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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千秋(千年泪 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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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6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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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当然可以赶跑两匹马,可是老马识途,我害怕它们会自己跑回马厩,到时候功亏一篑。死亡最值得信任,把马尸绑上石块沉入湖底时,我的脑海突然涌现出这句话,夜风很冷很冷。

    已经没有人再追上来了,我想我的计划起码成功了大半。越到尾声,越不能放松警惕,人生如戏,时时刻刻都充满了意想不到。现在的我已经被迫展现出了我一直刻意掩藏的实力,或许胡狼会因此而欣赏我。苦笑,涩涩的苦笑,真是生命不能承受的荣幸。如果这次被抓回去,我想我再也没机会逃之夭夭了。倘若如此,卓玛的伤白挨了,商文柏的药箱白丢了(因为夹层空间有限,放下我的包裹就放不下他的百宝药箱,他深谙包裹对我的重要,什么话也没说,孑然一身的上了车),两匹大马也白牺牲了。我绝对不要做无用功。暗暗攥紧拳头,司嘉洛,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你必须坚强地走下去。

    “不用太紧张,我说过会保护你的。”商文柏抬头望月,神情淡然,眼眸清亮。月升中天,皎洁的清辉从枯树的枝桠筛洒而下,Y影斑驳,风移影动,姗姗可爱。

    我无所谓的耸耸肩,慢条斯理地啃着兔腿,没盐的兔R真难吃。

    为什么害怕进宫?不,我抗拒的不是进宫本身。如果可以老老实实的当女官,在西秦宫廷打工,我倒并不是很反对。我抗拒的是进宫背后的含义,为了在皇宫平安的呆下去,桑格和胡狼我必须要选择一个依附对象。胡狼是承诺过会照顾我,可是姑且不论他的话可信系数是多少,真正有事发生的时候,远水解不了近火。何况他会为了区区的我跟西秦的储君闹翻吗?

    即使他可以,倘若这样,我今后起岂不是不得不在他的掌控下生活。可以自由飞翔的时候,我为什么要选择囚笼。

    天空分外清明,也许是因为冷的缘故。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我呢,我今后该何去何从。

    “已经好久没有回中土了,好久好久。”商文柏喃喃的望着远方,缥缈的竟似梦呓。

    月光下,白衣少年悠长的望着远方,月光的清辉倾泻在他脸上,银白的光芒美丽的恍然如梦,红的火苗在他面前跳跃着,诡异的美好。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你好歹头发还没白啊。”我出语打趣。

    “这又是你写的诗?”他的声音轻快如常,温和的笑容又重新回到脸上,仿佛刚才的迷茫只是我一时眼花看走了眼。

    常常微笑的人往往最孤单。

    我忍不住在心头喟叹。

    “贺之章。”应该是他吧,哎呀,反正商文柏也不认识他。

    “能写出好诗的人未必青史垂名。——怀才不遇就像是天才的梦魇。”他往火堆里添了点枯枝败叶,又拨弄了两下,已经微弱下去的火势又重新旺盛起来。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姜子牙也是行将就木时才遇见文王的。”我感慨万千,社会本身就是因为不公平才存在的。

    “说点正经事,你到底有没有想起来你的身世?我一开始以为你是被国师从中土拐卖过来的,可是现在看又觉得不像。你到底是怎么来到西秦的,来这里做什么,你应该不是细作,因为从未见你跟什么人联系过,甚至连西秦话也不会说。你好像也不是来找人的,没听你打听什么人。”他慢斯条理的分析着我入秦的动机。

    “那你说我是来干什么的。”我饶有趣味。

    “寻找上古的神兵或者是前朝的宝藏。”他斩钉截铁。我目瞪口呆,难道咱们中国的玄幻小说源远流长到这份上了。

    他突然笑了起来,我才反应过来,他刚才的话只是在逗我玩。

    孩子气,我啼笑皆非的朝天空翻白眼,他已经盘坐在地静息,商文柏是个很讲究养身之道的人,他练的应当就是传说中的气功。我也屏声静息的开始日行的瑜伽功课,自从大二接触古老神奇的瑜珈术以来,我就没有松懈过练习,先天体虚,后天又喜静不喜动,瑜伽恐怕是最适合我的运动方式。

    睁开眼时,发现商文柏正惊讶地看着我,我尴尬的收回手脚,刚刚我练的是“树式”,最适合在野外练习的瑜伽姿势。看着我局促不安的样子,他轻轻地笑了,笑容中有释然也有宽慰的意思。

