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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一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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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此案被公安部列为1996年1号案件。

    此案被公安部列为1997年中国十大案件之首。

    此案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1997世界第三要案。

    此案轰动了北京,轰动了新疆,轰动了警界军界,震动了国务院、中南海,影响远达海外。

    此案主犯白宝山,持有“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八一”式自动步枪、“五四”式手枪,先后杀害军人、警察和无辜群众15人,击伤15人,并在狱中杀害2人。其犯罪手法之残忍,令人发指。

    白宝山在监狱中说:政府这样对待我,我出去就要杀人。如果判我20年,我出去杀成年人。如果判我无期徒刑,我减刑出去,杀不动成年人了,我就到幼儿园去杀孩子。

    白宝山每次作案,都要开枪杀人,并携带上全部子弹,准备顽抗到底,是建国以来罕见的反社会反人类反人性的杀人狂徒。

    由宝山作案手法极其狡猾,胆大妄为,具有极高的心理素质和S击技术。作案计划周密,具有高超的反侦查手段。

    在缉捕白宝山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协同作战,出动警力数万人次,与这个杀人恶魔进行了几番较量,终于将其缉捕归案。采访中,笔者详尽地摘录了这个案件所有资料,翻阅公安卷29卷,法院审理卷8卷,观看了侦破和审讯的录像和大量的图片,实地察看了白宝山在新疆作案的现场,采访了公安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领导直至普通侦察员数十人,采访历时半年。

    第一章

    1996年3月31日至4月22日,北京市连续发生袭击解放军哨兵、袭击人民警察的恶性案件,震惊了北京市公安局,震惊了国家公安部,引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高度重视。事态仍在进一步发展中……

    一、高墙孤影,电厂武警战士遭袭击

    1996年3月31日,是一个不寻常的日子。

    这天晚上,石景山高井热电厂像平日一样,常白班的职工下班回家,三班倒的职工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厂区变得宁静。

    电厂西大门内,伫立着综合楼,旁边是热网泵房、备件库和警卫连营房。

    涂着绿油漆的大铁门关闭着,大门上方有箭头式铁栅栏。值勤岗亭在大门内侧,岗亭前有水泥台阶,有雨檐和支撑雨檐的立柱。夜里,大门岗亭处的灯光十分耀眼。

    这天夜里,值勤的武警战士叫范龙泽。

    范龙泽今天胃口不好,晚饭时要了一份排骨,只吃两块就放下了。因为夜里要上岗,他抓紧时间在熄灯前合衣睡了一会儿。这并没使他的胃痛得到缓解,反而鼓胀得更为难受。

    晚上21点40分,范龙泽起来,接电厂西大门岗。与他同时换岗的还有战友杨志明。杨志明是自卫哨,负责电厂的内部巡逻。在西大门岗亭值勤的只有范龙泽一个人。

    范龙泽接过上一班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和子弹袋,扎好。子弹袋是空的,枪里也是空的。按照纪律,哨兵值勤不带子弹。

    这时,他听到岗亭里电话响。

    电话是支队长打过来的,例行公事,询问哨位上有无反常情况。

    他报告说,一切正常。

    放下电话,范龙泽提着枪走出岗亭。大门外边没有情况。然后他转过身,向厂内的方向走了几步。不远处是备件库的夹道口。那儿伫立着几条粗大的暖气管道。他恍惚看到,有个人影晃动了一下,消失了。

    他立刻走过去。

    这时他想到的只是会不会有贼,盗窃电厂的物资。

    夜里风很大,暖气管道的绿色防冻布被风刮开,吹得忽啦啦响。他探头向夹道里看了看,里边黑漆漆的,并没什么动静。

    他又折回哨位。

    其实,方才他没有看错,那不是随风飘动的防寒布,那的确是个人影。这条黑影躲在夹道中,悄悄观察哨位上换岗的情况,已潜伏多时了。

    电厂大墙很高,那条黑影是从东边翻高墙进来的。他在电厂外选择了一处靠近大墙的屋顶,从那里爬上高墙。跳下来后,他沿着墙根的暗影,迂回着向西大门靠近,选择了这个离哨位不到20米的夹道口,隐藏下来。

