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笑看千秋(千年泪 修改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第 5 部分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诘碾畴怠?br />

    “对不起。”我轻轻的开口,此事因我而起,如果当初不是我执意要进庙烧香也就不会有后面的这些事。

    “对不起?”他失笑,“你不是在讽刺小王吧?”

    “岂敢。”我也淡淡地笑了,“我说对不起是因为身为客人应该听从主人的安排,而不是肆意妄为给主人添麻烦。——如果我没猜错,求签之前,你是吩咐卓玛让我不要乱跑吧。”当初我丢下她就是错误的开始,以胡狼的机敏,这样的安排又岂会没有他的用意。

    “终于说到正题了,你想为卓玛求情。哎呀,真有点伤心啊,我还以为司姑娘只是单纯的想见一见本王呢。没想到居然还是为了别人的事。”

    “这哪是别人的事呢,分明是我自己的事情。”

    “哦——愿闻其详。”他伸手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是我自己选择进庙烧香,卓玛只是陪我一同前往;是我自己中途跑开,卓玛不是不想阻止我,只是我溜得太快了。我被抓,更是跟她一点干系也没有,何况她还到处寻找我。她已经尽责的完成了自己的工作,所以不应当受到责罚。”

    “可是她没有完成我的命令,在庙里没有跟你寸步不离。”

    “是‘没能’而不是‘没有’,孟子说过,不能者与不为者有异,竭尽全力但不能达到目标,于人于己皆可以交代,不是说任何事非得成功地做好不可。我的性子,要是想开溜,谁也别想拦住我。卓玛又怎么可能看得住我了。”

    他笑意更浓,

    “早知如此,我应该一直把你带在身边的。”

    我斜睨他,浅浅淡淡的微笑。

    “这次看在你没出什么大事的份上,就暂且算了,卓玛下午就能回你的帐中。”他站起身来,双手负在身后。

    “我替卓玛谢谢王爷了。”

    “你不是说这件事是你的事,跟她无关吗?”他突然一笑,狡黠的眨了眨眼。

    被抓住语病的我哑口无言。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真的遭受不幸,你还会为她求情吗?”

    我侧头想了想,“会的,我会的。我的责任,我不想迁怒于别人。”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喃喃地说了句什么。我迎上他的目光,淡淡的微笑。不希望自己连累到他人,不希望自己成为别人的包袱,我的人生,有我负责。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当时他说的话是“即便你求情,我也不会放过她。”

    我回到帐中,立刻把包裹在膝盖上的布取下,不出所料,鲜红一片。

    商文柏皱着眉毛看伤口,自言自语道:“奇怪,伤口明明不深,为什么鲜血总是止不住。”

    “这要问你啊,伟大的商神医。”我笑容何其无辜,“你才是大夫。”

    “用不着你这丫头提醒。”他站起身,走到矮桌旁翻看医书,不时眉头紧锁。

    我能够告诉他是为什么,因为我的时间是停滞不前的。血Y凝固需要时间,我定格的新陈代谢让我的血始终保留在Y体状态。

    可是我不会说,我无法解释我的异时空来客身份,何况我自己也无力解决这种状况。

    真是天要亡我。

    我选择活下去的时候居然跟我玩这一手。

    “大哥,我会不会流血过多而死?我还不想死的,你是神医,一定要治好我。你可是神医哦。”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商文柏的从容淡定宽慰了我,我并没有很害怕的感觉。说不定我血淌着淌着,嗖的一声,我就稀里糊涂的回去了。

    “激将法是不是?”商文柏忽然微笑,旋即豪气万丈,“好!这个战帖我接下了。”

    我也微笑,既然他说这样的话,就代表他已经想出了办法。此刻人心尚古,还有人恪守君子一诺。

    他给我喝了很多稀奇古怪的药汁,尔后又为我施扎银针。隔着衣服认X,让我有点心惊胆战。其实我想对他说,为了保命,我不介意脱去衣服。哪有人裹得严严实实动手术的道理。但他的出针很准,我也就省下了如何主动开口的斟酌。这样折腾了一天,我的血竟然奇迹般的止住了。

    我看着自己短短的指甲,心中感慨,为什么洛贝尔生的这么迟,否则我们泱泱中华不是早就可以在洛贝尔奖上实现零的突破了吗。

    “真是个水晶剔透的妙人儿。”精疲力尽的商文柏感慨,“以后得好好看着你,不能让你受一丁点的伤害。”

    哪有那么金贵,在现代社会我受过的大大小小的伤害还算少吗?

