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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千秋(千年泪 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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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47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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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他可以,而我却不可以?”卓嘎紧紧的地盯着我的眼睛,不允许我回避开来。

    我的脸色忽然变得苍白,沉默片刻,我的声音淡漠的没有任何情绪的波澜,“如果伤害我可以让你觉得好过一些,那么没关系,请你继续。”胡狼啊胡狼,你的感情里始终掺杂了太多的杂质,叫我如何相信你。这样也好,我不必心怀愧疚。我和你,萍水相逢,竟是他乡之客。

    “伤害你的时候,我也会难过。比你更加难过。”他静静的看我,轻声道,“当日国师没有看错,你果然是妖女。”

    “对,我是狐狸精。”我不假思索,微笑道,“不想成为第二个商纣王,就离我远一点。J鸣狗盗之徒可以为己所用,但同时你不应该要求更多。”

    他平静的看我,仿佛在思索什么,良久,他忽然开口:“证明给我看。”

    “什么?“

    “证明给我看你所言非虚,你是个值得交往的朋友。”

    “你希望我如何去证明。”

    “那是你的事情,与我无关。记住,我注重的是结果,过程我并不关心。”

    我也不关心。

    证明的方式很快找到。

    解决蝗灾。

    蝗虫是一种喜欢干燥温暖的昆虫,干旱的环境对它们的生长产卵繁殖皆有裨益。所以自古以来,蝗灾多半紧密的与干旱联系在一起。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我国历代史书都对蝗灾有详细记载,各类文学作品中也多有描述。灭蝗的方法五花八门,不一枚举。什么鸣金驱逐法、火烧法、捕击法、沟坎深埋法、掘种法、以及趁清晨蝗翅露湿难飞用器具抄掠法等。其中最广为流传的是火烧法。我记得曾经听过一场讲座,那个白发苍苍的古汉语系教授就认为,甲骨文中的秋字,就是一个用火烤蝗虫的象形字,原因可能是秋天把抓到的蝗虫用火烧掉,作为一种灭蝗措施;或是把蝗虫烤熟后食用,是一种饮食习惯;当然也可能是二者兼而有之。《诗经•小雅•大田》里也有关于治蝗的诗句: “去其螟螣(螣即蝗虫),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稚。田祖有神,秉畀炎火。”方法就是用火烧。时间发展到现代,解决的方法更加快捷简单化,无处不在的农药和杀虫剂。

    西秦自我入境以后便滴雨未至。这对我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米虫来说,自然问题不大,刚好可以让我欣赏草原上的日出日落。可是对于普通的牧民而言,这简直是上天惩罚般的灾难。西秦的不少区域到处都是泛滥的蝗虫,蝗虫过境,草木皆是光秃秃的一片。牛羊没有了可以作为食物的牧草,不久就骨瘦如柴的倒下。这种恐慌很快将整个西秦都笼罩在黑压压的Y云般的蝗虫之下,举国上下,皆大为震惊。各种各样的解决措施一一呈报上来,在朝堂上讨论争执,得出结果再推行下去。胡狼忙得焦头烂额,甚至无暇顾及我的事情。从偶尔一见时,他难掩血丝的眼睛来看,问题解决的相当不顺利。

    怕就怕人无所求。

    他遇见解决不了的问题,那是再好不过的。

    有问题就要迎头而上,没问题,制造问题也要上。现在多好啊,都不用我煞费苦心的去炮制一个可以让胡狼不得不求助于我的大麻烦。

    胡狼不来找我,我就自己找上门去。

    “卓嘎,我们做一笔交易如何?”我开门见山。跟狼玩小聪明实在是过于自不量力,论及狡猾,我差他太远了。

    “嘉洛,你为什么一定要显得这么生分。”胡狼笑的人畜无害,似乎对于我提及交易二字感到委屈。我在心里鄙夷,少跟我来这一套,又想耍什么花招。

    “陛下,我想我们还是把话挑明了的好。”我看了眼案几上堆积如山的奏折,安静的微笑,“陛下,你日理万机,小女子不好占用您宝贵的时间。”

    他顺我的目光看去,眼睛落在奏折上,半晌,平静的望向我,脸上的笑容已经没有半分再晕染到眼睛里。

    “怎么,你是觉得朕无力解决这件事。”

    “不,我相信这世间没有什么事是你解决不了的。”我笑了笑,镇静自若的拿起案几上玉如意放在手里把玩,“可是解决问题需要时间。你是有足够的时间去解决问题,可是别人会提供这么多时间给你吗?你的子民有没有时间等待你告诉他们怎样让蝗虫停止食用牧草,你的将军大臣有没有时间相信你可以让西秦度过这个难关,你的对手有没有耐性和君子风范等你解决问题后再向你发难。”我放下玉如意,淡淡的微笑,“我比你更加了解你的对手之一。”

