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徐茗儿瞟着他的背影,无辜地低语道:“你讲的笑话确实不好笑,你叫人家怎么笑嘛…;
天黑了,夏浔没猎到甚么山J野兔,只摘来几十枚山果儿,还掏了七八个鸟蛋,两人随意地将就了一顿,便悄悄踏上了征程。
这山并不难走,山上也没有什么野兽。江宁府附近是帝都所在,人口众多、城市处处,而茅山自古就是道教圣地,游客四季不断,使得野兽绝迹,还踏出了许多条道路。夏浔这几天一直昼伏夜行,夜间虽然道路昏暗,但是隐约也能看清行人踏出的道路,所以并不难行。
两人歇息的时间尚短,体力还未恢复,不过一想到翻过茅山就要进入镇江府,逃脱的希望更大了几分,夏浔就兴奋起来,走起山路也不觉疲惫了。
他正走着,身旁徐茗儿忽然“呀;地一声轻叫,夏浔就象中了箭的兔子,攸地向下一伏,扭头一看,徐茗儿还站在那儿,夏浔赶紧一把把她拉倒,摁在自己身边,警觉地四下扫视着,低低问道:“你发现了甚么?”
徐茗儿茫然道:“我没发现甚么呀,你发现了甚么?”
“我?我也没……”
夏浔忽地瞪起眼睛道:“没发现什么,你叫什么?”
徐茗儿那双慧黠的大眼睛微微地眯了起来:“哼!我想明白了!”
“嗯?”
“你无耻!”
“啊?”
“你讲这么下流的笑话!”
“……”
第395章 要命还是要痒
茅山镇有一个巡检官,名叫熊珌。原本是县里的三班捕快头儿,只是为人耿直,不善上下维护,执法也不知权宜变通,不为知县大老爷所喜,寻个由头把他打发到了茅山镇做个巡检。
接到朝廷缉捕钦犯的消息之后,熊珌立刻行动起来,组织民壮四处设防,沿茅山脚下大道小径,蹲坑守候。夏浔终于知道地头蛇的厉害了,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巡检官,带着一群扛篙枪、挠钩的泥腿子,居然把一座茅山镇打造得风雨不透,夏浔根本没有机会进入镇内。
夏浔带着茗儿在镇外野地里伺伏了一阵之后,萧千月带着人赶到了,人马就驻在茅山上,把他们的退路也绝了,幸好他们根本没有发现两人的踪迹,否则发动民壮对这一片不过十来亩地大小的野草荒滩地毯式扫索一番,两人必然落网无疑。
半人高的野草丛中,茗儿鼙着秀气的眉毛,眼睛泪汪汪的。
她在奔跑之际,脚崴了,足踝肿起来,一动就钻心地痛。
夏浔鼹鼠般探头探脑,四下观察了一阵,放心地坐下,对她说:“来,我给你揉揉,虽然没有药酒,揉开淤肿,也容易恢复。”
“不要!哎哟!”
茗儿立即拒绝,脚丫急忙往回一缩,触动痛处,忍不住又是一声轻叫。
夏浔瞪起眼睛:“怎么不用,一旦有了机会,咱们怎么逃脱,一瘸一拐的还不叫人起疑?我倒是可以背你,可那不是更容易叫人注意了么?”
茗儿怯怯地道:“歇歇……,就会好了吧……”
夏浔嗔怪地瞪她,加重了语气:“茗儿,我知道女儿家的身子不该让男人碰触,可是事急从权,眼下只是为了治伤,咱们千辛万苦,死里逃生,眼看只差一步就能逃出生天了,难道要在这里失手被擒?”
茗儿红着脸,嗫嚅地道:“我才没那么愚腐,我其实……我……”
“嗯?”
茗儿羞怩地低下头:“人家……人家的脚丫儿,别人碰不得。男人不成,女人……也不成……”
“啊?”
夏浔发现自己越来越呆,根本听不懂她的话,这就是代沟么?夏浔心下一阵唏嘘:“我老了……”
茗儿鼓足勇气,红着脸道:“我……我的脚一碰就痒,从心里往外痒,会……会痒得要命。从小儿,人家穿鞋子都一定要自己动手,就是贴身的丫环巧云,都不可以碰我的脚……”
夏浔发呆道:“怎么会这样?”
茗儿送了个白眼儿给他:“我怎么知道?”
夏浔挠挠头:“你……足踝都肿起来了,一碰就痛,哪还能痒,我揉揉没事……”
“不成不成!”
茗儿楚楚可怜地看着他,央求地道:“我……我只要一想要被人摸我的脚,就……就已痒得要命了……”
“……”
夏浔忍了半晌,正气凛然地道:“你是要命,还是要痒?”