    我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胳膊上的伤疤。

    “这是怎么弄的。”商文柏吃惊的看着佛珠下隐藏的伤痕,“看上去已经有段时间了,大概有三四年的光景。”

    没有那么长,不过是做了激光除疤手术而已。广告永远言过其实,耗尽了我的银行卡上的数字,还留下了这么一道疤。面对我的质疑,院方居然还敢振振有词,你的伤口太深了。

    郁闷的我,只怪自己下刀时也不选个好点的地方,体表可以触及的动脉这么多,为什么偏偏找手腕。平白浪费一笔银子。

    “我不知道。”我把伤疤收回烟光紫的佛珠下,漫不经心的微笑,“也许是以前不小心在哪勾到的。小孩子,终归是会皮一点。”

    “这么深,绝对是有人刻意而为之。谁这么狠,下这样重的手。”他微微皱眉,目光里包含着愤怒和怜惜。

    还能有谁,真正能伤害我的只有我自己。

    “谁知道呢?”我无所谓的笑笑,“我的过去,对我而言,是一片空白。”

    “听着,嘉洛。”

    “嗯。”

    “过去的事不要再想了。忘记了就忘记了,有时候不清楚反而会更好一点。”他认真的告诫我。不容易,尽忠职守的医生终于放弃了帮我早日恢复记忆的企图。

    “啊?”我有些茫然,进而又有些啼笑皆非。

    误会了不是,以为伤痕是我小时生活的烙印。

    小时候遭受的折磨的确不少,但不是这些。惩罚一个人的手段有n多种,伤到表面的方法便上不得台面。那些隐晦的高招,比如说锁在死过人的老屋子里俄个三五天之类,虽说输在老套;可对付六岁的孩子却是最为行之有效。

    会害怕吗?当然会。

    哭到嗓子嘶哑,哀求的话已经说不出口;眼泪干涸,蜷缩在角落里沉沉睡去。

    久而久之,害怕如影随行,居然就渐渐忘记了害怕。静静的沉浸在黑暗中,偶尔我也会微笑,你们好,黑暗孤独,我的老朋友,咱们又见面了。

    十四年后的某一天,已经远离孤独三年的我依偎在轩的身旁看曾经风靡一时的日剧《排球女将》,彼时我跟他正是校园里最瞩目的一双璧人。电脑屏幕上,罹患绝症的天才少女尤佳称呼死神为她最好的朋友。

    天才总是比旁人来的古怪些,轩如是评价。他是个难得含着金汤匙出生,说话却并不刻薄的贵公子。

    我微笑着没有驳斥他的话。不是身临其境,有着切肤之痛;又如何理解这种当害怕累积到无以复加,就只好学着接受甚至相依为伴的感受。

    轩不懂,因为他无须懂。

    差别,在每一个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流露出来。

    “我给你配些药,每天记得要搽。女孩子,留下疤痕,是最要不得的。”商文柏心疼的看着我手腕上的佛珠,仿佛那下面的伤痕也灼伤了他。

    “不必。”我平静的拒绝,右手轻轻地弹击珠圆玉润的烟光紫,淡淡道:“不必了,既然是伤痕,终究会有它褪去的那一天。”

    “那得很长时间。”

    “没关系,我可以慢慢等。”我漫不经心的拨弄着佛珠,笑的风清云淡,哪怕是一辈子,我也不介意。

    “你实在是个很固执的人。”他叹气,道,“你的嗓子现在还有没有不适?”

    “厉害啊。”我惊叹,因为醒过来的时候我已经能说话了,所以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曾经失声这件事。

    “你怎么知道我嗓子有一段时间不能说话。”

    “凭这个看出来的。”商文柏摇了摇手里的药瓶,是我从红花老妪身上搜来的那个,那个死老太婆,身上不放解药也就算了,居然还弄一瓶迷药,本小姐差点就栽倒在它手上。此仇不报非君子!

    “碧荷清酥,服用者三天内周身不得动弹,口不能语。没想到他们居然给你服了这么厉害的迷药。对付一个小姑娘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他啧啧的感叹,一脸“可惜了,这么好的药”。

    “那……是我自己吃的。”真丢人,以后没可能在他面前翻身了。

    “我怎么也没想到那个老虔婆身上居然不放迷昏花的解药,反倒是迷药。”

    “迷魂花?是不是一种白色的小兰花?”