    “你为什么要帮助我?为了跟他赌气?”胡狼的面色如昔,手支撑在案上,轻轻的叩击。

    “我只帮我自己。别忘了我说过的话,我是说我们做一笔交易。我是有条件的。”我仿佛没有听见他的后半句话,“我帮你解决蝗灾,你放我自由。”

    “这笔买卖我是不是太亏了些。你就是解决不了,我也不会拿你怎样;你若是解决了,我又得拱手把你让出去。这赌注大的我都不敢出手了。”胡狼笑容漫不经心,刚才的冷凛警觉似乎只是我的眼睛看花了。

    “孔子云,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我既是女子又是小人,和我做买卖,自然要吃亏些。你是伟丈夫,大男子,多多承让一些又有何妨。”

    “妙极妙极。司嘉洛,朕现在才发现,你除了人鬼灵精怪以外,脸皮也很厚。什么样过分的要求,你都可以说的理所当然一般。”

    “我们认识多年,这点恶习你还不清楚吗?怎么样,你好好考虑一下我的建议如何。请相信我,我不轻易允诺,可一旦允诺,便言出必行。”我谆谆善诱,一步一步的紧*,“陛下,蠢蠢欲动的可不止一个人两个人。”

    成功的从狼脸上看到了转瞬即逝的Y冷。

    “嘉洛,你知道的东西似乎不少。”

    “多乎哉,不多矣。”我笑着摇摇头,叹气道,“卓嘎,很多事情,不需要用眼晴去看,也不需要用耳朵去听。上天给我们思考的能力,就是让我们去推理去判断。权力真的是一个好东西,是士兵的都想成为将军。同样的道理,有皇家血统的都不会甘于位居人臣。不要忘记,所谓的皇城,我呆了整整七年多的时间。从宫女到公主再到王妃直至皇贵妃,我这七年不可能什么也学不到。如果我没有弄错,按照西秦的惯例,现在可以坐在国主的位子上的除了你,还有一直杳无音讯的桑格王子。”

    他的身子似乎僵硬了一下,冷冽残暴的戾气从他的眉眼,从他紧抿的嘴唇,从他轮廓分明宛如雕塑的面庞一瞬间完全迸发出来。

    “嘉洛。”他古怪的微笑,带着暴虐的危险,轻轻的,他捏住我的下巴,靠近我,宛如情人的呢喃,“你知不知道,太过聪明的女人和知道太多的人一样没有好下场。”

    “前者我绝对不是,您太过抬爱了。”我的眼睛眨也不眨,微笑着,语气平淡,“至于后者,如果知道这个也算得上是知道的多,那么没有好下场的人岂不是太多了一些。”王御医提供给我的讯息看来很可靠,西秦上层贵族中已经有人开始传播西秦之所以遭此劫难,是因为胡狼弑君夺位以致激怒上天的谣言。

    他看着我,很久很久,幽深的眼睛似乎要看到我的灵魂深处一般。我微笑着承受他的注视,我这人一向头脑简单,能成型的心思多半已经说出口,剩余的只是本能和直觉。不过我的所作所为几乎全是随心而动,这些年随心所欲惯了,几乎只剩下靠本能而活。他惯我惯的真够可以。怕是这个世界或是另一个世界都不再会有如此纵容我爱惜我的人了。命运真是奇怪,给了你的就是为了要你失去,叫你尝点甜头,因为苦涩即刻便至。快乐是为了叫你更深刻的去体味痛苦,幸福只是转瞬即逝的美好。

    “始终是不行,对不对。”他忽然松开手,语气平淡到仿佛在清水里浸泡过一个世纪,什么颜色都已漂洗干净,他淡淡的陈述,如一个置身事外的看客,“你看着我的时候,心里永远会想到别的人是不是,无论我怎样竭尽全力的看你待你。”

    “卓嘎,只要你愿意,我可以成为你的朋友。”我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心中已经有了答案,问题便不再是问题,问出口,不过是在奢求奇迹的发生。

    哪有那么多奇迹,何况这个奇迹根本就谈不上美好。

    “好,我可以同意你去试一试,希望你所言不虚。”他的头转到后面,留给我一个淡淡的背影,“我们都去试一试。”

    “我不会让你后悔你的决定,相信我,既然说出口,我就有把握解决。”

    “如果是那样,我会更加后悔。”