    黑影没携带武器,只带了一只大号手电筒。

    哨兵范龙泽走过来时、黑影在暖气管道底下仰望着他,并不慌张。范龙泽朝远处看看,并没发现异常,返了回去。

    和平年代,哨兵的警惕性不高——他的责任是保卫电厂,防止盗窃和破坏。他没有想到,他自己会成为袭击的目标。他今天胃口又不好,腹胀,肚子一阵阵疼得厉害。他终于忍受不住了,就在他返回哨位后不久,胃里向上翻,他紧跑两步,蹲下,扶着岗亭的立柱,喷S性地呕吐起来。

    夹道内的黑影长高了,侧着头朝这边观看。

    几秒钟之后他便认定这是个极好时机,回身走到备件库,从一个木箱上抓到一根粗铁G,迅速回到夹道口。

    哨兵范龙泽仍蹲在原地、呕吐不止。

    黑影冷笑了,悄悄从他身后走来,恶狠狠地举起了铁G。

    范龙泽没有作出任何反应,粗铁G就打在他的头顶上,发出沉闷的响声,又从他的耳后滑落下来。

    范龙泽眼前一黑,栽倒在地上,昏了过去。头上血流如注,染红了岗亭前的水泥台阶。

    黑影迅速从他的怀里抽走了“五六”式步枪,打开大铁门上的侧小门,跑出电厂。

    三分钟之后范龙泽清醒过来,挣扎着走进岗亭向中队报警;“我是西大门哨兵,我遭到了袭击……”

    中队长迅速带领武警战士赶到现场,问明情况,向大门外追击。

    那条黑影早已逃得无影无踪了。

    行凶用的粗铁G没有带走,斜躺在距岗亭不远的地面上。铁G是备件库里的备料,上面没留下指纹。

    像刮过一阵旋风,来了,又走了。岗亭内电话、登记簿、手电,灭火器等均未翻动,范龙泽值勤用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被抢劫,枪号为9227359。

    范龙泽马上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他的颅顶有一处挫裂伤,长3厘米;左耳后R突部挫伤,深达骨膜。

    “3·31”袭击武警抢枪案,成为一系列持枪袭军袭警案件的起点……

    二、装甲兵司令部哨兵遭枪击

    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的位置在石景山区金王府附近,距西山八大处不远,周围有矮山和松林环绕,风景优美。

    4月7日,距“3·31”案仅一周时间,这里的哨兵再次遭到袭击,值勤哨兵身中两枪。持枪歹徒用“五六”式半自动步枪S击,发S的子弹为7.62毫米步机弹。

    留守处东大门外路南有一片低矮的松林,值勤哨位在路北。大门内,由西向东依次是留守处办公楼、服装厂、军人服务社和警卫排营房等建筑,再向东是机关家属楼。路南隔着树林,是部队的干休所。

    4月7日晚上21时30分,哨兵余启明接戴少伟的班。余启明是四川省巫山县人,身体结实,爱好运动。他的上哨时间为晚21点半至23点半,两个小时。在哨位上,他没发现可疑情况。

    23点15分,余启明准备去叫岗。这时候有几名外出人员骑自行车进院,他做了登记,然后进营房叫醒下一班的哨兵尚国玺,又返回哨位。等待接岗时,他在院内的双杠上做了几个动作,然后走到大门外。

    大门口的灯很亮,反而衬得外面的山坡上黑黢黢的,隐隐能看见路南松林的小树,那儿没什么动静。

    余启明背着手枪套,漫不经心地来回走动。

    大门外的柏油路上空荡荡的,有风,轻轻地吹拂着,松林、草地发出婆娑的声响。

    余启明走到距小松林最近处,大约有15米的地方,向后转。这时他的位置是面对岗亭,背向松林。刚刚走出两步,就听见“砰”的一声,像打枪的声音。很近,仿佛就在他身后。他感觉到枪弹从身后S过来,并看到子弹穿越他的身体S到岗亭上,迸出了火花,一块砖头掉下来。他觉得他中弹了,但不知道子弹打在什么部位。他还能跑。他喊了一声,立刻朝大门里边跑去。

    这时又听见一声枪响,并再次看到前边的铁栏栅上冒出火花。这次他感到自己的右臂被击中,木胀胀的。

    所幸他没有倒下,坚持着一直跑到大门里边,跑回营房。

    他感到了疼痛,右臂痛得厉害,腰部也是麻木的。跑进营房,他疼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营房里的战友敖祥军被惊醒,问:“你这是怎么了?”他捂住手臂说:“我中弹了,被打了两枪。”敖祥军没弄明白,追问:“谁开的枪?”余启明说:“我也不知道。”

