最后,硬着头皮上去,略一作揖,算是含混过去了。没理由要家庭教师对女主人行主仆之礼吧。
“清儿姑娘住的还习惯吧。”灵妃在小径旁边的石椅旁停下,连忙有丫鬟用佛尘拂净上面本来就几乎不存在的灰尘,垫上一个锈金丝线的褥子,她却没有坐下去,只是捉着我的手,款款地说话。
“下头的小丫鬟老妈子笨手笨脚的,想必叫姑娘很是尴尬。”
“哪里,我一向马虎,对有些事是不大在意的。”
“清儿,我们走吧,这花开的也忒没意思。”伊若看不耐我们的绵里藏针,伸手要拉我走。
“这孩子,要么叫先生,要么叫姐姐,哪有直呼名字的道理。”灵妃不放过任何扮演慈母的机会,“瞧你,一脑门子的汗,读书呢还是疯玩?过来,姨娘给你擦擦。”
“姐姐?父王可是要我管她叫姨娘的。”小丫头不动声色地就把我往火坑里头推了。有志不在年高,作恶无须及笄。
“是吗?”灵妃笑得有点不自然,乌沉沉的眼睛直直盯着我。嗳,道行不够深,真正的名门贵妇对待老公打野食这种事情是应当视而不见,见了也要兴高采烈,多了一个人帮她伺候相公。
“是公主记错了,王爷是让她称我姑姑的来着,可惜清儿承受不起。”我淡淡地回应。
伊若似笑非笑地在我们两个的脸上瞅了瞅,小小的手攥着我的食指,忽而坚定地说:“我们走。”
我被动地与她一道离去,父女俩一样的脾性,凡事只有他们才能做主。
有侍女过来,焚起一炉百合香,这是我喜爱的气味。在小小的书斋里,一缕青青的细烟垂直地抽着,袅袅的烟线笔直地向上。烟在顶端打了个松散的结柔柔地飘散开去,屋里弥漫着沉甸甸的香气,好像屋里的空气是绝对的静止,两个人的呼吸都没有搅动出一点波动的韵律。
我独自暗暗地望着那条烟线发怔,伊若正坐在桌前挖空心思地拼凑诗句。平平仄仄,还要顾及压韵,用词须雅致,不落俗套,委实叫人作难。
“写诗呢,最重要的是有自己的感情在里头,要让别人看懂你想表达的意思,至于方法技巧,倒反在其次。真正言之有物的诗,即使平仄不是那么讲究也无伤大雅。如果用词上能够斟酌一下,那就更好了。”我努力回想林黛玉当初是如何教香菱写诗的,好象人家的原话不止这个意思,不过我也没必要把自己伪装成林妹妹那样的才女,装的太满,容易露馅。
“那大白话也行?”她挑衅地望着我,毛笔的尾端抵着下巴。
“怎么不行,你听着‘我是轻轻悄悄地到来,象水面飘过一叶浮萍;我又轻轻悄悄地离开,象林中吹过一阵清风。你爱想起我就想起我,象想起一颗夏夜的星;你爱忘了我就忘了我,象忘了一个春天的梦’。怎么样,不也很美。”这是沈紫曼的一首诗,当年颇得我的欢欣。
“太好玩呢,嗳,你不是要我写菊吗?你也作一首菊诗啊,不要五言七言的,就这样的。”伊若觉得新鲜,鼓励我继续说下去。
我想了好一会才想起舒婷的那首《女侍》,现代诗因为很少考,所以我背的极其有限。
“菊以晚妆出场
秋的奢华为之不成章法
那只
心慌意乱的拨浪鼓
昏头昏脑只想夺门而出
菊在浊流之上
紫红的安静
误入城市已是悲哀
C足于白色餐桌
虽说纤尘不染,无奈
与泡沫红茶铁板牛排
步步为营
淑女的沧桑就是
晕醉着脸儿
伫立在一具古典花瓶中
东篱是乡愁”
伊若听的目瞪口呆,我看她惊讶的模样,不由哂然,款款地规劝:“这些诗,可别说给别人听,仔细叫你父王听到了,我们两个都得讨骂。”
“父王是不会骂你的,清儿,你知道。”她放下笔,双手横抱在胸前,老气横秋地盯着我,乌黑秀气的眼珠子里看不出是喜是怒。