    “对。——你是不是去过那里,怎么这也知道。”

    “我要是去了,你也不会衣衫不整的被人抱回来。”他乜了我一眼。

    衣衫不整,惨了,岂不是被胡狼看光光了。

    “你嘴里的迷魂花有个雅称叫醉忧仙兰,与碧荷清酥、忘忧草、夜合花并称‘宇内四大迷药’,但其中醉忧仙兰和碧荷清酥相克。”

    是药三分毒,我竟然把这么重要的医学常识给忘了,活该老天爷罚我。

    “别自责了,知道这些的人并不多。不过,碧荷清酥药性极其霸烈,服用者只要毒性一发作,三天之内浑身丝毫动弹不得,你怎么顺利跑到屋外的。身上的伤又是怎么回事,不像是鞭伤,反倒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

    我那是自残,非得让人家说出来吗。

    我简单叙述了一下逃生过程,自然省略了林墨轩的那一段,这件事没必要让任何人知道。

    “等等,你说你闻到了一种奇怪的香味,那种香是不是颜色赤红。”

    “对。非常奇怪,我从未见过哪种香料是红色的。”

    商文柏的脸上忽然露出古怪的笑意,上下打量我:“嘉洛,我敢确信你是世界上运气最好的姑娘。”

    世界上运气最好的姑娘。

    这么形容一个21世纪被男友甩,去西藏旅行掉入时间轨道,穿越到千年前差点被一头老色狼吃干抹净的女生是不是很不厚道。

    我不爽,怒视商文柏。

    他对我眼底的愤怒视而不见,脸上仍然挂着浅浅的笑容;“嘉洛,你闻到的香料有一个别称叫极乐仙子。”

    极乐仙子。

    我的脸嗖的红了,立刻反应过来那是一种C药。

    “我……我没做什么吧?”我小小声地问,药迷心窍之下,我是吃了他,还是吃了胡狼?

    “所以说你运气好,极乐仙子本是无解的C药,但偏偏药性和碧荷清酥相克,所以虽然没完全解开你的碧荷清酥之毒,两相抵消之下,你反倒好了大半。那个老太婆想彻底将你迷晕,多此一举,竟然意外救了你。”

    脸色惨白,后背涔涔的冒出冷汗;这个局居然如此险恶,我只要棋差一着就万劫不复。

    冥冥之中,到底是谁在保佑我。

    若只如初见

    天气真好,在n市和我的家乡,冬天里很少有这么灿烂的阳光,兴许是我处的地理位置没有发生变化,我还在那个经纬度。温暖的午后阳光,天蓝得不像话,连我这个素来信奉“出门百般好,不如赖在家”的懒女人都觉得不出去走动走动实在有暴殄天物的嫌疑。

    不敢走远,我只是在帐篷的周围溜达溜达,卓玛亦步亦趋的紧随在我身后,自从那件事后,她除了睡觉的时候以外,我睡觉时被人看着就会失眠,时时刻刻都要确保我在她的视线范围以内。胡狼派来保护我的两个侍卫也一左一右的夹在两旁。那件事他对外解释说我碰到了流匪,虽然彼此心知肚明,流匪在神庙里,两个保镖用处不大,但有便宜不占是白痴,本着特权不用过期作废原则,我欣然接受了他分配给我的左右护法,反正有胡狼给他们发薪水。其实我比较怀疑,胡狼是怕我到时候好奇心一起,卓玛小姑娘拉不住我,才找了这么两个身材壮实的像练健美出身的侍卫好盯紧我。

    草已经枯萎了,冬天的草原显得特别安静。草原上星星闪闪的点缀着波光粼粼的海子,远处有连绵的山脉,海子是碧湛湛的数弯,山是青郁郁的连环。山外青山,最远的翠绿淡淡的似一袅青烟,忽焉似有,再顾若无。我微眯着眼睛,神态慵懒的像一只晒太阳的猫咪。我天性畏寒,一到冬天就蔫蔫的打不起精神,曾经有个人对我说,只有在冬天的时候,他的张牙舞爪的小野猫才会变成笨笨的小老鼠,让他很想欺负。说这话的时候,他轻柔的笑容和语气里的宠溺是我感受过的最温暖的阳光。

    “•%¥•—#¥—”分特!谁这么煞风景。我面色不豫的回头,我的手下已经全部跪倒在地,卓玛还在偷偷拉我的裙角。

    虾米,什么来头,这么嚣张。

    来者一行三人,中间的明显是主子,因为两旁的人都指着我叽里咕噜的一通话,不用动脑筋猜,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无外乎“大胆贱民!见到谁谁谁还不跪下”,古装剧看了这么多年,没吃过猪R,也听过猪叫。

    猪叫,突然觉得这个比喻不错,我自顾自的笑了起来。从上大学以后,我就变得比较嚣张,因为有某人撑腰,典型的恃宠成骄,无怪乎后来跌得那么惨。

    通常这个时候,正牌是要出语训斥手下无礼,然后向女主道歉,请求女主原谅他对手下管教不周,冒犯女主之罪。

    中间的那位果然转身对着自己的手下噼里啪啦的一通骂,等他回过头向我说话时,我已经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这家伙太有意思了,居然这么听话,我怎么想,他就怎么做。