茗儿孩子气的回答差点没把夏浔气晕过去:“我……宁可不要命……”
“还得连累我一命!”夏浔加重了砝码。
茗儿咬起嘴唇不说话了,她偷偷的瞟夏浔一眼,低着头想一想,再偷偷瞄他一眼,再咬着嘴唇想一想,过了好久,茗儿才像上刑场似的,把腿往他面前一递,咬紧牙关,扭过了头去,决然地道:“你揉吧!”
把她的小腿架在自己大腿上,轻轻地脱去她的靴子,再轻轻把布袜一点点地从足踝上部褪下来,脱掉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麻烦,她的足弓弯着,脚趾紧紧地蜷缩着,连袜子都夹住了,夏浔扯了一下,才把布袜扯下来。
一只漂亮的天足,白皙细嫩,晶莹剔透,青青的脉络也看得清楚,脚形非常纤美。爱洁的茗儿,昨夜在山中还用山泉濯了足,所以非常干净。夏浔伸出手,轻轻握住她的小脚丫,茗儿身子一震,小腿迅速向后一缩,但是早有所料的夏浔已紧紧握住了她的脚,根本挣之不动。
茗儿满脸红晕,细白的一排牙齿紧紧地咬着下唇,双手撑着草地,扭过了头,酥胸迅速地起伏起来,呼吸急促得似乎跑了四十里山路,夏浔隔得好远,似乎都能听到她咚咚的心跳声。
她的脚丫光滑细润,就连足跟都是细嫩的R红色,没有一点硬皮,只是脚丫上部有两个水泡,其中一个已经挑破了,夏浔小心地避开,没有握住哪里:“好了,不要乱动,我先给你活动活动足踝,一点点再按摩淤肿处,要不然你受不了的。”
茗儿没有回答,她都不敢看被夏浔握住的小脚丫,只是偏着脑袋,使劲地点点头,她的小腿肌R因为紧张,已经绷得的仿佛一块铁,夏浔真担心她用这么大力会抽筋。
把脚紧紧握在手里的时候,其实是不太痒的,最难受的是那种轻柔的碰触。夏浔见她不再挣扎了,便放松了力道,只是握住她脚丫侧面的力道比较大,掌心、虎口位置放松了,他的手轻轻动了一下,茗儿便娇躯巨震了一下,似乎整个身子都要从地上弹起来。
夏浔担心地问:“疼么?”
茗儿使劲摇头,急促的呼吸着,低声道:“不用管我,没事儿……”
怕痒的女孩儿家倒是有的,可夏浔还从未见过一个女孩儿怕痒怕到这种地步,她的脚也太敏感了吧?
夏浔不以为然地摇摇头,垂下目光专心地给她按揉起来。
接下来的场景,如果只给小妮子一个脸部特写的话,那将是非常暖昧的一副场面。
俏丽的小脸爬满红晕,双手撑着地,秀发凌乱,头部竭力地仰起,咬紧了牙关左右摇晃着,她那小巧的鼻翼急促地翕动着,不知不觉白皙平润的额头便沁满了细密的汗珠……
如果镜头再往下移动一些,你会发现那已微微贲起娇美弧形的酥胸正像风箱一样地剧烈起伏着,那纤细不堪一握的小蛮腰忽尔左拧、忽尔右拧、忽尔紧紧挺起,忽尔又软软塌下……
“好了!”
夏浔一语方了,手刚离开她的脚丫,茗儿便双手一软,仿佛受刑结束,虚脱地倒在柔软的草地上,搁在他膝上的那只脚也迅速地缩了回去,用另一条把它藏起。
她长长地吸了口气,很悠长很悠长,然后又长长地舒了口气,娇躯软绵绵地瘫在芳草地上,一双眼睛迷迷蒙蒙的,焦距都找不着了。
夏浔看看她灿若石榴花,而且是凝着颗颗晨露的石榴花似的俏脸,抻起袖子,擦了一把自己额头的汗水,夏浔累得……一点也不比她轻松。
“这丫头要是去做足疗,还不得次次高C?”
夏浔暗暗牢S了一句。
山上,萧千月对唤到面前的熊珌道:“这样不成,熊巡检,把你的人都撤了,这样严阵以待的,就算他真走了这条路,又安敢现身?”
熊珌自信地道:“大人,下官经营茅山镇多年,对这里了如指掌,下官可以断定,以此部署,他根本无法逾此雷霆一步!”
“可我要的不是阻止他经过这儿,而是抓住他!”
萧千月颐指气使地道:“马上把你的人撤掉,那些乡丁民壮顶个P用,对付小蟊贼还成,对付得了他?”
“大人……”
“这儿是你做主还是我做主,要不要请你们县尊大人亲自给你一道命令你才肯听我吩咐?”
