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未晞是在名利圈里经历过摔打的人,素知凡是有点身份背景的“王孙公子”,都喜欢招惹一两个影艺名校的漂亮女学生充门面,权把自己当作秦淮烟花地的才子恩客,自命多情高雅,风流无尽。
可她没见过周晓凡的男朋友,不好妄下定论,也没法深劝。于是在纸上写道:“你心里要有个计量,他是有家底的人,以后总有着落。你现在这么通宵达旦地陪着他玩,他倒无所谓,你要是把学业耽误了,就划不来了。”
谁知,周晓凡却是个没成算的傻姑娘,只一味地乐天,“耽误了又能怎么样?没听说过吗?女人做得好,不如嫁得好。我好不容易遇见一个有房有车、有型有款的四有‘新人’,还不趁机把他抓牢了?只要能嫁给他,那以后我还愁什么,乐得当少乃乃,又清闲,又省心。”
未晞听后只是叹气,心想哪有这么容易?现在的男人越来越狡猾了,不愿多走一步,不愿多说一句,算的是得失,怕的是承担。你估算着他,他也估算着你。没有哪个聪明的男人,愿意娶一个只想当寄生虫的女人做老婆,越是摸清了你的心思,越是从心底瞧不起你。退一步说,就算他愿意让你依附着他,可每天看着别人的眉眼高低日子,岂是那么容易的?
女人,越是弱势,越要靠自己。只有自尊自重,别人才会觉得你可爱可敬。这本是极简单的道理,可社会越进步,价值观就越混乱。
男人有钱就自命不凡,女人也各有其价,道德廉耻江河日下,人们见惯不怪,渐渐地约定成俗,竟认为世间的事本该如此。于是,连周晓凡这样憨实厚道的姑娘,都惦记着嫁个有钱人,自以为一辈子高枕无忧,衣食无虑。
两个人走出教室,周晓凡一路唧唧喳喳,说个不停。她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以前就跟未晞很好,现在又心疼她半年前被人“抢劫”,虽然死里逃生,却落下一个口不能言的残疾,于是越加关心她。两个人在学校常常同进同出,几乎是形影不离。
走出校门的时候,正好看到周晓凡的男朋友坐在一辆轿车里等她。
这人未晞是第一次见,名贵西装包裹下,长得倒还体面,只是眼神让人生厌,尤其是他在看着你的时候。
“晓凡,不给我介绍介绍这位美女?”男人将手搭在女友肩上,笑容满面地说。
“未晞,这是我朋友,薛凯……”
还没等周晓凡介绍完,男人就抢白说:“原来你就是陆未晞,晓凡经常提到你。说你又聪明,又漂亮,是你们系有名的才女。今天一看,真是闻名不如见面。”
未晞面上婉转地笑着,心里却在说:你地是见面不如闻名。这人一看就是轻浮浪荡之辈,晓凡怎么就是没看出来呢?
“相邀不如偶遇,今天就让我做一次东道,咱们找个安静的地方,吃饭饮茶怎么样?”
周晓凡自然乐不可支,未晞本不想去,可薛凯执意相邀。未晞不忍心扫了晓凡的兴,也只得硬着头皮,跟着去了。
薛凯带她们去了城内最豪华的“蟠龙天府”,未晞算是见识过一些场面的人,可这个地方,也是头一次来。据说,城里有名望的人物,最喜欢在这里聚餐。奢侈豪华,排场气势,自不在话下。
她心下不禁有些纳罕,三个人吃饭而已,用得着这么隆重吗?