    敌情来得突然,敖祥军、徐健几个战士立刻起身,摸到大门口。

    他们没有武器,值勤的余启明也只是背着个空枪套。大家还是勇敢地摸了出去,向外搜索。

    小松林那边静悄悄的,不见一个人影。

    余启明被送到军区司令部门诊所做了伤口紧急处理,又连夜送往军区总医院。深夜1点被推进手术室,经手术治疗脱离了危险。

    余启明回忆不起值勤时有什么异常,直到被击中,他也只听到枪声,看到子弹打在岗亭和铁栏上溅起的火花,他根本就没看见开枪的人。开枪的地方很近,仿佛是从松林里S出来的。

    但那里没有人,至少他没看到有人。

    余启明所中的两枪,一枪打中右臂后部,从右胳膊前上方S出,贯通伤;另一枪从他的后腰S入,自有肋于S出,也是贯通伤,险些击中肝脏。余启明的痛感是滞后的,第一枪应该是打在他的胳膊上。

    三、凌晨巡警遭遇枪战

    4月8日深夜,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队的巡逻车在本辖区执行巡逻任务。车上有6名巡警,携带着微型自动步枪和五四式手枪。他们是:巡逻分队长孟彬,巡警杨斌、姜书启、王炜、肖远和王建庆。值勤时间为晚上8点至次日早晨8点。

    姜书启驾车。午夜前,他们在八角街绕了一圈,约在12点15分左右,驶到石景山高科技园区石兴大厦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这时发现有一辆宝石蓝色面包车,逆行从斗源饭庄方向开过来。对方行车速度很慢,车身左右摇摆,有司机酒后驾车之嫌。他们决定拦截该车进行盘查。

    然而,当这辆蓝色面包看到警车之后,立即刹住,在路面上打个回头,速度突然加快,企图逃脱。

    巡逻车迅速尾追上去,并很快超过面包车,把它通在距路口不远的便道旁。

    巡逻车在面包车左侧大约三米的地方停下来。

    巡警孟彬、肖远、王建庆三人提着自动步枪相继下车,准备盘查。

    面包车的右后门突然拉开,一条黑影蹿出来——这时肖远站在巡逻车后门的位置,王建庆站在前驾驶的位置,孟彬站在中间,对方刚一下车,枪就响了。单发,在夜空里很清脆,在极短的时间内连续响了三四声,下车的三名警察全部被击倒。

    王建庆摔了出去,子弹打在他左胸肋间,向上一点就会穿破他的心脏。王建庆失血过多,很快处于昏迷状态。

    肖远手持自动步枪,在他看清面包车后门下来一个人时,对方已经开枪击中了他的右臂,打碎右肘部尺骨鹰嘴部位,造成粉碎性骨折。他只好左手携枪,绕到车后,然后就倒在了那里。

    孟彬是巡逻分队长,他的反应是机敏的。在对方向巡警开枪的时候,他也举起手枪,向对方S击。可惜子弹卡了壳,没有打响。尔后他觉得腿下一热,他也被击中倒地,子弹穿透他的左膝盖。