    已经休息得差不多了,我们担心卓嘎会发现什么蛛丝马迹,并推断出我们的真正行踪。只有到了另一个王爷姆布桑的属地,才更加安全些,因为卓嘎素来与姆布桑面和心不和。喝了些清水,将火堆小心翼翼的熄灭,除了避免引起草原上的大火以外,也是不想暴露我们在黑夜中的行踪。

    胡狼与狼

    银盘吐辉,满眼清亮,人与狼的对峙流动着一种奇妙的和谐。静谧的空气,春初的寒意,让人的头脑分外镇定。火势渐渐弱了,狼群还是没有攻击我们的意思,骨笛的神奇令人惊叹,如果能够顺利回去,我说不定会改行研究动物行为学;动科学院的张教授跟我的boss很熟,不知道考他的研究生会不会给我优惠录取政策。

    答答的马蹄声打破了这种安逸的气氛。拜群狼的纠缠所赐,我原本堪称精采的计划还是没能顺利施行到最后,胡狼终于追上我们了。

    被笛声蛊惑的狼群依然安安静静的蹲坐在原地。

    清凉如水的月光下,白衣翩翩的优雅男子轻轻的吹奏着一只周身泛着灰暗的光芒的笛子,其声袅袅,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他神色肃穆而高贵,苍白俊美的脸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尊贵的仿佛月夜中从天而降的神祗,血迹斑斑的长袍迎风舞动,不显狼狈,反而飘逸出尘。他轻轻吹奏着笛子,仿佛是对爱侣的絮语,低低的,甜蜜而温柔。

    天地间,好像只剩下笛声在倾诉一个凄美的传说。

    男子的身旁,身着藏服的女子淡漠的望着来势汹汹的追兵。

    她的容颜有些狼狈,额角上还残存着干涸的血迹,不知是受伤了还是溅到了别处的鲜血;神色却从容而淡定,仿佛这所有的荒原都掌控在她脚下。

    胡狼右手向上一托,所有的兵马都停了下来,他们的脸上都有难掩的震惊,胡狼的脸色也使Y晴不定,空气重新陷入一种奇妙的安静。

    我平淡的望着他。不愧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爷,看见猎物近在眼前,他这个老谋深算的猎手竟波澜不惊,面上依然罩着淡淡的、似有还无的微笑,朦胧的月光下,更加看不真切。

    “商兄好雅兴,月夜吹笛,小王粗鄙,望尘莫及。”胡狼言笑晏晏,仿佛是老友叙旧。

    笛声依旧。

    我亦双手环抱在胸前,静静地望着他。

    一曲终是了了。商文柏轻轻一声长叹,息声低不可闻。

    “有劳王爷十里相送,商某一介庸医,不值王爷这般兴师动众。”他浅浅的微笑扫去了脸上冰冷的疏远,仿佛刚刚听到朋友的问候,正在回礼。

    “商兄此言差矣,堂堂神医,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莫不是小王招待不周,怠慢了神医,商兄这才要离开?”

    “王爷圣眷,草民磨齿难忘,只是背井离乡已久,该到回去的时候了。”

    ……

    两个人都是转文的祖宗,不过寒暄过后,还是迅速切入正题,谈话的焦点落到了我的去留问题上了。

    “商兄执意要走,小王也不便勉强,还往商兄日后若得空,常来小王处走动。至于司姑娘,国主已经聘请她为宫廷讲师,我这个王叔也在几位小王子面前保证巴顿节后,他们的中土先生就能给他们授课了,所以还是有烦姑娘在西秦多留些时日……”

    “承蒙王爷和国主错爱,小女子受宠若惊。本当鞠躬尽瘁,以报青眼,无奈小女子才疏学浅,不堪委以重任,若勉力为之,势必误人子弟,所以还请王爷另请高明。”

    “可是王子们是非你不可啊。”胡狼忽而一笑,眼睛却淡淡的,“所以还是有劳姑娘了。”

    “王爷有所不知,中土女子最忌抛头露面,尤其是有婚约在身,更不宜出入宫廷。”商文柏懒懒的开口,“没有一个中土男人会允许自己的未婚妻进宫的,当讲师也不行。”

    他已经欺身拦在了我前面,高挑瘦削的背影仿佛在无声的安慰我:“别怕,我说过会保护你的。”

    又来了,如果胡狼真信守“朋友妻不可欺”,就不会置若罔闻了。

    “为人臣者,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既然国主已经下令命司姑娘为宫廷讲师,我等臣子,就必须让国主的命令顺利实行。所以司姑娘恐怕今夜得留下了。”

    不留下成吗?浩浩荡荡的马队,彪悍勇猛的士兵。

    我和商文柏相视一笑,我挥手示意他低下头,俯身在他耳边低语:“骨笛是不是也能控制狼群攻击?”