他们进了包间,看到里面竟热热闹闹地坐着一屋子的人,有男有女,均是二三十岁的年纪。男的西装革履,女的风流婉转,竟都是气派非凡的人物。
周晓凡疑惑地看着男友,薛凯笑了笑,搂着她安慰道:“不用怕,都是我的朋友。大家约好带着各自的女朋友,凑在一块儿聚聚而已。”
既然是薛凯的朋友,那自然都是一些世家子弟,周晓凡哪里见识过这等场面,早就吓得软了半边,又听男友在耳边说:“看重你,才带你来。你可以大方点,别让我没面子。”
她马上乖乖点头,拉着未晞欣然就座。临座一个长相可爱的女孩子热络地跟她们搭讪,一边说话,一边给她们斟上满满的红酒。
薛凯向席间的各色人物介绍过她们,大家彼此寒暄过,男士就一个接一个地向她们敬酒。
周晓凡马上说:“她有哮喘,不能喝的,我替她吧。”
此话一出,所有的酒锋都指向了她。可怜的晓凡,一个还没出校门的女孩子,哪里是他们的对手,推不掉,又得敢得罪人。不过几个回合,就被这些人灌得面红耳赤,招架不住了。
薛凯这时却不管了,跷着二郎腿,跟邻座一个身材火暴的女孩挨脸贴耳、有说有笑。其他的男男女女也是马放南山,勾肩搭背地调笑起来。
未晞早就觉出不对来,看这些人的声色形迹,行事做派,不像朋友聚会,倒像是堂会。她在桌子底下狠拉周晓凡的衣角,可这个傻丫头一门心思讨好薛凯,忙于应付,就是不搭理她。
未晞假装要去厕所,刚站起来,就被薛凯按住了。
“美女,卫生间这包厢里就有,不用到外面去。”薛凯指了指包厢侧边的一个门。
未晞笑了笑,拿起自己的包走过去,进去后就将门外锁。然后打开自己的包,从里面掏出手机,想找人求救。
可手机在这里面,竟然没有信号。未晞心里有点慌,待在里面拿着手机来回转圈。
咚咚咚,有人在外面敲门,声音甜美,“陆小姐,你没事吧,要不要我进去看看你?薛少爷的女朋友好像喝多了,正闹着找你呢。”
未晞担心晓凡,朋友一场,不能把她一个人扔在外面。于是定了定神,打开水龙头洗了一下手,就转身打开门。
那女孩子热情地拉着她回到席上,她给倒了一杯果汁,笑吟吟地说:“陆小姐,不能喝酒,就喝点果汁吧。”
未晞留意到她倒的那瓶是开了封的,心里知道这些“二世祖”仗着老子有几个臭钱,大多是无法无天的人物,惯玩“糖衣炮弹”,在饮料里加料的把戏。
又看那女孩子让得紧,就端起来喝了一口,却没咽下去,只含在嘴里,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假装擦嘴悄悄吐在了餐巾上。
这边的周晓凡已经醉得软在椅子上,面若桃花,醉眼蒙胧,只有作揖求饶的份。可那些人哪里肯放过好,依旧往死里灌。薛凯却搂着一个美女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呵呵地乐。
未晞心里顿时冷了半截,什么男女朋友,这个畜生不过是闲极无聊,就拿傻乎乎的晓凡逗弄取乐。如今纯情的戏码玩厌了,就把人骗到这里,交给这群狐朋狗友当粉头消遣。
可光生气没用,现在的问题是,她怎么才能带着这个傻丫头全身而退。正在左思右想,无计可施的时候,邻座一双禄山之爪,竟放在了她的肩头。
“美女,别这么拘谨。来,陪我喝一杯。”男人说着就将一张酒气冲天的脸贴了过来。
未晞用手一挡,满满一杯鲜红的果汁,有一半洒在了男人高贵的西装裤上。这人马上变了脸,狼狈地擦着裆上的水渍,嘴里高声嚷着:“洒了我一裤子,你怎么回事啊?”
旁边有人打趣,“这么凶干什么?别吓坏了小妹妹。”说完递了个眼色。
那人马上心领神会,涎着脸,又凑了上来,搂着未晞不依不饶,非要她将杯子里的酒喝尽了赔罪。
未晞推搡了几次,对方不但不住手,竟然捏住她的下巴强灌她。就在这时候,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包间的门被人一脚踹开。
首座上的人腾地站起来,正要发作,见到来人。却顿时呆住了。接着,满屋子的人都是一副张口结舌的样子,没有人提醒,集体齐刷刷地站了起来。
只除了两个人,一个醉得人事不知,一个吓得惊惶未定。
首座上的人早就换了另一副面孔,满脸堆笑地说:“凌叔,原来您在这儿。”
凌落川看了未晞一眼,身后随行的人马上会意,拉开了她旁边的椅子。他翩然落座,也不说话,掏出香烟衔在嘴上,马上有人殷勤地奉上火机,给他点好。
一时烟雾缭绕,凌落川靠在椅子上慢慢吸着,也不理旁人,也不理未晞,也不让众人坐下。一屋子衣着光鲜、珠光宝气的红男绿女,站在那里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一声都不敢言语。
平时只听说过摆谱,未晞今天才算是真正见识到了。心想,这凌落川比阮劭南还要小几岁,不到而立之年,怎么就给这些人做起长辈来了?
