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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一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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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本案件第一次涉及到新疆。

    专案组立即派人到新疆了解子弹管理情况,但因子弹数量过大,分布面广,且下发时间长——无法进一步划定核查范围。

    第三项重点工作,是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地区和落脚点。

    面包车司机是几起案件中最重要的目击证人。因此专案组十分重视对他与犯罪嫌疑人短暂接触过程的挖掘工作。

    其中,卓有成效的是对犯罪嫌疑人口音的确定。

    专案组请来语言专家,把面包车司机与犯罪嫌疑人的对话拆开揉碎反复进行分析。双方在车上只说了几句话,一共27个字。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犯罪嫌疑人所说的“木板儿”这一句。专家们反复推敲后认定,对方所C的是北京地方话而不是普通话。这有重大意义,由此可确定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北京市人,而不是外地人。

    4起案件的前3起均发生在北京石景山地区。专案组对首发案件十分重视。这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在首发案件中,流露的“自然情况”最多,粉饰的东西最少。而在继发案件中,他会不断进行某种“修补”。因此,一般认为,首发案件最能反映犯罪嫌疑人的真实情况。

    首案发生在高并电厂,从犯罪嫌疑人对电厂情况的熟悉程度看,其居住地应该距电厂不远。

    犯罪嫌疑人在“4·07”作案后返回,中途拦截蓝面包车,要去的地方是模式口337路汽车总站,经过专家分析论证,337汽车站应该是他的返回方向。

    此外,337路汽车总站距高井电厂不远。

    基于种种分析,专案组认为,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及居住地在石景山区之内(另一起案件发生在丰台西部,距石景山区并不远,而且交通方便),其中“重中之重”,应该在337路汽车总站附近。

    专案组明确了侦查范围,决定在337路汽车总站周围5公里范围内,挨门逐户,进行地毯式排查。

    这三项措施应该说对现场人证物证的利用上是合理的,在分析上是充分的,一线的侦察员在普查过程中,做了大量的细致工作——然而,经过长时间的工作,把337路汽车总站周围地区像蓖头发似的蓖了几遍,并没摸出有价值的侦查线索。

    由此,“3·31”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披上了越来越浓郁的神秘色彩。

    传闻中他被描绘成能够飞檐走壁,作案时忽来忽去,遇事反应之快,动作之迅速,逃匿之巧妙,均非常人所能想象。

    又一说法,对方枪法神奇,与警方遭遇时,子弹仿佛长了眼睛,凡拿枪的都被击中手腕,凡追击者都被打伤腿,而且弹无虚发。

    虽然事实与传闻有很大的差别,但对方枪法精湛这是无庸置疑的。“4·08”现场在场的人都能证实,对方拉开车门就S击,根本就没有瞄准的时间。对方C枪规范,边打边退携枪跳跃的姿态像受过专门训练。双方是遭遇战,他能迅速作出反应,主动出击,抢先击倒我方,然后迅速逃匿。这一切做得有条不紊,就像事先策划好的一样。未经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是难于做到的。特别是他的S击水平,包括S击的准确性、稳定性和连贯性,包括他对运动中S击种种技巧的把握,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准。

    现场勘查和现场访查都在昭示着一个方向,使你在判断上形成一个无论如何也无法摆脱的递进式四重推理:

    案犯可能是复员军人;

    案犯可能是复员军人中的特种兵;

    案犯可能是特种兵中的特等S手;

    案犯可能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参加过越战的人员。

    这使我们的侦破工作兜了一个大圈,直到最后,你也不能完全排除它。这是由现场的特点决定的,现场特征就是这样的一个导向,否则你将无法解释——所有另外的解释反而都是不科学的。

    通过对4起案件所获的线索综合分析,专案组对犯罪分子作出了如下刻画:

    犯罪分子身高在1.74米以上,年龄30—40岁之间,身体健壮,北京市人,住地(落脚点)在石景山区模式口337公共汽车总站附近,有参军史或者服刑史,有接触军事武器的经历。单独作案,目标是袭击军人哨兵,手段残忍,手中有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

    第三章

    一、一个幽灵,回到北京

    时间倒推至1996年3月12日,当白宝山回到北京的时候,他觉得天上的太阳格外灿烂。

    他的身上带着“释放证书”,盖着朱红的印章——

    白宝山,39岁,北京市人,原籍河北省徐水县,因抢劫、盗窃罪,1983年9月9日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现裁定释放。

