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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3章 隔壁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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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深沉,看不见天空,周围只有黑压压的树,昏黄的路灯洒在雪上,满地寂寥。

    彩卿踏着积雪,深一脚浅一脚,从实验室往宿舍走去。

    四周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偶尔有积雪从树上扑簌簌地落下。这儿没有人声鼎沸,没有家长里短,更没有邻居间的茶余饭后。

    彩卿是在湖南村庄长大的,听惯了牲畜的叫声。村庄里的蛙鸣、狗吠和鸡啼,反而使她有安全贴心的感觉。到了北欧的水母城,熟悉的一切都不见了,心理上得花好一段时间才适应下来。

    彩卿适应能力强,陌生的地方总让她产生好奇和新鲜感。虽然文化的差异在日常生活中会制造一些小惊喜小尴尬,但也蛮有意思。很多东西,只要你从主观意识上去容纳接受,还是能融会贯通的,好像没有别人说的那么难。

    彩卿总是相信,只要有心,没有真正的难事。这么想,倒不是因为自己一直走得太顺,而是她喜欢勇往直前。困难,往往反倒能激起她的某种好胜心和动力。百折不挠、越挫越勇,是她给自己的定位。

    她在三层的小白楼门口停下来,把靴子上的雪蹭掉再进楼。

    这楼里住的全是博士生,彩卿往楼道深处走去,旁边擦过一些国际面孔。她住的三楼共有八个屋,厨房和洗澡间公用。楼道和房间的公用设施一应齐全,颜色淡雅,很整洁。

    进屋后,已经黑灯瞎火,只有她的对门,从门缝里漏出一丝灯光。彩卿蹑手蹑脚往自己房门走去,她一直有点好奇——对门这屋里住的啥神秘人物?从未露过真容,今晚也不例外。

    第二天早上,天还黑麻麻的,闹铃便响了,正好六点。彩卿摁掉闹铃,麻利穿上衣服,迅速洗漱完毕,去厨房做早饭。

    正忙着,身后阳台门一开,一高个子从阳台走回屋,对她友善地打招呼:“goodmorning!”他人挺面善,脸带微笑,有点羞涩,举手投足间隐隐有种老成持重。

    彩卿拿着汤勺愣在原地,有点儿吃惊,怎么居然有人大早上跑阳台上,还特意跟她问好?愣了愣神,赶趟儿似地回了句:“goodmorning!”继续发呆。她压根儿没顾上看这哥的长相,他就“嗖”走进自己屋去了,比野兔子还快。

    彩卿目送他的身影,禁不住捂嘴乐——哈,原来竟是那个神秘的对门邻居。她住进来两个多月,终于认清对门邻居是哪位大神啦,原来是位“早起大叔”啊!

    在来水母城之前,彩卿只知道地球上有一片“北欧处女地”,至于水母城在哪嘎达并不清楚。与北欧有关的任何事,她一无所知。

    其实到这儿来,目的很简单,就是读博士。

    只因她在北京中科院和北欧大学一名教授合作过一个项目,洋教授喜欢彩卿的钻研和求实,便邀请她来北欧读博士。虽然水母城科技大学里没有博士后的位置,但显然博士证书要比国内的硬。

    为了慎重起见,彩卿特地跑去请教了北京的导师,去还是不去?导师说,去吧,即使挣不到钱,赚个学位你也不亏。

    导师还提醒她——博士其实比博士后更难做,对科学家来说有一定的考验基础。

    因为博士拿学位必须通过一系列严格的课程考试,还要做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而博士后没有这些硬性要求。所以通常有国内和国外双博士学位的人,回国比博士后的待遇更好。

    谨尊师命,彩卿赶紧翻墙使用谷歌搜索关键词“北欧大学”,毕竟谷歌搜索资料最全。水母城是嘛东东,在哪嘎达,彩卿所知不多,就开始了北欧之旅。

    由于在国内说英语的机会不多,彩卿到了北欧后,感觉英语八级也不够用。外国人是跟你对话,不是看你像哑巴一样,光会写长篇大论,却不会说日常用语。

    再加上对外国人士了解不够,所以有机会的话,彩卿就想多了解多交流。宿舍这层楼住的都是国际人士,为了解他们,只要逮着机会,她就让打招呼的人写下他们的名字和国籍,这样起码能正确地说出人家的名字,不然真能贻笑大方。

    现在,两个多月过去了,彩卿的国际名单只剩下对门那哥了。她忍不住琢磨这位神秘“大叔”,想攻克这道难题。

    可让人纳闷的是,怎么他打过招呼就没再露面呢?他成天闷葫芦一样躲屋里,不做饭吃啥呀?难道真像兔子一样啃萝卜?