难道真是山高高不过太阳?光有钱有势还不行,须得有个令人望其项背的身份背景,才能处处压人一头?
一根香烟燃至半截,凌落川转过脸,看到未晞杯子里的果汁还剩下一半,就悠悠地端起来,正要喝下去。
有人怕出事,马上喊:“凌叔……”
凌落川立刻明白了,将杯子放在一边,一又狭长的丹凤眼,笑得越加灿烂。接着长臂一伸,就将身边的人搂进怀里,笑着问:“小宝贝,怎么来这儿,也不跟我说一声?”
此话一出,薛凯吓得差点坐在地上。
未晞看着他,知道这人是面上一盆火,背后一把刀,眼里不揉沙子的主儿,笑得越开心,整人的手段就越厉害。她不敢跟他牵扯太多,可现在,他却是她跟晓凡唯一的救命稻草,逢场自然要作戏,她哪有不懂的道理?
于是,对着男人莞尔一笑,已经足够了。刚才拉着她灌酒的人,感觉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哆嗦得厉害。
一看两人这样情景,首座的人马上奉承道:“原来陆小姐是凌叔的朋友,凌叔真是好眼力,也只有陆小姐这样标致端庄、气质非凡的姑娘,才配得起凌叔这等高贵的……”
谁知道凌落川听了这话,反倒把脸沉了,冷笑着,“我还没问你,你倒是先给我点起鸳鸯谱来了。让我的人陪你们喝酒,呵,好大的面子。你们底下那点腌臜事,当我不知道?”
这些“二世祖”,平时吆五喝六,不可一世,到底也不过是些没见大世面的“绣花枕头”。遇到真正厉害的主儿,嘴里竟然一句响亮话都没有。一屋子人冷汗淋淋,立在那里噤若寒蝉,除了周晓凡的鼾声,竟没半点动静。
随行的人叫侍应换了新的杯子,倒上饮料。凌落川却没了兴趣,又放在一边,转过脸看着怀里的人问:“那杯子里的饮料,你喝了吗?”
未晞摇了摇头,在纸上写道:“被我泼了。”
凌落川这才放心,转过脸,眯着一双凌厉的丹凤眼,将一干人逡巡了一遍,旋即笑道:“你们也不用怕,我只问两件事。你们说清楚了,今天就罢了。要是说不清楚,那也就不必说了,我只跟你们老子说话!”
站着的人一听这话,哪有不点头的道理?马上乖觉地应和着,“凌叔,您问。我们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瞒您。”
凌落川一笑,捏着未晞的下巴,在她腮上一亲,方才说道:“第一件,谁把她带来的?第二件……”男人转过脸,利刃一般的目光中,已经没了半点笑意,“杯子里的东西,谁放的?”
第四十章 才出虎X,又入狼窝
两个人带着周晓凡,被人前呼后拥地走出饭店。凌落川吩咐随行的人,将那个傻丫头送回家,然后把未晞塞进自己的车里。
未晞从包里拿出一条手绢,在脸上擦了擦,又擦了擦。坐在旁边的凌落川一把揪住她的手,叫道:“我说,小姑乃乃,你够了没有?从出门擦到现在,你不怕擦掉了皮?”
司机很懂事地关上了黑色的隔窗,凌落川一下愣住,接着一叹,“人家英雄救美,我也英雄救美。人家就抱得美人归,我不过就亲了一下,就被人嫌弃得连自己的司机都不忍目睹了。”长吁短叹,说得好像真的一样。
未晞忍不住笑了出来,抽回被他握得生疼的手,在小本子上写道:“我看,趁着这里离市区近,你还是在前面把我放下好了。我可不想像上次那样,穿着十二公会的高跟鞋,顶着大太阳,一个人从郊区走到脚都磨掉了皮,弄得血R模糊才走回去。”
凌落川简直要对着长空发出无声的哀啸,叹道:“你可真厉害,短短几句话,不但推翻了我所有的功劳,还弄得我愧疚得要死。怎么?跟我说声‘谢谢’,就那么难吗?”
未晞看了看他,在本子上写道:“谢谢!请让我下车。”
凌落川恨不得立刻掐死她!不对,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该掐死她!也省得现在零零碎碎地跟着受气。
他怒极反笑,冷笑道:“我就是不让你下,你怎么着吧?今天我就要看看,谁在背后给你撑腰子,让你跟我这么仗义?知不知道什么叫做无以回报,以身相许?不懂,我教给你。!”
