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丹青立刻调转船头,兴奋地喊道:“那我们也去巴黎!去巴黎!去巴黎!”
众人再次附议,然后又齐刷刷地看向我。
我垂头不语。
魏小侯爷冷嘲热讽地说:“丹青,你就别跟着凑热闹了。你家妻主是要去和宁非白约会,哪儿会带着你这个大灯泡?”
丹青一把攥住了我的手,十分紧张地问:“妻主,你要去找宁非白吗?他不是走了吗?他不是不要你了吗?你为什么还要去找他?丹青不好吗?”
我的小心肝开始抽痛,咬了咬牙,抬起头,直视着丹青的眼睛,说:“丹青,你看清过自己的感情么?爱情不是依赖。”
丹青的身子一抖,似乎想要放开我的手,但却在放开的那一瞬又再次用力抓紧。他的唇颤了颤,却什么都没说出来。他的眼睛里划过迷茫和痛苦,最终页只是轻轻地垂下眼睑,静静地盯着自己的脚尖。
这时,霍去病却开口道:“你说丹青看不清自己的感情,那你呢?你以为执念就是爱情吗?!”
我就像被人用钢针刺伤,张口大声吼道:“那你告诉我,什么叫做A情?!爱情到底是什么?她是不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她是不是可以为了所谓的爱,抛弃所有!?在我看来,爱情就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东西!”吼完,我掉头就跑。那一年的记忆,就像地陷一般,张开了大口,想要将我吞噬。
有人说,如果爱,请用力爱。
而我,能付出的爱,只是比喜欢多一点儿,比真爱少一些。
我怕自己遗传了母亲对爱的渴望和疯狂,怕自己让身边的人受伤,怕自己为了爱情点燃了自己的灵魂,怕自己为了爱情而尸骨无存!
所以当我口口声声江浙爱情的大道理时,当霍去病识破了我的虚伪时,当那些记忆将我残忍地撕开时,我非常孬种地逃跑了。
在外面游荡到天黑,将记忆再次封存,我又嬉皮笑脸地回到了锦绣公墓。不得不说,我的自我修复能力向来很强。如果不是因为最近情绪不稳定,内分泌严重失调,我也不会那样失控。
面对众人关心的眼神,我笑嘻嘻地说:“只要让我去巴黎,我就没事儿了。”
众人的眼神立刻由关心变成了另一种语言。这种语言可以解读为——丫就是一没皮没脸的无赖!
天亮后,我背上了行李,与众人挥手告别。
当我坐上了出租车,渐行渐远的时候,一个黑色的影子始终站在了锦绣公墓的门口。即使隔着很远的距离,我人就能感觉到他那承载了苦涩的目光,一个烙在了我的身体上。
我狠狠地甩了自己一巴掌!
倒车,换乘飞机,随着旅行团一路颠簸,终于在我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到达了巴黎。
我和导游交代了两句之后,便挥手与他告别了。
我背着包裹,打了一辆车,直奔宁非白现在的居所。
要问我如何和法国人沟通,其实很简单。在我出国前,便让魏小侯爷帮我用法文写了几张卡片。其一便是宁非白的地址,其二就是一些简单的沟通语言。例如:我要吃JR。再例如:请问厕所在哪里?
到达宁非白的住所时,我被看门的法国大叔拦住了去路。
我立刻将宁非白的地址和另一章写有“我是宁非白未婚妻”字样的卡片一同递给他看。
法国大叔看过后,却并没有马上放我上去,而是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两眼后,这才有好地笑了笑,然后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
我点头致谢,P颠颠地跑到电梯旁,一路飙升到宁非白所在的楼层,然后捂着急剧加速的心跳,按响了他的门铃。
第二十九章:切肤之痛(二)
此刻,已经是晚上九点零五分,我想他一定会在家。
随着门被打开的声音,我觉得自己的心跳都快跳出嗓子眼儿!我激动得有些难以自持,两条大腿早就没出息地颤抖了起来。我不知道,宁非白在看见我的那一刻,是会傻傻地呆愣住,还是会将我紧紧地拥抱?