    琢磨了半天,彩卿干脆开门瞅着,看他啥时候出来。

    终于,晚上刷牙时,这哥出来去阳台了。彩卿想刷完牙就去阳台找他,结果刚刷一半,人家又回屋了,只剩玻璃门后,她一人独惊诧。

    他刚才应该是去阳台抽烟了,但这烟也抽得忒快了吧?再逮着机会,一定马上行动,彩卿暗下决心,就不信最后这颗钉子拔不下来。

    第二天早上,果然,神秘男又去阳台了,彩卿赶紧拿上纸笔跟出去,问他的名字和国籍。

    “我叫heikki,家乡离这儿不远,算是本地人。”面对面,这哥脸红得像西红柿。

    “哦,海基……”彩卿边重复,边在本子上写下汉语译音,生怕忘记,得知他就是本地人,不禁喜形于色。因为自己是路盲,一直想找人带着,去一趟海边。她是旱鸭子,还从没到过海边呢!

    水母城面临波罗的海,彩卿一直想去看看这著名的波罗的海。可她没有方向感,担心人生地不熟,出门就把自己给丢喽,有本地人带着,肯定丢不了。

    当下一激动,她就告诉了他自己的想法,还乘胜追击了一把:“你有没有msn?”

    “那个……没有……我有电子邮箱,你要吗?”他似乎很犹豫。

    从阳台回到屋里,叫海基的绅士便在公用客厅写下了邮箱地址。睡觉前,她给他发了邮件,问他周末可否带她去看海,发完把电脑丢一边,呼呼睡去。

    次日,又是阳光灿烂,彩卿在办公室收到了海基的回信,他说“noproblem.”

    等下班回到宿舍,在自己房门口的凉拖上,彩卿惊喜地发现一只萌萌的折纸狗,上面简单写着:欢迎来水母城!海基。

    两人在邮件里约好,周六早饭后去海边。

    周六早上,彩卿就在房间里,等海基敲门,等半天门也没响。他早该来敲门了呀,咋还不来呢?没办法,又只能主动出击啦!她一拉开门,却看到他傻傻地在门口,靠墙候着呢。

    彩卿会心一笑,进屋拿起外套,同他出门。一路走去,冰天雪地,银装素裹。

    到了海边,也只有冰和雪。海风很大,海天一色,不失壮观,两人默默在冰上漫步滑行,有小小刺激。

    突然,海基开腔了:“你知道吗?等海面冻瓷实了,可以从这儿直接开车去海湾对面的狮城。狮城是北欧最大的都市,市区分布在14座岛屿和一个半岛上,70多座桥将这些岛屿连为一体,被誉为“北方威尼斯”,还有美丽的皇宫。”

    “什么时候你也带我去逛逛狮城,好吗?”彩卿仰起脸,一片天真地问。

    “好啊。对了,有年冬天,我从水母城开车穿越冻结的海面去狮城,半道上栽进冰窟窿里,幸亏人爬了出来,捡回条命。”海基若无其事地说。

    彩卿听得一惊,脚下失去平衡,右脚陷进了厚厚的雪堆里,便下意识地拉了一下他的胳膊。海基扶稳她,建议休息会儿。

    彩卿确实走累了,马上赞同。可是左看看右看看,连片能垫底的烂树叶都没有!