未晞先是一愣,看着凌落川那张不怀好意的脸,只当自己是刚出狼窝,又进虎X了,死命地去拉车门,可这车门早就上了锁,她哪里打得开?她又急又气,干脆整个身子撞过去……
凌落川哪里想到,不过一句玩笑话就惹得她这么拼命,赶紧将人抱住,又气又笑,“宝贝,别闹了!你就是把自己撞死,这门你也撞不开。”
谁知未晞听到这话,越加急火攻心,挣得更厉害。
凌落川心里一急,也忘了生气,一叠声:“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未晞听到这句话,一下怔住了。倒也不闹了,只是一门心思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凌落川向她道歉?这个眼高于顶、不可一世的凌大少爷,向她道歉?开玩笑!哪怕是天崩地裂,山洪海啸,世界末日,地球毁灭……他也绝对不会向她认错,她一定是听错了。
凌落川见她终于老实了,叹了口气,帮她把脸旁的碎发撩到一边,摇头轻笑,“早知道这三个字这么好使,我早说不就完了,也省得你跟我挣命似的。”
车停在一条小巷巷口,未晞看了看外面,用手语问身边的人:“来这里干什么?”
凌落川打开车门,将她从车上拉下来,说:“我好好的一顿饭,都被你搅黄了,不给其他福利,总该请我吃顿饭吧。”
未晞听到这句话,马上撤回手,有些尴尬地比划着,“改天吧,我今天没治了带那么多钱。”
凌落川乐了,一边把人往里推,一边说:“放心吧,花不了你多少钱。”
两个人走到小巷深处,才找到一家门面很小的店,黑色木门,青石台阶,原木招牌上写着四个黑漆漆的大字——渝情未了。
凌落川这种开着上千万跑车,崇尚享受,尊贵又挑剔的公子哥,居然会来这种小地方吃饭,未晞还真没想到。
走进去,只见一颗参天的梧桐树下,零散地摆着几张漆木圆桌。这样的深巷小店,做的大多是熟客的生意。此时的客人不多,大家都很随意。
凌落川一看就是常客,对这里门清,单子都不用看就把菜点了。未晞捏着自己的钱包,心里还是惴惴的,生怕自己埋不起单,又被他笑话。
凌落川自然知道她的心思,也不管她,只低头吹着茶水,自语道:“我今儿从早上就没吃饭,好不容易有人请客,一会儿可以敞开肚子多吃点。”
未晞一听,吓得脸都白了。一抬头,又看到树上贴着店主用明黄宣纸写的店规:巧取不豪夺,谋财不害命。
未晞知道了,今天是被他骗上贼船了。她说什么来着?宁肯相信世上有鬼,也别相信凌落川那张嘴。
看着后悔不迭、坐立难安的未晞,凌落川悠哉悠哉地喝着冰糖菊花茶,心里却乐开了花,心道:死丫头,你也有今天。
凌落川点的是麻辣香锅和炭火烤鱼,很普通的吃食,味道却非常出众。未晞有哮喘,不敢吃太多,也赞不绝口。凌落川倒真是饿极了,吃得口齿留香,辣得红光满面,还直呼过瘾。
主食上来了,居然是未晞极爱的黑芝麻汤圆。这当然不是专门为她点的,因为每次出来吃饭,凌少爷只点自己爱吃的东西。
未晞将汤团咬开一个口,小心翼翼地吸着从皮里淌出来的黑芝麻,吃得又香又甜。一转脸,看到凌大少爷手里端着瓷碗,急得跟什么似的,可就是不敢下嘴。就知道,他是刚才辣椒吃多了,这会儿又热又又黏又烫的,只怕没法入口。
未晞摇摇头,不知怎么就母爱泛滥了起来,只把他当小孩子。于是将他手里的碗接过来,用小勺子一个一个腾到另一个空碗里,这样反复了很多次,看热气散得差不多了,才给他。又看到男人嘴边竟然还沾着一片辣椒,忍不住抿嘴笑起来,拿出自己的手绢让他擦嘴。