我想,他会给我一个紧紧地拥抱,外加一记火辣辣地吻。
我下意识地张开了双手,想要扑入他的怀中,但当门被打开的那一刻,我却看见一个金发碧眼的法国美女十分不悦地瞪了我一眼,然后转过身,给站在她身后的那个男人一个法式的告别吻。
那个法国美女又说了两句什么,我一句也没听懂。直到她踩着红艳艳的高跟鞋,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才恍然回过神儿,对宁非白咧嘴一笑,打趣道:“艳福不浅啊。”
宁非白有些无措,但马上恢复了震惊。
他张开了双臂,将我抱紧,玩笑道:“莉莎是我的导师,为人很热情,我不是第一个被她费力的男学生。”
我点了点头,藏起心中的不快,调侃道:“看来,法国人的热情,我确实消受不起。”
宁非白目光灼灼地望着我,暧昧到:“我的热情是国产的,你应该可以接受。”说完,将我抱起,走进屋子,直接扔到了大床上。
他热情似火地扑到我的身上,一边动手解下我的背包,一边沙哑道:“傻丫头,这回你来了,就别想走了!”
我心中划过暖流,冲刷掉了之前弥漫起的醋味。
我主动拥抱住他,大声喊道:“宁非白,我想你!”
宁非白的笑容仍旧是那么的勾魂夺魄。他深情地凝视着我,用温柔的唇瓣亲吻着我的鼻尖,用修长的手指解开了我的衣衫,用沙哑的声音诉说着对我的思念,“傻丫头,我也想你。”
我配合着他的动作,将双手举到了头顶,好方便他将我身上穿着的套头衣服脱掉。
当他将我的衣服推到我的小臂上时,当他准备解开我的胸衣时,我的手指在枕头下摸到了一个被撕开了的小薄片。
我捏了捏,没摸出那个是什么东西。
我甩开堆在双臂上的衣服,将那小小的薄片凑到面前看了看,然后又将其地道了宁非白的面前,问:“你能解释一下,这里面的东西,哪里去了吗?”
宁非白愣怔了一下,然手将那个小薄片攥进了手里。
我坐起身,将被脱掉的衣服一件件地穿上,然后背起了自己的包,默默无声地向门口走去。
这一颗,我觉得自己的世界好像被装上了消音器。寂静与死寂缠绕住我的脖子,啃着着我的灵魂。
在我拧开了门把手的时候,宁非白跳下了床,从背后紧紧地抱住了我。
他不说话,我也不说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挣扎着拉开了房门,向门外迈出了一脚。
宁非白立刻又将我紧紧地抱住,急切地喊道:“别走!”
我垂下眼睑,没有回话。
宁非白收紧手臂,沙哑到:“元宝,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此刻,我很想质问他,难道一个正常的男人,就必须要靠其他女人来解决自己的生理需要吗?!难道一个真长的男人,就必须将感情和R体分开吗?难道一个正常的男人,就无法忍受四个月的寂寞吗?难道一个正常的男人,就一定要伤害爱着他的那个女人吗?!
我想吼他,想骂他,想打他,但最终只是掰开了他的手,说:“宁非白,我也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拉开房门,大步走了出去。
我不敢再停留,生怕自己会在他的面前落下眼泪。
都说眼泪是女人的武器,但这种武器只会对心疼她的那个男人有效。我不知道。宁非白是否心疼我。所以,宁愿将眼泪吞进肚子里。我,自己心疼自己!
大步走进电梯间,在电梯门关合的那个瞬间,我看见宁非白追了出来。
他用祈求的、惶恐的、不安的、痛苦的目光凝视着我,似乎想要说些什么,想要挽留住我。
我真的很想恨他,很想让他看见我痛苦的表情,很想让他知道,他伤我至深!很想让他后悔,让他明白自己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但是,我眼前的那个男人,他是宁非白啊!
我攥紧手指,用疼痛迫使自己变得冷静。在电梯门关闭的那个瞬间,我对他说:“要幸福!”
是啊,要幸福。因为我不介意你的放纵,所以我们都可以继续幸福。别有负担,别有罪恶感,你就是宁非白,你要过最好的生活。你,要幸福!
。。。。。。。。。。。。。。。。。。。。。
走在热闹的大姐,我第一感觉到什么叫做寂寞。寂寞就是别人眼中的繁华世界,在你的眼中却变成了落花。
寂寞是个复杂的东西。
在歌者的眼中,她变成了一曲忧郁的小调。细细地钻入你的心扉,勾动你最纤细的情感,触摸你痛苦的g点;在诗人的眼中,她变成了一个个寄满相思的词。倘若不能催你落泪,便只能将那靡丽燃烧成灰;在我的眼中,她却变成了狗P!很臭,熏得我想吐。
我昏昏沉沉地走着,十分想哭,却找不到可以掉落的那颗眼泪。
妈地!人怎么就这么奇怪?不想哭的时候,要忍着眼泪;想哭的时候,却偏偏流不出眼泪!