    那条黑影继续开枪S击,边打边退,向东边逃去。

    巡逻车车身连中几枪,留下横向排列分布均匀的四个弹孔。前门一个,中门两个,后门一个。右后门挡泥板被击穿,司机座位下留有弹头,后备箱里也有弹头。

    枪战发生时,坐在驾驶位置上的姜书启喊了句“对方有枪!”他摸自己的手枪,还没摸到,就觉得左小臂中弹了,热乎乎的鲜血流淌下来。

    持枪的黑影一边S击,一跃一跃地向东逃窜。那辆宝石蓝面包车突然启动,加大油门朝西开去。一车一人,逃向相反的方向。

    情况不明,双方是遭遇战,敌方有备而我方不备,枪战一开始我方就处于被动,始终在吃对方的子弹。对方连打9枪,而我们一枪没有S出。

    两名没受伤的巡警一个是杨斌,一个是王炜。王炜单人向东追,姜书启带伤驾车,拉着杨斌向西追,都没有追上。面包车拐过一个路口消失了、持枪人跑到一堵大墙前也不见了踪影。

    三人无心恋战,惦记着遭枪击的战友,很快折了回来。

    分队队长孟彬忍着伤痛用步话机向分局报案,杨斌和王炜检查几位战友的受伤情况。肖远、姜书店胳膊中枪,孟彬打在腿上,王建庆伤在左胸,伤情最重,车上车下,都是鲜血。

    孟彬分队长撑着一条腿,站在路口拦车,运送伤势严重的王建庆,其余人在出事现场等待援兵。

    大约2o分钟,分局的机动部队赶到。警方封锁厂出事现场及周边地区的道路,并立即呈辐S状向周围地区进行了大面积的搜查,直至次日天明,没有发现袭击警察的持枪歹徒。

    受伤警察送到医院检查治疗。姜书启左前臂有不规则创伤多处,手术清创,取出5片不规则金属屑。王建庆左前胸有4处不规则创口,左颧不规则创口1处。肖远右肘枪弹贯通伤,右尺骨鹰嘴、挠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孟彬左膝枪弹贯通伤,左股骨外髁骨骨折,缺损了2x2厘米一块骨头。

    “407”、“408”两处现场,警方分别进行了勘查。

    “4·07’案,警方在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大门外的松林内,发现持枪人潜伏的痕迹。在距哨位35米的松树下,提取到可疑足迹一枚。附近的草地上,找到7.62毫米步机枪弹壳两枚,弹底标识为75-81。岗亭外的砖墙、铁栏栅附近,找到弹头碎片。

    “4·08”案现场,犯罪分子逃跑距离较长。在犯罪分子下车后和逃跑途中,共开了9枪。警方在现场提取到8枚7.62毫米步机弹壳,弹底标识均为75—81。在其逃跑路线上发现1枚遗留的未发S子弹,弹底标识与提取的弹壳相同。在其翻越的墙头上提取到微量血迹(墙上有玻璃碴)。

    两处现场提取的弹壳,经公安技术部门鉴定,歹徒使用的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与高井电厂被抢劫的枪支枪种相同。两处现场的子弹,发自同一支步枪。

    四、八一S击场,哨兵凌晨遭枪杀

    半个月后,4月22日,罪恶的枪声又在北京市丰台区的八一S击场响起。

    八一S击场正式名称叫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军体大队管理处,隶属于总参谋部管辖。当地的老百姓称它“八一S击场”。在这里曾培养出打破世界记录的董香毅、李亚敏、李对红等多名优秀S手。

    八一S击场远离市区,保卫工作由北京卫戍区警卫一师某团担任。

    4月22日凌晨1时45分,某团七连哨兵张海峰、郭占平在值勤时听到军体大队管理处院东有放爆竹的声音,未能辨清是否枪声。

    2点40分,军体大队公务员靳先国在值班室接到一个匿名电话,打电话的人男性,从声音上判断大约30—40岁。对方先问过靳先国的姓名,然后说:“大门口出事了,有人被打死了。你赶紧向领导报告,快一点带人过来。”

    靳先国拿着听筒问:“喂,喂,你是谁?”

    对方已把电话挂断。

    靳先国感到事情严重,马上打电话给军体大队代理协理员陈采良、代理军务参谋胡春利,一字不落地报告了匿名电话的内容。陈采良、胡春利立即带人赶到大门口,发现哨兵赵长文遭到枪击,已经死亡。

    3时25分,军体大队大队长于建中从宿舍赶到现场,分别向总参军训部值班室和丰台公安分局张郭庄派出所报案。

    4点20分,总参政治部保卫部、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公安分局、张郭庄派出所的军人、警察陆续赶到,连夜对现场进行勘查。

    哨兵赵长文头朝东,脚朝西仰卧在大门内侧,子弹分别击中他的头部,胸部和腰部。现场找到步机枪弹壳3枚,地点在大门内一间正修建的空房附近。位置:门外一枚,空房内两枚。现场提取弹头一枚,子弹钢芯一枚。哨兵的军帽在尸体头部正前方,距头部约50公分。大门钥匙一串,距哨兵尸体右脚下约100公分。

    经法医解剖,哨兵赵长文身中两枪,均为枪弹贯通伤。死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对现场提取的7.62毫米步机弹进行鉴定,与日前“407”、“408”案件出自同一支步枪。