    可怜的七尺男儿在我肆无忌惮的大笑中脸色渐渐变成了煮熟的虾子,他嘟囔着说了句什么,脸红得格外灿烂。

    “司姑娘在笑什么呢?”胡狼登场,我也该回避了。这只可怜的大虾应该是个王公贵胄级别的人物,否则卓玛也不会猛拉我磕头,要知道我见到胡狼也仅仅是点头示礼,谁让我生平最讨厌给别人下跪。

    “没什么?”我狡黠的眨眨眼,甜甜一笑。胡狼有0。1秒的失神,天啦,我又想大笑,可怜的胡狼,我还没向你放电呢。

    “没什么,还笑得这么开心。”他走近我们,亲昵的对大虾说了句什么,两人互相行礼。

    “天气好所以心情好。”我信口胡诌。

    “这位是桑格王子,敝国的的储君。”胡狼指了指大虾向我介绍。

    惨了惨了,居然得罪了未来的皇帝老儿,那西秦的国主叫啥名的来着,你可千万坚持着点,别还没等到我穿越回去就挂了。

    “王子殿下,小女子无知,适才若有冒犯之处还请王子大人不记小人过。”我鞠了个九十度的大躬,想让我磕头,门儿都没有,王子殿下也免谈。

    胡狼非常自觉地充当了翻译。

    桑格王子看了我一眼,神色讶然,然后说了句什么。胡狼笑着应了一句,前者露出不相信的表情,尔后你来我往,唧唧咕咕说了半天。

    我等得有点不耐烦了,到底怎么了,我又没怎么得罪你,让我的手下一直跪着你很爽阿。

    “王子问你为什么笑,我说你说因为天气好,他不相信,说这个理由太牵强,我告诉他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也许是感受到了我眼底的不耐烦,一直把我撇在一旁的胡狼终于偶发善心向我陈诉了他们的谈话。

    “你可以告诉他我笑是因为他很可爱。刚刚没跟你说是因为在一个男人面前夸另一个男人不太好,——呃,你也很可爱,相形之下更帅一些。”大丈夫也要人夸,听完我的后半句话,他Y霾的脸色立刻晴空万里。

    他又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话,不过我坚信他是不会把我对大虾的赞美翻译过去的。

    男人的虚荣心阿,有时候绝不亚于女人。

    而后我借口有点累了,先行离开。

    ……

    “你就是那个司嘉洛,会跳很美丽的舞蹈的中土女子。”

    ……

    “你不要光笑啊,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

    好些年之后,我从桑格口中知道了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究竟说了什么,那个时候,他已经身陷囹圄。

    冬天的夜晚漫长而无聊,以前可以上网打发时间,现在除了捧着几本已经翻烂了的书对着火盆发呆,是又有一句没一句地跟着卓玛学说西秦话。我的语言天赋素来平平,轩早早以令外语系的学生汗颜的高分通过六级考试时,我还抱着四级词汇表苦苦挣扎,最终也只是堪堪而过。我口语尤其烂,加上对于西秦语的学习没能从心底里重视起来,学了三句倒忘两句。商文柏对我的学习从未表过任何态,对于我学习中请教他的问题倒回答得颇为详尽。

    晚间无聊时,他也教我下围棋,西秦国围棋不普及,高手更少,他老一个人自己对弈也没什么意思。可惜我心不在焉,学了半天只记得执黑棋者先行。商文柏大叹朽木不可雕也,我懒得跟他抬杠。不知是不是因为这几天一直漫天Y霾,我的心情很不安,隐隐的总觉得有事要发生。

    我这人对于不幸的第六感一向很准。当年轩告诉我跟我在一起真的会很累前几天,我就莫名其妙的心慌,果不其然,最后我被甩了,从枝头重重的摔到了地上。

    卓嘎看到商文柏时,眼里的讶然一闪而过。那时,商大夫正在我的帐中教卓玛下围棋,他认定我不是下棋的料,转而栽培凡事认真的卓玛。

    我先看到了胡狼,笑着向他点头,对于叩首行礼这件事我向来是能混过去就混过去,胡狼也不甚在意。卓玛慌乱的想行礼,被他制止了,他饶有趣味的看着师傅徒弟二人对弈,还时不时给卓玛支上两招,最后被我忍不住说了句“观棋不语真君子”才乖乖闭上嘴巴。