我漫无目的地溜达着,知道后半夜两点钟的时候,精疲力竭的我伸手叫停了一辆出租车,然后将导游给我的行程表拿了出来,指着其中一家旅馆,用力地点了点。
车子回到旅馆后,我敲开了导游的房门。
他一脸煞气地看着我,我目无表情地瞪着他。
最后,他败下阵来,帮我拿到了钥匙,送我回到了房间。
我脱掉衣服,将自己泡在温度很高的浴水里,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感觉到一丝温暖。
水凉了,放掉,再次注满热水。
水又凉了,再次放掉,仍旧注满热水。
当我第三次注入热水的时候,我整个人钻进了水里,嚎啕大哭。
是的,我想嚎啕大哭,所以我要嚎啕大哭。
然而,我发不出声音,只能任眼泪将淡水变咸。
第三十章:风起(一)
巴黎之行,很快便结束了。
总结下来,无外乎两个字——浪费。
是啊,浪费。出了一趟国,我却一张照片没拍,一件衣服没买,一处风景没看。整个巴黎之行,我用了百分之九十的时间来吃饭。至于吃得好坏,我压根就没尝出味来。这次出国,既浪费了我的时间,又浪费了我的感情,还浪费了我的钱财。
眼见着就要登机了,我才恍然回神儿,冲进了一家店铺,为丹青他们每人选购了一顶帽子作为礼物,也算是不虚此行。
回国后,我直接回了家。
丹青他们已经集体去巴厘岛玩了,家里除了我之外,一个人也没有。
以前一个人住,也不觉得怎么样。现在再次一个人住,竟然十分不习惯,整颗心都变得空落落的。
独自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直到夜幕降临,我也没挪动一下位置。
半夜时分,我听见有人在开我家的房门,当即警觉起来。
我站起身,找到魏小侯爷的棒球G,然后悄无声息地走到客厅的入口处,躲在了墙的一侧,屏住呼吸,举起了棒球G,准备在小贼进入客厅的那个瞬间,将他打得脑袋开花,满地找牙!让他知道太岁头上动土的后果!然而,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当我发起攻击,不但没有打到小贼,反而被他一脚踹到了小腹上!
我的身体重重地跌落到茶几上,痛得我半天都没爬起来。
那个小贼身形一晃,便跌至我的面前。
我立刻喊道:“霍去病!”
与此同时,他也喊出了我的名字,“元宝?!”
下一秒,我俩再次同时开口。
我问他:“你没去旅游?”
他问我:“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沉默三秒后,霍去病问我:“自己能动么?”
我试着自己坐起来,却痛得又跌了回去。
霍去病将我从茶几上抱了起来,然后扶着我在地上走了两步,见没有伤到骨头,这才放了心。他说:“你躺到床上,我用碘酒给你推拿一下。”
我咬着牙将衣服向上拉,将裤子向下褪,露出了小腹和胃部,乖乖地躺在了大屋的床上。
霍去病将碘酒倒在温热而粗糙的掌心,揉向我的小腹。
我痛得龇牙咧嘴,一个劲儿喊着,“轻点儿、轻点儿,痛死我了!”
霍去病稍微减缓了力道,说:“你瘦了。”
我咧嘴一笑,调侃道:“你难道不知,现在最流行的事儿,就是减肥?我这事实顺应审美的潮流而已。”
霍去病微微用力,我立刻发出一声狼嚎,“嗷……”
沉默了片刻后,他问:“回来,怎么不开灯?”
我微微垂下眼脸,回道:“我以为就我一个人在家,所以就没开灯。”最后,又最浅地加了一句,“省电呗。”
霍去病又是一个用力,我再次发挥出了一声狼嚎,“嗷……”
我求饶道:“大哥大哥,是我嘴欠还不成么?我再也不胡诌了。你还想知道什么,我一准儿用做思想汇报的形式,老老实实地交代。”
霍去病点了点头,说:“我没什么好问的了。”
我忙道:“那换我问你吧。你怎么没和大家一起出去旅游呢?”
霍去病回道:“这边有事情需要处理,暂时走不开。”
我问:“处理完了么?”