    他的眼底有一闪而过的讶然,漆黑的眸子里饱含欣赏和一种难言的情绪。他明白我的意思,狼群现在成了我们的保镖。

    “可是我实在不习惯这里的食物,我现在怀念中土的小吃了。”我巧笑倩兮,不动声色的估算追兵的数目,黑压压的一片,不知狼群能否拖住他们。

    “这好办。”他笑容不减,语气温和的仿佛在哄一个被惯坏了的孩子,“西秦的宫廷里有会做中土菜肴的御厨,如果姑娘吃着觉得不满意,本王还可以帮国主再寻一个。”

    “不必了。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实则味不同。中土的东西被强行嫁接到这里会水土不服的。王爷,小女子告辞了。”我双手作揖,“后会有期。”

    “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见;何必要分别呢;不如留下。”

    “此言差矣;有道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自会再见面。”我静静地微笑;让那该死的孽缘见鬼去吧。

    “想必王爷不希望与狼群为敌。”

    “这算不算是在威胁本王呢?”他笑容依旧,眼底却不复温柔,冰冷的暗芒若隐若现。

    “怎么会呢?”我假装惊讶,“小女子何来这等胆量,王爷你实在是太冤枉我了。”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何况我本来就不是什么纤纤淑女。

    “你以为区区几头长毛畜牲就能拦住本王?司姑娘再机敏过人也始终是个闺阁弱女,商兄,你实在应该好好劝劝她。”

    “没法子,我们商量好了,正式拜堂之前,我什么都得听她的。这年头,想讨个媳妇实在不容易,我若不顺这点她的意思,我老商家怕是要绝后的。”商文柏唉声叹气,无辜的望着胡狼,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

    “商兄的意思是陪着司姑娘胡闹了。”胡狼的脸色完全Y沉下来了。

    “她就是要放火烧着玩,我也只能舍命陪娘子了。”商文柏平静的微笑,骨笛重新抵在唇边

    静谧,诡秘的静谧。

    幽幽的笛声从他的唇边逸出,狼群S动起来,一双双绿莹莹的眼睛敌意的盯着追兵。

    胡狼脸色铁青,他突然用西秦语说了句什么,马队立刻分成两列。商文柏脸色微动,低声一转,声势陡然加剧,似有金戈铁马。狼群咆哮着向追兵扑去,商文柏拉着我在混乱中东躲西藏,望着那些冲向我们的追兵,我了然,论狠,十个我也比不上一个胡狼,他居然以一部分士兵为饵去缠住狼群,自己率部追捕我们。

    商文柏趁乱讲两名士兵斩杀于马上,不用他多说,我咬牙骑上了其中一匹。马匹认生,不肯前行,我狠狠心,拔除小藏刀向马P股扎去,马儿吃痛,向前狂奔。商文柏也很快赶了上来,因为要抓着缰绳,他只能停止吹笛,希望刚刚的笛声能够多控制狼群一点时间。

    追兵已经就在身后,有部下的舍命相护,胡狼根本就没被狼群纠缠多长时间。好在追上的人并不特别多,狼群一旦解除笛声的禁锢就绝对没有对眼前的“美食”视而不见的道理。商文柏索性勒马而立,幽幽笛鸣,凄清暗哑,远远的,有绿莹莹的光芒迅速向我们的方向移来:商文柏又招揽狼兵了。

    我看过的最恐怖的好莱坞巨片是《狂蟒之灾》,又名《人蛇大战》,当时看完后,我吓得好几夜不敢合眼。

    眼前的人狼大战比银幕上电脑3d技术更加直迫人心底。鲜血淋漓,到处是残肢断臂,嗜血的群狼仿佛来自地狱的阿修罗使者,看的我不寒而栗。用狼群拖住追兵是我的主意,可是眼前这幅人间惨剧却是我不愿看到的悲惨。咬紧牙关,我拼命告戒自己,这与你无关,是他们自寻死路,硬要和狼群为敌。

    我不能丢下吹笛的商文柏先行逃走,只好静立在马上,不动声色地观看人狼大战,士兵们已从最初的慌乱中恢复镇定,在胡狼的指挥下与狼近身搏斗;西秦男儿多彪悍,又是从小在草原上爬滚长大,杀狼自是好手,很快与狼群胶着上了。

    卓玛是个从不撒谎的好女孩,她会如实告诉胡狼她所见的一切:我只骑那头枣红马。她没说错,我在此之前只骑过那头马,就好象我出门向来只乘公交和地铁一样,这不表示我赶时间时不会拦辆出租车。人们总说眼见为实,也确实相信自己所看见的东西,可事情发展却往往出乎意料,与自己的推断大相径庭,欺骗他们的其实不是眼睛,而是头脑的定势思维。