    消除蝗灾,现代社会最常用的就是农药和杀虫剂。可是古代的化学还没有发展到可以提炼出这些的水平。如果用传统的火烧法,那么也是两败俱伤。我的方法有两个,其一:以粮易蝗,一斗食物换一斗蝗虫,如此鼓励牧民动手捕捉蝗虫。这招汉朝的皇帝用过。其二:便废为宝法,养殖可以啄食蝗虫的J鸭。这招是当年做生物高考复习题上从材料分析题上介绍过的,我还真不知道效果如何,此次不妨实地演习一次。

    我先提出的主意是以粮易蝗,等到西秦国库已经不足以拿出这么多可调度的财物时,才试探性的建议他在草原上养一些J鸭。胡狼听到我的方法时,脸上的表情精彩纷呈,沉思了良久,他的眼睛静静的盯着我,半晌,用一种我听不出里面包含着的情绪的声音,淡淡道:“出奇制胜,你真的是要出奇制胜。你且去吧,你的主意朕准了。”

    能上高考复习题的果然不是瞎掰的,效果好的让我有些郁闷。早知道这么立竿见影,我也该迟点提出这招。让胡狼多吃些苦头也是好的。可是看到那些愁容满面的普通牧民和渐渐隆起、让我只有抬起脚才能看见自己的脚尖的肚子,我也没有足够的耐性再耗下去。算了,日行一善,算是为宝宝积德。

    我对于感恩戴德的牧民并不是太感冒。我出手有我的目的,把我捧为圣女未免受之有愧,何况,你有见过一个大着肚子的圣女吗。可是牧民,纯朴单纯的牧民热情的叫我汗颜,仿佛我是把福祗带给他们的天使一样。我看了看自己的身后,要真有翅膀,我一准早飞走了。胡狼站在我的旁边,安然承受子民们的膜拜。我让他沐浴斋戒,祈求上天原谅他的罪过的举动貌似在收拢人心方面收效匪浅。

    “嘉洛,你确实给了我很大的惊喜。”他笑容亲切温和,我却隐隐有些不安。

    “你知不知道,这样的你,朕会更加舍不得放手。”

    绝地反击

    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峥嵘毕露的危险终究是没有避免过去。

    我淡定的看着天上的云彩,夕阳在它的周身镶嵌了一层金黄明亮的光圈,温暖而柔软。

    “我知道。”我转过头,淡淡道,“可是我没有更好的选择。我告诉自己,我应该相信你一次。”

    胡狼未置可否,静静的一挥手,立刻有宦官高声宣喝,牧民们磕头跪送,口中念念有词。

    我跟在他后面坐上马车,车厢的气氛安静而压抑。

    “我已经完成了我的诺言,现在该是你履行你的诺言的时候了。”

    “嘉洛,你为什么一心要走。你既然已经离开中土,来到西秦,又为什么执意离开。你已经决定和过去斩断联系,为什么不能放下过去的事。”胡狼的眼睛一直看着窗外,比起前一段时间的强势,他最近的态度更加让我捉摸不透。

    “我离开有我自己的道理,我来到西秦也有我自己的打算。什么放下放不下,曾经种种,皆是过眼云烟,相见不如怀念。我出现在西秦,最大的错误就是又叫你给遇见了。如果不再见面,会对我们彼此都好。”

    “说到底,你还是放不下。所以一直躲避敷衍,一味的退缩。”他忽然转过头来,目光一动也不动的盯着我的眼睛,“我曾经说过,过去的种种,我皆可以不作计较。以前错过,是我的过错,今后,我再也不想错过。”

    “卓嘎,我希望你言而有信。”我面无表情。

    “我曾经承诺过要放你走吗?”他的笑容邪魅而诱惑,“你尽可以骂我卑鄙,不择手段。现在我可以老实告诉你,就是不择手段,我也要留下你。”

    “卓嘎,你懂不懂算学?”我低头看了一会儿肚子,忽然开口问。

    “算学?你对此很感兴趣?”

    “你可不可以不要我每次问你问题的时候都先反问我。”

    “略知一二。”

    “那好,我出一道算学题给你。有一只无聊的兔子决定和一只乌龟赛跑,为了显出他的大度,他让乌龟先跑三舍,然后自己再追。”

    “这只兔子倒是很有晋文公的风度。”

    “你能不能不要C话。”我不悦的白了他一眼,等他噤声后才继续说下去,“跑着跑着,兔子忽然发现自己怎么也追不上乌龟。因为,当兔子在原地时,乌龟在三舍处; 当兔子在三舍处时,乌龟在三又十分之三舍处;当兔子在 三又十分之三舍处时,乌龟在三又百分之三十三舍处;当兔子在三又百分之三十三舍处时,乌龟在三又千分之三百三十三舍处;当兔子在三又千分之三百三十三舍处时,乌龟在三又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舍处。”