    签发单位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新安监狱。

    签发日期:1996年3月7日。

    不能说白宝山一回到北京就想犯罪,就想抢劫武器去杀人——就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个罪恶的幽灵被打开枷锁,释放出来,从此开始了他的新一轮犯罪史——事情并不是这样的。

    两年后的1998年3月,当白宝山站在法庭上做他的最后陈述时说:“我出来并没想重新犯罪,我给自己设计了两条道路,如果我能够正常地生活下去,我就不再犯罪;如果不能,我就去抢。”

    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他讲的全是假话。

    下午,白宝山携着笨重的行李,一身绿军服——那是在石河子军人服务社购买的,风尘仆仆回到他住过的老屋。北辛安的两间平房。

    昔日的情景已不复存在。

    这里本来是他和妻子及一对双胞胎儿女共同生活的家。他被判刑后,妻子已跟他离婚,带着两个孩子改嫁他人。

    但老房依旧,屋子里似乎还残留着当年的温暖的气息。

    白宝山离开时,大弟还没结婚。现在大弟、弟媳和他们的女儿住在这里。

    白宝山推开房门,大弟和弟妹还没下班,屋里只有10岁的侄女在写作业。他与侄女从未见过面。女孩用一种陌生的目光注视着他,大眼睛里充满了好奇。

    白宝山叫出侄女儿的小名——他是从大弟的来信中得知的,并做了自我介绍。

    他没在大弟家久留,仍背着他的行李,让侄女带领,找到父母近年搬的新居——北京模式口居民区的一处单元房。

    见面是尴尬的,这一点白宝山早有预料。气氛沉闷,母亲难过了,背过身去抹一阵眼泪。继父询问了一些路上的情况。没人提监狱,没人提服刑的事,可一家人还是很快就陷入了沉默。

    晚上大弟和弟妹下班回来,得到消息立刻赶到父母家,全家人吃了顿团圆饭。

    无论如何,他是从大西北回来了。体会到久违了的家的气氛,家的温暖,见到了年迈的母亲,见到了大弟。在白宝山心里,只有他们是他最亲的亲人。从今以后,他可以翻掉过去的一页,重新开始他的生活。

    当然,并不是什么都能尽如人意。他的归来,也给家中带来许多麻烦。住房是首当其冲的问题。家中本来一切好好的,他回来了,总要占一块地方,这使家里本来就紧张的住房条件愈加紧张。最初几日,先住母亲家,以为权宜之计。

    生活出路也是个问题。从监狱出来,发给他的22o元路费早花光了。他没有钱。他还没办户口,也就无法找事干,一时并没有生活来源。

    母亲周济他一些钱,从她的退休金中每月拿出100元,补贴白宝山。归来的第二天,大弟就带他去了商场,花5o0块钱,为他添衣服买鞋,又背着媳妇取出1o00元交给白宝山,让他治病(他刚从大西北回来时有病)。此后也常塞些钱给他,供他日常花销。

    白宝山打算做点小买卖,还打算学开车——但这都需要他先把户口落下来。

    现在的白宝山,看上去是正常的,他身上潜伏着的危险性,并没有表现出来。他的思想陡然而起变化,主要与他办户口有关。

    白宝山性格内向,平时寡言少语,不喜欢与人交往。即使在家,也常常整天跟谁都不说话。内向人看上去老实,但不见得不聪明。白宝山的聪明绝对是有的,但他的性格存在着严重缺陷。他的性格缺陷与他自幼的生活,与他的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

    1957年,白宝山出生于一个工人家庭,父母都是首都钢铁公司的职工。他3岁那年,父亲病逝。母亲一人靠工资养活他的两个姐姐、他和刚满周岁的大弟4个孩子,当时的境况非常困难。因贫困所迫,母亲不得不把他送到徐水老家。白宝山的童年,是在徐水县的农村度过的,直到1971年,白宝山13岁的时候,才返回北京。此时母亲已经改嫁,继父姓梁,也是首钢工人。母亲和继父已生下了小弟。

    小时候,白宝山没受到良好的教育。在农村,家里没钱上学。回到城市,13岁的白宝山与比自己小五六岁的孩子坐在同一间教室里上一年级,这使他的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他经常逃学,学习成绩始终不好,年年都是差等生。上到小学三年级时,他便辍了学。