    我骑术不精,又只骑同一匹马,加上我也有意诱导她往这方面想,所以卓玛很自然的认定我有认马的习惯。难怪胡狼见我策马而逃,脸上的表情会又惊又怒。

    追兵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嘶杀声,我与商文柏面面相觑,明白若不赶快脱身,等他们的后援一到,就再也没机会逃走了。可是没等我们顺利甩掉眼前的追兵,又有一队人马杀到。

    Y魂不散,又是那个青衣僧。众人惊讶,胡狼的神色亦是不豫,淡淡的跟他说了句什么。

    也许是我冷笑里的嘲讽悲凉意味过浓,商文柏策马过来,微笑着抓紧了我的手:“别怕,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他的手干燥而温暖。

    我抬头,对他淡淡地微笑。

    狼兵已经渐渐败退,人类不愧是地球的主宰。

    拔刀在手,准备血刃。我的个性中有一种古怪的执拗,只要是我决定了的事,我都会竭尽全力的去做,不管后果有多可怕。

    士兵很快就将我们团团围住,一马当先的就是那个青衣僧;胡狼沉默的在一旁作壁上观。猫在吃掉老鼠之前总会狠狠的戏耍自己的猎物一番,直到老鼠晕头转向。看过美国动画片《汤姆和吉利》的都知道,小老鼠也不是乖乖束手就擒的主。

    商文柏长刀屹立,目光灼灼的盯着来犯者,从容而镇定。我不着痕迹地估算逃生的可能,微乎其微,除非……

    太高估自己了。……也不是没可能,或许他会轻敌大意。

    赌这一把了。

    我忽而一笑,策马奔驰。士兵并没有用锋利的刀剑招呼我,看来我赌赢了,胡狼并不想伤我性命;一个死了的司嘉洛不仅毫无利用价值,而且还得浪费棺材钱。士兵们的攻击对象无一例外是我跨下刚劫来的马,希望马匹吃痛,会将我摔到地上。我手忙脚乱的应对追兵,不惜用身体保护坐骑。忌惮会伤到我,士兵们束手缚脚,一时间攻势竟有些不成章法。

    青衣僧怒喝,率着他带来的人马冲了过来,我左闪右避,最后干脆翻身下马,躲藏于众多铁蹄之间,马上功夫我技不如人,下了马,孰优孰劣,那可未必。对商文柏突然间大喊一声,趁众人微怔之际,藏刀霍霍,刺向马肚,与此同时,心领神会的商文柏刀背拍上青衣僧的脑袋,后者一声惨叫,被吃痛的坐骑重重地摔到了地上。我上前用血淋淋的藏刀抵住他的背后,他的手下害怕会伤到他,只能踯躅不敢上前。左手捏住他的下颚,强迫他张开嘴,在他惊恐的眼神中,一颗碧绿的药丸应声落入其口。我刚松开他,他就食指C入喉咙,极力想吐出来。

    “没用的,碧酥清风入口即化。服用者三日之类浑身不能动弹,若是男子,三个时辰内若无解药醉忧仙兰,必全身经脉寸断而死。”商文柏淡淡的陈诉,笑容温文尔雅。

    药性已经发作,青衣僧瘫软在地上,商文柏以刀挑其衣襟丢在马背上,我也翻身上马。青衣僧就象一条垂死的老狗趴在马背上,你也有今天,讥讽冷酷的笑意浮上嘴角。

    “商兄意欲何为?切不可伤了国师的公子。”胡狼感受到了我眼底的恨意,连忙出口劝阻。

    “人质在她手里,”商文柏朝我一努嘴,笑容淡淡,“我作不了主,我也劝王爷不要惹毛任何女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我乜了他一眼,目光转移到胡狼身上,平静地保证:“王爷放心,我从来不会亏待还有利用价值的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一次,我姑且放过他,只要王爷让我们离开,我保证不会伤害‘大师’的性命。”

    “他是死是活,与我何干?司姑娘高估了他的利用价值了。”胡狼也恢复了惯有的宠辱不惊,语气平淡的仿佛在说一个真理般的事实。如果不是我平日审时度势加上从21世纪带过去的搜集各种信息的习惯,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归纳分析,断定胡狼有拉拢收买国师的必需性,我真的会被他漠不关心的表情给骗过去。

    “不。我不会给货物标错价,商品的价值随着时间的变化和购买者兴趣的转换而时涨时落,我相信他的价值正处于最高点。”