    “停停停,你是存心把我绕晕过去是不是?”胡狼听的云里雾里,笑着制止我继续下去。

    我不满的朝马车顶翻白眼,还不是怪你不知道“米”这个度量单位,把古希腊的经典诡辩翻译过来翻的多麻烦。

    “好,我不绕下去了。你听我把话说完。简单点讲,就是说,在任何一个时间点兔子看前面的乌龟所在的地方,当自己跑到这个地方时,不论乌龟有多慢,也会向前跑了一点;这时兔子再看前面的乌龟所在的地方,当再次跑到时,乌龟又往前跑了一点,如此反复,就永远追不上乌龟了。”

    “这不可能,兔子不会追不上乌龟的。——你是把自己比作乌龟,把我比作那只兔子吗?”

    不能再翻白眼了,否则以后一定会斜眼。所以我只是在心里腹诽,tnd,什么破比方,要比方也是把你比喻成乌龟。

    “我没那么无聊。”

    “对,无聊的是那只兔子,是我。我不该让你跑远,然后再也抓不住对不对。”

    好吧,你要这么理解我也不反对。

    “我相信无论乌龟跑多远,只要兔子速度够快,就一定可以追上她。”

    “卓嘎……”

    “不必再多说什么,朕心意已决。”

    “卓嘎,我既然可以为你解决问题,同时就可以制造出你也束手无措的麻烦。我说过,请你不要*我。”我的微笑依旧平静,指甲却暗暗嵌入掌心,抑制住眼底快要泄漏出来的杀意。如此紧*,就不要再怪我出手狠辣。

    宝宝啊,看见没有,东郭先生是最不能当的。再可怜的狼也是狼,就知道老天爷不愿意我当好人,每次我心一软就会把自己也搭进去。

    “是吗?”胡狼笑得满不在乎,深邃的眼睛熠熠生辉,“朕很期待这个麻烦出现的时候。”

    “那小女子要谢过陛下的恩准。”我的笑容也灿烂的无懈可击,暗芒微闪,目光落到窗外的时候已经澄澈清灵的宛如春天的晴空,万里无云。

    死胡狼,你给本姑娘记住今天说过的话,我会让你知道在一个女人+小人面前托大是一件多么缺乏理智的事。

    回到宫殿,我气的晚饭也懒得吃,直接回自己的屋里把胡狼的祖宗十八代给逐个问候了个遍。我不怕君子不怕小人,唯独害怕无赖。这样的人可以出尔反尔,视诚信诺言于无物。可这世道,偏偏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不要脸的无耻之徒,盗亦有道,楚天裔就比他强多了。

    我把手放在肚子上,忽然百感交集。也许是太累了,我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命令自己不要回忆,我的前夫。

    前夫。

    我忍不住苦涩的笑起来,很多点点滴滴已经融入生活的每个瞬间,不经意之间,我就会想起过往的一切。说给胡狼听的那个故事,著名的“龟兔诡辩”,兔子的确可以追上乌龟。为什么?因为路程不可能无限的分割下去,阿基里斯追乌龟的故事是希腊著名悖论,在他的条件中阿基里斯是永远追不上乌龟的,他把路程无限的分割下去,一小段一小段,截然的分开。彼此之间仿佛毫无关系。而事实上,这一段路程是连续的,不可分割。就好像,我的过去和我的现在,不可能完全分割开来;我的现在和我的未来也有一根线联系起来。命运如同一个高明的导演,他全盘控制着我们的一切。我曾经以为我可以改变我的人生,等到后来,却发现我在适应我的生活。

    也许真的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我曾经的信仰和我曾经的执拗或许真的是不合时宜,可那毕竟是我的信仰,要我如何放弃。

    不想不想,每次到后来都是兜回原点。兜兜转转的背后,无非是谁先妥协。

    胡狼叫人送来饭菜,我看着安静的宫女小心翼翼的捧着托盘站在门口,也许是我眼中的悲凉嘲讽太过强烈,她始终不敢擅自把饭菜放到桌子上,只是硬着头皮等候我的吩咐。我的眼睛直直的盯着她,仿佛是想透过她去看别的人别的事。年轻的宫女在我的注视下手脚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托盘上的碗筷在这轻微细碎的碰撞下发出支离破碎的声音。

    不惜把我囚禁起来了。

    怎么没有人告诉我穿越时空以外又加了个虐恋情深的情节。

    我讽刺的勾了勾唇角,轻轻道:“撤下去吧,我不想吃。”