“这……,卑职不敢!”
“不敢那就把人撤了!都是废物,杨旭说不定早就离开这儿了,正在别处逍遥,两天了,有消息么?他会傻傻地等在这儿?把那些没用的乡丁民壮都撤了,带上你最精干的部下,随本总旗走,踏遍镇江府,我就不信抓不到他!”
“大人,下官可以听从大人吩咐,听从大人调遣,不过……这样大张旗鼓地缉凶,岂不打草惊蛇,有点什么风吹草动他就藏起来了,下官吃了半辈子公门饭,还没听说过……”
“你这是在教训我啦?你当了半辈子差?你抓的都是什么阿猫阿狗,你比本官还有本事?”
萧千月声音越来越大,大概天气热了,他的火气也大,唾沫星子都喷到了熊珌熊巡检的脸上。
熊珌敢怒而不敢言地拱手道:“下官不敢!”
“谅你也不敢!立即按我吩咐去做,今晚便撤了那些没用的明暗警哨,挑出精干人手,听我安排!”
“是……”
熊珌低着头,咬着牙退了下去。
萧千月缓缓走到山坡一侧,负手看着茅山景致,嘴角忽然诡异地动了一下……
天光微曦,茗儿猫儿似的蜷缩在地上,睡梦之中眼皮轻轻地颤动着,似乎梦到了什么痛苦的事情,那秀气的眉毛微微地鼙着,眼角还有隐隐的泪痕。
夏浔已经醒了,是饿醒的,他们两个已经在这里困了两天,也饿了两天,已经是饥肠辘辘,要不是旁边的草丛中漫过的浅溪河水,恐怕都坚持不到这一刻。夏浔静静地看着睡梦中的茗儿,把搭在她肩膀上的衣服又给她掩实了些,她睡觉倒乖巧,这一个姿势,几乎一宿就没变过。
夏浔坐起来,忧郁地看向远方:“官府的人守得风雨不透,还没有撤防的意思,今天无论如何都要拼一下了,硬闯也罢,潜逃也罢,再这么坚持下去,就要活活饿死在这里……”
茅山,道家D天福地,号称句曲之金陵,养真之福境,成神之灵墟。他们现在就快要成神了。
夏浔苦苦一叹,低下头,就迎上了茗儿黑黑亮亮的一双眸子:“你醒了?”
茗儿坐起来,可怜兮兮地看着他:“大叔,我饿了……”
肚子咕噜噜地响起来,好象在响应她的话,茗儿舔舔嘴唇道:“我现在吃得下一头牛……”!~!
第396章 情难自禁
“我想有一所层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一—————”
茗儿的意识似乎有些模糊不清了,她像呓语一般地诉说的,如梦如幻:“叔叔,当时听你吟这样的诗时,非骈非俪、无谐无韵,我还觉得很好笑,可现在……,我似乎品出一些味道来了……”
“我不要很多,真的不需要,我只要能有一处房子住,不用露天席地,不用担惊受怕,到处奔波。我只要有一碗饭吃,不需要大鱼大R,只要能填饱我的肚子……”
茗儿越说越饿,可是人一旦饿极了,对食物的渴望也就越强烈,越是克制着不去想便越想,她咽了口唾沫,抬头看着夏浔,好象看着一只滋滋流油的蹄膀。
被她一说,夏浔也是越来越饿了。
他吞了口唾沫,对茗儿道:“你先等着,我再去镇口看看,试试能否找一条出路,咱们摸出去。”
“如果还是不行呢?”茗儿幽幽地问道。
她的语气幽幽,神情却很平静,这种异样让夏浔察觉有些不对,他深深地看了茗儿一眼,这样平静的神情本不该出现在这样年轻的一个女孩儿身上,夏浔忽然觉得,她似乎已经萌生了死志。
夏浔警觉起来,沉声道:“你别胡思乱想,就算真的走投无路,那个人也是我,而不是你。你可以……”
“我宁可死,也不回那个家!”
茗儿饿得声音很微弱,但语气之坚决却不容质疑。
夏浔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好,那你至少,要等我回来!”
“嗯!我会等你!”
夏浔又深深地望了她一眼,确定她不会趁自己离开做傻事,这才闪身扑进了草丛。
没有人!