    卓嘎沉默。西秦阶级森严,王爷不开口,众僧侣尽管急的抓耳挠腮也不敢造次。只能干瞪眼的怒视我,我波澜不惊,正常人都不会关心猪如何看待自己。

    “王爷,已经过了半个时辰了。从这里到姆布桑王爷的属地,以司姑娘的马术需要半个时辰,从那里到国师爷的神庙需要……当然,王爷的坐骑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肯定是来得及送他回去的。”商文柏打破了沉寂,这简直是赤LL的威胁,胡狼果然脸色铁青,恨恨地一摆手,所有人向后撤去。

    “多谢王爷。夜色已晚,就不劳王爷再远送了,后会无期。”我回眸浅浅一笑,纵马前奔。平心而论,胡狼是个不错的人,而且还救过我的命,可惜命中注定我们是敌非友。

    利箭破空的声音,夹杂着尖锐的风声,我知道背后遭人暗算了,可是我无能为力。唉,老天爷,你是不是习惯性让我功亏一篑,好叫我明白人算不如天算。

    背后一紧,我的肩头被人抱住了,奇怪的是没有疼痛从身体的任何部位传来。我讶然,回头迎上一双漆黑如墨的眸子。

    “我说过,我会保护你的。”

    生死存亡的瞬间,他居然从马上纵身一跃,落到我的背后,用身体挡住了那支S向我的利箭。

    与此同时,他的刀也呼啸着飞出,有人惨叫落马。

    我的视线兀自越过他的肩头,冷漠地斜睨胡狼,后者的脸色在一群慌乱的追兵中静如秋水。落马的是一个僧侣,商文柏的长刀将他牢牢的钉在了地上。

    你希望赢得他的喜爱,那么请对他微笑;你希望赢得他的尊重,那么就迎面给他一拳。

    探身、取箭囊,拔箭、弯弓,长箭破空。西秦的男子左耳上都佩有银制的大圆耳环,卓嘎王爷也不例外。

    他左耳的银圈就是我眼中的10环。正中红心最好,一箭震群雄;不小心误伤了王爷也不赖,擒贼先擒王,主子受伤,他的兵马势必会乱成一团,这样子更方便我们逃之夭夭。

    苦练卓有成效,我的箭按既定路线顺利穿过10环,呵呵,后劲还不小,箭深深扎进了他身后的枯木。

    马蹄不停,飞奔离去。身后有僧侣和士兵的怒斥声。

    “半个时辰后来寻这头猪。”

    转头微笑;月光下卓嘎的脸波澜不现;骄傲地昂起头;我忽而一笑:“王爷;人生何处不相逢;不劳相送。”

    冷月无声

    我快马加鞭,青衣僧为人虽猥琐,坐骑却是一等一的宝马。我的背后湿湿的,不是冷汗,而是商文柏的血,他已经陷入轻微的昏迷状况了。刚才跟士兵R搏时,他们可没有因为他的神医身份而有所顾忌,长衫几乎成了破布片,就我亲眼所见已经有两刀落在他的背上和腹间。以怨报德就是这么回事,不为己所用,则毁之。

    青衣僧被我抛到了半路上,因为我希望马能跑快点。要不是时间紧迫,我没准会阉了这个Y僧,反正我只是说不伤他性命,割了他的命根子死不了人,否则宫里的太监岂不是没活路了。不过,从疾驰的马上摔下去料想也不轻,搞不好伤了他的椎骨落个半身不遂,最好干脆不能行人事,也算是替他断了红尘俗念,有利于出家修行。

    不知道跑了多久,马已经累的口吐白沫。商文柏轻轻地说了一句:“已经到姆布桑的地盘了,他们应该不会追来了。”

    眼前还是看不到尽头的荒原。也许是天黑,暮色限制了我的视野。

    拍拍马背,我低叹:“你走吧,虽然我讨厌你的主人,但跟你没关系。”

    商文柏淡淡的微笑:“不怕马匹泄露行踪?”

    “泄不泄露已经无所谓了,没理由再*着这匹马作无谓的牺牲。”我又不是嗜血成狂,杀马有瘾。白了他一眼,这才发现他已经摇摇欲坠,刚刚的急行军让他伤口再次崩裂,雪白的汗巾上,鲜血不断掩盖着殷红的血迹。

    我扶着他走进一个废弃的帐篷,大概是牧羊人的临时居所,牧草还没返绿,牧羊人也没有住在这里。帐篷里还算干净,最妙的是居然还有个铜壶。没等我赞叹,商文柏就晕了过去,我勉强把他扶坐起来,以免压到伤口。我在他面前晕过三回,这次终于轮到他了。虽然这次他还是代我晕的。