    “姑娘,你不吃东西对身体不好。”安静的宫女美丽的丹凤眼眨了眨,终于鼓足勇气开口,虽然声音低若蚊吟,但总算清楚的把意思表达出来了。

    我没有说话,也没有改变主意。若强迫毫无食欲的自己吃下这些东西,怕是会吐出的更多。

    “我觉得不舒服,你去把汪太医叫来。”得找人了解一下外面的状况。闹成这样,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应该都知道我现在身处何处了。胡狼玩这一出究竟是什么意思,这般大张旗鼓,唯恐天下不知是我,神秘莫测,身世忌讳莫深的司嘉洛解决了西秦的蝗灾。是在向楚天裔示威?还是想警告中土,我在他的手里,想以我为要挟?

    狼心诡测,我简直疲乏不堪。

    我摸着肚子,宝宝正在里面乖乖的睡觉。

    宝宝,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你能够给我安慰和支持了。

    “为什么不吃饭?”胡狼踏着月光走进院子,清冷寒凛的月光;按理说,初夏的月光应当如山泉般清凉沁人,可此时此刻,它落在我身上只有那彻骨的寒意,侵入骨髓的冰冷。

    “你究竟要关我到什么时候。”我冷冷的看着那群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会紧跟不放的侍卫宫女。

    “关你到即使不再关你,你也不会迫不及待的逃走的时候。”胡狼叹气,“我比他们都更早遇见你,你为什么不相信是上天指引着我再次遇上你的呢。”

    你怎么不说是仙女托梦叫你去寻找到我的。

    靠!格林兄弟还没出生吧?

    “上天的指引?你还真当自己是玉皇大帝了。”我冷冷的瞥了他一眼,讽刺的把石桌上的瓜果捏在手里耨来搓去,“不要告诉我,你的手下绑架我是擅自行动。——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不小心让我给跑丢了,所以没敢禀报你。我倒是很好奇,你究竟有多少眼线,安C了多少地方,为什么我躲在与世隔绝的小山村里都能被你找到。”

    胡狼的脸色微微有些变动,月色很好,尽管他很快就恢复了漫不经心的神色,但小心观察的我还是捕捉到了这转瞬即逝的古怪。

    我把三个圆溜溜的我叫不上名字的水果抓在手里,像玩杂技一般轮流抛掷,只要速度够快,这三个毫不相关的点也可以组成一个圆。

    我记得当日那个黑风寨的大当家曾经开口提过要带我回寨找一个王神医给我治子虚乌有的天花。当时我没有在意,以为那个所谓的神医仅仅是江湖郎中而已。可是后来遇上王御医,又知道他进入西秦王宫不过区区数月工夫,我难免会怀疑那个王神医就是王御医。对于我的问题,永远一副仙风道骨架式的王御医未置可否,只是摇头叹息,“姑娘的聪明为何只会在某些方面发挥到极致。”我对于他话中是否另有别的意思无暇去关心,我只知道,我心中一直隐隐约约存在的疑惑已经越来越接近不为人所知的秘密。

    秘密,所以胡狼的脸色才会有变。

    当日绑架我的人要带我去见的他的主子根本就不是胡狼!

    黑风寨的大当家在被我催眠的过程中,口中一直念叨的“库鲁”也不是我想象中的叹词。王御医告诉我,在西秦语中,这个词的意思是“王子”。

    加上那个不为人知踪影的,自胡狼登基后就去向不明的桑格王子,好像我又误打误撞碰上了什么我不该知道的事情。

    既然是我不该知道的事,我当然不会告诉别人我知道。胡狼毕竟是一国之君,他说的没错,知道太多的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所以我只是语带讥讽,道:“你的手下真是能人辈出,J鸣狗盗之徒,杀人越货之仆,一应俱全。佩服佩服。喂,你怎么从来都没告诉过我,你还是土匪背后最大的靠山。难怪黑风寨这些年来发展得这么快,果然是朝中有人好做官。”

    胡狼笑咪咪的,狼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把我的讽刺当鼓励,“过奖过奖,为人君者,自然要顾及方方面面。”

    我面带不屑,怒气冲冲的回房间去。等蜷缩在黑暗中的时候,我才一个人静静的微笑,等着吧,好戏才刚刚上演呢。

    黑风寨的一帮草莽英雄们,实在是不好意思了,千不该万不该,你们不该打劫打到我头上,素来只有我占别人便宜的份。何况那个大当家的已经被阿奇是杀事剐,与我无关了,其余的一干人等,对不起,你们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实在是差了点。

