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算了,你看她这犟样,连暂住证都没有,倒敢来北大捣乱!这哪能算了?”
“张红,你走开,这儿没你的事!”我冷冷地说。
“瞧瞧,瞧瞧,就这样的人,我看只能到顺义筛沙子去!”保安说着,又伸手过来扯我。
张红一把将我推开,站到我面前,拦住保安的手说:“大哥,您干吗跟小妹妹们计较?她不过是想来上上自习,并没有犯什么过错。”说着,她又转向“爆米花”,讨好地央求,“同学,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我保证,她以后再也不会和您抢位置了。”
“哼!”“爆米花”冷哼。
“白青青,你就向人家赔个不是吧!”张红说着,推了推我。
“要我赔不是?!”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绝不可能!”
“那你就到顺义筛沙子去吧!”保安眯着眼睛威胁,一把将我拖了过去,“我看筛沙子的全是你这号人!”
“这位同学!”张红跺着脚摇摇“爆米花”的胳膊,“求求您了,我们都是女孩子,没必要这样是不是?”
这时,围观的学生们也开始惺惺相惜了,“是啊,没必要这样,吓唬吓唬就行了,没必要来真格的。”
也可能良心发现,也可能想体验一下恩赐的感觉,终于,“爆米花”手下留情道:“算了!”
黑暗中,我背着书包一路小跑。风呼呼地从我耳边穿过,我的心有种冰冻的痛楚。
“白青青,白青青!”身后,张红的声音传来。
我不理,只是一味地跑。跑过图书馆、跑过五四大道、跑过文史楼、跑过博雅塔、直到我跑到未名湖,再也跑不动了,一P股坐在石舫上大口大口地吐着气。
“白青青,你,你跑,跑什么跑?”张红追过来,按住胸口上气不接下气。
我顺手拾起一块砖头,冲着黝黑的湖面砸去,“扑通”一声闷响。“tmd!”我咬牙咒骂。
“嘘,小声点儿!”
“张红,我现在真想跳下去,殉葬算了。”望着未名湖一动不动的湖水,我拖着哭腔道。
“哼!殉葬?”黑暗中,张红的讥笑声传来,“估计你还不够格。明天你的尸体浮出湖面,大家还埋怨你污染环境呢!”
我闭上嘴巴。这时,湖心小岛上有《二泉映月》的二胡声哀怨地传来。
张红扶着的我肩膀,紧挨我坐下,道:“青青,你来得时间太短,你根本不了解北大的情况。有时,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
“可我是在学习,又没有搞破坏!”我愤怒地冲她嚷嚷。
“你学习有什么了不起?”张红大声反驳,“来北大的哪个不是在学习?你看那么多的脑袋,那么多的书本,你连渣子都算不上!”
“张红,你说话太难听了!”我扭过头不理她。
“难听?哼哼,难听的还在后面呢!我现在只是把别人说你的话转述给你听,好让你早点儿看到自己在北大是个什么角色!”
“我是渣子,北大的渣子。可尽管这样,我们还要厚着脸皮往它P股上贴。”我喃喃自语,“我们干吗要受这种嘲弄?!”
张红轻轻地握着我的手,安慰我又像安慰她自个儿:“听我说,你只有先‘被嘲弄’后,才有资格去‘嘲弄’。”
“我不愿意‘被嘲弄’,也不想‘嘲弄’。我只想平平淡淡地生活,可就这点,也这么困难。”
“想平淡,为什么不回家去?为什么来北大考研?”
“我不一定非考上不可,我只是想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我急急地表白。
“呵呵,你是圣人!”她讥笑。
“那你呢?”
“我花了五年时间,若像你一样圣人,那我脑袋里肯定积了粪!”