原来没有明哨暗哨的地方都没有人,夏浔的心一下子急跳起来。
“他们终于认为自己已经逃脱,或者根本没走这条路么?”这样堵截的办法虽然笨,却也是最有效的,没有流动的搜索,便露不出一丝破绽,夏浔本以为要被活活困死在这儿了,现在他终于看到了希望。夏浔心中一阵激动,几乎欢喜的要流下泪来:“终于把他们耗走了。”
狂喜过后,夏浔迅速冷静下来,他拼命地告诫着自己:“别着急,不能冲动,越是这时候越要谨慎,再忍忍,再观察一下,万万不能功亏一篑。”
夏浔伏在草丛里,耐心地观察着远处的路口,慢慢的,有村民经过了,夏浔没有动。不知过了多久,又哼哼游人经过了,还是没有人现身盘问。夏浔开始蛇行着靠近,继续观察。当确认无疑后,他又从野草丛中转移到了镇子的另一个方向……
从清晨一直捱到日上三竿,饥肠辘辘的夏浔终于确认,那些无处不在,卡死了所有通道的巡检捕快、弓兵民壮们,真的统统撤走了。夏浔强捺着心中的狂喜,悄悄地潜了回去。
茗儿盘膝坐在地上,面前C着一截从筐上拆下来的藤条,极有韧性的藤条已经掰直了,前端是制筐时被刀子斜削的断口,很锋利。这锋利的刀一样的藤条像日冕一样C在松软的泥土里,太阳一点点爬起来,藤条的影子渐渐移动着,缩短着,快要看不见了。
茗儿仍旧盘膝坐着,不言不动,静静地神情,好象一个悟透了生死的高僧,直到夏浔拨开草丛,钻到她面前来。这世上,的确有太多的痛苦是比死亡更叫人畏惧和难以承受的,她不怕死,却受不了那种连野草都恨不得塞进嘴里去的饥饿感。
“他们撤走了,我们有救了!”
“真的?你没骗我?”
夏浔只一句话,得道高僧就还俗了,小茗儿从地上爬起来,两眼放光,向他颤声问道。
她这时已经承受不了希望破灭的打击了。
“真的!”夏浔重重地点头。
茗儿一声欢呼,猛地向他扑去,把猝不及防的夏浔一跤扑倒在草丛里:“我们得救了,得救了……”
茗儿欢喜地叫、忘情地叫,全然忘记了自己压在他身上的姿势有多暧昧。
能有什么暧昧呢,她现在满脑子都是食物,烹调得香啧啧的食物,她现在恨不得把身下的夏浔当成一头煮烂了的牛,生吞活剥地咽下去。
夏浔也是一样,怀里抱着一个活色生香的小美人儿,可他此刻宁愿抱着的是一只外形饱满、体肥皮白、R质细嫩、食之酥香的金陵板鸭。
有时候,人的**是很容易满足的……
傍晚,湖溪镇上飘起了袅袅的炊烟。
一个三十出头的汉子挎着个皮囊,手里提着个布口袋,兴冲冲地走到院落前。
三间的茅草土坯房,用篱笆在房前扎着一个小院儿,有几只J正在地上奋力地刨着食物。
“娘子,娘子……”
还没进院门儿,汉子就兴冲冲地叫起来。
“嚷什么嚷,一回来就大呼小叫的。”
一个系着青花碎布围初,打扮得十分俐落的小妇人从屋里走出来,看模样还挺俏丽的,她没好气地瞪了那男人一眼,训斥道。
那汉子把手中的布口袋一举,得意洋洋地道:“娘子,你猜猜,这里是甚么?”
小妇人撇撇嘴道:“你能拿回甚么好东西?”
那汉子道:“这回你可猜错了,娘子啊,为夫帮王秀才家做了两套袍子,他没那么多现钱给咱,喏,就拿这条火腿抵帐了。快着些,去切盘R,再弄点罗汉豆,炒一盘香啧啧的火腿炒豆,为夫去村东头打一角酒来。”
“甚么?拿火腿抵帐!你不过日子啦!宁可叫他欠着,那也是钱呐,你收火腿做什么!”
妇人大怒,用手指头狠狠地在他额头戳了一下。
“这不是……”要论这火腿的价钱,咱还占了便宜呢。”汉子不服气地嘟囔着。
“占个P的便宜,你就知道馋R吃,你个没出息的!”
妇人说归说,还是接过了丈夫做工的皮囊和那只盛着火腿的布口袋。那汉子这才美不滋儿地道:“好娘子,炒香一点呀,为夫最爱吃你做的火腿炒豆了。”说着槎槎手,便兴冲冲地向村头儿去打酒了。
“就知道吃,饿死鬼托生的!”
妇人笑骂一声,转身回屋了囗今天的晚饭多了一道火腿炒豆,就显得丰富多了。两口子放下饭桌,摆上酒菜,刚要动箸,院门口儿就有人唤道:“请问,家里有人么?”