    家庭的变故和10年的农村生活造成他的孤僻性格,白宝山与“城里人”格格不入,从小就极为寡言,有着严重的自卑型心理障碍。他不愿与人交往,无缘无故就会仇视他们。他的好心,只放在自己及与自己最亲近的人身上,对其他人充满了敌意。

    辍学后,白宝山很早就参加了工作,开始在一家街办的酱菜厂当临时工,那年他仅16岁。后来,到1976年,他18岁的时候,正式被石景山区第一电碳厂录用,成为一名装卸工。那时,他已长成一个细溜溜的1.80米的大个子。

    在工厂期间,他几乎没给人留下什么印象,因他不爱说话,许多工友对他都毫无了解。厂里民兵搞训练,白宝山参加过一次实弹S击,用“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打靶,每人打3发子弹,他居然打了个优秀。就像一个混沌的人一下找到亮点一样,他一下子就迷恋上了打枪。那次之后,白宝山千方百计向亲戚借到一支汽枪,下了班就背着枪到附近的林子里去转悠,打鸟。一年之后,他的枪法练得极准,15—20米内,枪响鸟落,弹无虚发。同时,他的残忍性也有所表露,夜里他不睡觉,用气枪瞄着打老鼠,一枪能把跑着的小老鼠打进墙角里。

    S击似乎是他的一种天赋能力,也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快乐。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随便一抬手,不用瞄准,就能“三点成一线”。

    孤独的人未必心理不正常,只是他们不喜欢交流。孤独的人做什么事容易全力以赴,往往能达到出神入化的程度。孤怪孤怪,有孤才有怪。当然,孤独并不决定一个人走什么道路,不过孤独的人可能比开朗的人危险。如果白宝山能走正道,如果他不是去袭击八一S击场,而是有幸能参加里边的训练,或许他能成为S击高手,说不定能获得奥运金牌,但他偏偏走上了另一条罪恶的路。

    白宝山23岁结婚,妻子是本厂女工,也姓白。一年后,他们生下一双儿女,龙凤胎。白宝山是十分顾恋小家庭的人,他所挂念的还有他母亲和大弟。而他的家庭生活又非常贫困,特别是在他有了孩子之后,生活负担骤然加重了。不能说贫困一定导致犯罪,但贫困对白宝山的心灵的确生产了无法排除的负面影响。加上他的独往独来,加上他无论白天黑夜喜欢四处游荡,加上他的“蔫大胆”,加上他排斥外界的Y暗心理,加上周围“坏孩子”的影响——盗窃的事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开始是小偷小摸,他偷过粮食,偷过木头,偷过别人晾晒在外边的衣物,渐渐发展到偷人家院里的自行车,勾结邻居家的孩子,结伙人户行窃,潜入工厂盗窃生产原料和成品……他心中的黑暗领地扩大了,但他“顾家”的意识并没泯灭。这从他销赃后拿出相当比例的钱分给自己的亲人这一点,可以得到证明。

    他的盗窃行为触犯了法律,1983年他被北京石景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北京市服刑。1985年又因余罪被查出,被北京宣武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盗窃罪加判有期徒刑11年,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1991年,白宝山作为北京调犯,被遣送到大西北石河子新安监狱服刑,直至刑满获释,完成了他前半程的人生道路。

    白宝山回到北京,已经跟10几年前有了很大的不同。小偷小摸的事是不打算干了,做什么他还要再想一想。现在他的首要任务,是先把户口落下来,办理好身份证等手续——然后先找一份合适的工作。现在的白宝山应该说存在着多种可能性,犯罪,并不是他唯一的出路。

    二、户口、程序和它的负面效应

    据白宝山交代,他第一次去派出所;是由大弟陪同的。

    见到负责户籍工作的片警,他呈上释放证和有关材料。释放证上标着这样一行字:“本人必须在3月24日前将本证明书送达北京市石景山区xxx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这位片警正忙着其他事情,晾了他一阵,口气冰冷地说:“户口马上办办不了,起码要等半年。”

    白宝山口吃,一着急就更口吃,他结巴着顶撞了一句:“我有释放证,为……为什么还要再等半年?”