凌落川接过来,擦了几下都没擦掉。未晞看不过去,顺手接过帕子,帮他擦了一下。男人先是愣了愣,接着扭头笑起来。未晞不明白他笑什么,忽然想起自己刚才的举动,一时忘情,似乎随意得有些过了头,脸上一下就熟了起来。她没再看他。低头吃自己的。凌落川也变得特别安静,却是边吃边笑,忽然觉得这里的汤圆比往常更加香甜了。
两人吃了不少东西,结帐的时候,竟然还不到一百元。未晞掏出钱包赶紧埋了单,这才松了口气。
一顿饭毕,两个人走出巷子,秋季的夜空是如此的高远,银河泻影,玉宇无尘,在那碧云墨天之上,是一轮顶好的月亮。
“陪我走走,好不好?”凌落川说。
未晞低头思忖了一下,点点头。
这里是老城区,石板路,青灰墙,紫藤花架……都是时光留下的旧印记。此刻,白日的暑气早已退去,夜风阵阵,带着树叶的湿气和花草的淡香,正是风清气爽的好时候,令人心旷神怡。
两个人并肩走着,司机开着车,远远地跟在后面。未晞用眼角的余光,瞧着身边的男人。这一路走来,他一直沉默不语,仿佛满怀心事,跟以前霸道的样子,倒是大相径庭。
她正暗自忖度着,忽见街道两旁,伫立着两颗花红似火、交相辉映的凤凰树。
夜风徐徐,吹过耳畔,风过处落红成阵,锦重重的花瓣如同一场红色的飞雪,在横空的月色下,飘飘洒洒,花飞满天。
两个人都看得有些痴了,忍不住停下来,看着红色的花雨,幕天席地落下来,落得他们满头满身都是。他们沐浴在落英缤纷的红雨中,如同走在一个凄楚的梦里。
平时只道花开时繁盛,却不知花落时竟是如此悲伤。
未晞伸出手,接着那绯红的花瓣,忽然想起池陌描述过的日本的樱花,不知盛开时,是否也是这般“风飘万点红,花落却无声”的凄美?
又想起小雯生前曾经说过,最想去看北京的长城和日本的樱花,此刻看到落红满地,零落成泥,不由得悲从中来。
站在一旁的凌落川,看她美景在前,眉宇间却有轻愁,忍不住问她:“你怎么了?”
未晞摇摇头,在纸上写道:“没什么,忽然想起一个朋友,心里有些难过。”
凌落川以为她想着池陌,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于是问:“什么样的朋友?男的女的?”
“好朋友,女的,半年前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
凌落川有些好奇,“她去哪儿了?”
未晞看了看他,在纸上写了两个字:“地狱。”
凌落川看到那两个黑黪黪的字,一下愣住了。未晞没有理他,一个人向前走去。
前面就是老城的荷塘,此时正值九月初秋,一塘的红莲开得正好,正是“青荷盖绿水,芙蓉披红鲜”的光景。一眼望去,清水泠泠,雾绕垂柳,挤挤挨挨的荷叶下面,一碧清波倒映着满天的星斗。
未晞有些累了,顺势坐在岸边的石头上,看着月光下的荷塘。
凌落川坐在她旁边,对刚才的谈话依旧耿耿于怀,追问道:“她死了?”
未晞点点头,不明白凌少爷怎么对这件事这样感兴趣。
谁知他听后却笑了,说:“那她不一定是在地狱,说不定是在天上。”
未晞不解地指了指头顶,“天上?”
“是,地上一个人,天上一颗星。我在一本书上看到,里面说死去的人都会变成天上的星星。因为有人怀念,所以他们没有死去,永远活在了你的心里。”
未晞笑了笑,在纸上写道:“你不要拿这样的话来哄我,早就过时了。死了的人要是都跑到天上去,哪里装得下?”
凌落川见她又笑了,心里高兴,也不计较旁的,只顺着她的话问:“天上不住死人,那应该住什么?”
未晞笑着写道:“住神仙喽,所以,你千万不要做坏事,抬头三尺有神明,他们在天上看着我们呢。”
“他们知道一切吗?”