霍去病答道:“完了。”
我见霍去病一副不想多谈的样子,一时间,也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才好。沉默半晌后,我又开口道:“大家好不容易出去玩一次,你既然处理完了自己的事情,明天就去找他们吧。”
霍去病回道:“他们明天就回来了。”
我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不知道是不是我多心,我总觉得眼前的霍去病和以前不大一样了。仔细想想,大概是他对我的态度有些不一样了。以前,他深邃的眸子里总有我的影子。现在,他只是埋头帮我推拿着小腹,甚至连个正眼都没有看我。
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感,在我的心里萦绕而起。
看看、看看,我是多么的自私。
我拥有宁非白的时候,我一个劲儿地推拒着霍去病给予我的感情。在失去宁非白的时候,我竟然开始渴望霍去病给我安慰。
骑驴找马我不擅长,但吃锅望盆却很在行。
我代表自己,十分严肃地鄙视我自己!
我想,如果我向霍去病哭诉宁非白的背叛,他一定会将我抱入怀中,给我最真诚的安慰,和最温暖的拥抱。并用他的爱情,填补我内心的寂寞。
但是,我不会这么做。
其一是我的自尊心不允许。其二是因为我尊重霍去病的感情,珍惜他的爱情。
他是那么倨傲的一个人,我怎么忍心让他做我的感情备胎?
这次去巴黎,我走得是那么决然,伤他是那么的彻底,哪里还有脸在失去宁非白之后,跑去他的怀里寻求安慰?
路是自己选的,脚上的泡是自己磨的,是好是坏,我一个人抗着!
转头,看向窗外的明月,发现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但看在我的眼里,却不大一样了。这,也许就是心态的原因吧。
幸福这种东西,果然是可遇不可求的。
霍去病是个好男人,只可惜我并不是一个好女人。错过了,也就失去了。
只希望,有一天,我们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幸福就一定要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吗?我看,未必。
都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那就是干柴遇见烈火,没有不嗷嗷燃烧的道理。
然而,我却在心里为霍去病取了一个名字——塞柳下惠。
丫揉着我的肚子,动作那叫一个一丝不苟、心无杂念,就好像在揉着面团似的。
而我呢,在他宽厚温热的手掌下,终于睡了这些天以来的第一个好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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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梦,清晨时分,我被一阵欢呼声吵醒。
那声声欢呼充满了蓬勃的生气,和压根儿就不像压制的快乐。
我的唇角忍不住上扬,欢欢睁开了眼睛,从床上爬起来,火速冲进了客厅,与归来的众人抱成一团,一同分享着他们旅游后的快乐心情。
这一刻,我告诉我自己,我是最幸福的人!所以,不要再妄自菲薄,不要再顾影自怜,不要让我自己憎恶自己!我他吗地就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女流氓,爱咋咋地!
我撒欢地与每个人拥抱,紧紧地拥抱。
魏忠贤笑呵呵地说:“老夫的这把老骨头,要被你勒断喽。”
大姐说:“妹子,我给你买了两件衣服,你快试试看,合身不。”
魏小侯爷骂道:“死元宝!瘦死你!”
丹青问:“妻主,你给丹青买礼物了么?”
我这才想起来自己买回来的礼物,忙打开行李箱,将那几顶帽子拿了出来,每人送一顶。
第三十章:风气(二)
大家十分开心地戴上帽子,然后纷纷拿出给我和霍去病买回来的礼物。
就在这时,这才明白,这次伸手的人不是丹青,而是卫玠。丫在和我要礼物!
这个……让我很为难啊。
当初买东西,是按照人头算的。压根儿就忘记了卫玠和丹青是两个灵魂的事儿。
眼见着卫玠将手缩了回去,我忙扬起了璀璨的笑脸,将自己选得帽子扣在了他的脑袋上。
幸好我为自己选的东西,向来走中性路线,那顶帽子戴在卫玠的头上,虽说有点儿不搭调,但胜在并不十分女气。
卫玠对着镜子照了照,缓缓勾起了唇角,看样子还算满意。他转过身,从包裹里掏出几袋零食,扔到了我的怀里。
下一秒,就见他将头上的帽子取了下来,又兴冲冲地戴上了我送给丹青的那一顶。然后美滋滋地照了照镜子,嚷嚷道:“卫大哥,丹青的这顶,比你的那顶好看哦。丹青今天就带着这顶帽子了!”
再下一秒,他又将头上的那顶帽子拿了下来,扣上了我给送给卫玠的那顶帽子。
我知道,这是卫玠和丹青在争戴帽子的权利,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大姐一边欣赏着做工精致的帽子,一边感慨道:“看看人家巴黎做得帽子,就是精致。不但样子好,质量也是顶呱呱的。”
这时,魏忠贤指着帽子里面的英文标签问:“小侯爷,这是什么意思?”