“你太高估我了。”我诚恳地看着她的眼睛,道,“在你父王眼中,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是重要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是你,也只有你。”
“我看未必。”她不以为然地嘟囔着,脸上有点悻悻。
“以后你就知道了,各人的好坏是不讳摆在脸上让你一目了然的,多的是口蜜腹剑的伪君子。”
“你是说,我父王对你口蜜腹剑?”她好奇地睁大眼睛,趣味大于惊讶。
我哭笑不得,连忙否认:“没有,他根本没有对我口蜜腹剑的必要。”想叫男人骗你,你也得有点资本才行。
“好了,你的诗什么时候才能写好。”我咳嗽一声,拿出为人师表的尊严。
“就这两句,实在写不出来了。”她苦恼地把诗稿往我面前一推,可怜兮兮地继续咬笔头。一千多年前的小孩就有这种坏习惯,我皱眉,下次一准往她笔头上抹辣椒水,看她还咬不咬,毛笔多脏啊。
“西风落叶黄,莲落秋菊香,蝶冷……”
我忍俊不禁,这叫什么诗,不过还得鼓励一下她的积极性,“不错,不错,起码这两句都压韵了。”
“下头你来接吧,一人两句这才公平。”她理所当然地望着我。
我面上一沉,“难不成到时候王爷考你学问,你也叫我帮你写下面的诗。”
“那倒不必,她肯定不会同意的。”她老实作答,可惜答非所问。
我叹了口气,“拿来吧。”徒弟不行是老师的罪过。前苏联的那位教育家不是说过,没有不好的学生,只有不好的老师。
“要是你父王考你,姑且先拿这篇去凑数。唉,要写的像你的口吻还真难。”直接剽窃名家作品就简单多了。
“难为你了。”小公主理解地拍拍我的肩膀,我坐着,她站着,居然也可以拍到了。
想了想,我在上面涂涂改改,不能抄袭别人的,她的水平不可能写出多高明的诗。
“西风落木黄,残莲秋菊香。烟霞覆林峦,蝶冷花枝寒。”
“好好背!”我咬牙切齿地叮嘱,不指望我的原创能够千古流芳,起码也要没在这世上白走一遭。
“清儿,你最喜欢谁的诗?”伊若好奇地问我,我正在翻《诗经》,就随手挥了挥手里的孤本。
“不会吧,我还以为你会喜欢宋玉呢!”
“太奢华了,我不爱。”
“那你喜欢哪篇啊?”
“我最爱那句‘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就为这一句,把整本诗都喜欢上了。”她嗤笑,觉得不可思议。
我笑着点头。
“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 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小王子》很适合做启蒙教材。
我们会因为一个优点而喜欢上整个人,既而连他(她)的缺点一并爱上。
早上起来的时候,身上有些懒懒的。差绿衣去跟公主说了声,今天上午放她的假,结果来者回禀,公主说昨天读书作诗累着了,要我好好休息,今天的课容日后再补。我想起小的时候常常因为老师有事,课程被迫取消而欢欣鼓舞;学生天生排斥课堂,便笑着同意。心里头却暗暗下定决心,从明天开始,要严格管教我的学生。