    海基早就大大方方坐雪堆上了,摊摊手看着她,把左膝盖往前伸了伸,说:“要不,你乐意的话,可以坐这上面……”说完赶紧看地,满脸胀红。

    在北欧这么开放的处女地,也许换了别人,就坐他腿上了。但彩卿自小家教严谨,从小到大一直是学校名列前茅的三好学生,她不是随便能和男士亲密接触的人。因此,虽然感情上冲动了一秒钟,理性上还是拒绝了。

    几乎在同时,她心里不禁开始质疑对方——他对所有女孩子都如此随便吗?还是单单对我这样?彩卿不是那种心理脆弱敏感的女子,但凡事爱问个为什么,算是科学家的钻研态度吧。

    仔细观察和回想他的举止,一直文质彬彬,有分寸,没有任何猥琐男的表现。他内心的宁静和善解人意,似乎她分分秒秒都能够感知。

    于是她做出初步判断:应该可以进一步了解交往,异乡多个本地朋友,绝对不是坏事。至于交往男女朋友,还是进一步观察再说。

    这么一轮扫描检测过去,行动上,彩卿就显得迟疑了半晌。

    不管怎么说,咱中国女孩,还是要矜持和控制一下发展速度,彩卿提醒自己。

    于是,她便安安静静落座在海基旁边的雪堆上,他对她的默然拒绝也显得很接受,甚至很宽心,只露出不好意思的一笑。

    两人吹着海风,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工作学习,聊北欧的风土人情,也是一种享受。

    “告诉我,你为什么喜欢北欧呢?”海基好奇地问。

    彩卿答道:“北欧很值得我喜欢啊!我一直留意观察,在这儿充分体会到孔子在《礼记》中所说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者,皆有所养’的大同世界!真没想到,孔老夫子遗愿,在这片湖光雪影的森林之国得到了实现。对了,你知道孔夫子?”

    “知道一点,但肯定没你知道的多。我知道日本作家村上春树评价北欧说:这是个夏天没有黑夜,冬天没有白天,连上帝都为之垂泪的地方。哈哈!”海基腼腆地笑道,露出亮晶晶的白牙。

    “那是村上老了,不懂得欣赏这种极致的美!”彩卿简直蹦了起来,急着要维护这片她热爱的土地。

    “其实这里还有很多我喜欢的地方。比如北欧的设计啦,像平价家具ikea和平价服装h&m,典型北欧风格的marimekko等,在中国都是流行品牌。据说最古老的火柴和第一步移动电话,都出自北欧呢。连主演《北非谍影》的英格丽褒曼,都是北欧人,还有诺贝尔奖的创办人诺贝尔!”彩卿笑嘻嘻地如数家珍。

    “噢,看来你真的很了解我的国家,我很荣幸!我们这片土地确实在产品功能设计和高科技上,蛮有天赋的,精准度不亚于德国人。你看,最早的安全带出自北欧,还有我们风靡全球的诺基亚。”海基被彩卿说得意气风发。

    彩卿顿了顿,又说:“其实我最喜欢北欧的地方,就是男女的公平程度;人与人之间的公平,开出租的司机和政府官员的工资不相上下。这里不是特权社会,不用瞎攀比。如果隔壁老王开奔驰住豪宅,那么他每月的收入至少一半都交税啦!所以我也不用太羡慕嫉妒恨,哈哈!”

    “这里最高个人所得税是57%,此外还有买东西时要交的增值税、保持环境清洁的垃圾税、连看电视都要交税,这真是全球赋税最高的境界,说起来有点像罗宾汉劫富济贫的意思呢。”海基笑。

    说到这里,彩卿问:“那为什么没有人抱怨高税收呢?”

    海基解释道:“因为大家明白高税收是把钱花到了医院、学校、敬老院和幼儿园,大家把财富分出来照顾老人、小孩和弱者。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啊。”

    彩卿听得入神,频频点头。

    海基再进行深度解释:“其实这是我们北欧人的文化传承。我们的祖先维京人,以前是靠坐船四处去征伐掠夺,团结作战后取得财富,在海上就得公平分赃,并彼此信任。因此养成我们这种人人均分财富,达到某种平衡的好习惯。”

    “这种习惯真好,我越了解越喜欢!而且这儿假期还特别多,基本上平均每个人能有四个月假期,孩子刚出生时,还会收到政府送的大礼包。太爽啦!”