    片警听着不舒服,撩他一眼,慢悠悠地说:“你要是这样讲话,那就再等两年。”

    或许这位片警就是这样的办事作风,在他看来,对待像白宝山这样的从大西北回来的释放人员,就应该用这种口气说话。

    白宝山受到深深的刺激,他感觉到被歧视,他像所有刑满释放人员一样十分敏感。一种愤懑、一种敌意、甚至一种仇恨意识,立刻从心底翻了上来。

    在此之后,他一遍遍跑派出所。开证明,冲洗照片,填写表格。事情果然像片警所说的一样,一次次向后推延。户口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白宝山在后来的供词中提到:“我回到北京的第一件事就是跑户口,先后跑了六七次,他们就是不给我办。我认为,我已经从监狱里出来了,起码也是个公民,可派出所不给我办户口,我吃什么?我不能靠父母养我一辈子?我这个要求不过分,我要生活。”

    关于白宝山申报户口问题,有关部门做过调查。

    派出所原负责该片的那位片警说:“1996年3月,白宝山持释放证来我所办理户口,我要他写出书面申请,交一寸免冠照片,4月份交来,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他补照。几天后重新交上来之后,我对其进行入户调查走访,多次上门,白宝山均未在家。5月,白宝山的姐姐称他已上外地。11月,我把白宝山户口事宜转交给新任外勤民警小吕。”字里行间,都是秉公办事。那么,白宝山的情绪是从哪里来的呢?

    新任民警小吕接手后,曾去白家访问,白宝山外出未归。1996年12月派出所核查户口,小吕在白家见到白宝山,与他做了谈话,访问了周围群众,掌握了基本情况。1997年3月向上申报,再次到白宝山家回访,白宝山的大弟说,他已去了外地。白宝山的户口1997年8月25日由北京市公安局批准入户。

    这漫漫的户口办理的过程,也正是白宝山频频作案的过程。白宝山户口办理的一年半时间里,白宝山作案10余起,杀害15人,而他的户口批准日,恰好是白宝山做最后一案,杀掉同伙的前一天。白宝山的户口办下来了,但距注销它的日子已经不远,这不能说不是一个发人思考的讽刺。

    办理户口是要经过一定时间,是要履行有关手续,但是不是一定要办理一年半的时间?劳改释放人员重新回到社会的怀抱,他们要重新生活,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应给他们以温暖,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存条件。如果不是歧视,不是刁难,不是一拖再拖,或许白宝山这个本来就存在危险,本来就敌视社会,有着严重心理缺陷的曾经犯过罪的人,不会在短短的一段时间内,就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抢枪杀人的。

    新生活的理想破灭了,白宝山身上仅有的那一点点良知丧失殆尽,我们现在打开的的确就是潘多拉魔盒,放出的的确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但是,打开潘多拉魔盒的那只愚蠢的手,并不是监狱签发的释放证,而是我们某些民警的作风。这件并非小事的小事,维系着白宝山的生存希望,关系到他对社会的基本态度。我们不能不遗憾地认为,这是诱发白宝山重新犯罪的一个最直接的因素。

    在法庭上,白宝山一遍遍地强调,他之所以重新犯罪,就是因为派出所不给上户口。“不给我办户口,这就是不让我生活。我只能去抢。我认为,派出所故意刁难我。我对我母亲说,派出所要我送礼,我连吃都吃不上,拿什么东西送给他们?”

    不久之后,北京石景山模式口后边的小山上,时常出现一个穿着绿军服的高个子男人。他在山道上锻炼跑步,在一些军事机关驻地的周围潜伏下来,静静地观察——他在小心翼翼地选择着他的目标。

    白宝山出狱时为自己设计了两条道路,回到北京不到一个月,他就认为第一条道路已被堵死,他只有第二条路可走。他要抢劫武器,在他仇恨的意识里,抢到武器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死那个片警。

    一个态度,引来了一场灾难——而我们的片警,至今仍蒙在鼓里……

    三、狡猾、残忍的犯罪分子

    在一个月内连续不断袭击军人哨兵的犯罪分子正是白宝山。

    他想‘犒枪”,杀掉那个不给他上户口的片警,怀着极大的仇恨。

    白宝山在西山转了几天,观察过几处兵营,包括他印象中守山D的哨兵,条件都不理想。最后他选择了高井电厂,因为那地方他熟,早年他工作的电碳厂距热电厂不远,上下班路过热电厂大门口,经常看到那里有哨兵背枪站岗。