偷得浮生半日闲,我在房里坐了晌,昏昏沉沉地迷糊过去。居然梦见了商文柏!他说要带我离开这个地方。我说了些什么,好象很忧伤的样子,哦,我实在是记不清楚。然后画面一转,忽然清儿又出现了,殷殷切切地拉着我的手,却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的流泪。她是后悔了吗?开始渐渐明白未婚妈妈没有她想象中的潇洒。我们之间,好象隔着Y阳两界,彼此交错,却又听不到对方的言语。我大声讯问着什么,她却置若罔闻;我想伸手拭去她的眼泪,胳膊好比有千钧重。混乱的场景,支离破碎的画面,在我的脑海中翻滚咆哮,脑子被生生地车裂,尖锐地巨痛强烈地刺激着我所有的神经。
“啊!”我尖叫着从梦魇中挣扎起来,一抹额头,涔涔的全是冷汗。心跳“咚咚咚”地作响,仿佛心率不齐一样。我大口喘着粗气,对惊惶赶来的两个丫鬟疲惫地摆摆手,示意她们没事。我木然地坐了一会儿,看他们大气不敢出一声地站在离我半尺的地方,蓦的觉着好笑,冷冷地吩咐了一句“出去吧”。
两个侍女对望了一眼,鸳鸯陪着笑脸,小心翼翼道:“姑娘要是觉得身上不舒服,不妨到园子里头走走,看看新鲜的花啊草啊什么的。”
“不必了,我想一个人静一静,你们先下去吧。”我闷闷地回绝了她的好意,实在没有跟人虚与委蛇的精力。
新点的茉莉香袅袅娜娜,空气里有那些香气,人的精神也会变的安定。只是我心里头无端地觉得烦躁,读书也不是,写字也无聊,秋风吹在身上只觉得乏味的要命。忽而熏香也惹恼我了,我粗鲁地把香折断,尚未燃烧过的香料被我搁在纸上研成了粉末。没有研钵和捣仵,我又掐又碾,手上指甲缝里全是细小的香末子。气味更加呛人,我气的一挥手,香料就跟迷烟似的,纷纷扬扬地弥散在空气里。椅子被我暴怒之下踢倒了,“哐当”的声音在静谧的午间格外刺耳。
外头丫鬟连忙跑进来,慌慌张张地问:“姑娘,出了什么事?”
我勉强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笑道:“坐久了,腿有点发软,结果起来时一个踉跄,竟然把凳子给带倒了。”
丫鬟不疑有他,把凳子放好,劝道:“姑娘还是出去晃晃吧,老憋在房里会闷出病来的。”
没等我表示赞同与否,外面有人进来,隔着珠帘叫唤:“清儿姑娘在吗?王爷请你去书房一叙。”
我连忙道:“纱衾姐姐,进来说话,你又不是外人。”
“哟,我可不是内人。”纱衾笑着走进来,一脸戏谑。
我自觉失言,面皮虽厚也是耳朵微红,赶紧吩咐丫鬟上茶。
“这就免了,王爷还在等着呢,咱们赶紧过去吧。”纱衾制止了准备出去泡茶的鸳鸯,“姑娘,咱就走吧。”
“不必了麻烦了,本王已经到了。”楚天裔掀着帘子进来了,脸上有和蔼的笑容,后面没有跟任何随从。
屋子里的人都吃了一惊,面面相觑。半晌,还是纱衾先反应过来,行礼。我也恢复镇静,忙叫丫鬟奉茶。
都不是没眼色的人,一会子都各有各的借口,悄无声息地退下了。
我亲自招呼他,笑着问:“王爷怎么有空上这儿来了。”
他捧着茶,却并不喝,脸上背着光,看不清表情,然而话音虽低沉却是清楚的。他笑了笑,我隐约看到了他洁白的牙齿,嗯,不错,可以拍牙膏广告。
楚天裔轻声道:“听说你有些不舒服,我不放心,就过来看看。”
“没什么大碍,不过就是在房里闷太久了,人有点不自在而已。”我望着窗外,亦是淡淡地回应。
眼睛漫无目的地乱转,忽而停留在窗前的那面铜镜上,唬的差点跳起来。那个云鬓凌乱,睡眼惺忪,双颊上还残留着睡梦的绯红的女子可不证实我。
居然这么蓬头垢面!