    人的聪明才智只有在逆境中才会迸发出来。胡狼,是你*我的,*得我把你们之间的那层薄薄的纱布拉开,叫你们兵戎相见。

    其实我很讨厌战争,也不喜欢杀戮。鲜血的流淌在我眼里意味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的流失。可是我要生存下去,沿着我的生命轨迹走下去。从头到尾,我都是自私现实的那一个,我不会用所谓的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崇高去羁绊自己。说到底,我只是一个小女子,一个在危机重重企图保全自己和孩子的小女子。为了我的孩子,我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包括无辜者的性命。治国齐家平天下的重责不是我所能担负得起的。

    命运把我*到不得不奋起反抗的境地,就让那一地的鲜血去照亮我离开的道路。

    孩子,这是妈妈给你上的另一堂课,和平解决固然皆大欢喜,但迫不得已的时候,武力也是最为行之有效的措施。

    而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事情往往难以两全。

    西秦的剿匪行动进行得并不顺利,因为国库里的钱粮不够。我承认,当初我建议国家用财物鼓励牧民捕捉蝗虫的措施是居心叵测,谁让这个事事都以为尽掌握在自己掌心的死胡狼老说“诺大的西秦还不缺你一份口粮”的大话。现在明白了吧,话千万不可以说得太满。尤其是在我这种一肚子坏水,唯恐天下不乱,只想趁乱开溜的的祸害面前。

    因为黑风寨的老巢在西秦和中土的交界处,所以西秦派人照会南国皇帝,提议共同剿匪。狡猾的楚天裔乐意隔山观虎斗,做那得利的渔翁,所以出名不出力。不愧是我的前夫,连那一肚子专连拣便宜捡的心思都深受我的熏陶。

    我安静的看着庭院里蔓藤青青,这个时令,我宫殿台阶前的木英花正开得葳蕤茂盛。今年是否花胜去年红,那纷纷扬扬的花瓣雨下会不会有人在沐浴这段芳香。

    宝宝,真的可惜了。你没有机会去看一看满园木英花开时的盛况。很美,真的很美,美丽的让我忍不住落泪。

    我揩了揩眼角的泪水,在我学会坚强的时候就不要用前尘旧事来束缚自己。徒添一寸心伤。

    胡狼的日子过得很不愉快。如果我这么费尽心机的谋划了这么久,他依然身心愉悦的话,我会变得很不愉快。鉴于我是一身虚体弱,肚子里还孕育着祖国的未来的孕妇,经受不起生活过于沉重的打击,还是宁愿让他不高兴的好。

    咱虽然吃他的喝他的,可那是他硬*着我留下来的缘故,所以我一点也不会有自己这样做是不是有点恩将仇报的心理负担。何况说实话,我还是觉得西秦的御厨水平不咋样;当然,他也可以投诉说我是因为怀孕了,嘴巴变刁了才得出这样的结论。

    不好吃虽不好吃,但最近脑子用得比较厉害,得好好吃一吃来补充营养。我安慰自己,但凡是有营养的多半滋味不太好,清炖的就比糖醋红烧的原汁原味,黄豆炖猪蹄就比糖醋小排来的营养。为什么这个时代还没有酸奶,既营养又好喝的酸奶。我看着宫女呈上来给我的雪蛤炖川贝叹气,吃,当然吃,既然大家都说雪蛤金贵滋补,我自然要大吃特吃。就算吃不穷胡狼表现一下自己的决心也是好的。

    我优哉游哉的吃着雪蛤汤,心情颇为愉悦,当然,如果给我换上一碗冰镇鸭梨我会笑得更加真诚一些。可是做人要适可而止,不知死活的在老虎暴怒的时候拔虎须似乎有点嫌命太长了。我已经不是长生不老,我的命途极为有限,短短数十载春秋,我得自己仔细着点。经过这十多年的大小事宜,我发现我之所以还能够安静的坐在桌前,享受这一碗雪蛤川贝,不是老天爷厚爱我,而是我一直都生活得很努力。只要我自己不放弃自己,那么即使是整个世界也没办法放弃我。

    胡狼Y晴不定的看着我,目光随着小勺的上下移动而微微有些转动。

    “最近身体还好吗?”开口却是意想不到的温和,我几乎想掏自己的耳朵,后来一想,我和他的关系还没有亲密到可以在他面前肆无忌惮地挖耳朵的地步,所以手依然抓在勺柄上。

    “没有什么不舒适的感觉,太医说,这段时期的孩子是比较稳定的,只要不出什么大的意外,都不会有太大的事。”

    “这些你还需要请教太医?”胡狼接过宫女递给他的茶碗,在我这儿,规矩全部是中土化的。

    “我又不是大夫,不问太医问谁?”我的心猛得跳了一下,不动声色的把最后一口汤送到嘴里,淡淡道。

    “朕以为,商大夫已经教会了你一切。”他走过来,捧住我的脸,啧啧叹道,“看来他也是个可怜人,不惜一切代价的随你出逃,以为可以和你双宿双飞,结果还是逃不了被你抛弃的下场。你这个女人,心狠而自私,只知道怎样不择手段的利用别人。一旦那个人在你眼中失去了利用价值,那么你就会毫不犹豫的舍弃他,对不对?对我如此,对商兄更是这样!”