当然有人,农家吃饭,大门是畅开着的,两口子就坐在堂屋里,一眼就看见了,还能没人两口子向门口一看,见是一个很俊俏的后生,带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小姑娘眉目如画,俊俏可人,再一看发式,分明是个妇人髻,想来是已经成亲了。
那汉子提着筷子就走出来,上下打量着他们,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
那男人叹了口气,向他拱拱手,可怜巴巴地道:“这位大哥,小弟和娘子从和州来,到常州府走亲访友的,不幸路遇剪径的歹人,我夫妇二人侥幸逃脱,却错过了宿头,现在才赶到这处镇子,镇中既无客栈又无饭馆儿,我夫妇二人饥肠辘辘、无处安歇,想求大哥行个方便。
“这个……”
汉子听了犹豫起来,那俊俏后生一见,连忙道:“哦,大哥请放心,饭钱、住宿钱,我们都要给的,不瞒大哥,小弟把钱藏鞋壳子里了,没让那歹徒发现。”
汉子挠挠头,有些为难地道:“这个……”官府有令,不许接待陌生路人,你们两夫家…”
“哦,我夫妻俩儿是有路引的,大哥请看,这里写着,从和州府到常州府,夫王小双,妻赵灵心…”
“快进来快进来,哎哟,瞧瞧你媳妇儿长得这叫一个俊,跟画里的人物似的。”
后边,那少妇迎了出来,殷勤地让客,她又瞪了自己男人一眼,吼道:“你还杵在那儿干什么,夯货!瞧瞧这对小夫妻,男才女貌,像是歹人吗?出门在外多不容易,咋还能不给人家行个方便。”
训斥完了丈夫,那妇人又转向这对小夫妻,笑脸盈盈地道:“家里正好刚做好饭,不嫌弃就一块儿吃。拙夫叫马桥,嫂子我姓崔,我们两口子都是匠户,经常出门在外,知道出门在外的苦。前年呐,我们夫妻也遭过劫道儿的,不过那两个贼笨得很,劫了我们做工的家伙什儿去,却不小心掉了一卷宝钞,哈哈哈,我们因祸得福,发了个小财,只是我们的路引当时也被一块儿抢走了,害得我们两口子好几天上不了路!”
“嗯?”
夏浔扭头瞅瞅她的“拙夫。”再瞧瞧这位巧妻,依稀……,似乎……好象有点眼熟。
不会吧…,当初被自己和苏颖劫走了路引的,就是他们两口子?
“来来来,快坐下!”
崔小嫣热情地招呼他们,又对自己丈夫没好气地吼道:“你傻站着干什么,快打盆水去,请小哥儿和他的小娘子洗洗手啊!”
一间斗室,一盏油灯,一床铺盖。
吃了一顿饱饭的夏浔和徐茗儿坐在屋里。这已经不是两人离开茅山镇后吃的第一顿饭了,所以倒也不致穷形恶相地吓着了主人。
虽然房屋简陋,可静谧中两人却觉得无比满足。他们越往外走越是安全,虽然朝廷已经行父各州府,可是这儿楫捕的力度绝对不及京师脚下,那命令向外扩散,层层下达,离京师越远,地方上越不重视,两个人脱逃的希望越来越大了。
两个人都已洗去了装扮,江南地方处处山水,山中无人处也尽可放心沐浴,一身清清爽爽,尤其是徐茗儿,恢复了本来容颜,更是明艳照人,哪怕是在多出美人儿的江南地方那也走出类拔萃的。
靠着这副好面相,两人这一路下来,还真没遇到什么刁难,借宿的农家对他们大多都是热情招待。
至于同处一室,两人却也不致再有什么枸束感了,在山野间时,两人就是相傍相依而眠的,这一路上以夫妻名义同行,更是双宿双栖,习惯成自然了。只不过,两人一路都是提着小心,连睡觉都是睁着一只眼,一直赶到这儿,到了湖溪镇,一路再未遇到过抓捕,心里这才算踏实下来。
“睡吧!”
夏浔依着老规矩,把被褥给她挪到一头。茗儿上了床,却没有马上睡,她趴在床上,见夏浔走去要吹熄了灯,便小声道:“别吹灯,咱们说说话儿”
夏浔扭头看她兴致勃勃地样子,不禁一笑,便依言走回来,在炕这头躺下,长长地舒了口气,侧着身对她道:“心里踏实了吧?”
“嗯!”
茗儿托着香腮,甜甜地笑。她眨着眼睛想想,悠然叹道:“你说的济南府的情形,我真是不敢想象,那得饿成什么样子呀。
人家才饿了两天,就恨不得抓把野草来吃了。”
“是啊!”