    “嗯,如果你生孩子,政府会在哺乳期间发给妈妈津贴,还每月发养孩子的补贴,一直领到孩子满18岁。而且每多生一个孩子,都会多领一点补贴。孩子们从小看医生免费,上学一律免费,因为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将来我最好把孩子生养在这儿,哈哈!让她接受世界一流的教育。不管风吹雨打,我知道自己孩子在这儿从摇篮到坟墓,一辈子生活都有保障。”

    “是的,孩子的父母双方都享有18个月的育婴假,不上班还能领到八成薪水。因为政府规定,父母双方都必须保证有3个月和孩子相处的亲子空间。”

    “这样特别人道。中国自古以来是女人主内男人主外,很多孩子都是母亲带大的,所以只和妈妈亲近,对威严的父亲是怕怕的,缺乏亲密,不过现代中国好多了。”

    聊到了这个生孩子的话题,这两人突然都腼腆起来,毕竟孤男寡女。

    于是彩卿赶紧结束生孩子话题,由衷地赞叹:“让我最服的一点就是,福利这么好,养了多少懒汉啊?可看这国家的竞争力排名,居然高达全球第五,简直啦!”

    “其实关于福利,政府也一直在改革,由于最近难民成批涌入,以后公民的低保很可能只有590-600欧元。你想想,这儿消费高,怎么也要800欧元才能维持基本生活,所以不能在家睡大觉,还是要出去工作的。”

    聊着聊着,俩人越来越放松和熟络起来,简直就像老朋友了。彩卿对北欧的深度了解和热爱,多少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回去的路上,再陷进深雪时,她便自自然然地,拉住了这哥的手。冰雪世界中,俩人手挽手走着,话不多,只默默享受这纯粹的宁静。

    走过市中心时,这位哥突然说:“饿了吗?一起去披萨店吃晚饭好吗?”为了赶这一趟海,早餐没好好吃,彩卿这时已经饥肠辘辘,只好直点头。

    进了披萨店,俩人不约而同地朝安静的角落走去。文静地吃完披萨,彩卿很自觉地掏钱给自己买单,平常看到同事们哪怕聚会都是aa的,这是西方人最起码的礼貌,这她懂。

    令他意外的是,海基坚持由他来买单,而且非常诚恳地请求。彩卿只好同意了,很明显,不同意就太不给面子了,这应该也是地球一致的社交规则吧?

    走回宿舍的路上,他红着脸问她:“你……下午会忙什么呢?”

    她大方答道:“我得先睡个短小精悍的午觉,醒了之后嘛……也许想看个小电影dvd啥的!”

    “就拿你的笔记本电脑看吗?”这回他反应倒是挺快。

    “对啊!”她甩着辫子直点头。

    “你要愿意,可以上我那儿看,我电脑的显示器比你的笔记本屏幕大。”他专注地看着她,脸红得可以pk关公了。

    “哦?那感情好啊。”彩卿爽快地答应了。真的,异国他乡,有人共度周末,有啥不好?

    一觉睡醒后,彩卿跑去对面屋敲门,根本没人应门。她正对着门发愣,便看见这哥抱着一大箱子进屋。

    “咦,我正想找你看电影,你shopping去啦?”她欢快地问到。

    “喔,进来吧。我的音箱坏了,趁你睡觉,我跑朋友那儿借来音箱,接好音箱就能看电影了。”他招呼她进屋,把音箱放好,又烧热水,要给她泡茶。

    彩卿看在眼里,感动在心头。俩人边喝着热茶边欣赏片子,心里一片暖融融。

    他选的这部电影比较让人泪奔。

    故事讲男主人公在爱妻意外身亡后失去生存的动力,策划自杀,自杀前,想捐器官。他联系好所有需要他器官的人之后,就在家里浴池自溺了。

    自溺时,他特意往浴池里放了很多冰块来保鲜尸体,然后给警察打电话,说他要死了。警察赶到时,他刚刚仙逝,而他联系的那些人都获得了他保鲜的器官。

    电影看完,彩卿几乎控制不了滚滚热泪;同时察觉,这位舍友也在擦眼睛,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人,关键是男人,只要他有颗善良的心,万事好商量。这是彩卿对人的肤浅认知,也算是舍友初试过关吧?