我连忙把头发放下来,预备自己重梳。见他眼里满是揶揄的笑意,不由狠狠剜了他一眼,咬牙切齿,“还笑,居然都不告诉我一声。”手上不停歇地忙碌。
“我来吧。”他不待我表示反对,从我手中接过梳子,小心翼翼地帮我梳着头。木梳轻轻刮着头皮,微微地发痒。我有些不知所措,只好任由自己的思绪飞到很远的地方。与所有的事情,所有的人都无关。
“又在胡思乱想什么。”他的询问把我从漫无边际地冥想中拉了出来。
“在想宇宙,是我们切实生活在里面,还是它生活在我们的脑海当中。”我胡乱应答着,其实我已经忘了我究竟想了些什么,又或者我根本什么都没想。
“整天胡思乱想,难怪瘦成这样。”他蹙着眉,捉住我的手,瘦骨嶙峋。呵!练普拉提减肥也不见这么显著的效果。
“手上是什么?好象是熏香。”他抓着我的手,放到鼻子下嗅了嗅。阳光从我的手心穿过,仿佛它是透明的一样;手指和手掌的边缘呈现出半透明,宛如红玉的光泽般的颜色。映的他的眼,像星子,熠熠生辉。
他走到门口,招呼了一声,没一会儿,丫鬟送进来温水和香胰子。小几上,铜盆里的水散着白汽,白雾茫茫,氤氲着旁边歪脖子美人瓠里的野菊花,淡淡的金黄也变的近乎透明。
见我没有起身的意思,他径自走过来,把我拉到水盆前。手浸在温水里头可真舒服,难怪那只温水锅里的青蛙可以视即将到来的,被烫死的命运于不见,贪婪地享受着温暖的危险。
他细细在我手上打着香胰子,气味很好闻,是我喜欢的栀子花的气息。在先皇的寝宫呆久了,我也开始喜爱那一色的素白。
洗好手,他用干净的毛巾小心地擦拭,轻声问我:“要不要抹些杏仁油。”
我摇了摇头,笑道:“你这样子会把我给惯坏的。”
“我乐意。”他没有抬头,声音却不容置喙的坚定。
反倒是我有些微微地发怔。
我看见镜子里,我的头发直直长长,像墨色的丝线,头发散着终究不方便,随意挽了个发髻,斜斜的坠在一边。
他突然从背后抱住我,头发簌的散开,在空中旋转着,划出优美的弧线,好似瀑布一般倾泻而下。
“真香。”他闷闷地笑着,鼻子埋在我的头发里。
我唯一的想法就是,幸好我昨天刚洗了头。
“别闹了,我还要梳头呢。”我有点哭笑不得,挣扎着想把头发盘好。他不依不饶,脸向前凑,我闪避不及,只好闭上眼睛,承受他的亲吻。额头,眉毛,眼睛,面颊,还有嘴唇。
他的吻,湿漉漉的,宛如沁凉的夜露。
秋风夹杂着枫叶的气息,轻轻地抚摩我的脸,温和而悠闲。
“刚才带翻凳子,有没有伤着腿?”
“还有什么事是你不知道的。”我半嗔半怨,这才多会子的事,居然也能传到他的耳朵里去。
“多的去了,比方说,你的腿上有没有碰青了。”
“嘶——”我倒抽一口凉气,他没等我反应过来,就挽起褥裤来查看。我顿时尴尬的不行,连腿上的皮肤都隐隐泛红了。
“还好,没伤着。”他若无其事地放下裤脚,假装惊讶,“咦——你的脸怎么红成这样,是不是不舒服。”
我立刻连杀了他灭口的心都有了。
轻轻的叩门声化解了我的难堪。
“王爷,午膳的时间都快过了,是不是……”
“把饭菜端到这边来,我就在这里用午膳。”他回头瞥了我一眼,“你陪我用膳。”
那是自然,你鸠占鹊巢了还想赶鹊夺窝?