    3月31日晚上,白宝山跳墙进入电厂,并没想当天动手,他是来踩点的。但他遇到了好机会——值勤哨兵身体不适,蹲在地上呕吐。这使他轻而易举就得了手。

    搞到枪,白宝山反而冷静下来。他想,杀掉那个片警,他的户口问题也解决不了,还会暴露他自己,那就不如先干点别的。

    “五六”式步枪目标大,不好隐藏。

    他便在附近的山上挖了个D,把步枪埋了起来。

    挖D,这是在新疆浪迹过的人都擅长的一门技术。白宝山挖D是很高明的,他先在地表齐齐地挖下去,D为长方形,深近一米,上半部横着放两个圆木G,木G上垫上厚木板,上边压上半尺厚的土,再用草皮作伪装。你就是从他做的D上走过,也不会发现脚下的机关。

    有了枪自宝山的胆子就大了起来,但长枪携带不方便,白宝山打算利用长枪再搞短枪。

    于是他又袭击了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的哨兵。留守处也是他察看好的地方,但他不知道哨兵背着的是空枪套,里边并没有装枪。

    那天黄昏他步行从山坡上走下来,隐藏在小松林里,观察哨兵人数和换岗情况。一切摸清之后,他连着打了两枪,哨兵始终在跑——他认为步枪的准星有毛病,并当即在心理上做了校正。

    开枪后白宝山先撤进附近的一个村子里,又沿小路跑到河边。

    他蹲下,把步枪内的子弹全部退出,又重新压满11发——这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最大压弹量。然后把枪装进毛毡袋子,朝“雅疗”医院方向走,从那里进入石景山经济开发区。

    此时夜深人静,大街上空荡荡的。白宝山提着枪包,沿西黄村路朝南走了有一公里,在高科技园区拦下一辆从身后开来的面包车——接下来就是我们已知道的情景。

    枪战发生后,白宝山边打边退,很快打出9发子弹。这个数字他记得很清楚,他不能全部打光,必须留下两发。这时他已退出了几十米。

    按照白宝山的交代,开枪后他就再没看到警察,没听见警察开枪,也没发现警察追击。他朝东跑下去,跑过二三百米,来到一座红墙跟前(事后证实,这是北京燕东招待所),他翻过去。在红墙内,走了30几步就蹲下来,把枪膛里的两发子弹退出,黑暗中1颗子弹掉到地上,没有摸到。他又装满11发,跳到墙外,隐蔽在树丛中。

    不久他听到警察的对话声,正在向这边搜索,距他大约50米。他伏在地上,屏住气息。

    他听到一个警察问:“有人吗?”

    另一个回答:“没有。”

    然后静了一会,他们便撤了回去。

    白宝山再次翻红墙进来,向前走到对面,蹬着墙角又翻过一道高墙,翻墙时又遗失厂两颗子弹,他没时间捡,黑暗中一直跑了下去。

    他跑到牛祁府附近,钻进一座果园,在那里潜伏到天明。

    他把枪和子弹埋在苹果树下,做好记号。等天亮之后走出来,跟着马路上晨练的人群,一路跑回家。

    这次遭遇战后,白宝山停止了在石景山区再次作案的企图,但他并没放弃“搞短枪”的目标。

    白宝山二姐在房山县某农场工作,他看望二姐的途中经过八一S击场,偶然发现这里的哨兵佩带着短枪。

    那天是4月18日。白宝山眼睛一亮,立即中途下车。在S击场周围观察了一圈,发现这里的环境不错。地理位置偏僻,离村庄较远,周围道路复杂,有开阔的玉米地——这为他的进退提供了方便。

    白宝山做事胆大心细,以联系打靶为名,走到S击场大门和哨兵搭讪,趁机观察了大门内的情况。

    4月20日下午3点钟,白宝山骑自行车,带着装枪的帆布袋、塑料包装、擦枪布,把帆布枪袋绑在自行车大梁上,伪装成渔具,单身向丰台进发。他经过大东门,拐向西南,再经过一条铁路,过一座漫水桥,骑到S击场。