夏浔又想起了那人间地狱般的三个月,神色凝重起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那时候,我虽然没饿着,可是眼见着城中如同炼狱一般的恐怖景象,也常常做恶梦。你不知道,那街头,活的、死的,就那么挨着躺在那里……”
茗儿变了颜色,忙把手掩着耳朵,连声道:“别说,别说,我不敢听,会做恶梦的。”
夏浔一笑,悠然住口。
茗儿放开耳朵,又托起下巴,出神地想了一会儿,说道:“那天早上,我真的饿得受不了啦,我就想着,如果真的还是走不掉,我才不要继续受罪,我一定自尽,那也痛快一些。”
“我知道,我走时就觉得你神情有异了,回来时又看见……”你这傻丫头,怎么可以那么想,但有一线希望,都不该放弃的。就为了憎恶那个家,便宁可死了?我才是只要落到他们手里,就生不如死的人,可是只要还有一点机会,我就绝不肯放弃。”
茗儿撇撇小嘴,不信地道:“你也就是说说吧,那时候有多艰难你也不是不知道,你比我壮些,当然比我能忍,可要是当时再饿上你三天,你怎么办?恐怕你也要寻死了。”
夏浔笑道:“我才不会,真把我饿极了,我就吃人!”
“吃人?”
茗儿吓了一跳,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睁得更大了。
夏浔道:“嗯,吃人!你读过那么多书,难道没见里边说过,赤地千里的大荒之年,人们易子而食?”
“当然看过,不过那时候看在眼里,真的无法想家…也感受不到……”
茗儿默然半晌,忽然把眼盯住了他。
夏浔疑惑地道:“怎么了?”
那双漂亮的大眼睛慢慢地眯了起来:“吃人,嗯……”当时身边可没有旁人,你打算吃谁呀?”
夏浔的目光下意识地在她身上逡巡了一下,老天爷,小姑娘躺在哪儿,衣裳齐整,可是竟然有种山水跌宕起伏的味道了。
夏浔又想起了她担在自己腿上为她揉槎淤肿处时感觉到的大腿的结实和弹性,随口笑道:“吃你呀,要是真饿极了,我就切你一条大腿下来,吃掉!”
“吃我……”一条腿,够吃么?”
几乎是下意识的,茗儿便说出了一句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她会说出来的话,一句话出口,她的双腿便攸地一下绞紧了,只觉周身发烫,脸上好象要起了火。
夏浔的心弦也是怦然一跳,他的目光定在茗儿的脸上,茗儿满面红晕,一双眼睛却亮得吓人。
她……她什么意思,这是她的情话么?
夏浔的心好象停跳了一刹,然后急促地跳起来。
天下间最动人的话是什么话?
是情话!
天下间最最动人的话是什么话?
是小淑女讲情话!
夏浔突然发现,眼前的女孩儿青涩中透着娇艳,她生命中的那轮明月已经渐渐圆了,高悬在夜空中,晶莹绚亮,褪去了稚纯的她,更加透明纯净,已然开始绽放了一地清辉。
当初北国冰天雪之中,所见到的那个童稚可爱,穿着一身毛葺葺的白,好象一只可爱的兔宝宝似的黄毛小丫头,长大了……
夏浔没敢接话,他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夏浔的沉默和无措,似乎给了说出这句话后,便一下子吓得有些想要找条地缝钻进去的小茗儿勇气倍增起来,她突然翻身起来,移动着双手双膝,轻轻地向夏浔爬过来,就像一只觅食的小猫儿,动作优雅轻盈,带着一种无法言喻的诱惑。
夏浔傻了,眼睁睁地看着她红着脸、壮着胆、两眼亮晶晶地向自己*近,就像一只逃生经验本来很丰富的老鼠,却被一只头一次学会自己觅食的小猫儿*在死角。*近过来的小猫儿眸中满是兴奋、期待。以及饶有兴味的意味,还有一丝欲退还进的胆怯。
而他,却被这只蹑着双足轻盈地向他*近的小猫儿给吓傻了,这只小猫儿也许没有捕猎的经验,可她的好奇和兴趣,明显比一只经验老道的老猫更加危险。
茗儿爬到了他的面前,跪坐下来,湿润的双瞳凝视着不知所措的他,轻轻伸出了双手,就像她在茅山脚下掬起泉水给他濯洗伤口般轻柔,娴静地掬起他的脸颊,用柔柔的嗓音梦幻般昵喃道:“叔叔,你知道么?”
“哦?”
“我喜欢你,好喜欢你,好好喜欢你!”
夏浔呆了,呆了很久很久,才深情地回答了一句:“别扯了,睡觉去!”!~!
第397章 问世间情为何物
如果要总结一下锦衣卫总旗官萧千月萧大人这几天来缉捕朝廷钦犯杨旭及其余党的种种作为,茅山镇巡检官熊珌大人只有五个字奉上:“盲人骑瞎马!”