    无事不登三宝殿,王爷光临我的帐蓬不会是为看棋这么简单,既是如此,何必把时间浪费在不相关的事情上呢。

    茶过三盏,他开始切入正题。

    “司姑娘,当今西秦国主陛下对中土文化很感兴趣,希望找一个中土女官教授小王子们中土的文化知识,姑娘才名远播,陛下十分欣赏,想礼聘你为宫廷教师。……”

    我眼前突然浮现出大虾涨红的脸。哼!冷嘲闪过眼底,这么巧,才名?我不记得我有过什么才华横溢的作品。

    “小女子才疏学浅,不便担任宫廷讲师之职,至于才华,我实在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才华。”

    “不必自谦了,你那首《佳人》已经在宫廷里传开了。”胡狼淡淡的微笑。

    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遭现世报了,那几个我去送诗时在胡狼帐中看到的人好歹也属于西秦的高层吧,嘴巴怎么还这么大。

    杜甫诗圣,我对不起你,我不该剽窃你的作品。

    “那不是我写的。”我极力辩白,剽窃是可耻的,尤其是在将自己陷于不义之地的时候。

    “那是谁写的?岑华、圣杰还是卓坤?(这三个人是这段历史中最负盛名的诗人。)他们的诗小王都曾读过,没有这首《佳人》。”

    有才怪。

    “无名氏。”明显没有任何说服力。

    “司嘉洛可不是无名氏。”他微笑道,“怎么样,考虑一下,我们都希望你能接受这个职务。”

    你们?你和谁?西秦国主还是那个储君桑格?

    “我可不可以不去?”必须表明我的立场,我一点也不想当你们叔侄礼尚往来联络感情的工具。一入宫门深似海,萧郎从此是路人。我脑子进水才会把自己送到一个对我有所企图的男人面前。别告诉我,亲爱的储君同志只是单纯的欣赏我子虚乌有的才华,想引我为知己。不好意思,小女子完全敬谢不敏。

    宫廷生活风云谲诈,不是我所能应对的。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想完全置身事外也根本不现实。

    “为什么?”胡狼放下了茶碗,我示意卓玛重新换一碗茶。

    “因为我这个未婚夫不希望她进宫。”一直沉默不语的商文柏突然开口。一语激起千层浪,我一口茶差点没全喷在他脸上,好在我应变能力尚可,狠狠地强行将茶水咽下,我不动声色的拨弄着碗盖。

    “文柏兄,不知未婚夫之言从何说起,以前从来不曾听你们提过。”胡狼很快镇定下来,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商文柏,希望能从后者的神色中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因为我们并没有婚约。但依我们中土的礼仪,我看过司姑娘的身子,就必须对她的名节负责。”

    “咳咳……”我还是被茶水给呛着了,脸涨得通红。商……商文柏,你说什么?你这头色狼。

    “王爷,这件事我本不应当说,因为事关嘉洛的名节,嘉洛,对不起,我不应该说出这件事,不过王爷不是外人,告诉他也无妨。当日在山D中,嘉洛高烧不醒,我身边没有草药,情急之下惟有施以针灸术进行救治。施针时为了认准X位,不得不……依照中土的礼节,我必须娶司姑娘为妻。”

    切,我当是什么呢,医者父母心,妇科检查时还得坦诚相见呢,照这个理论,我大学时同班的两个男生天天娶老婆还来不及了。当然这些话我只能在心里说,表面上我得垂着头装出一幅羞答答的样子。

    “噢?原来是这样,那么按照中土的礼节我也应当娶司姑娘为妃,毕竟当日我也……”胡狼忽而笑了,不过笑意没有蔓延到眼睛里。

    “王爷不是中土人,不必依照中土的礼节行事。”我抬起头,淡淡的陈述。

    “是吗?”他眼底有暗芒闪动,绷紧的眸子深不可测。

    “当然。不知者无罪。”

    胡狼深深看了我一眼,嘴唇蠕动着,终是什么话也没说。

    “说,到底看了多少?”胡狼前脚刚走,我后脚就拎着商文柏的衣襟开始*供。

    “已经看得差不多了。”他挣开我的爪子,理了理被我抓皱的衣角。

    “差不多到底是多少?”被人看光光终究很不爽。

    “就是胳膊后背,当日情况紧急,只好出此下策,还望姑娘见谅。不过我一定会负责的。”

    “你少来,如果卓嘎不提让我进宫,你不也什么反应也没有吗?少装正人君子,骗骗卓玛这样的小姑娘还行,我就免了。”负什么责,不就是相当我穿了一件露背式晚礼服吗?我都不介意,他介意个什么劲。

    “嘉洛,我是认真的,我想你就是我想照顾一生的女孩,即使没有这件事,我也愿意娶你为妻,以前不说是怕吓到你。”商文柏一改平日漫不经心的神色,郑重的缓缓开口。

    “你已经吓到我了。”现在我很想知道你到底是吃坏肚子还是药物中毒了。

    “嘉洛,考虑一下我如何?”