魏小侯爷探头去看,然后皱了皱眉,斜眼看着我,冷飕飕地问:“元宝,你说madechina是什么意思?”
我不屑道:“你真当我是文盲啊?madechina,不就是中国制造的意思吗?”
嗖嗖嗖……所有人的目光悉数S到了我的脸上。
我……用手捂住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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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很快便带了下午。
我们正准备出去吃饭,却听见有人来敲门。
魏小侯爷跑去开门,随口问了两句后,便冲着屋内喊道:“霍大哥,有人找。”
霍去病走到门口,与门外的人低声说了些什么。
我十分好奇啊,竟然有人会来找霍去病,于是伸头去看。
门外那人看见我,立刻冲着我甜甜一笑。
我笑着点了点头,问霍去病:“你从哪里淘来的小萝莉啊?”
门外那个小萝莉立刻对着我自报姓名,“哥哥,我叫白晓苏,是来找霍大哥出去玩的。可是霍大哥说要在家里吃饭。”
哥哥?丫竟然叫我哥哥?如果不是她眼神儿不好,就是找揍呢!我挑了挑眉毛,没说什么。
白晓苏眨了眨眼睛,冲着我羞赧地一笑,说:“我可以到家里做客么?”
我十分不明白,她为什么询问我的意见,为什么将我当成了一家之主?虽说我确实是一家之主,但毕竟没在脑门上刻下那几个字啊。
白晓苏这个小丫头的嘴很甜,样子也十分可爱,但女子和女人之间就是有种奇怪的直觉。我的直觉就是——我不喜欢她。
所以,我直接将皮球踢给了霍去病。回道:“我和你不熟,不好开口请你进屋做客。这事儿,你得为你霍大哥。”说完,去洗手,准备开饭了。
也不知道那个小萝莉白晓苏和霍去病说了什么,她最终还是进了我的屋,坐在了饭桌旁。
这一回,我终于体会到了霍去病他们曾经经历过的心情了。那时候,宁非白来,他们集体排斥他。这一次,白晓苏,我开始排斥她。这种感觉十分奇怪,就好像自己的领土被人侵占了一样。
白晓苏一做到饭桌旁,就将在场的每一人的都夸奖了一遍。
她对大姐说:“这位阿姨年轻的时候,一定很美。”
她对魏小侯爷说:“这位小弟弟好可爱,眼睛真漂亮。嘻嘻……”
她对魏忠贤说:“大叔的皮肤真好,都看不见胡子耶。”
她对卫玠说:“姐姐不但人漂亮,而是手艺更好。”
她对我说:“哥哥的气质很邪魅呢。”
我们一桌的人,除了霍去病之外,统统勾起了唇角。
有时候,勾起唇角,并不代表就是微笑。而微笑,不一定都是在表达善意。
在这里,我来用语言诠释一下大家的心声。
大姐一定在想:妈了个把子地小丫头,老娘我还很年轻!少管老娘叫阿姨!
魏小侯爷一定在想:你他妈才是小弟弟呢!你全身都长小弟弟!
魏忠贤一定在想:这个贱民,竟敢掀我九千岁的伤疤!一个字——死!
卫玠一定在想:我生平最讨厌两件事物。一是元宝这个女人,而是别人叫我姐姐!
我在想:既然叫我哥哥了,我总不能不表示一下吧?于是,我开始等待时机。
白晓苏将大家“讨好”了一遍后,竟然抱住了霍去病的胳膊,一脸幸福地说:“霍哥哥救了我一命,我以后就是霍哥哥的女朋友了。请大家多多关照。”
我们集体看向霍去病,霍去病在不动声色中抽出了被白晓苏抱着的胳膊,以实际行动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白晓苏却不依不饶地又抱住了霍去病的胳膊,撒娇道:“霍哥哥,吃完饭后,我们去看电影不好……啊!”她突然发出一声短处的惊叫,然后十分不安地扭了扭身体,向霍去病的怀里钻去。
我环视一周,见每个人的脸色都十分正常,根本就看不出是谁向白晓苏下过黑手。看看、看看,这一屋子的人,果然都是玩打击报复的高手。
为了对得起她的那几声“哥哥”,我用十分色情的手法,摸向了她的大腿。
白晓苏的身体一僵,又向霍去病的身上靠了靠。
我右手拿着筷子,面不改色地吃着饭,左手却乘胜追击,继续摸着白晓苏的大腿。
白晓苏飞快地扫了我一眼,然后对霍去病说:“霍哥哥,我们换个位置,好么?”