萧大人很威风,搞得声势很浩大。在京城里,朝廷已允许他们支配应天府和五城兵马的人力,在地方上,也允许他们支配地方官府的执法力量,所以他楫拿朝廷钦犯力度很大,一路所过之处仿佛刮过了一阵龙卷风,搞得到处都是J飞狗跳。
熊巡检欲哭无泪,他很想告诉这个毛都没长齐的臭小子:“贼,不是这么抓滴!”
可他不敢,跟着萧千月疲于奔命地忙活了几天,熊巡检的心思也死了,跟着扯淡吧!反正人是你们要抓的,关我们鸟事!
而萧千月迄今没有抓到杨旭,大人那边也没有传来抓到杨旭的消息,这让他他很开心,是的,很开心。
他也不知道杨旭现在在哪能儿,他只希望,杨旭真的逃到东边来了,而自己的作为能为他争得一线生机,希望他杨旭杨大人大难不死,不要辜负自己的期望,一定要逃出去!
很难理解么?
其实一点也不难理解,如果我们用“她”来代替“他。”萧千月的心思便能看得一清二楚了。
她,不希望杨旭死!
杨旭是朝廷钦犯,是罗大人最希望抓到的人,可那又怎么样。杨旭死了会影响朝廷大局么?会左右战场胜负么?显然不能,能起到这个作用的,当今世上只有皇帝陛下和燕王殿下。
可是杨旭活着会怎么样?那用处就大了。
她的心思很细腻,很敏感,刘玉珏对杨旭的特殊感情,她很早就发觉了。
当初杨旭还在锦衣卫衙门的时候,刘玉珏就对杨旭很倾慕、很依赖,刘玉珏的双眸经常不由自主地追随着杨旭的身影,她能从刘玉珏眼中读懂那种味道,她知道那种目光意味着甚么。
可是,刘玉珏最终却成了大人的人,成了大人最心爱的人。
很久以前,她才是大人最心爱的人,当大人喜欢了她,为此冷落了张十三的时候,她很开心,可她万万没有想到,有一天她也落得了同样的下场。
杨旭来了,大人很欣赏他,一开始她的心里也不大舒服,她只希望大人的心思全放在她的身上,但她很快发现,大人欣赏的只是杨旭的能力,所以她不在乎了,而且她很高兴能有一个真正有才能的人来帮助她的男人,她的男人志向远大,却壮志难伸,独自支撑着这么大的一个摊子,真的很累。
可是没想到,杨旭去了一趟,竟然又带来一个人,刘玉珏!
那个该死的**!
大人对刘玉珏的宠爱显然是异乎寻常的,哪怕明知刘玉珏真正喜欢的人是杨旭,依然宠着、惯着,甚至为了刘玉珏把她赶走。
幸好,她注意到,刘玉珏真心喜欢的人依旧是杨旭,而大人对此也并非全无芥蒂。
如果杨旭死了,会怎么样?
她知道刘玉珏是个性格很软弱的人,知道了杨旭的死讯后,刘玉珏,也许会很伤心,可是时间久了呢,焉知刘玉珏不会死了心,彻底投入罗大人的怀抱?如果那样,她哪里还有一丝机会。
既然杨旭死掉与国无益,杨旭活着却与己有利,那么,杨旭必须活着。唯有杨旭活着,刘玉珏的心才不可能完全放在大人心上,她才有机会重新获得大人的爱,全部的爱!
所以,她楫捕钦犯的手段变得“简单粗暴”起来,她带着一大帮人招摇过市,这样的举动与其说是抓贼,还不如说是给杨旭送信儿,她真心的希望杨旭能逃出去。
夏浔绝不会想到,在他使尽了浑身解数,终要功亏一篑之际,救他的不是本事、不是天意、不是运气,而是…爱情的力量。
有个男人吃醋了……。
很有责任感的熊珌快被这个“笨蛋”折磨疯掉的时候了,锦衣卫衙门突然传来了一道指令,萧千月看到那道指令以后,立即扔下楫匪大业,马不停蹄地赶回金陵去了。
熊珌松了口气,他又重新回到了茅山镇。
以前,他对上头的人,对那些以他的职位来说,遥不可及无缘触摸的京城的高官,总是怀着一种敬畏的心情,现在不会了,因为他忽然发现,蠢人无处不在,并不是身居上位者,就一定精明能干的。
夏浔带着茗儿又上路了。
夏浔并不知道锦衣卫紧急回京的消息,在他看来,还是逃得越远越好,他最终的目的当然是返回燕王阵营,如今已经走到这一步,他唯一的选择只有海路,所以一路向东而行。
路上,茗儿小丫头嘟着小嘴不说话,那小嘴上撅得都能挂上一个油瓶儿了,无论夏浔怎么故意逗她、哄她,她就是不说话。
于是,夏浔又开始给她讲笑话,结果小丫头很认真地告诉他:“你再逗我笑,我就哭给你看!”