“或许。”
凌落川转过脸,看着月光下一池临风盛放的红莲,低声说:“那他们知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
第四十一章 大凶之命
未晞回到家里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她看到桌子上放着一张字条,是池陌留给她的。大致意思是他要出门几天,要她照顾好自己,有事多跟如非商量,还给她们留了钱和应急用的电话号码。
未晞放下字条,忍不住叹了口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每次帮魏成豹过办事后,他都会出付出躲些日子,等风头过了才回来。
他每次出去,她都担心得要命,可是她没有办法。池陌缺钱,整个红灯区的人都知道。魏成豹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每每有危险的事,就交给他。
有钱人拿钱买命,没钱的人拿钱卖命。越是高贵的人,手上越不沾血,甚至连血腥味都没有。世界有时就是如此的简单,又是如此的不公。
未晞给自己倒了一杯牛奶,站在阳台上,隔着几尺残阳遥望。朝阳的余晖透过楼宇间的缝隙,映在对楼的玻璃窗上,像一抹鲜红的血迹,这是她唯一能看到的晨曦。
都说上帝是公平的,可是住在鸽子楼里的人,却连享受的阳光机会也比别人少。
有人含着金钥匙出生,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清明河山。有人生下来就一无所有,即便把眼睛睁得再大,也是黑暗一片。
贫穷并不可悲,可悲的是当你努力做好一切的时候,那些根本不需要努力的人,只要一句话,一个手势,甚至动一下眉毛,就能毁掉你的一切。
“抬头三尺有神明”,这是她几个小时之前对凌落川说的。未晞抬起头,看着城市上空那线狭窄的天空,这么小的缝隙,人就像夹在岩石里的蚂蚁苟且偷生,难怪上帝看不见。
她将杯子里的牛奶喝干净,回到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梦里一时落红成阵,残芳满地。一时荷香碧痕,月白如练。最后,满眼都是轻舞飞扬,幕天席地的雪花,红色的雪花,冰冷而凄艳,如同血管里迸S而出的殷红血浆。
山川,河流,树木,世间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一种颜色,鲜红如血。
三天后,如非问正在阳台画画的未晞:“你跟凌落川说什么了?”
未晞停下手里的活计,疑惑地看着她,比划着,“什么意思?”
“圈子里的人都说,他最近迷上一个美院的女学生,已经对外宣称,从此不再踏足任何风月场。还说什么,任凭弱水三千,他只取一瓢饮。大有六宫粉黛尽弃,从此专宠一人的意思。我说,姑乃乃,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你最好跟我解释一下。”
“他当时说过,我以为是开玩笑的,谁知道他当真了。”
如非翻了她一个白眼,“姑乃乃,那你到底答应他什么了,让他这么兴奋加高调?”
未晞只能又把画笔放在一边,解释着,“我没答应他什么。他在荷塘边对我说,他很喜欢我。可是我已经很明白地告诉他,我们不可能。他又问,那做个普通朋友行不行?我说,认识了,就已经是朋友了。就这些……”
如非一脸狐疑地看着她,问:“真的只有这些?”
未晞想了想,回道:“还有,他问我恨不恨他。我说,不恨。他问我,为什么不恨。我说,你跟阮劭南是患难之交,跟我只是萍水相逢。你们是合作伙伴,跟我没有半点关系。于公于私,于情于理,你当然会站在他那边。我不会因为自己遭受不幸,就随便迁怒到别人头上。冤有头,债有主,我就算要恨,那个人也不是你。”她又仔细想了想,比划着,“好像就这些,再没有别的了。”
如非看得哑口无言,足足呆了半晌,气急败坏地说:“你,你们……你们可真真让我无话可说。”
“那就不要说了,估计他凌大少爷不过是新鲜几天,过些日子就忘脖子后面去了。”
“我的天,他凌落川是什么人,你不知道吗?霸道小气,睚眦必报。乖戾无常的主儿。他忘了倒好,不忘,你怎么办?真跟他做朋友吗?他摆明了是没安好心,能规规矩矩对着你?到时候,一愿不遂,难保他不会使出些卑鄙的手段来。到那时,你又怎么办?”
未晞想了想,用手语站:“他说,如果我愿意跟他做朋友,他可以保证两件事:第一,他不会再骗我;第二,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不让我受到伤害。最近一段时间相处下来,我觉得他其实没你想的那么坏。再说,只是做个普通朋友而已,我没有理由拒绝他。”
如非一看,简直要抓狂了,恨铁不成钢地喊道:“未晞,不要被他的花言巧语骗了。他们这种人的亏,你还没吃够吗?”