    她悄悄瞥了他一眼,心中暗喜。

    海基敏捷地捕捉到了彩卿那抹意味深远的笑,他试探性地伸出手,帮她捋捋垂到眼睛的刘海。她偏头冲他乐,脸微红,像枝头香甜诱人的苹果。

    她长着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长刘海掠过干洁如玉的额头,个子不高,皮肤白皙,样子显得机警,带书卷气。话里话外还透出爽朗的性格,是个招人喜欢的人。

    他就势把她的小脑袋拢过来,靠在自己的胳膊上,她没有反抗。他进而把她含进臂弯,轻吻她的额头。

    彩卿闭上眼,一股电流霎那间贯穿全身,下意识要推开他,又很矛盾。自己分明希望对方再勇敢一点,甚至一直在默念:哥呀你就放心大胆地吻吧,我不打你……

    海基也在晕眩,心跳加快,一颗心在剧烈的扑通扑通中犹豫:我该怎么办呢?就此打住怕错失良机,冒进吧,又怕太唐突了把她吓跑了。怎么办?一时心里那个着急,更加剧了心跳。

    彩卿听着这哥狂热的心跳,明显感受到他的不知所措,心里替他难为情,又有一丝窃喜,自己把他一大男人整成这样。

    正在开小差,终于,他鼓足勇气,吻她。

    她回应,但很快礼貌地推开了他。理智,这时又跳出来警告她要冷静,任何感情,发展快得失控回头都要后悔的,这是经验。

    两个人红着脸放开彼此,彩卿赶紧说:“对不起,很晚了,我该回屋睡觉了,谢谢你的电影。”

    海基答道:“我理解,你有很好的作息习惯。”

    送她到门口时,他轻轻地说:“真舍不得你走。”

    她扶着门框,低头回应:“我来北欧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有空再说吧。”

    他有点失落,说:“只要你愿意,随时都可以来,我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俩人互道过晚安,他目送她回屋,恋恋不舍。

    回到屋里,彩卿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入眠,为刚才发生的事情纠结——要不要继续发展下去呢?自己确实很享受和海基一起的每分每秒,可毕竟初来乍到,对北欧人种知之甚少,只是印象感觉不错而已。这才认识多久啊?有点儿太快了。

    农村孩子出身,对感情是严肃的,不可以随便交男朋友,交男友得冲着婚嫁。

    虽然彩卿人看着小,却已经历过不幸的婚姻,虽然那段婚姻很短暂也并不正式。因此一般她不对人提起,那是心里一个疮疤。

    没想到在攻读博士的异国他乡,儒雅的“歪果仁”舍友,却燃起了她对爱的渴望。此时,她心里既有对幸福婚姻的渴望,又害怕对“歪果仁”了解不够而不得善终。

    往事历历在目,这一夜,彩卿就在“咚咚咚”的心跳中半梦半醒。

    彩卿很清楚,自己不是像蓝雅和紫心那样天生的大美人胚子,揽镜便知。她像一朵淡淡的小花,开在微雨中,虽不禁随风摇摆,却能开到荼靡。

    不知道华生是否因为特别欣赏这朵小花,还是仅仅因为住得近,他总是帮她挑水、锄地。

    其实上小学那阵,他就老爱跑到屋前喊彩卿一起上学,路上他总把吃的分给她,无非是煮花生或者玉米棒子。就连一块巴掌大的烤红薯,他也要掰出一大半给她。

    每次想起这一段,彩卿都忍不住鼻子发酸。岁月悄悄滑过,这一段却怎么也过不去。

    俩人算是青梅竹马,可惜人长大了从里到外都会变,一点点慢慢地变得判若两人。

    彩卿父母一口气生了双胞胎女儿,后来又超生了一个女儿,但叔叔婶婶家却一个也没有。彩卿父母一咬牙,只好把最后这个女儿过继给他们。他们管这脸蛋红彤彤、满身奶香的秀气小女孩叫“彩香”,叔叔婶婶从此成了养父养母。

    本来嘛,家里完全没指望彩香出人头地,毕竟是个女娃子。可没想到偏偏她天赋异禀,考试屡屡考第一;尤其是物理和数学,拿奖拿到手软。彩香成绩好得从三年级直接跳到五年级,初中时,又从初二直接考上重点高中。

    这么一来,彩香就把原本同级的华生甩到了后面。华生天生不是读书的料,因此初中毕业便半打工半务农了。他仍然殷勤地帮她做家务,她上学时,他常常帮她养父母干农活,似乎成了半个毛脚女婿。

    这种倾向全村人都看出来了,她的养父母更是看得清楚,天天盼着她赶紧高中毕业。

    农村人结婚早,何况叔叔婶婶家本身就缺劳力。他们眉开眼笑地对她说:“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干嘛?华生在等你呢,干脆赶紧结婚,回家帮忙,家里还能多个劳力!”多年来,二老倚仗惯了华生的免费劳力输入,恨不得他早早入赘。

    就在家里给彩香和华生张罗婚事时,她却接到了来自首都北京的大学通知书!养父养母紧张起来,就这么一个养老送终的女儿,万一她出了乡村不再回头,下半辈子该指望谁?