    “你住口!”我冷冷的推开他,静静道,“我跟他的事,还轮不到你来指手划脚。至于利用,我从来没想过要利用你。一直企图想利用别人的人,是你。”

    商文柏,我不愿意触碰的名字,我对不起他是我的事,不需要你这头居心叵测的狼来提醒我。

    我的心情忽然陷入了低谷,连幸亏不是胡狼发现了我的穿越女身份的庆幸也不能让我的兴致高昂起来。人生在世,千万要问心无愧,否则怕一世都要承受内心的折磨。

    我记得小时候看《上海滩》,始终不明白,为什么相爱的许文强和冯程程会走到天涯两隔,从此萧郎是路人的殊途。

    后来年岁渐长,才慢慢看懂了一点,两个人的幸福是不可能承担起太多的杂质和心结。

    是的,固然是爱,比爱整个世界都爱,但最终还是笑着说祝你幸福,转身离开。允诺,告诉你,告诉你,我一定会好好的,努力好好的。哪怕此生都不再会圆满。

    我的执拗注定了会让我错失很多美好,可我依旧会执拗下去,因为我贪婪,从来都是宁缺勿滥。如果不够完美,那么我宁愿自己一个人孤单。起码一个人的我,可以包容谅解自己的一切。这样的话,我会比较快乐一点。

    胡狼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的我没有在意到。我的精神恍惚一直持续到被人用刀抵在脖子上才戛然而止。

    我算什么身份啊,为什么要抓我当人质。

    我悲愤的看着自己的肚子,好歹我也一孕妇,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身为刺客,行刺失败也就算了,凭什么拿我们老弱妇孺当挡箭牌,要有真本事,你怎么不抓胡狼当人质。他的身份地位明明比我高上n倍,还有那些嘴上尖叫,心里恐怕早就乐开怀的侍姬,(这些天以来,这帮美人可没少给我小鞋穿。)她们的身份也比我尊贵多了。

    抓我一个食客算怎么回事,除了杀起来是一尸两命比较划算以外,我实在找不出更好的自己被看上的理由。可这理由一找出来,我的手脚立刻冰凉。不用照镜子,我可以直接从加在我脖子上明亮如水的刀身看见我苍白失血的脸。

    司嘉洛,别怕,这刀瞅着挺干净,上面应当没有淬毒。我心里拼命给自己打气,身体吓得动也不敢动。要是从前,我脑子发热的时候,我还敢不管三七二十一,抬脚就往他的胫骨腓骨上踹,可现在我肚子里的孩子可不乐意我这么做。

    胡狼平静的看着刺客,轻声细语的说着什么。刺客出人意料的没有惊慌失措,抓着刀的手也沉稳的很,仿佛成竹在胸,丝毫不把旁边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的宫廷侍卫放在眼里。他低声回应,架在我脖子上的刀又向里面靠了靠。

    “啊!—别,我求求你千万别动了。我不能流血,一旦流血就会止不住的。”我双股战战,声音里夹杂着哭腔,我一点也不想死。全都怪你,死胡狼,你得罪了人为什么后果要落在我身上。老天爷,你赶紧打雷下雨,让我穿越回家算了。我古董也不要了,金子也不拿了,你让我安安稳稳的活下来就行了。我保证,我真的,真的不会继续腹诽你,如果你有牌位,我一定会抽空上几柱高香。

    刺客似乎有些得意,刀又威胁性的靠近了一点。我立刻识时务的噤声,干脆绝望的闭上了眼睛,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看自己的血洗涤这柄狭长的弧刀。我感觉到了芬芳的花瓣从我眼前缓缓坠落,那是一种粉紫色的娇柔的花朵,树木很高大,宫女告诉我,这种花收集起来晾干磨成粉末可以做宫粉擦在脸上,很香很香。是很香很香,我凑近她光洁美丽而青春明亮的面庞闻过,沁人的香气。我就是贪恋这份怡神的清香,才会出现在院子里愣神随想,结果被行刺失败的的刺客轻松的把刀抵到了我脖子上,然后我就华丽地沦为了人质。