霍去病同意了,白晓苏逃离了我的魔爪。
这一次,白晓苏坐在了霍去病和魏忠贤之间。
片刻之后,白晓苏的脸色再次起了变化。她噌地站起身,慌慌张张地对霍去病说:“霍……霍哥哥,我有事,先……先走了。”说完,撒腿就跑。
霍去病扫视我们一眼,我们立刻低下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往嘴里扒拉着饭菜。
霍去病既没有说话,也没有去追白晓苏,而是和我们一起舞动着筷子,分享者美食。
我用眼角的余光扫了眼霍去病,总觉得他虽然表现得很镇定,可还是有些怪异的感觉,让我十分地不舒服。
第三十章:风气(三)
我的饭吃到一半,便接到了大妈的电话。
电话刚一接通,就听见大妈扯着脖子吼道:“貂蝉死了!”
我忙将手机拿离耳朵,回吼道:“死了就死了!关我P事啊?!”
大妈继续吼道:“她死了,谁去送吕布於秋波,报董卓於妩媚啊?她死了,连环计怎么使?她死了三国演义演个P啊!啊!啊!”
我皱眉问:“那我能怎么办啊?我也没有太白金星那两下子,吃口气就能让她活过来。”
大妈用十分严肃的口气我说:“元宝,你知道貂蝉是怎么死的吗?”
我摇头,回道:“很显然,我不知道。”
大妈说:“董卓是穿越者!”
我诧异地长大了嘴巴,“啊?”
大妈咬牙道:“失察啊失察!董卓竟然是个穿越者!如果按照历史发展,王允眼看董卓即将篡夺东汉王朝,遍设下连环计,让貂蝉同时勾搭吕布和董卓。吕布一怒之下,杀了董卓。之后,貂蝉成为了吕布的小妾。下邳一役后,吕布被曹C所杀。貂蝉从此不知所踪。”
“然而,穿越者董卓知道王允的计划,竟然在王允使用连环计之前,派人将貂蝉杀死了!这样一来,吕布还没见到貂蝉,便不会因为貂蝉而杀了董卓。而董卓则是可以利用三国第一猛将吕布,夺得天下!”大妈讲完后,问了一句,“我说的这些,你可都明白?”
我吊儿郎当地说:“明白。不明白的地方,我会用百度搜索的。”
大妈赞赏道:“丫头,你终于长大了。这段时间以来,你也没少和我学东西。虽说我从来没教你尊师重道的礼节问题,但你一直做的不错,每次来看我,都送了不少好东西。呵呵……”
我抚额道:“大妈,你辛苦了。如果没有你,我怎么知道要用百度搜索自己不知道的问题呢?你教会我的东西,实在令我终身受益啊!”扯吧,看谁能扯过谁!
大妈欣慰道:“好,既然你懂,我心甚慰。眼见着过年了,你别忘了来看看大妈啊。不用买太多的补品,那东西挺贵的,折现就好。”
我咬牙道:“成!”
大妈呵呵的笑了两声之后,再次步入正题,说:“时间不早了,你收拾收拾上路吧。”
我忙问:“大妈,你让我去做什么啊?杀了穿越者,是不是就可以了?”
大妈教训道:“我刚夸你长大了,你怎么还这么不爱动脑子啊?现在的问题是,貂蝉死了!你要想办法让连环计继续!让吕布杀了董卓!懂吗?!”
我忙应道:“懂了懂了,这就去办!”
挂下电话,我对众人说:“我有工作了,你们自己吃吧。”
丹青问:“妻主,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想了想,皱眉道 :“这次的事儿有些棘手,不知道能不能搞定呢。如果年前回不来,你们就自己过年吧,甭管我了。”站起身,钻入衣柜里,开始翻找三国时期的衣服。
霍去病站起身,走到我身边,说:“我陪你去。”
我心中一暖,却还是摇了摇头,说:“你上次陪我去了一趟明朝,回来后脸色一直不好。这次去也没什么大事,无外乎还是做些老掉牙的工作,我闭着眼睛都能搞定,你不用担心。”
霍去病没有搭话,而是翻找出了他来时穿得盔甲和佩戴着的战刀。
丹青见此,也立刻表态道:“我也去!”