    但彩香知道自己想读书。北京啊!大学啊!是多少人向往又去不到的地方,怎可以随便浪费掉机会?

    于是,她连夜让华生踩单车驼着自己去搬救兵。毕竟是亲生父母,最心疼自己的小女儿,好说歹说总算说服了养父母,让彩香去上大学。

    为了让三家人高兴,喜上加喜,酒席还是照办不误,华生当晚就住进了彩香家。虽然没有正式领结婚证,却是事实上的一家人了。

    然后,华生陪着彩香去了北京,他打工挣钱养活两个人,帮她交学费。到了大二,彩香加入了勤工俭学的队伍。华生也慢慢因为吃苦耐劳、技术好,成了建筑工地的小领头。

    钱是好事,也是坏事。尤其是从农村出来,见识过了钱的好处和魅力。

    一下子从湖南农村来到首都繁华的花花世界,华生有点找不着北,仍然低头面朝黄土地,勤勤恳恳当民工。

    但随着经济能力的改善,他抬起头来,看清了街上的花团锦簇,他当然也想让自己媳妇儿时髦都市起来。大街上最新款的包包和时尚衣装,他也得让自己媳妇拥有,这才叫男人的本事!

    奇怪的是,这媳妇简直是个书虫。一天到晚除了啃书本,周末看场电影,其他一切光怪离绿,似乎根本与她无关。时尚潮流的衣服买回家让她穿,她穿上后,却自己对着镜子笑成了神经病!华生大受打击。

    是,她是首都大学生,我是民工出身的包工头,这还不明白吗?层次不对等。你要能真正成为大老板,整个社会包括你媳妇,才会买你的账呢!华生沉默了,又一阵埋头苦干。

    有一天,无聊苦闷之余,工友们拉着他一起炒股票,这阵子他们队特别时兴炒股。因为曾经天天跟大家混在一起的包工头老何头,一直炒股票,结果给自己炒成了投资家!

    最近,老何人模狗样地为政府工程这剪彩那剪彩,还被报纸树为标兵。什么呀,老何头本就是个目不识丁的农民嘛!一下子,大家都看到了希望。

    看来万事不绝对,世上不是唯有读书高,炒股票也能炒出名堂来。于是,从少到多,由小炒到大炒,华生变成了炒股人士,因此见识了很多彩香不懂的世面。

    两人闲话时,华生也能把向来学识渊博的媳妇侃得晕乎乎的了,哈哈!这让华生感到了自己的晋升和成就感,他陷了进去。

    彩香读完大学了,本来俩人说好等她大学一毕业就正式登记结婚,好好过日子,生个一男半女。

    可是华生对股票太入迷,总叫嚣着“等我挣完下一笔,下一笔挣到手,我们就衣锦还乡,风风光光大办酒席!”

    结果等了一票又一票,华生没有发,于是彩香接着读研究生。等研究生读完,她进入中科院,从彩香变成了“彩卿”,华生还是没有发起来。

    一天晚上,华生专门拉她去外面坐草地,啃鸡爪子捎带吹风。吹着吹着,他忽然说:“我要完蛋啦,咱俩赶紧分家吧……不然连你也会被扯进去。”

    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彩卿听完一时懵了。这么多年她只知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觉得其他一切事情有华生罩着,绝对没问题。

    “幸亏你现在有自己的工资,吃喝不用愁,不然我罪过就大了!”他说。

    彩卿反应过来,赶紧表明心迹:“对啊,我有工资,可以帮你还债啊!咱俩再业余打工,一点点还呗,都已经这样了。”

    “没用,还不了,数目太大,人家也不允许你一点点还啊!”