    在距S击场200米处的一片玉米地里,他把枪和子弹分别埋好。然后,他在那儿一直守到天黑,骑自行车返回。

    第二天,也就是4月21日,下午4点,白宝山再次出发。这次他没骑自行车。先坐337路到古城,再乘古城到大灰厂的班车,在八一S击场下来,抵达时间是下午5点半。

    他来到玉米地,看看枪和子弹都在,顺势躺了下来,在玉米地整整躺了3个半小时。

    哨上的情况他已摸清,哨位上有两个兵。他设计了几种情况。第一,他要潜伏到S击场内部去打。如果两个哨兵在一起,他开枪把二人都打死;如果没在一起,他等待他们在一起时再开枪。第二,如果他被发现,与军人发生冲突,他就把身上所有的子弹都打光,在这个过程中寻机会逃脱。第三,如果到最后仍不能逃脱,他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

    现在,他身上还有61发子弹——他共有子弹75发,打哨兵用去2发,与巡警遭遇,打了9发,退弹,掉1发,翻高墙,掉了两发。子弹数目,是白宝山心里最清楚的数字之一。

    晚上9时,他从玉米地出来,提着枪往东走,从他看好的一段矮墙翻进去,迂回着向大门靠近,趁哨兵不备,闪身藏进正施工的新大门警卫室里。

    新大门向内收进去1o米,主体建筑未完工,竖着脚手架。新的门卫室已盖好,没门窗,屋里有个灰桶。从窗的位置可以看见大门和值班室的小门,隐蔽性很好。

    他看到两个哨兵出来进去,看到军官查岗。时间还不算太晚,不断有回归的人员叫门。

    子夜时分,外边开来一辆小车,在门口按喇叭。一个哨兵走出来。外边问:“现在几点了?”哨兵说:“一点多了。”然后开门,放车进来。小车刚刚开走,哨兵回身锁好大门——白宝山就在这个时候在空房子里,举枪向哨兵瞄准,开了第一枪。

    哨兵摇摇晃晃地向后倒退,并没倒下。他又瞄准哨兵胸部打了第二枪。哨兵手里的钥匙哗啦啦掉到地上,人也栽了下去。他已经走出来,边走边朝哨兵的头部补了第三枪。

    然后,他走过去解下哨兵的手枪套。

    这时他才明白他做了件蠢事,枪套轻飘飘的,里边并没有枪。再想别的已来不及,他还是把空枪套摘下来提在手上。

    他知道值班室内还有一个兵,拉门看看那个兵在床上躺着,蒙着被子。他没再开枪。白宝山在被捕后曾说起当时的情景,以证明他并没有滥杀无辜。

    他很快顺原路退出来,沿公路走过铁路桥。夜色中他看到桥墩下的草丛里卧着4棵水泥电线杆,他把手枪套塞进水泥电线杆的空心里。

    这个处理并不妥当,这件物证能够说明他的逃跑方向。

    果然,枪套第二天就被附近村里的孩子发现了。他们拿着玩了几天,又在庄稼地里埋丢了。孩子们警惕性不高,没把这件事告诉家长,这一线索也就没反映到警方。

    他的这个差错,恰恰说明他当时心情恶劣。

    路也走乱了,没走他预先踩好的路线,只认准永定河方向,走到河边逆水而上,寻找那个漫水桥。天亮的时候他走到西坟,爬上一座小山,这儿离他家已经不远了。他选择了一片槐树林,在那里用一堆枯树叶把枪埋起来。当时只能简单处理,因为天已经大亮了,他只能再等天黑才能把枪运回原处。

    早上6点,他来到母亲家,换上一副刚起床的面孔。

    这时他已不住母亲家,母亲为他租了间小房,白宝山单独住在外边。这样,家人就更不知道他晚上都在做什么。

    白宝山连续作了4案,都逃避开警方的打击。他并不把杀人当回事,毫不顾及他所造成的后果。他多次开枪,打死打伤军人和警察。除了与巡警交火是一场遭遇战,其余全都是他有预谋地在进攻。

    白宝山已成为一个冷血动物,一部血腥的杀人机器。他的残忍性就在于:当他确定了某一攻击目标之后,无论是谁阻碍了他,他都要把对方在R体上消灭掉。

    第四章

    一、一包玉米和10年徒刑

    任何人走向犯罪都有着外部的和内部的原因。白宝山返京后不到一个月就重新作案,5o天内连作4案,打死哨兵1人,打伤军警人员6人,除了他反复强调的户口问题外,当然有着他自身的更深层的根源。