    好在逃跑时火石没有丢掉,我支起火堆,简陋的帐篷里顿时温暖起来,草草检查了一下新伤,好在刀口并不深,止血不会很困难。忙完这一切,我出去取水。借着月色,我在水边寻到了几株可以止血的草药,可惜时令尚早,它们也只是刚刚冒出点嫩芽而已。时间不允许我再挑三拣四,他的伤口必须立刻止血。我用清水给他清洗好伤口,将捣烂的草药敷在上面,细细地包扎好伤口。嫌他的上衣碍事,我干脆剥掉了那件长衫。患者的身材好坏与医生毫无关系,尽管说起来有点奇怪,可是眼前这个半L的美男在我看来跟浸泡在福尔马林Y里的标本真的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他小腹和背上的伤口处理起来比较麻烦,没有胶带,实在是不好包扎,思索再三,只好包成木乃伊式。

    该做手术了。我轻轻吸了一口气,背上的箭必须尽快取出来。他已经被我包扎伤口时痛醒过来,我递给他准备好的湿布。

    “咬在嘴里,免得崩到牙齿。”

    他依言做了。商文柏不仅是个好大夫,也是个懂得配合医生的好病人。

    洗净的小藏刀放在火上烤消毒,一个时辰前,它还是把凶刃,现在它是我所能找到的最好的手术刀。刀者,可以杀人,也可以救人。它倒成了最好的诠释。

    刀划在他背部的肌R上,他一阵痉挛。我低声道歉:“对不起,我没能找到麻醉药。”如果有株曼佗罗就好了。

    他轻轻地摇头,示意我继续手术。其实就算他疼的哭爹喊娘,我也得继续下刀,为医最忌讳的就是看见病人痛苦就下不了手。

    所以医生都有几分冷酷,这既是看惯了生死,神经麻木了,也是职业本身的需要。

    他的手紧紧的攥着身下的破毛毯,背上沁出一粒粒细密的汗珠。我的额头也是大汗淋漓,熊熊燃烧的火焰让帐篷里温度陡升,几乎是暮春的气温了。手尽量稳着不颤抖,我下意识的咬住嘴唇,低声提醒:“我拔箭了。”

    我咬咬牙,用力将箭头拔了出来,三角形的箭头上粘着斑斑的血迹,被黑色的铁一映,成了殷红色。他发出一声低沉的闷哼声,虚脱般向右边倒下,我连忙扶住。箭伤因为创口小,反倒几乎没流血,我给他敷上了点草药包扎好,扶他躺了下来。商文柏一声闷哼,身体痉挛着弓起来。伤口虽深,好在创面不大,几乎没有什么血流出来,《三国演义》中记载关羽在华佗为他刮骨疗伤之际,谈笑自如,风云不变。那是事实,不过,他服了麻沸散。任何正常人都不会对疼痛无动于衷的。

    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叫过一声疼,可是额头上不断冒出的冷汗已经足以说明一切。我手足无措地蹲在一旁,不时用热水搓过的汗巾擦着他额头上的汗;一个学习了六年西医的国家重点大学的研究生在没有任何现代医疗设施的情况下,还不如一个赤脚医生。早知道有今天,当年我就该学中医,也不至于如此狼狈。我心急如焚,恨不得挨这一箭的人是我自己。从来不愿意自己成为别人的负担,可惜时至今日,还是免不了连累别人,司嘉洛,你做人还真够失败的。无声的苦笑不自觉地浮上了嘴角。

    “嘉洛,唱首歌吧。”商文柏虽然痛得冷汗淋漓,脸上的笑容依然温和亲切。

    “唱歌?”我讶然,旋即点了点头,“你想听什么歌。”如果能有事情转移他的注意力,他感受到的疼痛就会减轻一些。

    “那次你在山D唱歌,你的声音很好听的。”他略微活动了一下脖子,头转到正对我的方向,眼睛鼓励地看着我,仿佛在无声地招呼我:“唱吧。”

    我愣了愣,随口哼起了《白月光》。这是我跟轩分手后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没日没夜听的一首歌,我伴随着歌声寂寞地流干了所有可能流在人前的眼泪。我以为现在再次唱起这首歌,我会忍不住落泪,没想到眼睛涩涩的毫无水雾,只是心口还会钝钝的疼,一抽一抽的,所以歌唱的有点破碎,断断续续的不成曲调。

    “白月光 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 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 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 却欲盖弥彰

    白月光 在天涯的两端 在心上 却不在身旁

    擦不干 你当时的泪光 路太长 追不回原谅

    你是我 不能言说的伤 想遗忘 又忍不住回想

    想流亡 一路跌跌撞撞 你的捆绑 无法释放

    白月光 在天涯的两端 越隐瞒 越觉得孤单

    擦不干 回忆理的泪光 路太长 怎么补偿

    你是我 不能言说的伤 想遗忘 又忍不住回想

    想流亡 一路跌跌撞撞 你的捆绑 无法释放

    白月光 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 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 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 却在生长”