    哨兵身上携带的手抢枪套连同空弹夹失踪。

    军体大队大门哨周围的环境是这样的:大门座西向东,为钢筋水泥平檐式建筑,有4个立柱,中间为正门,两边各有侧门。大门外有值勤岗台,标志明显,是哨兵白天的哨位。夜里大门和南侧门上锁,只留北侧门出入(也上锁,有人出入时临时打开)。哨兵夜间值勤位置在大门内,这是一个砖结构的值班室。室内有床铺,设有电话。

    此大门内约1o米,正在建造一座新大门,搭着脚手架,但门房已经建好,未安装门窗。新大门建好后,原大门将被拆除,大门及院墙将整体内移。

    4月zi日夜,大门哨兵由赵长文和同班战士小连担任。赵长文黑龙江人,相貌英武周正;小连是个新兵,来自陕西,入伍不到4个月。

    小连这样描述他所经过的这个可怕的夜晚的——

    连长23点50分来查哨,连长走后,零点左右,赵长文锁上大门,我在门口台阶上蹲着。这时有一个人从北边过来,从小门朝里走,说是找人的。我说;“你他妈的这么晚了还找谁?”赵长文看了证件让他进去,批评我说:“你怎么又耍态度,怪不得大伙说你老毛病又犯厂。”

    我俩回到值班室,我躺在床上,赵长文泡方便面,对我说:“没事你早睡吧,回头接我的班。”

    大约1点多,外出的队员回来,赵去开门。凌晨1点30分,好像是我们的车回来了,赵长文去开门。再过一会儿,有人敲值班室的窗户,我问:“谁啊?”他说:“你别管,睡你的觉,我到外边转转。”说着,他拿着警G出去了。

    大约几分钟的样子,外边传来“砰”的一声。当时我没在意,接着又是“砰砰”两声。

    我想这是不是打枪啊?我害怕起来,没敢出屋,悄悄掀开窗上糊的靶纸朝外看。我看见一个人,站在新大门门柱的Y影里。这人个头挺高,脸是灰色的,长脸型,衣服什么样的没看清。

    他朝四外张望一下,见没动静,就从暗影里走出来,走下台阶,直接向岗亭走过来。

    我很害怕,立刻回到床上,用被子蒙住头。

    过了一会,我仔细听听外边的声音,好像他走了。我又掀开靶纸朝外边看。那人在院子里,正朝北走。看着走远了,周围也没有别的声音,我就掀开被子下床,走到门前喊了两声长文。没人答应。

    我推开屋门朝外看,瞧见了地上伸着两只脚。我赶紧把门关上。等一会再推开,看见赵长文侧身向外躺在地上。我壮着胆子跑到外边,朝他喊了几声。我说:“赵长文你这是怎么了?”赵长文手在发抖,说了句:“里边有人。”我从他手里拿过警G,打开上边的灯朝新大门那边照了照,并没有人。回过头再看赵长文,他已经死了。

    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又回到值班室,把警G塞进抽屉,蒙上被子躺一阵,我还是不知道如何是好。我听见外边有卡车启动的声音,就跑出来,从北边的大墙朝外看,正好看见有个人影贴着北墙根朝汽车站的胡同跑。我想这人可能就是凶手。为了看清面孔,我壮着胆子跑进胡同,胡同里已经没有人了。我又跑回来,仍把自己蒙在被子里。

    又过了几分钟,大约两点30分吧,我听见有人推开值班室的门,给大队挂电话,挂了几下没挂通,这人又离开了。

    后来我听见电话铃响了三声,我接了。是大队胡春理打过来的,他问:“大门口有情况吗?”我说:“没有。”他问:“真的没有?”我说:“真没有。”他问:“今天谁的岗?”我说:“赵长文的。”他问;“赵长文干什么去了?”我说:“他大概是巡逻去了。”说完,我把电话挂上,把腰带扎好,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的样子。这时,连长和协理员就一起跑了过来。他们问我,我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刚起来……”

    小连是个小兵,才17岁,四个月前还是个老百姓,没经受过正规训练。遇到这样的事,他懵了。

    给靳先国打匿名电话的,是军体大队院内居住的一名职工。凌晨时分,这位职工还没入睡,在宿舍听到外边响枪。他长年在靶场工作,对枪声是很熟悉的,他不可能听错。判断一下,响枪的地方应该在大门附近。