    早年因盗窃,他被判刑。这造成他的家庭破裂,妻子与他离婚,儿女也跟着受累。他认为前罪判得过重,这影响到他的整个前程。他把这笔“账”记到法律和社会的头上。

    按照白宝山的说法,他仅仅因为盗窃了人家几件衣服,就被判了4年徒刑。在服刑期间,被揭发出另一件事:他因喂鸽子,入院盗窃人家一书包玉米,被主家发现,追出来,他用木G打了对方头部一下——结果,他被冠以抢劫罪,加判了有期徒刑10年。

    他不服气。

    在判决时,他就认为法律对他不公正。他没有犯那么大的罪,却被判了重刑,对此他耿耿于怀。服刑期间,他在监狱里还反复研究刑法,以弄清什么是“盗窃罪”,什么是“抢劫罪”,认为他充其量是盗窃,不应以抢劫罪量刑。

    这件事他始终装在心里,成为其报复社会的理由之一。

    那么事实是怎样的呢?

    我仔细阅读过有关方面的材料,应该说,量刑尺度,在不同的时期都有着当时的标准,我们只能历史地看待;另一方面,事情也不像白宝山描述的那样简单。

    我们可以看一下关于白宝山早年的两次判决书——

    1983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83)石刑字第46号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1982年12月,白宝山与张某在居民区盗窃晾晒衣服2件,价值人民币10元。

    二、1983年1月21日,白宝山和张某连续撬锁3起,盗窃天鹅牌坤表1块,旧皮夹克1件,真丝被面2块,尼龙双人蚊帐1顶,尼龙自动伞1把,女式高跟鞋等共70余件,价值人民币50o元。

    三、白宝山1982年12月16日入室盗窃凤凰牌自行车1辆,价值人民币110元。

    据此,白宝山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1985年,白宝山在监狱服刑两年后,被揭发出犯有余罪,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85)宣刑字第157号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白宝山1982年12月17日夜,在古城前街某号院内,偷玉米3书包,被事主郝某发现,追至门外。白宝山用木G猛击郝的头部,致使部某颅骨线形骨折,头皮裂伤,缝合9针。

    二、1982年底,白宝山伙同白某,在石景山综合修配二厂一车间,盗窃手推车外胎170条,车轱辘两个,价值人民币3150元,运出销赃,得款2855元。已全部追缴,发还。

    三、1982年8月8日,白宝山伙同石某,偷盗牡丹牌12英寸黑白电视机1台。

    四、1983年1—3月,白宝山伙同石某等,偷盗工厂仓库内管件,阀门160件,价值1900元,偷盗圆木1根,直径40厘米,长7米,销赃得款500元,全部挥霍。

    据此,白宝山被判抢劫罪5年,盗窃罪7年,决定执行11年,与前盗窃罪4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自1983年3月8日起,至1997年3月7日止),剥夺政治权利2年。

    从以上材料看,北京市两家初级人民法院当年对白宝山的量刑应该说是恰当的,并无如他所说偷一书包玉米便加判10徒刑的畸重情形。1982年前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很低,多数工职人员月薪只有几十元人民币,白宝山的盗窃数额不菲。他多次与同伙入户盗窃,性质恶劣。而在刑法上,对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有着明确的规定,持械行凶,抢夺他人财产,伤害他人身体,以抢劫罪判刑是完全正确的。

    但白宝山并不这样想,他从自身的私利出发,认为法律对他不公平。这种思想在他漫长的服刑过程中,在他承受离婚等人生打击时,不断得到加强。

    白宝山是一个报复心理极重的人,1998年3月,白宝山在法庭上曾相当清晰地表述过他在狱中产生的报复思想。他说:“我想过了,法律这样判我,我服刑出来,就去杀人,杀死那些受法律保护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来杀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无期(徒刑),减刑后我出来年纪大了,没能力杀成年人了,我就杀孩子,到幼儿园去杀,能杀多少杀多少,直到杀不动为止……”

    这里形成了一个悖论,一个改造和反改造的悖论。白宝山是一个极端的典型。他犯了罪,在改造的过程中受到惩罚,他却把责任推到无辜的人们身上。他的思维是最简单的反向思维:法律“不公正”地惩罚了他,那么一旦有机会,他就用不讲理的方法,惩戒法律。