    是不是不去回想,疼痛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被慢慢遗忘,好象伤痕从来都不曾存在。

    商文柏已经沉沉的睡着了,睡眠是一剂最好的安神镇痛药。我给火堆加了点木料,又拨弄了两下,等它烧的旺旺的,起身出帐。

    月光如水,漂洗着草原上的血腥味,空气中只有春草刚刚冒头时特有的清香,混着初春的寒气,令人精神为之一振。远处的黑影似山峦又似古木,伟岸高耸。中学时学的最糟糕的一门课就是地理,所以对于高原上的植被特点,我的印象十分模糊,姑且就假设草原上有高大的乔木吧。那么高,也许已经生长了数百乃至上千年了,人生苦短,只有无情的草木山石才是时间的唯一见证。

    我们都是罪人,我们都被判了死刑,但都有一个不定期的缓刑期,然后我们所在的地方就不再有我们了。我们只是生命长河中的过客,无所谓永恒,更无所谓不朽。

    初春夜晚的寒气袭人,等到我惊觉过来时,才发现已经在外面待了太久,指间冰凉发僵,腿脚也冻麻木了。剁剁脚,往双手呵了口气,我赶紧回到帐内,已经有一个重伤患者了,我再感冒发烧倒下去,我们俩真的会病死在这人迹罕至的荒原上的。好不容易才从卓嘎手里逃出来,一天的自由空气还没有呼吸就曝尸荒原作秃鹫的腹中餐,想想就心有不甘。

    火光下,他的脸苍白而平静,就象中世纪的欧洲贵族一样,惨白没有血色。我轻声喟叹,本来躺在这里的人应该是我,他替我承受了这番劫难。而我只能看着他在睡梦中继续痛苦,却无能为力。商文柏,你真是个奇怪的人,我跟你只是萍水相逢而已,居然舍命相救,是古人素来侠肝义胆还是你慈悲为怀惯了。

    火堆上铜罐里的水已经腾腾的冒起白汽,恍惚回到几个月前,同样的火堆,同样的热水,只是地点不同,医生和病人的身份也互换了。

    我用湿布裹着把手,将壶从火堆上方取了下来放在新汲的湖水里快速降温。为了防止感冒,我得多喝点热水。感觉温度差不多了,我咕咕地喝了一大气水,从遇上狼群到被卓嘎的人马追上直至现在,我滴水未沾,粒米未进,饿倒不觉着,就是渴的挺厉害的。

    向左走向右走

    “咔嚓嚓——”晴朗的夜空中忽然劈过一道雪白的闪电,那么亮,连皎洁的明月都黯然失色 。

    我惊讶的跑出去,看着夜空电闪雷鸣。明明还没有到西秦的雨季。

    我又惊又喜,老天爷终于想起我这个被遗忘在异时空的倒霉鬼了。我赶紧哆哆嗦嗦的收拾东西,神啊,幸好我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包袱还好好的。我感激的抬头,却意外看见了商文柏苍白失血的脸。

    他的嘴唇已经龟裂,唇色苍白。我用干净的布蘸了些凉好的开水,轻轻擦拭他的嘴唇,却惊讶地发现他的喉头并没有如我所想的孱动,这时我才注意到他鼻息灼热,试试额头,烫的吓人。他居然已经烧到吞咽反S都消失了的地步,我又惊又乱,最不愿意看到的状况终于发生了,他的伤口已经发炎了。

    “别管他,赶紧回去,这次不走,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回家。”理智第一个跳出来说话。

    “见死不救太不厚道了,何况人家还救过你的命。”良心和道义苏醒过来,立刻反驳理智。

    “非得回去吗?回去干什么,继续忍受孤单和寂廖?”不知哪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在疑惑,但旋即被理智和情感的争吵给吞没。

    “立刻走!”

    “不能见死不救!”