如非是关心则乱,说者无心。未晞却是字字在耳,听者有意。这句话就像一把刀子,直C在她的心上。这个好姐妹的无心之举,却比有心为之,更让人难受。
未晞低着头怔怔地看着地上乱七八糟的颜料,然后转过身,继续画自己的。
急火攻心的如非,却全然不觉,依然喋喋不休地说:“就算他能规规矩矩的,那你呢?过去的事,你真能放得下吗?他跟那个人的关系那么近,碰到那个衣冠禽兽,你怎么办?池陌知道了,又会怎么样?他刚出门几天,我就把你照看成这个样子,等他回来,我怎么跟他交代?老天,我简直不敢想了。”
如非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最后整个人颓然地坐在椅子上,一筹莫展。半晌,她忽然想到了什么。她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可是这个灵光一闪的念头,却像条可怕的毒蛇,缠绕在她心上。
她抬起头,看着逆光中背对着她画画的未晞,吞吞吐吐地问:“未晞……你该不会是……”
有专家统计,气温每升高2度,全国的QG发率率就上升1%。那么夜行的女子,应该给她带把匕首,还是保险套?听众朋友们,这就是我们今天讨论的话题。听到这个题目,您可能正在想,这还用说吗?当然是匕首。中国几千年的传统观念,难道不是把女子的贞C放在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位置上吗?介理我想告诉您的是,芝加哥有位丈夫,在自己的妻子每次出门的时候,都会在她的包里放上一个保险套。他的解释是,他们住的街区是暴力犯罪的高发区,有很多吸毒者感染了艾滋病。他目前没有能力让妻子住在更安全的地方,起码可以让她用最安全的方法,保护自己……
凌落川笑了笑,他开车的时候从来不听广播,今天一时兴起偶然打开,却发现这个话题倒是很对他的胃口,于是又把音量调大了一些。
不知道收音机前的丈夫和男朋友们,此刻作何感想?或许你们认为这个丈夫疯了,可能连收音机前的女同胞们,都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您想过没有,带匕首就一定能免遭伤害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那么带保险套,就一定是屈从迎合吗?答案同样是否定的。与之相反,它只是一个弱女子在无可奈何之下,爱自己,珍惜自己,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女人,在男人面前是弱势群体。在社会面前,却要承担跟男人同样的责任……
花店到了,凌落川有些不舍地关掉收音机,决定以后这个主持人的节目要追着听,这样有见地又大胆的主持人,实在难得。
走进花店,看到满眼的姹紫嫣红。凌落川笑了笑,这种地方他还是第一次来,一时倒有些眼花缭乱,不知道从哪里下手。
花店的老板走了过来,笑着问:“先生,买花送给女朋友?”
凌落川回头一看,店主三十岁左右的年纪,大波浪卷发,一袭火红的波西米亚长裙,像是个活脱脱的美人。
“第一次送花,不知道她喜欢什么。”
“那就送生日花吧,没有女人不喜欢自己的生日花。”
“生日花?”
“是,每个星座都有自己的生日花。不知您女朋友是什么星座?我这里有星座花谱,可以帮您挑选适合她的生日花。”
凌落川低头想了想,“星座我不懂,但我记得,她是十月二十五日出生的。”
美女店主神秘地笑了笑,“原来是天蝎座,难怪她有您这么出色的男朋友。天蝎座的女生都是充满诱惑,像毒药一般致命的女孩。紫色的风信子最适合她了,又高雅,又性感,又神秘。您看一下,那种就是。”
她将一捧放在水晶瓶子里的花束指给他看,羞答答的花朵攒成一串,鲜亮可爱,花瓣上还带着露珠,配上嫩绿的叶子,煞是讨喜。
凌落川看着它在群芳中亭亭玉立的模样,觉得跟未晞倒是挺配的,不由得笑了笑,说:“她瘦瘦的,跟这花倒是很像,就这种好了。”
店主点点头,一边帮他把花包好,一边说:“虽然她瘦瘦的,但我敢断定,她一定是个极有魅力的女孩。天蝎座的女孩子就是有这样的特质,不需要太丰满,甚至不需要太漂亮,可是一颦一笑,都能勾起异性的原始欲望。有人说,天蝎座的女孩就像一剂毒品,一旦沾染了只有两个结局,要么戒掉,要么死掉。”
凌落川笑了笑,不以为然,“不会吧,这么恐怖?”
美女店主也笑了笑,解释道:“这当然是耸人听闻之说。不过先生,您可要记得,天蝎女的报复心可是很强的。一旦你得罪了她,她不会生气,而是直接报复。最可怕的是,她们是有仇必报,复仇时往往比平常更加冷静自制,甚至不在乎玉石俱焚。如果你对不起她,那你可以小心了。”
凌落川听了这话,心里忽然有些不舒服。原来高炽的情绪,也降了七八分。
店主包好花,又在上面喷了一些水,才交给他。凌落川掏出钱包结帐,店主见他神色不悦,马上明白了,只怕是自己刚才的玩笑话惹得人家心里不痛快。
于是笑了笑,说:“先生,星座之说,只是传言,不可全信。俗话说,没有不适合的星座,只有不适合的人。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能不能把您女朋友出生的具体时辰告诉我,我帮你推算一下,说不定日后有益。”
“这里是花店,还给你算命占卜吗?”