    “没兴趣。”

    “嘉洛,让我照顾你好不好?”

    “不好!”我突然神经质的大叫,尘封的往事如洪水般汹涌澎湃,我头也不回地冲出了帐篷。

    什么叫照顾,许诺一生,执子之手。让独立的木棉变成缠人的菟丝花,然后一句“我觉得很累”转身离开,不理会我的痛苦挣扎。

    我走在夕阳下的草原上,晚风混合着草木的清香。暗香袭人,悄无声息的,一如曾经的过往。我以为只要刻意不去想可以选择遗忘,那么时间就会匆忙一些,匆忙到让我可以忽略放下的过程。然而这只是自欺欺人,回想起的瞬间,从来都是从心底的最深处开始纠结。

    我不否认轩曾经很爱我,诚如他所说,“以后我再也不可能象爱你一样去爱上其他任何人”。即使这样又如何,曾经深爱过的我们到头来还是各自转身离开。横隔在我们中间的出身的悬殊、他家人的阻拦,这一切的一切貌似无关紧要,却足以让无数的情比金坚脆弱不堪。鲁迅说,爱情之外还有生活,爱情只是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许这才是最中肯的。

    美好的时光就像这落日的余辉,看上去那么温暖,那么触手可及;把掌心向上摊开,它明明已经落入手中,握成拳,想抓住它,却什么都没了。

    “天色已经不早,外面蚊虫太多,还是早点回去。”长长的影子将我盖在Y暗里,胡狼的声音从后面响起。

    “这些虫子狡猾着哩,怎么都抓不住。”胡狼伸手挥赶小小的飞虫,旁边倒没有侍卫跟着。

    我讪讪的缩回手,飞虫尚且抓不住,何况是转瞬即逝的美好。

    “你不用太担心,进宫以后,像这样的伤痕——”他突兀的拉起我的手,这些天削瘦得厉害,手腕上的佛珠已经滑到了前臂的中间。他轻声道,“以后不会再有了。”

    看来误会的不止一家,他怕是以为这属神庙之行的纪念。

    我没有纠正他的错误认识,男人觉得有愧于你的时候才方便讨价还价。

    “有了就是有了。”我平静的抽回手,淡淡回应。

    “听说上好的玉石可以除疤。我倒有几块美玉,待我命人打琢成镯子,你戴上去,应该很快便会消失。”

    “不用。”我摇头,“好了伤疤就忘了疼,还是让它待着,提醒我的好。”

    “司姑娘,你这又是何必。——明天镯子就会送过去。”

    “随便你。”我把佛珠拢好,静静道,“如果王爷不介意,我会把它转送给卓玛。”

    “为什么要这样?”

    “因为我念旧,喜欢只属于自己的东西。”我瞥了瞥佛珠,夕阳下,烟光紫越发神秘迷离。

    忽然把手伸到他眼前,我调皮的微笑,道:“你难道不认为它很漂亮吗?”

    他看着我,没有说话。

    “你不说话,我可当是默认了。——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我欲告辞。

    “好一句不知者无罪,我问你如果我跟文柏兄同为中土人,那么你会嫁谁?”胡狼突然开口。

    我愣了一下,想了想,摇摇头:“我从来不对不会发生的事做出选择。”

    “我是说如果。”

    “没有什么如果。”

    他默默地看着我,落日的余晖在他的发梢印上了奇异的金色,但并不让人觉得温暖,反而有一种薄薄的寂静与凄凉。

    我忽而笑了,点点头,转身离开。

    “即使你是,我也不会选择你,因为我不喜欢跟很多女人去争一个丈夫。”

    “我们西秦男子并非要娶很多妻子。”

    “哦。”我随口应道,脚步不停的往我的帐篷走去,关我什么事,你的老婆又不要我养。

    那天以后,胡狼矢口不提我是商文柏的未婚妻这件事,后者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长长的叹了口气。我进宫已成板上钉钉的既定事实,唯一尚未确定就是具体日期,不过以胡狼雷厉风行的作风,估计也拖不了多少时间。他找来了两位宫廷画师帮我画像,说是让几位小王子早日熟悉我的相貌,以便更快地接纳我这位宫廷教师,不过我相信会真正仔细“欣赏”这幅画的人是城关的守卫。