午膳并不奢侈,豆腐银耳珍珠汤,熏鱼,一碟子J髓笋,和几只刚蒸好的螃蟹。
我没什么胃口,只是就着汤,胡乱扒了两口饭。
“蟹子蒸的不错。”楚天裔剔出腿子R,蘸一蘸作料,夹到我碗里,殷切地看着我。
我暗自皱眉,勉强吃下去,只觉得腥气的很,连忙灌了口笋汤,才把酸水给压下去。
“侍女说,你上个月没有要布。”他从对面拉住我的手,略一用劲,捏了一下。
“明天请王太医过来看一下吧。”
我张皇地抬起头,想来他的误会了。
“不必了。”我勉强笑道,“我只是适应一个新地方比别人来的慢些罢了。”
“还是看一看的好。”他笑的意味深长。
正常情况下,我应当不胜娇羞地垂下头,欲说还休。事实上,我确实默不作声地低下头,因为我啼笑皆非,不知道该怎样跟这个男人解释我的特殊情况才好。
算了,他要误会随他,我总没办法控制别人的想法吧。
太医叫他彻底死了这条心也好。
“进去吧。”纱衾从书房出来,笑眯眯地打量我。
我冲她笑笑,自从那天楚天裔亲自探病并留下来用膳后,所有人的态度都变了。一向对我腹诽并看不上眼的绿衣同学开始谦恭有加,她断定跟着我这个主子混,还是比较有发展前途的。平素对我就不错的纱衾则时不时笑的一脸暧昧。女人啊,得不到男人的爱,就得不到女人的尊重。张爱玲虽说自己感情生活一团混乱,写出的话还是很有见地的。
除了男主角的态度有些叫人捉摸不定。想必太医下的没有怀孕的结论还是对他颇有打击力度的。
“王爷,叫我来,有什么事吗?”我不卑不亢地站在书桌前。
他从堆成小山的公文中,抬起头来,眼睛只在我脸上转了一转。
“昨天,我考了囡囡绝句。听说你带她去赏了菊花,所以就让她以此为诗。”
运气不错,让我押对题了。
“清儿水平有限,相比公主的学业进展让王爷很失望。”我先把丑话说在前头,免得到时候被骂的更惨。
“没有的事,她能写出诗来,已经叫我很惊喜了,何况押了韵还没有跑题。我对这个女儿的学业,着实不敢有更大的期待。”
“诗倒确实是她自己写的。”我连忙杜绝他往“请人捉刀”的方向推测。
“这我倒相信,要你写出这么拙劣的诗也难。”
nd!怎么讲也是我的原创作品,居然给出这样的评价。我想我的笑容肯定是僵硬至极。
“有意思的是,囡囡还给我背了首诗,什么‘菊以晚妆出场’。”他微笑地拿眼睛描绘我的脸,道,“我没想到居然还有这样的诗,是先秦的古诗吗?”
伊若啊伊若,我的话你当耳边风是不是?回头罚你抄一百遍“我以后要听先生的话”!
“那不过是普通的民歌,我说来给公主解闷的。不过是下里巴人。”我讪笑着解释。
“‘泡沫红茶铁板牛排’又是什么东西?我问了所有的幕僚,都不能给我满意的回答。”
谁要能回答就好了,起码说明我找到了同样穿越来的难友。
“这是我以前的家里请的先生说给我听的,清儿驽钝,居然从来没有想过问她是什么意思。”
“你以前的先生想必也是个很特别的人。”他点了点头,不知褒贬地评价道。
我笑了笑,不置可否。第二次从他口中听到“特别”这个评语了。
“还有其他的吗?”他兴起了意味,“你的师傅有没有教你其他的诗歌,这样的。”
“有,怎么没有,她说在她以前生活过的地方,是不喜欢作律诗绝句的。他们认为的诗就是这个样子的,你听着‘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这可是一首很有名的诗。虽然我表示很明白它的意思,倒也很喜欢。”
“我好象听懂了。”他笑,眼睛沉沉地盯着我。我没有回应他的话,平静地看着窗外。
清风拂动,纷纷扬扬的落叶,一片一片,蝶儿蝶儿满天飞。
我想起了纳兰容若的词,转头对他笑笑,“我写首词给你看好不好?”