    二、“预谋犯罪”白宝山前期的心理过程

    服刑,整个改变了白宝山的人生道路。

    家庭没有了,妻子儿女失去了,白宝山成为一个孤独的鳏夫,成为被遗弃者。在狱中,每每回想起来,他都觉得自己可怜,也觉得对不起儿女。

    白宝山的舔犊之情在他的犯罪意识中占有重要位置。白宝山出狱后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并没有去看望过自己的儿女,这更说明他在心里极为重视他们。现在他还没有钱,他不愿给儿女留下这么一个落魄的印象。将来,出现在儿女面前的,将是一个有钱有地位的父亲,他将留给他们一大笔财产。

    1991年,也就是在宣武区人民法院宣判加刑的5年之后,白宝山作为北京调犯,被遣送到大西北,在新疆石河子新安监狱服刑。

    大约在1992年间,白宝山接到当时仅10岁的女儿一封来信。女儿在信中向他诉说,继父对她妈妈不好,经常打骂她妈;对他们两个孩子也不好,别人家的孩子上学都有零花钱,他们没有。他们在外边总受别人欺负……

    孩子的心灵受到了伤害,孩子的生活也受到多方面的影响——这都与他白宝山有关。

    这封信对白宝山的触动很大。跟白宝山一起服刑的同监犯李清亮(化名)说,白宝山接到女儿来信,情绪极不正常。后来白宝山把这封信拿给李清亮看,当着李清亮的面痛哭了一场,发誓说:“我出去之后,一定要弄到300万(元),给我的两个孩子买房子,每人买一辆奔驰车,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不能比别(的有钱)人差。”

    白宝山在狱中没交下几个朋友。这与他的性格有关,他与大多数犯人都不来往。李清亮是为数不多的一个。他比白宝山年长,人性不错,有见识,服刑前曾在北京某军事单位供职,懂得枪械知识。与白宝山要好的还有两人,一个叫吴子明,一个叫小蛋子(化名),他们都是本地人。吴子明对白宝山非常佩服,小蛋子曾跟白宝山住一个监号,他对小蛋子格外照顾,两人是另一种友谊。

    当时李清亮对白宝山的境遇充满了同情。入狱,离婚,儿女受罪,即使说出弄300万那样的狂话也能理解。狱中人为了宣泄,为了Z慰,常常如此。白宝山与他人不同,他是个有心力的人,不受信口胡吹,他想了,说了,就打算去做。还在监狱的时候,他脑子里就一遍遍过电影,设计着日后出去,如何去弄这300万元。

    ——这只能去抢银行。

    他又一次次给自己出难题,设想抢银行会遇到怎样的情形,他又怎样应付,把自己追到“穷途末路”,再想办法解脱出来。

    躺在监号的角落里,混迹于劳改的人群中,打饭吃饭睡觉,白宝山凡人不理,心里转动的都是这些念头。这成了他的白日梦,成了他的精神支柱,成为他消磨时光的好方法。当然,外人是不了解的。

    在监狱里,白宝山便着手做着各项准备工作。

    他知道,要作大案,没有文化知识是不行的。小时候他不肯读书,进了监狱却卧薪尝胆,坚持把文化课学下来,达到了能读书能看报的水平。

    这时的白宝山在外表看来很老实、很勤奋,这正是他“立大志”的阶段。

    同时,他开始研究案例。

    他对所有能找到的,无论书本、杂志还是电视上的案例(监狱里能看到电视),都抱有浓厚的兴趣,以专业眼光反复加以研究。寻找作案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的继漏,分析警方的侦查思路和方法,研究作案后如阿逃避警方的打击。劳动之闲,他常常跟李清亮“探讨”。

    一次他在电视上看过某警匪片后,对李清亮说:“这人太笨,遇到警察不能跑,要迎上去打。迎上去打还有跑的机会,一开始就跑,肯定叫人家捉住。”

    还有一次,他看了几本杂志,和李清亮议论说:“他们被抓,毛病都出在钱和物(赃物)上。不带那些东西,就是被警察抓到,身上没有证据,警察也没办法。”

    在白宝山“预想”的那些案件里,作为主人公的他,必须有武器。白宝山向往的不是普通的枪,是火力猛,威力大又携带方便的枪种。还要有车,有高超的S击技术和驾驶技术——这都是前期准备的“必要条件”。

    在监狱里不可能搞到枪,也无法学习驾驶技术,但他可以学习枪械知识,还可以设法收集子弹。

    新疆与内地比,有着许多的不同,新疆是祖国的西北边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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