    “有多大?你说实话。”彩卿盯着华生。

    他伸出两个手指头。

    “两万?”她问。

    他摇头。

    “两百万?”她艰难地咽口水。

    他继续摇头。

    “两……千万?”她听见自己声音在抖,胸口发闷。

    他不说话了,死死地抱住自己的脑袋。

    不管她怎么劝,怎样天天赌咒发誓她会帮他,他们的小日子会好起来……在一天下班回到家后她发现,他还是收拾简单行李走掉了,连再见都没有说。

    后来,就来了好些人——华生建筑队的领导和警察,说华生卷走了几十万公款,到处找不到人。她也被前前后后调查审查了好久,才撇清自己的无辜。

    自那以后,华人整个人石沉大海。她回湖南农村找他等他,没有任何消息。

    她偷偷好几次找过华生父母和近亲,他们却一问三不知,直抹眼泪,看来不像假的。甚至有一次,她从电视法制节目跟播的广告看到,警方仍然在追踪华生。

    华生从此就这样杳无信息,下落不明。好在两人没有领结婚证,不然连离婚都没法离。

    那几年她一直在找他,直到有一天她暮然回首,发现,其实他俩早就从心灵上分开了。不光他在变,她自己也在变。她从彩香向彩卿转变的过程中,他也渐行渐远。

    后来在中科院,她遇到了来自北欧的教授,人家在合作过程中欣赏她的才干。于是,她才来到了北欧。其实离开北京,又何曾不是为了逃离伤心之地?

    那个城市,华生和她切肤切骨奋斗过;但也是那个城市,最终造成他们的变异和分离。如果要迁怒责怪任何东西,就责怪那座城市的纸醉金迷吧!

    思前想后,彩卿躺在床上整理着思绪,冷静思考这几天和舍友海基的交往。

    他总是彬彬有礼的样子。比如宁愿自己傻等在门外,也不去敲门催促或趁机钻进她的闺房,做个咖啡也要先问问,她介不介意那噪音。他选的电影也很有品味,一个男人能为电影落泪,说明他足够善良。

    当然了,他的颜值也挺高。用中国话来总结,海基就是一位良善倜傥又文质彬彬的君子,这样一位人物摆在面前,我还有什么好担心和犹豫的呢?

    不行,我不应该再等了,明天就必须得把他搞定,让他做我的男朋友。即使将来结不成婚,先在我攻读博士这期间,做临时男朋友也行。

    想着想着,彩卿心底的沉重慢慢轻了起来,人也驾着轻飘飘的彩云,进入了梦乡。

    这夜难以入眠的人还有蓝雅。

    蓝雅边用手轻轻拍着女儿,边给她唱儿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少不了……”身边的小蝌蚪逐渐发出了均匀甜蜜的呼吸,当妈的才停下来。

    长夜漫漫,她一闭上眼,就是奥利的音容笑貌。她只好披衣而坐,借着窗帘后彩灯的微弱光亮,把床头柜里的那枚银狼胸针拿出来,不停地来回摩挲,这是他留下的唯一信物了。

    他消失两个月了,每次想起奥利,她心脏紧缩成一团,透出针刺般绵密的剧痛。

    有时午夜梦回,她甚至不能确定,奥利是否真实存在。

    他真的来过吗?证据呢?每次亲热完,他连用过的避孕套都带走。以前她认为是他的工作纪律,现在看来,他就是狡诈的犯罪分子,连枕边人都不可能信任。

    记得从前她为他画过一帧素描小像,但被他拿走了,他说要随身携带。

    蓝雅披着衣服,跑去书房,拿出纸和笔,试图重绘那帧小像。但此时心情全然不同了,重绘的奥利,脸上带着深重灾难,堪比遗像。她苦笑着,把肖像撕成碎片往空中一抛,去睡觉。

    睡着睡着,又突然从床上一跃而起,去翻自己的图书证。

    就在图书证的夹层里,居然还夹着当初他写在她通信录上的名字和邮箱!

    尔后,为了方便去图书馆给他发邮件,她把那页纸撕下来夹进了图书证。如今她早就不用再上图书馆用电脑,而他也没有再发来任何邮件。

    纸片上面留有他清楚的笔迹,大写字母一笔一划写得庄严整齐,正如他本人。

    终于找到奥利来过的凭证!她把他的笔迹贴在胸口,沉沉睡去,但他没来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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