    他更睡不着了,思想斗争得很激烈。他知道大门值勤哨兵只背着空枪套,里边并没有枪——那么,这枪是谁打的呢?想出去看看,很可能有危险;不去看看他又不放心。

    坐在床边,连着抽了几支烟,他还是决定骑自行车兜一圈,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果然不出他所料,大门内侧躺着一名战士,被枪打死了。

    他先在哨兵值班室给大队打电话,没打通,返回宿舍再次打电话,因情况不明,他没透露自己的姓名。

    几分钟之后,他从宿舍的窗口看到大门处聚拢了许多人,这才熄灯睡觉。第二天,他如实把自己看到的情况,反映给保卫部。

    第二章

    一、现场,现场,现场

    3月31日至4月22日,在短短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高井电厂、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八一S击场三处哨兵连续遭到袭击,打死哨兵一人,击伤二人。

    持枪歹徒于4月7日与我巡逻的警车遭遇,当场击伤我巡警4人后逃匿。

    这一连串的恶性案件发生在首都北京,犯罪分子直接把目标对准我中国人民解放军,打死打伤多人,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这样的案件,是建国以来所少见的。

    “3·31”高井电厂袭击武警抢劫枪支案件发生后,北京石景山公安分局的主要领导,北京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公安部刑侦局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并做了重要指示。

    北京市公安局成立“3·31”案件专案组,随即开展工作。

    因“3·31”现场犯罪分子遗留的物证痕迹不多,行凶的铁G系现场采集,上边未留指纹。公安人员对电厂内部因素做了广泛的调查,并—一排除。专案组作出此案为外部人员作案的结论,并在以下几个问题上达成共识:

    一、犯罪分子有备而来,犯罪目标明确;

    二、对作案现场及周围环境熟悉;

    三、身体强健,有较强的奔跑能力和攀登能力;

    四、不是初犯,有用铁棒等钝器袭击头部的习惯动作。

    由于犯罪分子抢走了枪支而没抢到子弹,对于犯罪分子下一步将如何动作,专案组做了多方设想,密切注视着事态发展。

    果然,一周后便连续发生了“4·07”、“4·08”案件。

    案情一个比一个更严峻,现场也由一处扩大到三处。

    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现场周围是低缓的坡地。从S击角度、弹着点分析,确定其S击位置在大门外的小松林。现场收集到弹壳、足迹、弹头披甲等物。

    “4·07”案与“3·31”案在时间上有承接性,“3·31”案被抢劫的是“五六”式步枪,“4·o7”’案出现了“五六”式步枪,在使用武器上有内在的因果联系,同时,在地理位置上,两案均发生在石景山区,且袭击目标一致,都指向部队的值勤哨兵。

    “4·08”案显然是“4o7’案的延续,犯罪分子袭击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后,在撤离途中与警方巡逻车遭遇,双方发生枪战。两案发案时间前后只差一小时,犯罪分子使用的枪支相同,案发地点恰在犯罪分子自“4·07”现场返回的路上,两案的衔接十分自然。

    “4·08”现场不仅为我们提供子弹等物证线索,现场还出现过一辆宝石蓝色面包车。这辆面包车从一开始就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石景山公安分局迅速布置警力,对本地区所有蓝色面包车司机进行调查,寻找车源。

    在强大的外部压力和内心压力下,第三天,面包车司机来到派出所报案,主动交代了当天的事情经过。

    这位司机曾接受过民警的查询,当时他说了谎话,说他4月8日晚上没有出车,也没有借车给他人。

    晚上,他睡不着觉。影响他去报案的主要原因,是他的车没有出租牌照,夜里出来是想弄两钱,报案害怕受罚。但不报案显然在袒护一个恶人。而且,事情闹得不小,被查到他更是错上加错。夜里,他整整抽了3包半香烟,这才下决心,第二天一早来到派出所。

    司机讲述的过程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我驾车在高科技园区附近转悠,遇到一个高个子男人拦车。我停下,问他:“您去哪?”他说:“去337路汽车总站。”我让他上了车。上车时,我看见他手里拿着一样东西,有两尺多长,挺显眼的。我问他:“您拿的什么?”他说:“打家具的木板儿。”当时我有点犹豫,我试探地说:“前边戒严了,要查身份证。”他立刻改了口,说:“要不,就去古城地铁站吧。”我出来就是想多挣俩钱儿,我说:“去古城地铁20块。”他说:“行。”我看他拿出钱来,我才掉头。