话很孩子气,态度却很认真,如果讲笑话真的讲到让人家泪流满面,那还不如买块豆腐一头碰死算了,所以夏浔马上闭紧了嘴巴,两个人就这么闷着头儿赶路。
茗儿很委曲,她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男人,情窦初开的她,这还是第一次
她头一次喜欢了一个男人,从来不知爱情滋味的她,头一回体味到心里被一种暖暖的、甜甜的东西填满了的感觉,太奇妙了,只要想到他,就有一种难言的甜蜜感充溢心头,只要偷偷看他一眼,就会耳热心跳、满心欢喜,这就是爱情么?
这感觉来得是那么快,完全没有预兆,忽然就让她开了心窍。
没有人知道她认真地对夏浔表白时,心里头是多么害羞多么害怕,可是……”那个臭家伙,就用那么一句淡淡的话把她打发掉了。
“别扯了,睡觉去!”
这也太打击人了!那个臭家伙的口吻,分明就是听见小孩子异想天开时,一种好笑的敷衍。小郡主隆而重之的示爱之举,就这么被夏浔挥一挥手,轻描淡写的结束了。
茗儿愤愤难平:“凭什么呀,充什么大辈儿呀!”
夏浔除了一丝点小感动,完全是抱着一种好笑的心态,看这小丫头生闷气的。
不可讳言,当她猫儿似的爬过来时,用那么认真的语气,用一双星光般璀璨的眸子深情地凝视着他时,他的心也为之悸动了一下。这个女孩儿别透的像水晶,高贵的像凤凰,这样一个纯洁娇俏的高贵少女,静室之中,跪坐在你的面前,深情款款地向你吐露爱意,那滋味儿…
不过他很快就清醒过来。
当茗儿眼里噙着委曲的泪水,气鼓鼓地问他“为什么时。”他的回答是:“我明白,你骤逢大变,心中凄苦,很想找个人依赖,这就像溺水的人,总想抓住点什么凭依。而且,这一路逃亡,眼见我浴血厮杀,非常辛苦,你觉得拖累了我,你这是因为感激和歉疚,不是真的喜欢了一个人,只是一时意气,终身大事可轻率不得。”
夏浔就这么把茗儿打发了回去。
茗儿的爱,未必没有感激和歉疚的成份,但是任何一种感情,总有一种诱因,有诱因未必就不能发展成真感情,谁规定爱情必须是一见钟情,打第一眼瞅见,想亲近想接触的目的就必须是为了配偶。不过,茗儿的身份实在是让夏浔退避三这。。。。。。郡主不是公主,如果她的男人罩得住,当然也可以纳妾,不过家里还摆着两房平妻那就有点过了。眼前这位郡主更远非一般的郡主可比,不久的将来,她会有一位皇后姐姐、两位王妃姐姐、一个国公哥哥、一个国公侄儿,那是比金枝玉叶的公主还要高贵的存在。
打人家小郡主主意?他惹得起嘛!
炕那头,小丫头翻来覆去的半宿没睡觉。
夏浔这边呢?
“唉,好好的不睡觉,你撩扯我干吗?你害得我心猿意马的……,叔叔睡不着啊…”
一路东去,茗儿怒气渐去,再问起他时,夏浔总是用同样的一句话来回答她:“你还小,不知情为何物。这种想法不过是一时糊涂罢了,等到风平浪静了,你仍然是你的郡主,高高在上的郡主,到那时,你自然就会忘了我的。”
如是者几日,小姑娘不再问了,她也不再生气了,一开始,她只是露出一点微笑的模样来,渐渐的,她又像往常一样活泼开朗起来,好象浑忘了那晚对夏浔的表白。
“看吧看吧,我就知道!小孩儿没常性,我没答应就对了,要不就算不掉脑袋,这脸也丢大了!”
夏潜酸溜溜的想着,怎么觉得挺失落呢?
男人嘛,有时候也是口是心非的。
夏浔一路向东的时候,南京城里已乱作一团。
原来,燕王所部多是北军,不擅水战,且无战船,他又担心长驱直入会被南军截断去路,所以已打算再度回师北平了,可他的兵马还未调动,纪纲便风尘仆仆地冲进了他的中军大帐,甚至来不及向他行礼拜见,便说出了那个天大的秘密:南军外实而内虚,金陵城守军最多不过十万人马了。
燕王闻言大喜,当机立断拔营南进。
既然外实而内虚,这硬仗自然就体现在要打破南军坚硬的外壳,淮河、长江各处的守军不算在内,淮河沿岸上,仅盛庸手中就有十余万兵马,淮安城里更有驸马梅殷的四十万大军,那其中有二十万是禁军的精锐部队,前番徐辉祖就凭这二十万禁军精锐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