    “好了,不许再吵!”我捧着脑袋怒吼,“头都快炸开了。”

    也许是害怕失去我这个载体,理智和情感立刻识相的噤声。

    “走人也要有代步工具,靠我两条腿,走到天亮也回不了穿越点。”我哭,没事我干嘛学人家当好人,把马急急忙忙的拍走了。何况胡狼还带着大队人马在我通往穿越点的道路上候着,我现在轻举妄动岂不是自投罗网。

    胡狼,你要是害的本姑娘滞留在异时空,我就诅咒你此生想什么没什么。

    我郁闷的朝天空大喊大叫:“喂!老天爷,事不过三,下次你挑个好点的时机通知我走。”真是心有不甘。

    我叹了口气走向商文柏,拎好毛巾敷在他额头上。

    物理降温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他的鼻息依然灼热,脸色苍白近乎透明,嘴唇煞白,宛如风雨中摇摇欲坠的栀子花瓣。湿布从他的额头不断吸走热量,仿佛随之被带走的是他的生命。我很清楚,他的体温必须马上控制住,否则他难逃此劫。只是……我除了束手无撤地站在那里一遍遍地为他擦拭身体竟什么也做不到。

    我想起生平第一次参与抢救病人,刚刚开始在医院120急救中心实习的我,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如花的生命消逝,再也不复存在。那是一个患有先天性复杂心脏病的少女,她的各项生命指标在我们的注视下回归于零。已经过去两年多了,我还是无法忘记她苍白的脸和泛紫的嘴唇。

    跳动的火光下,他的脸惨白如纸,火光在上面镀上了一层诡异的金色,栀子花瓣般苍白柔美的嘴唇微微张着,似乎欲说还休。仿佛涅盘的凤凰,是生命最后的绚烂,一如在漆黑的夜空中绽放的烟花,极致的美丽过后,只剩下无边的黑暗。

    绝对不可以死掉,我不允许悲剧一再发生。

    洁白的药瓶是天使的羽翅,然而只有一个人可以到达天堂。救他还是自我救赎,两个只能活一个;toor notbe,that’uestion。但是我没有时间前思后顾,先吃饭还是先救人,冷漠者如我也会选择后者。

    车到山前必有路,少一颗阿司匹林我未必就一定滞留在这个架空的时空。

    不敢让他多吃,我倒了粒药在手中。

    白色的药片放在我的掌心,就象是祭祀时洁白的羔羊,我银牙一咬,跪在他的头旁边。支起他的上身,右手捏住他的下颚,强迫他张开嘴,左手把药放进他的嘴中,迅速喝了口水立刻注入他的嘴里。既然他无法自行完成吞咽,我就充当一回点滴帮他服下药物吧。舌头卷住药片直抵他的喉口,强行将药物送下,注入他口腔中的水帮忙将药片顺利送进了食道,一片药终于喂完了。

    我轻轻将他的上身放下,又帮他拭去了唇角流下的水。火堆静静的燃烧着,不时发出木材的劈啪声,空气中缓缓地流动着夜色的寂静。仿佛有一种酸楚的甜蜜在心底萦绕。

    相当香艳的喂药方式,当然不是在医学院的课堂上学会的,也不是在医院实习时由老医生言传身教的,更不是我自己的发明创造,冷漠者如我没有这个天赋。

    曾经有一个人这样子治好了我不肯吃药的坏习惯,从那天起,他开始逐步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清醒地看着自己在他温柔的目光中一点点的沉沦,直到迷失自己。

    爱,是一个相互驯服的过程,只是被驯服的只有我一个。

    “吃药好不好。”轩端着水杯,极力劝服我吞下他手里的药。

    望着那黑色的药丸,我畏惧地向后缩了缩,坚定地摇头,绝对不要喝。

    “不苦的,眼睛一闭就咽下去了。”他谆谆善诱,“你是医生,怎么生病还不吃药呢。”

    “我不要吃药。”我耍赖,胡搅蛮缠,反正我不要吃药,宁愿打针也坚决不要吃药。

    “好嘉洛,不吃药病怎么能好了。”他还是好脾气地哄我,杯里的蜜糖水已经快凉透了,可是我丝毫不为所动。

    我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两声,尽情展现病人可怜兮兮的样子。

    他低叹:“真是个宝贝,好,乖宝贝,只要你吃药,我什么都答应你。”

    下决心签定城下之盟。嘿嘿,诸如他每天必须打三通以上问候电话,我备考时坚决不能烦我(不能烦我的定义是不经过我的批准就不可以开口说话),无论什么时候发生争执,他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后来考虑到人是感觉动物,一个小时很难冷静,经过他的再三申请,延长为三个小时)向我道歉之类的不平等条约都是在类似情况下缔结的。

    但是今天这招不管用,反正我不要吃药,你要着急就着急吧,其实看着你为学生会换届选举的事忙的焦头烂额还得每天准时来我这里“报到”,仅仅是从话筒中听出我的声音有点嘶哑就丢下手头的工作飞奔而来。当舍管阿姨在楼下大喊“715的司嘉洛,有人找”时,望着你焦急地站在女生楼前,满满的被捧在手心里的幸福将我紧紧萦绕,那一刻,甜蜜的窝心。有人关心重视的感觉真好,比起这种快乐,感冒又算得上什么。

    “真的不吃药?”他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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