见他没有反对的意思,就着他办公的纸笔,刷刷刷地写下:
谁念西风独自凉
萧萧黄叶闭疏窗
沉思往事立残阳
被酒莫惊春睡重
赌书消得泼茶香
当时只道是寻常
纳兰容若虽然号称“清朝第一词人”,他的词,我喜欢也不过只有最后的这句“当时只道是寻常”和那句著名的“人生若只如初见”。然而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多的是在时间长河中湮没的人,能够在史册上留下一笔,已是极好极好。
“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忧伤。”他叹气,起身抱住我,下巴上的青茬轻轻摩挲着我的额头,麻麻痒痒。
是他误会了,还是我误会了。我不知道任何开口宽慰他也宽慰我自己,只好任凭他抱着不说话。
远和近
“王爷,蓝妃娘娘回来了。”王爷的侍从有着视而不见的魄力,改天试着劝劝灵妃美人跟他学学,眼睛要会自动过滤自己不想看不能看不该看的东西。但如果她爱他,那么我的规劝就没有效果了。爱情是世界是最没有道理的东西,我们只能把它归诸于上帝和女娲造人时的失误,或者是前世的罪孽。因为这样东西,无法解释,也只好推给前世,明明没有道理可喻的感情,偏偏这么多。
等等,这个蓝妃又是谁?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楚天裔松开我,对侍从点点头,“你叫她进来见我。”
回头见我想避开,喊住我:“不用回避,你们姐妹以后会常见面,不是生人。”
我踌躇了一回,点头应允了。
见我不是很乐意的样子,他又加了一句:“洛儿是个很好相处的人,你会喜欢她的。”
“像你一样喜欢?”我大着胆子问。
“不错。”他笑,“总算咂摸出三分酸意了。”
“无聊!”我忍不住淬了他一口。
“表哥!”清清脆脆的嗓音伴着清爽的香气一阵风似的卷了进来。芙蓉面,冰雪肌,杏黄色的衫子,细细长长的笑眼。眼睛滴溜溜的,一落到楚天裔身上,全化为了缠绵的柔波,波光荧荧。有些人是天生的笑脸,即使(他她)没有明显的情绪,你也会觉得他(她)是在微笑的,真心实意地微笑。不同于我的堆砌。
“你回来了。”相教于女孩的柔情似水,缱绻万千,楚天裔的回应就平静的多,礼貌而疏离。
也许是顾忌我在场的缘故。
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如此不受欢迎。
我咳嗽一声,准备开口请辞。女孩先说话了。
“你就是清儿吧,表哥一早就跟我提过你,可惜你来的时候,我生病了,去外面静养,到今天才见着。”
“没大没小!叫姐姐。”楚天裔白了她一眼,转向我,“清儿,这是洛儿,我母家的表妹。”宠溺的表情确实像是在看一个小妹妹。
我忽而就微笑了,过去捉住她的手,转身望着他,道:“你说的没错。我确实很喜欢她。”
像地窖里苍白的番薯喜欢阳光下娇艳的鲜花一样喜欢她。
我一直以为,女孩子只有眼睛大才好看,却不想世界上还有一种女孩天生适合笑眼,就像《东京爱情故事》里的莉香,一笑,眼睛就成了弯弯的月牙。清甜的,纯净而美好。二人转很快变成三人行,伊若与蓝洛儿极为熟稔,算起来,她要叫洛儿一声“姑姑”。我只是略微有些奇怪,为什么以前她从来不曾在我面前提到这个人。
也许我把小女孩的世界想的太简单了。
现在的我看七年级生,一定会觉得他们只是一群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可是当年我脱下红领巾的时候可是认定了自己是大人的。
没有谁的世界是一张简单的白纸。
洛儿是个极美的名字,总会让我想起曹植笔下的洛神宓妃,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还有洛城,繁华美丽,承载着我温馨美好的回忆的洛城。然而这个名字难以配姓,无论多尊贵的姓氏配上她都有一种唐突佳人的亵渎。
幸而“蓝”这个姓氏是不错的。堪堪足以匹配。
蓝家的权势也适合她的身份。
楚天裔没说错,我会喜欢她的。
当今太皇太后的侄孙女,楚天裔的表妹,伊若公主的表姑兼姨娘。
没错,蓝洛儿也是楚天裔的妃子。