    负责我安全工作的侍卫突然多起来了,每次出去都声势浩大,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哪位王公贵族家的小姐;我没有像胡狼要解释,他也避而不谈,大家心知肚明,我已经被变相的软禁了,所以谁也没必要去捅破那层窗户纸,起码得维持表面的和气。胡狼经常抽空来向我讲授宫廷礼仪,由于语言问题,很多事他必须亲力亲为。商文柏的态度令人匪夷,他照常给人看病抓药,虎狼倒没有派人监视他,也许是顾及结义兄弟的情面吧,当然我更倾向于认为胡狼之所以没派人是因为没有必要,如果我不走,商大夫是否离开就没什么实在意义。闲暇时,他也经常到我帐中喝茶下棋,偶尔会向我讲诉他行医生涯所遇见的一些奇闻轶事,我也饶有趣味的听着,野史永远比正史有噱头。

    天气好时,卓玛会教我骑马,以前只是一项打发光Y的消遣,现在已经成了仅次于礼仪课的科目;后来又增加了骑S,因为草原女儿“不爱红装爱武装”,胡狼倒是深谙民族同化的重要性。成为老师之前,他让我接受了一回像模像样的职业教育。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巴顿节,巴顿节以后,我也该正式为人师表了。

    巴顿节是西秦最盛大的节日,为期十天。这段时间里,人们为了迎接春天的到来,整个部落的人会聚集在一起,大家载歌载舞,把酒言欢。巴顿节也是西秦的“情人节”,这个时候,相互心仪的青年男女会以对歌的形式互诉衷肠。西秦人还真是有意思,把所有节日都融合在一起过了。漫长的假期,微醺的空气,似乎一直在提醒我不应当这么平静的度过这个节日。

    巴顿节是个统治者与民同乐的节日,国师、桑格还有我上次在胡狼帐中见到的几个皇族都来了。贵客们大多都乘坐华丽的马车而来,马车四周围着丝缎的布幔,十分精美奢华。国师的独子跟国师乘坐同一辆马车,当他从车上盛气凌人的傲视众人时,我的脸突然变得惨白,浑身不自主地开始颤抖。是他,那个青衣僧,那个害我差点被侮辱的Y贼。他的目光似乎也搜索到了我,朝我的方向Y沉的扫S。

    众人皆叩首行礼,我呆若木J的站在那里,突兀而刺眼。卓玛小声提示我赶紧跪下,我的腿仿佛僵住了,动也不能动。愤怒的血Y在我血管中沸腾,双手不自觉地握成拳,指间微微泛白。

    “司姑娘,赶紧向国师行礼。”胡狼微笑着提示我,眼底却是不容违逆的命令。在西秦,国师与国主的地位几乎平起平坐,是人民的精神领袖。

    我冷冷的扫了两位“贵客”一眼,倔强的抿紧嘴,转身离开。

    晚上,卓嘎王爷亲自到我的帐中道歉,看来他已经明白青衣僧在我心中的形象有多么不堪了。我双手抱膝,淡漠的望着眼前跳动的火光,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静静的一言不发。

    我们总以为我们懂得,其实除了切身体验,我们永远无法真正了解别人的伤痛。

    他不是我,永远不会明白我所受到的伤害,我下意识的蜷紧身子,希望这样可以保存住一点点的温暖。

    逃之夭夭

    漫长的官道,阒无人影。

    夕阳西下,落到山腰的斜阳的余晖将马车的Y影拉的极长。

    漫长的官道,华丽的马车。

    早春的夜晚来的快,黑暗已经吞噬了官道上所有的事物。马车深入到了卓嘎的属地与另一个王爷的属地之间荒原的中心地带。

    马车后面的幔帘簌簌的抖动,似乎有风吹过。低低的响声好像并不似风吹布帘的声音,倒像是木料的摩擦声。幔帘突然一闪而动,两道人影同时滚落出来。月升中天,清辉却被乌云遮住了,朦朦胧胧的看不真切,那两个人影也嗖的消失不见,马车继续向前驰去。官道很快恢复安静,隐隐的只有不知名的小虫的低鸣声。

    我挣扎许久,才在商文柏的帮助下勉强站起身来。

    天啦,我知道依照惯性原理,应该按马车运动的方向前跳车,可是车厢内的人个个都非庸手,我害怕向前跳车会惊动他们,只好硬着头皮向后跳。可怜我的尾椎骨啊,这么三番五次的折腾迟早会害我半身不遂。幸亏商文柏往下跳时拉了我一把,我才免于后脑勺着地的悲惨命运。