    掉头的时候前边来了辆警车,开始我没太注意。掉过头来,刚开到十字路口,警车就追上了我的车。我看见车上坐满了警察,都拿着枪。

    我后边的那个人说:“你赶紧停。”边说,边拉右边的车门。我的车门不好使,他拉两三下才拉开。这时警察已经下了车。那人也下车。

    他刚下去我就听见“砰砰砰”几声枪响,像放炮一样。接着就见那些警察都趴到地上,警车的边门上一下下地直冒火星子。

    我吓坏了,先是双手抱头伏在方向盘上,听着枪声不那么密了,我抬头看看路面,挂上挡就朝西边猛开,后面的车门都没来得及关。

    驶出开发区,往西开进郎川村,顺着河西的土路一直朝前奔。听着后边没动静了才敢回头看。这时我发现后车厢里有块毛毡,是那个乘车人留下的。我顺手就把它扔到了车外边。

    又开一段路,我回过味来,拐个弯,顺着311路朝南开。在路口遇到警察查车,看了我的驾驶证,行驶证,看看车里没有人,就放我回家了……

    司机向警方证实:歹徒只身一人,高个子,大约有1.78米。

    他解释说,当时他逃跑是因为害怕。逃跑之前,看见地上躺着三名警察,他吓坏了。没有及时报案,也是出于畏惧心理。

    石景山分局刑警大队根据面包车司机提供的线索,在郎川村一带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访问,寻找那块红色旧毛毡提兜。他们印发寻物启示,发到全村的每一户。在丢弃地点拦截访问过往行人车辆。张贴告示,对提供线索者给予重奖。但是——这些措施均未收到回音。那块毛毡仿佛钻入地下,始终没有找到。

    “4·08”现场,至少还给我们提供了如下情况:

    犯罪分子有着极好的心理素质,临危不乱,应变能力强,与我巡警遭遇后首先开枪,在一对六的情况下,压制住我方火力,成功逃离了我方的控制。

    对方有着高超稳定的S击技术,对军用武器熟悉,从持枪和跳越的姿势上看,很像受过专门的军事训练。

    据此,专案组认为:犯罪分子可能是受过警方打击的累犯,可能有过眼役史,或接受军事训练,有接触军用武器的经历。

    “4·22”现场再次证明嫌疑人枪法的准确,且手段极其残忍。

    这4起案件,犯罪分子侵犯对象都是现役军人,作案目标都是为了抢夺武器。为什么他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连续作案?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是什么?是出于政治目的,还是经济目的?是为报复社会,制造混乱,还是另有企图?这完全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犯罪分子3月31日在高井电厂抢到的是一支空枪,在此之后,突然出现了弹底标识均为75—81的大量的子弹。他的子弹,又是从哪里获取的呢?

    二、震撼人心的两个绝无仅有

    任何事件的定位,都与周围的大环境小环境有关连,都有着当时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3·31”系列袭军袭警案之所以成为96—97年全国第一要案,这与当时全国的治安形势,特别是北京的治安形势是密不可分的。

    1996年的春天,对北京来说,是个多事之春。这一年,北京发生的刑事案件之多,情况之复杂,影响之大,建国以来绝无仅有。

    2月2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佩瑶,在家中被杀,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和反响。

    2月8日,北京市发生了首例持枪抢劫银行运钞车案件,犯罪分子鹿宪州及其同伙,光天化日之下拦截运钞车,枪杀两名武装押运员,抢劫人民币数百万元后,驾车逃逸,在社会上影响巨大。

    3月31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发生了高井电厂袭击武警,抢劫枪支案件,接着又连续发生“4·07”、“408”、“4·22”持枪袭军袭警案,矛头直接指向人民军队和人民警察,直接指向国家机器,在军界,在党和国家领导层反应强烈。