古代普通的农户倘若碰上丰年也会纳上一房妾氏,以喜上加喜。相形之下,当今皇帝的御弟,中土王朝的二王爷只有五位妃子,着实可以算是寒碜。搁现代,估计可以视为对亡妻一往情深的新好男人的典型。
我不能用现代女性的观点去评价古代男人,所以我只好冷眼旁观。
不是我愿意当过客,作壁上观,别人就会拿我当不相干的路人甲。庭院深深深几许,豪门里永远不缺乏争风吃醋、勾心斗角的故事。我在河边走,岂能不湿鞋。
只是没想到全身都湿了。
后花园的墙角那里有一架紫藤,从夏天到秋天,紫藤花一直沉沉地开着,从我的窗户可以看见那些紫色的如浮云飞絮的花朵在秋风中摇曳,渐渐的冷清。我想起大学校园里,也有这么累累实实的紫藤花。当时年少春衫薄,最爱的就是在那一藤的烟光紫的花朵下,对着书静静地冥想,常常是几个小时过去了,手里厚厚的《病理学》还停留在绪论的那一页。
蓦然回首,一切都恍然如梦。
当我追忆自己遥远的过去,真实与想象的界线总是那样令人失望地模糊和混乱。
波兰斯基在他的回忆录如是说。
紫藤架下有条小路逶迤着通向湖畔,闲暇的时候,我会上那里溜达溜达。现在伊若的课程也是名存实亡,我见他们父女都无意把她往才女的方向靠,也就懒得当公公去C这份闲心了。
世界上没有不好的学生,只有不好的老师;前提是学生愿意学习。
没必要强迫席慕容去学习她永远也考不过的几何,也没必要去要求比尔 盖茨精通七国语言,当然如果需要的话,我相信他有这样的能力,只是真的没有必要。
伊若的兴趣在玩闹和舞刀弄枪。
所以她的文课程就被我精简为背诗。我坚信诗背多了,终究不是什么坏事。
所以闲极无聊、不安分守己呆在屋内的我,落水也不足为奇。
两位王妃娘娘姐妹情深,前后夹攻之下,一直在神游太虚的我就很自然的被挤到水里了。
我进水后,好一晌才反应过来。
彻骨的寒意,已经是深秋。
我忽然一激灵,立刻扑腾着向边上游。两个娘娘大呼小叫,却没有提供任何实质性的帮助。好在我也没指望她们。
倒是绿衣聪明,一早就拿来毛毯子在旁边候着,她知道我会水。临了到了岸边,又和鸳鸯一人一只手,把我给拽了上来。严严实实地用毛毯将我裹好,关键时刻还是自己人可靠些。她轻轻附在我耳边:“姑娘,没事的。我已经叫下头备上了热水,泡上一泡,再喝碗红糖姜水去去寒气。”
我冻的嘴巴哆嗦着说不出话来,只是冲她点点头,里头蕴着的感激赞赏想必她看的出来。
热气腾腾的香汤白雾袅袅,水汽氤氲着,扑面的温暖。我待不及脱掉身上的湿衣服,直接就坐了进去。
真温暖,温暖的让我忍不住颤抖。白茫茫的蒸汽摇曳而上,木通的周围皆是模糊暧昧不清的。
“姑娘,喝口姜糖水吧。”静悄悄地,绿衣递来一碗黑红的的药汤,散发着生姜的辛辣气味。
我摇了摇头,低哑着嗓子道:“不用这个,把我的包袱拿来。”
“我去。”鸳鸯自告奋勇地跑去橱子边。
我见绿衣面无表情,心头一动,疲倦地笑道:“我的身子自小就虚,幸亏碰上了个云游的老道士给我配了瓶药,要是不舒服了,就赶紧吃一颗,否则病气一上来,就怎么也止不住。回头问问你纱衾姐姐,就知道我病起来有多吓人了。”
“不必问,我见着过。”绿衣把手里的碗放到了一边,冲我淡淡地微笑,“昏睡了三天三夜,王爷也不合眼地在旁边守了三夜。他白天处理公务,晚上就在你床边看着。绿衣在王府里呆了这么些年,还没见王爷对谁这么上心过。——姑娘怕是记不着我了吧。”
我尴尬,对于人的相貌,除非我特别留心观察过,否则是很难在我脑海中存档的。
我笑,道:“那时候我病的阎王殿里都进进出出好几遭了,什么都忘的干干净净。”
“可你忘不了王爷吧。”她宽宽地笑,眼睛被水雾遮挡着,看不清楚里头的情绪。手上却很麻利,用干毛巾擦着我的头发,被水蒸气一熏,上头也带了些腾腾的白汽。
“原先就是认识的,想忘掉也难。”我往身上浇着热汤,暗暗赞赏她的仔细,桃花香气虽然普通,用来给我这个体质虚弱的人泡澡却是很好。难为她弄了这包干花来。
心里想着,嘴上就说了出来,没有人会讨厌别人诚心实意的夸奖的。
这时候,鸳鸯也拎着包袱走到我跟前,听我这么一夸,立刻抿嘴一笑,道:“姑娘,你还是谢你自己吧!听说是你要用,库房里哪还有不给的道理。”
我面上讪讪,赶紧叫她把包袱递过来,低头在里面一阵翻找,鼻子已经有些发塞,迟了病倒可就惨了。
病急乱投医,阿司匹林简直成了我的灵丹妙药。
手上一抖,什么东西沉沉地掉进水里了。我伸手一摸,不由“啊——”的一声惨叫!