“不瞒您说,我们家世代都是算命的。不过我祖父他们用的是《易经》八卦,我则比较喜欢星座占卜,符合年轻人的口味。我曾经是个职业的占卜师,游历过很多国家。干我们这行的人,大多短命。我祖父和我父亲不到五十岁就死了,我不想跟他们一样,就回国开了这家花店。”
凌落川听她说得那么玄,他本是一个百无禁忌的人,也不由得有些好奇,“是不是真的那么准?”
店主笑了笑,“我只能说命理学真的很神奇,当超自然现象在眼前发生的时候,就由不得你不信。没发生之前,一切猜测都是虚妄。如果您感兴趣,我就帮您算一下,听听总是好的,信不信由您。”
凌落川回想自己看过的未晞病历上的出生日期,说:“她是一九八八年出生的,具体时间我就不知道了。”
女店主默念了一遍,低关头沉吟片刻,笑着问:“不知道先生是否方便,将您女朋友的名字写下来?”
凌落川想,反正花是要送到学校去,名字总是要留的,也不必避忌,就在纸上写了下来。
谁知道,女店主看到那三个字,脸色瞬间变了,但她低着头,凌落川没有看到。
半晌,她抬起头,笑着说:“先生,从生辰上看,她的八字不大好,所以生来体弱多病。从星座来说,她的守护星是冥王星,但冥王星主Y,YY相克,于主运不济。所以,您女朋友是一个命运多桀的苦命人,只怕一生多劳多苦,多灾多难……您先不要急,从您的面相上看,您倒是有福之人。所以只要您时时刻刻守着她,她纵然有劫数,有了您的庇荫,也必然会遇难呈祥,逢凶化吉。”
凌落川这才稍稍安心了一些,又听说自己才是未晞的守护者,那不就是天生一对吗?于是没再多问,留好地址,请店主帮忙送到学校去,就欣欣然离开了。
凌落川走后,女店主吩咐送花的小弟马上送去,还叮嘱说,这个客人非富则贵,千万不怠慢。然后坐下来,找出自己的批命本,翻到新的一页,用朱红色的毛笔在上面写道:
晞者,破晓。未晞,即诞于破晓之前。八字,戊辰,壬戌,壬子,壬演;五行水旺,缺火缺金。
七杀入宫,抱虎成眠,家庭缘薄,六亲相克,掘井无泉,孤苦无依。克父、克母、克友、克夫、克己,大凶之命。
女店主合上本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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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个女孩是七杀命格,偏偏又命犯桃花。这样的女子,往往对叱咤风云的男人有着难以想象的诱惑力,却注定一辈子要被这样的男人欺负。又想起她是天蝎座,黄道十二宫中最喜欢记仇,又最善于报复的星座。
于是,忍不住慨叹,这样的运济,这等人物,幸亏是生在和平年代,不至于祸国殃民。若是生在乱世,只怕是要倾家、倾城、倾国、倾天下……
凌落川从花店回到公司,一路上心绪不宁,千头万绪,总没个着落。于是让秘书推掉了几个不大不小的会和晚上的商业应酬,一个人开车来到未晞的学校。到了之后看时间还早,就开着车,在附近的马路上溜溜达达地转起圈来。
好不容易挨到放学,他将车停在学校门口,走下来靠着车门等未晞。
下课铃响了之后,学生三三两两,成群结伴地走出来。
百年艺术名校,就读的学生也与别处不同,聚集了这样多卓尔不群、钟灵毓秀的人物。不知道是这里博大醇厚的艺术氛围熏染了他们,还是他们给这传统的艺术殿堂增添了别样的光彩。尤其是那些背着画板的女孩子,只站在那里看着她们,便有一种赏心悦目、如沐春风的感觉。
大约等了一刻钟的工夫,凌落川才看到未晞和周晓凡并肩走出来。即使在出类拔萃的美人堆里,他也能一眼看到她。从第一次见面,他就感觉到了,这个女孩有一种超乎想象的存在感。即使站在万人之中,也无法忽视。
未晞今天穿了一条粉红色的小裙子,背着书包,手里抱着一叠书。周晓凡抱着他送的那束紫色的风信子,好像正跟她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