我头痛地问:“你去能做什么?”
丹青立刻用一副十分受伤的表情望着我,喃喃地问:“妻主,丹青真得很没用么?”
我心一软,忙摇头道:“怎么会?谁能将车开得比丹青快啊?!”
丹青立刻展露笑颜,说:“那我们就开车去!”
我无语了。
魏小侯爷眼神瓦亮地起身,摩拳擦掌道:“我还没去过三国时期呢。”
我翻了个白眼,讽刺道:“你去过哪儿啊?!别说没去过三国时期,你就连十八年前都没去吧?”
我以为,魏小侯爷会因为我的这就话和我翻脸,不想,丫竟然冲着我眨了眨潋滟的杏眼,笑吟吟地说:“元宝,带我去玩玩吧。”
我狂抖了一个,义正言辞地教训道:“我不是去玩!我是去工作!”
魏小侯爷趴到我的耳边,忽然大声吼道:“元宝,你要是不带上我,你也别想去!”说完,一把扯跑了我的“时空路由器”。
我想去追他,却被大姐拦下。大姐:“算了、算了,既然小侯爷想去,你就带上他吧。”
我无力道:“我想不带上他,成么?”
大姐诡异地笑了笑,说:“妹子,你既然连魏小侯爷都带上了,那……也不差我一个了。”
我的嘴角抽搐了两下,觉得神经有些萎缩。
魏忠贤装模作样地拍了怕衣襟,说:“哎……老夫都是一把骨头了,真不想和你们一起折腾。不过,既然大家都去,我也不能不陪着。算了算了,一起走吧。”说完,嗖地一声钻进衣柜里,开始翻找他来时穿得衣服。
我望着一屋子忙着换衣服的人,彻底地欲哭无泪了!
为了不让魏小侯爷穿着牛仔裤出现在兵荒马乱的三国时期,我只好到旧货市场里,去搜罗了六套用粗布做得棉衣棉裤,以及六双用兽皮做得棉鞋,然后大家统统换上较为统一的“队服”。
换好衣服后,我将两顶假发分别扣在了魏小侯爷和自己的脑袋上,然后对大家说:“我从来没带过这么多人一同跨越时空,所以不知道能不能成。现在后悔 ,还来得及。”我见没有人退出,便接着道,“第一次跨越时空,我跳得是悬崖。第二次跨越时空,我跳得是大树。这一次,咱们人多,如果跳大树,怕是有些不妥。跳悬崖,如果不成功,那就真得成仁了。我想,咱们干脆跳楼吧!从六楼的楼顶往下跳。运气好,我们都能跨越时空,到三国时期去。如果运气不好,就只能被当做集体自杀上一次报纸的头版头条。你们觉得怎样?”
众人点头附议。
魏小侯爷提议道:“我们多买一些海绵铺在楼下。如果没有跨越时空,也不至于摔死。顶多骨折个大腿啥的。不算事儿!”
众人再次附议。
就这样,我们背着包裹,来到了一处已经停止施工的小楼,将大批量的海绵铺到楼下后,便集体爬上了顶楼。
我从魏小侯爷那里要来“时空路由器”,设定好着陆地点。因为我们这次的人多,目标太大,所以我听了卫玠的建议,将着陆地点设定在一处较为偏僻的地方。等到了三国后,再作打算。
一切搞定后,我按下了“时空路由器”,对大家说:“我们手拉着手。我喊数,大家集体往下跳。记住,千万别松手啊!一……”
“等等!”丹青突然喊道。
我心中一喜,忙问:“怎么了?怕了?那你回去吧。”
丹青从身后扯出一条绳子,将我们全部捆绑在了一起。用力地勒紧后,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说:“这回,我们可以一起跳了。”
我哭笑不得地说:“你怎么又来这招?”
丹青得意道:“这招管用,就用这招。”
我打了一个响指,说:“同志们,注意了,我们开始跳了!一,二……”还没等我喊到三,便被众人簇拥着跳了下去!
毫无心理防备的我,在半空中发出了一串刺耳地尖叫声,“啊……”
第三十一章:义父在上(一)
我的一声“啊”,从现代一直喊到了三国时期,成为了第一个成功跨越时空的声音,多牛掰啊!