    真是没志气,我自己都找不出比我更不懂得吃一堑一定要长一智的道理的人。依旧这般贪恋所有的美好,花愈香就愈有毒啊,美丽的陷阱。

    引得你落到这样的境地。

    忽然听到马叫的声音和车辙声。

    我诧异的睁开眼睛,看着眼前的四轮马车发愣,达成协议了。胡狼向他提供逃跑工具,够损的,不给马,反而给马车。

    刺客愤怒起来,对着胡狼大喊大叫这什么,同时几乎是条件发S的刀又往我脖子靠了靠,几乎已经贴上我的皮R。我连呼吸都必须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脖子上就多出一条红丝带。

    胡狼看着我,轻声说了一句什么,刺客忽然安静下来。整个院落里只能听到风吹过树叶的声音,沙沙沙,仿佛有柔软的小梳子在摩挲。

    刺客一把拎起我放到了马车上,没等我来得及表示抗议,他就驾着马车飞奔出宫门。

    “喂喂喂,已经出宫很久了,你可以放了我了吧。”我顾不上他到底能否听得懂我的话,着急的嚷道。这片区域,我还依稀能认出来,可走远了,他把我往荒郊野外一丢,我只有以身喂狼。

    “不够久,除非逃出卓嘎的地界。”刺客忽然开口,我被吓了一跳,居然是那个绑匪。

    “是你!”我吓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你、你你你,你想干吗?盗亦有道,你已经以我为要挟,顺利的逃出来了,现在我们两清。你放我下去。”

    “紧张什么?上次我们的旅途进行到一半就被不识相的官兵打断。说起来,我还是真小看了你,居然会有军爷为你出手。”绑匪刺客把马车驾的飞快,说话的腔调却是慢腾腾的。

    “那有什么,不过是投其所好,有钱能使鬼推磨罢了。”我漫不经心的应道,“如果你有足够的钱,他们也会帮你抓我的。”

    “你果然是撒谎不用眨眼睛,镇定的很。如果我不会中土话,一定会被你骗过去。那个男人明明是你的旧相好,真是个恬不知耻的贱货,这肚里的孩子恐怕也是他的吧。可怜的卓嘎Y险J诈,却被你这个女人骗的团团转,还以为你肚子里怀的是他的种。居然老子问他要马,他只肯给车,理由就是你不能骑马。真他妈的活该,活该这个犯上作乱的佞臣贼子做乌龟。替别人养儿子。”他嘴里不干不净的骂骂咧咧,不时夹杂着几句西秦话,也许第二语言的骂人词汇已经不够他用了。

    不理他,我在心里告诫宝宝,你以后要是也这样脏话连篇,妈妈一定会罚你一天刷五遍牙。

    我闭目养神,他要骂,随他的便好了,嘴巴长在他身上,我的小命还在他手里攥着,总不能拿卷胶布来把他的嘴给封上。

    “别睡了,起来!”我刚跟周公打了个照面,就被这不人道的绑匪给推了起来。他的眼睛Y森森的,带着暴怒的戾气。

    “你说,我要不要像处置这两匹马一样处置你。”

    我茫然的揉着眼睛,这时候鼻子才后知后觉的接收到令人作呕的臭味。

    “嗯~什么味道?”我皱着眉头叫道,“你搞什么,居然把车赶进粪堆里。”

    “粪堆里?”他恨不得要把我直接丢下马车去,拖着我的头往车门口拽,怒火万丈,“你自己看看。”

    我瞥了眼明亮如白昼的月光下蔫头耷脑的马,马毛看上去湿漉漉的,仿佛涉过水一样。此时已经月升中天,月华如水。

    “马拉肚子关我什么事。”我凉凉的看了看暴跳如雷的绑匪刺客,“皇宫里负责喂马的是马夫。”

    “确实与你无关。”他倒意外镇静下来了,看着我,笑容残忍而冷酷,“既然你这个人质并不受重视,我也没必要留着你这个累赘。”

    “何必这么快过河拆桥呢。”我笑了笑,小心翼翼的走下马车,就近找了块干净的背风地朝绑匪招招手。他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我的一举一动,迟疑着跟了过来。

    “既然马已经倒下了,你现在就是杀了我也于事无补。不如我们合作,一起逃出去。”我微笑着提出建议。

    “逃出去,怎么逃出去?”他狐疑的看我,冷笑道,“你在皇宫锦衣玉食,为什么要辛辛苦苦的跟我这个亡命之徒一起逃亡。”

    “金银于我如粪土,富贵于我如浮云。——你无须笑我假清高,因为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我完全问心无愧。或许对于你们男人而言,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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