经过这次占位风波,我乖了许多,再也不乐陶陶地认为自己与北大人无异。“边缘人”说得再好听也是“边缘”,名不正言不顺,就跟大家族的妻妾成群似的,妾再美好、再受宠她也是妾,天生便是艳羡别人登堂入室的命。
还有,我懂得了“夹着尾巴做人”。
我再也不明目张胆地占教室前几排的座位,无论授课的教授多么令我痴迷、钦佩。因为我知道,我是来“偷”的。在礼堂听讲座时,即便有空位置,不到响铃声拉起,我是绝对不敢坐的。我害怕再有一群北大学生满腹牢S地说:“看啊,这些外来者把我们的地盘都抢尽了。”
以前,我还和一些光华学院的学生交了朋友,可现在我对他们全部敬而远之。我知道他们矜持和气的笑容底下蕴含着什么,我也知道哪怕我掏心掏肺、哪怕我们亲若“兄弟姐妹”,在我没有拿到那张巴掌大的学生证前,对他们而言我永远是异类。我之于他们,只是一种怜悯或是不一样的空气。当然,在我没有把他们忘了之前,他们便先把我给忘了。
张红总是去北大文史楼上自习,我开始成了她不折不扣的“跟P虫”。
钱钟书曾经在《围城》中写道:现在的大学当中,数理系的瞧不起化学系的;化学系的瞧不起社会系的;社会系的瞧不起中文系的;中文系的瞧不起哲学系的;哲学系的实在没有什么可以给他们瞧不起,只好自己瞧不起自己。
私下里,我认为,倡导“自由、平等”的北大也分三、六、九等。比如光华学院的教学楼、宿舍楼是北大最新潮、最明亮、最舒适的,光华学院的学生也显得格外趾高气扬一些,其次是北大法学院。随着那幢崭新、别致的逸夫楼的建成,法学院师生们的笑容似乎也灿烂了许多(当然,随着近年理工楼等新教学楼的兴起,这些风光已经不再)。
据说,北大教授俸禄的差距也大相径庭,具体情况我不得而知,但看着光华学院以及法学院门前泊着的豪华私车以及文史楼前破破烂烂的自习车便可见一斑。还有,光华学院的教授们总是西装笔挺、风度翩翩,十足养尊处优状,但我在文史楼见到的教授们却大多是不修边幅、面黄肌瘦、一副营养不良状。甚至有一次我还看到一位矮小的老教授,歪戴着一个皱巴巴的鸭舌帽,身着一件文革时代的蓝布大褂,胳膊上挎着一个我父母辈时的黑色人造革皮包,佝偻着腰从办公室里走出。若不是他鼻梁上那架断了腿又用白棉线绑起的塑料眼镜,我还真以为是乡里的穷支书进了城。(事实上,可以说连穷支书都不如,简直就是时光倒流!)
有时想想真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北大中文、历史均是全国乃至全世界文史的翘楚啊!看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即使残酷却是真理。
言归正传。
文史楼在未名湖畔,由梁思成设计,古色古香,但毕竟上了年纪,里面冬冷夏热,光线昏暗。桌椅也有许多破破烂烂、缺胳膊断腿的,搞不好,真的就像“大学自习室”的flash那样:幸好哥儿们我还练过,要不还不怎的G瘘?!
真正的北大学生不爱来这里,于是这里便成了“北大边缘人”们的乐园。他们面带菜色、蓬头垢面、脸上挂着一种做梦的神情、肩上背着硕大无比的书包在堆满了考研书、试卷、磁带、录音机、大号水杯、搪瓷饭盒的桌椅中悄无声息地穿行,有的状如骷髅,表情十分吓人。
张红固定上自习的教室在二楼,是一间小教室,里面已经满满当当地坐了七八个人,加上我似乎就有点儿超载。但张红却不管不问地不知从哪儿拖来一把椅子,放在最靠角落的一张歪歪斜斜的小桌子边,说:“你坐这儿吧。”
我听话地坐下,脚一蹬,蹬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低头一看,竟然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编织袋,里面软软的东西估计是被子。看来,哪位兄弟一定是把家都搬来了。
以前,我总以为方卓是个学习的机器。可现在看来,方卓在他们面前还仅仅是小儿科,至于我,简直就是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纨绔子弟!