    周转了一圈,我还是借着桑格,不,确切说是国师的马车出了关。一开始我是计划制造我借马车出逃的假象,然后再和商文柏趁乱混在马队里溜出来。从卓嘎让我训练马术时起,我就制定好了这个计划,看到王公贵族们的马车一辆辆的来到卓嘎的帐下时,我更坚定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主意。但在制定详细出逃步骤时,我发现实际施行困难重重,首先就是骑马的问题,不得不承认,我真的没有这个天赋,虽然我已经很努力的练习了,好几次都被差点被摔下马去,但进步有限,纵马狂奔只是个美梦而已。其次,商文柏告诉我卓玛的士兵都是实行家族式的编制,士兵们彼此都很熟悉,想不动声色地混匿其中实属不易。

    虚则实之,实则虚之,虚虚实实,既然如此,狡兔三窟,望着国师的马车,我灵光一闪,仔细检查了马车的内部结构,又轻轻敲击车壁,侧耳认真倾听响声,欣喜的笑容不自主的浮上嘴角:如我所愿,这辆马车的后部有夹层,用以藏匿从中土拐卖来的少女的夹层。命运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从某种程度上说,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唯一结仇的国师父子倒成了我的救命恩人;岁月如歌,人生如梦,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不妨再来一招计中计。天助我也,西秦的马车就像是流水线作业,除了车幔的花纹式样有所差别之外,几乎没有太大的出入。换车幔确实不容易,但在上面再加一层车幔就不那么难了。将马车的位置调换一下,已经重新蒙上跟桑格的马车同样颜色布幔的国师的马车很自然的被转换了“身份”。

    商文柏帮我找来了一切所需的物品;我不想让卓玛因为被我甩开而受到胡狼的责罚,又不希望她知道太多的事情,无知是福,对她来说,了解越多,生命就越脆弱。这时候我才发现,商文柏在西秦也相当有实力,他可以在胡狼的地盘上找来这些东西而不惊动胡狼。让他放弃这个颇有根基的大本营,被我牵累着逃亡,实在是有点过意不去,好像自我遇见他开始,我带给他的就只有厄运。

    火堆很快升了起来,野外生存,火堆是不可或缺的必备护身符。商文柏猎来了一只野兔,经过一个冬天的饥饿,野兔也瘦骨嶙峋的没几两R。在马车的夹层里藏匿了这么久,马车又颠簸的要命,我严重的晕车了;半夜时分就躲进了马车,到现在为止什么东西也没吃,闻着野兔的荤腥味,我连胆汁都快吐出来了。

    商文柏抚慰的拍了拍我的后背,我瘫坐在火堆前,背靠着一棵枯树,虚弱的对他微笑:“商文柏,又连累你了。”

    “没事,我怎么可能坐视不理呢。”他忽而一笑,笑容极魅,“嘉洛,何况你还是我的未婚妻。”

    朝天空翻白眼,天幕上的星星冲我眨眼,又来了,什么时候才能说服他放弃对我“负责”的念头。

    卓玛被我敲晕了。

    她的家人在胡狼手里,西秦是她的祖国,她跟我逃走就等于抛家弃国。我思索了许久,还是无法说服自己拉她下水,虽然我清楚有她配合,逃亡的成功系数会大大增加,但我不想害她,一个商文柏已经够了,不能谁跟我关系好点,我就害谁万劫不复吧。既然不能成为盟友,就没必要把她拉进来过深,当她是一个普通的看守好了。马厩里,我毫不犹豫地敲了下去,受伤总胜过丢命。只是希望,我无声的苦笑,胡狼不会恼羞成怒迁怒于她。

    “嘉洛,你比我想象中的勇敢。”商文柏撕下一只兔腿递给我,我本想推托,但想到接下来靠两条腿逃亡需要大量的体力,就接了过来。

    “求生的本能而已。”我淡淡的避重就轻,我知道我在马厩里眼睛不眨的毒杀两头马的冷酷劲骇住了他。

    淡漠的,无所谓的浅笑,众生平等只是个理想条件下的闲聊话题,在救人和救狗面前,人类通常会选择前者,何况那个人是我自己。在医学院读书的时候,我解剖过很多动物,小白鼠,大白兔;它们临死前的眼神和那两匹马一样:悲哀、绝望、痛苦和挣扎。我第一次用断髓法杀小白鼠时,就是双手分别捏着小白鼠得耳朵和尾巴,轻轻一拽,“咔擦”一声,脊椎断了,一个活蹦乱跳的生命就消弭在这世间。那时候我遭受的震撼无法言喻,我呆呆的楞了好久,直到老师提醒我赶紧取血Y样本。以后解剖动物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