    这一年,还发生了残害男童案、“飞贼”入户抢劫案、残杀21名进京女青年案……

    北京的社会治安始终是稳定的,这是全国政治安定的象征。也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保证。而在1996年,恶性暴力案件突然上升,政府机构、人民军队、金融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这一严峻情况惊动了党中央,惊动了中南海,惊动了国务院,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1996年3月底和4月初,江泽民总书记两次提出要看案例。当总书记看过包括“3·31”案在内的26个典型案例后,十分震惊。打击刑事犯罪被提到“不仅关系到社会治安,也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稳定”的高度,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996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这与当时贯彻《刑事诉讼法》有关,同时,与当时发生的一系列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刑事案件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党和国家最高领导层,对这次严打斗争极为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治局全体委员,两次听取“严打”工作汇报。国家副主席胡锦涛直接领导全国的“严打”斗争,各省市自治区一把手亲自挂帅,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严打”春季攻势。1996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取得了辉煌的战果,全国的治安形势普遍好转,重、特大案件发案率有所下降,一大批积案被侦破,形形色色的犯罪团伙受到重大打击,全国人民拍手称快。

    但是,作为这次严打斗争的重要案例——“3·31”系列持枪袭军袭警案,却始终未取得突破性进展。犯罪分子在严打期间,仍然顶风作案,继续袭击我解放军哨兵。这一方面表现出犯罪分子的猖獗,同时也是对我公安机关的严峻挑衅。

    “3·31”系列袭军袭警案上升为严打斗争的头号案件,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十分关心案件的侦破情况,并针对案件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3·31”系列案件,成为建国以来领导批示最多、批示层次最高的刑事案件。中央要求公安部门全力破获此案,消除这一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重大隐患。

    国家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明显感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越来越沉重,已到了不破此案,无法向中央交代,无法向人民交代,无法向军队交代的地步。

    三、北京市全力侦破案件

    北京市公安局“3·31”案件专案组,是级别最高的刑事案件专案组。北京市公安局长张良基、主管副局长阮增义亲自挂帅,直接指挥专案组的各项工作。

    专案组提出三项果断措施。

    首先,专案组通过对几起案件相互关系的分析,得出如下认识:

    几起案件相距时间不长。第一起案件,犯罪分子抢夺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第二起案件,犯罪分子使用抢劫的步枪袭击装甲兵司令部哨兵,抢夺手枪未能得逞;第四起案件,犯罪分子打死八一S击场哨兵,抢走空枪套,其抢夺手枪的目的仍未得逞。因此,不能排除其以同样方法继续作案的可能性。

    基于此种分析,专案组制定了“抓现行”的工作方案。

    专案组在石景山巡逻支队设立指挥部,组织了100多名精干警力,分成若干小组,配备好火力、防弹装备和夜视装备,每天晚上启动,在北京西部所有部队驻地的哨位附近布控蹲堵。

    我们的刑警暗中为哨兵站岗。

    自1996年4月至1997年9月,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这项措施始终没有撤消。无论刮风下雨,无论酷暑严寒,也无记公休日节假日,一线的刑警队员一天也没中断过。

    在重点哨位布同守候的同时,指挥部还安排了武装机动车辆在这一地区巡游,以备在突然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增援。

    这样长的时间、花费这样大的警力进行布控,在北京的刑侦史上还从来没有过。

    北京市公安局的决心非常大,打现行,不动摇。张良基局长、阮增义副局长始终坚持这一条:只要案件未被侦破,这条措施就要持续下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保卫子弟兵的安全。

    在一年半的时间里,一线的民警不畏艰苦,不怕困难,默默无闻地做着守卫工作。他们知道这是侦破“3·31”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他们也抱着一个坚定的信念:等待的时间越长,犯罪分子再次出现的机率就越大。

    第二项重点工作,查子弹。

    子弹,始终是一个谜。

    犯罪分子的步枪有来源,但发S的子弹却没有来源。

    换句话说,犯罪分子在抢枪之前,就存有充足的子弹,或者有获取子弹的办法和渠道。

    从几起案件现场所提取的弹壳、弹头上看,犯罪分子所使用的步机弹批号相同,弹底标识都是75—81。这说明他获取子弹的途径比较单一。

    ——那么,调查子弹来源,应该是发现犯罪分子的重要途径。

    为此,他们展开了大量的调查。

    在这项工作中,专案组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大力支持。他们查访了兵器部,一批批地查找该批号子弹的生产日期和配备区域。终于查清了这批子弹的来龙去脉。这批子弹生产于文革后期,由河南某兵工厂制造,主要配备给南京军区和兰州军区。南京军区所配备的这批子弹没有下发到部队;而兰州军区的这批子弹主要分发给新疆的阿克苏、吐鲁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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