我的手机,我的三星。
我哭。我有生以来的第一笔奖学金唉,居然真的打了水漂。
我悲愤欲绝地看着湿淋淋的手机,上面还有水不停地流下来。早知如此,当初怎么也要咬咬牙,一跺脚,买个防水的,贪小利而吃大亏。
“希望清洗烘干以后还能用。”我怀着亿万分之一的侥幸心理看着它,招手示意鸳鸯过来,两个丫鬟都被我脸上变幻莫测的表情唬住了,唉,跟她们也解释不清楚。
吩咐鸳鸯把手机放到太阳底下晒,我急急忙忙地吞下药片。我的身体比在现代的时候更加不如,长生不老也是有代价的。
洗好澡我就蹲到火炉边上,楚天裔知道我怕冷,一入秋,我的房间里就升上了火,烧的碳也是上好的,不见一点烟气。
我捧着小手炉,背上披着的狐狸皮氅衣也抵不住那彻骨的寒气,仿佛离了热水,所有的空气都是冷飕飕的,寒气袭人,真的是寒气袭人。
楚天裔过来时,我正瑟缩成一团,蜷在床上小小的一角。被子是冷的,硬的,把寒气紧紧的裹在里头,我怎么挣扎都逃不了这种寒冷。小小的手炉只能温暖靠着的那一小块地方,那点微微的暖意散不开,只能盘旋在胸口,提醒我身上的冰冷。
他没说话,伸手就抱我,我的身体本能地朝温暖的地方靠,拼命地想多汲取一点暖气。
“清儿,清儿。”他低低地呼唤我的名字。我颤抖着,夹着三分委屈,三分恐惧,轻轻地呜咽:“冷,我冷,我不要生病。”
说不清是对生病的害怕还是对未来的畏惧,我的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掉,抱着他,就好象抱着遭逢海难时侥幸被我抓住的浮木,只要一松手,剩下的就只有深海的黑暗和冰冷。
“清儿,我的清儿,我在,我不会让你生病的。”身体腾空,我被他打横抱起,昏昏沉沉地抱到了他的房间。不知是不是吃了药的副作用,我瞌睡的要命。楚天裔的房间比别处暖和,因为伊若最爱赖在她父王的房间里,小孩子禁不住寒,为了迁就女儿,这里也就格外暖和。他的房间就在我隔壁,当初为了照顾晕倒的我,他就近将我安置在他旁边的屋子里,后来我出宫后,便长住了下去。
他放下我以后,我还是不愿意放他离开,只是一个劲的嚷:“我冷。”,沙沙的嗓音里夹杂着哭腔,寒冷总是很容易将我变得脆弱不堪。对于生病的恐惧让我越发不想松开他的脖子。他叹了口气,重新紧紧抱着我,轻轻安慰我:“别怕,我陪着你。”
旁边的纱衾急了,道:“王爷,姑娘正病着,这可不把病气过给你了。”
“本王没那么禁不住。你往香炉里换上百合草,清儿不爱闻这个味。要是太医来了,就让他再外面先候着,没我的吩咐,谁都不许进来。”他转头向我,柔声道,“乖,好好睡一觉,一会儿就不冷了。”
我本能地抱他更紧,头深深埋进他的怀里。房间里烧着炕,腾腾的热气直往上冒,被子里全是浓浓的暖意。地上的火盆里火苗吐着温暖的红光。我背对着火盆,眼睛里却清晰地印着温暖的火光。原来不止是眼球里有感光细胞的说法是有根据的。我迷迷糊糊地想着,沉沉地睡了过去。
仿佛又回到了温暖如春的的家乡,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倦怠的不想动。
我听见有人蹑手蹑脚地走进来,压低了嗓子问:“王爷,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