着陆后,我的嘴巴立刻被霍去病捂住了。他说:“嘘,周围有人。”
话音刚落,两名手持大刀的士兵便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比较隐蔽,如果不是走到了我们的面前,一定不会发现我们。
霍去病解开绳子,嗖嗖两拳挥出,将尚未来得及发出声音的两名士兵放倒在地。
我满眼崇拜地望着霍去病,赞道:“酷!”
霍去病微微扬起下巴,背手立于风中。
我刚想再赞美他两句,却见他面色一变,压低声音喊道:“快跑!”
我从树丛中伸出头一看,但见一群士兵正向我们所在的方向冲了过来!初步估计,那群士兵最少得有三四百人!
我立刻转过身,带头向树林里跑去。边跑边喊:“跟上、跟上,别跑丢了!”
当我跑不动了,气喘吁吁地停下时,一回头,却发现了一件十分惊悚的事情——我的身后竟然一个人也没有!
我慌了,忙向回跑。
结果,跑着跑着我再次发现了另一件十分惊悚的事情——我将自己也弄丢了!
这是哪儿啊?怎么到处都是半死不活的枯树啊?魏小侯爷他们人呢?是被抓了,还是和我跑散了?
我心急如焚,却无计可施。我后悔得要死,当初为什么一时心软,将他们带到这兵荒马乱的年代?
如果他们之中任何人发生了意外,我会恨死自己的!
不不不,不能胡思乱想,现在不是乱想的时候。我要冷静,好好儿想想,到底应该怎么办。
我带头向树林跑的时候,魏小侯爷和丹青紧跟在了我的身后,然后是大姐和魏忠贤,最后是霍去病压阵。
即使霍去病被抓,我也不用担心,他完全有自保的能力。可是,但是,但可是,如果有人向他放冷箭,那可就糟糕了!
好好好,我先不想霍去病。
丹青和魏小侯爷应该在一起。卫玠对三国时期比较熟悉,他们三个灵魂两个人在一起,应该也没有问题。但是,可是,但可是,他们俩毕竟不会武功啊!
好吧,现在已经是事出意外了!
算了算了,不想了,这么担心下去不是办法,我还是想想怎么能找到大家吧。
不,凭借我一个人的力量,想找到他们谈何容易?
既然他们都知道,我此行的目标人物是貂蝉和董卓,必然会想方设法去董卓的身边找我。现在,我只需要想个法子,先接近目标人物再说!
可是,我要怎么接近目标人物呢?貂蝉已被董卓派人秘密杀死,我想接近貂蝉除非到地府里和阎王大哥沟通一下感情。至于董卓,此人心狠手辣,疑心甚重,想要接近他,又谈何容易?
哎??????这次的任务,实在是太棘手了!
貂蝉啊貂蝉,我到底要怎样才能复活你这个连环计的重要人物呢?难不成,我要去找一个穿越者的灵魂,塞进你尚未僵硬的身体里,然后继续你未完成的历史使命?
只可惜,大妈没教过我“移魂大法”。
纠结啊!
我忍不住开始在心里骂卫玠。如果不是卫玠建议我将降落点选在这个一个鬼地方,我们既不会遇见那群士兵,也不会走散!
我一边骂着卫玠当动力,一边向着太阳的方向走去。徒步走了大约五个多小时后,我终于走出了这片树林。
此刻,天已黑,我腹中饥饿难耐,想找位行人“借”些银两,却连个人影都看不见。
我多想??????多想回到家里,咬着热乎乎的R包子,躺在电褥子上,舒舒服地睡一觉啊!可是,如果找不到那五个人,我这辈子就甭想回去了!
思及此,我再次后悔将他们带到这个冰天雪地的三国时期。
夜里的寒风刺骨,为了不让自己冻死在荒郊野外,我缩着脖子,开始奔跑。
跑着跑着,我竟然看见一辆马车从自己的面前驶过!
我的精神立刻为之一振,当即撇丫子狂奔追去!
那车夫见有人追赶马车,立刻扬起了鞭子,使劲抽着马P股,拼尽全力向前奔跑,生怕我会图谋不轨。
我这个恨啊!再次咬紧牙关,拼了老命向前追去!
幸好前一段时间总被霍去病当成小兵C练,现在跑个八千米就跟玩似的。哎??????怪不得魏小侯爷他们跟不上我。
心中一酸,我立刻决定要化悲愤为力量,一鼓作气追上了那辆马车,在气喘吁吁中将其拦下。
那车夫噌地一声拔出一把泛着青光的大刀,用看待敌人的目光瞪着我,大声喝道:“来者何人,意欲何为?!”
我腿一软,跪在了地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