这帮人,不,真真就是机器,简直太可怕了。
他们伏在桌上,脸都恨不得贴在书本里,做出“吃书”一样的姿势,一动不动。他们“吃”完一本,头都不抬一下,伸手从面前高高一沓书中再抽出一本,继续“吃”。人们说“秀色可餐”,可他们则是“书本可餐”。事实上,他们不吃不喝、不上厕所、不四处转悠、甚至不抬起头活动活动颈骨,就像雕塑那样,摆出一个那么酷的“pose”,便不再动弹,唯有笔端的“沙沙”声,像春蚕一样吞噬桑叶、吞噬“知识”。
我目瞪口呆地看,这么酷的地方我闻所未闻,我真想走上前对他们说:“同学,当心痔疮!”
但是我没法对他们说。这里的“机器”们谨遵“沉默是金”的原则,面容冷淡、神情倨傲得如拒人以千里之外。好像每个人都在严密地监守自己的“精神花园”,并且挂上“谢绝来访”的招牌。
我讪讪地咽了咽口水。在这个静得听得到针落地声响的教室,空气中似乎隐匿着刀光剑影。
中午下课铃响了,外面喧哗起来。这堆“机器”特别省事,几乎连油都不需要加。有的直接从饭盒里拿出两个冷馒头,就着饭盒里的榨菜一边看书,一边啃馒头;有的把自己所有的家当压在凳子和桌子上,然后向周围同学小声叮嘱一番,才敢捧着饭盒离去。
张红也是不出去吃午饭的。她啃着两个大馒头,目不转睛地盯着书本。我轻轻地走过去,问:“你不回去午休吗?”
“午休?!”她瞪着我,嘴里含着一大块馒头,好像我是天外来客。
“就是睡午觉啊,起这么早,你不困?”我小声解释。
“都这时候了,谁还午睡?”她啼笑皆非。
我不懂,这时候?这时候正好是午睡时间啊。
“我没有时间午睡。若你想午睡,我帮你看着位置吧!”她说着,又把头埋在书中。
文史楼外,阳光正好。熙熙攘攘的北大学生正骑着彩色的自行车开开心心地去食堂买饭。他们多么年轻、多么无忧无虑、多么前程远大啊!我又羡又妒地看着看着,终于,握起拳头在空中重重砸去——
“靠!”我竟然骂了一句粗话。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时,我又背着书包,折回文史楼。
我也发奋学习了。
不,这话不对,好像我以前是好吃懒做的。准确地说,我更加发奋了。
我大刀阔斧地砍掉睡觉、发愣时间,坚循“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考研圣经,两眼通红、步履蹒跚、衣衫褴褛地混迹于那群可怕的考研一族中,成为越来越具潜力的绩优股之一股也。
我有很多优势:年轻,所以经受得起失败;不知天高地厚也就初生牛犊不怕虎;刚出校门所以基础好,大部分科目还历历在目;最重要的是,我个性简单,这让我“轻装上任”。
我进步很快,大部头书看似可怕,但当你把它囫囵吞枣吃下后,再进行“反刍”也就好消化多了。“北京大学光华学院”的噱头听似可怕,但当我做了几套真题、“吃”掉几本光华学院参考书后,也就觉得不过如此而已。
不知是羡慕还是妒忌,在北大,我挺看不惯有些光华学院的学生们,觉得他们尤其一叶障目、盲目自大。但尽管这样,我却“头悬梁、锥刺骨”地要与他们“为伍”,期待着他们伸出和平、友谊的双手把我接纳。所以,这样说来,我心中最瞧不起的还是自个儿。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所有“北大边缘人”的共同心态:只瞧得起自个儿,同时,也最瞧不起自个儿。
刮了几场沙尘暴后,北京又飘起了满城又恼人、又撩人、又逗人的飞絮。
听一位农科院的朋友说,目前农科院的一些国宝级老教授们正在苦心研究一种基因,用于抑制春天杨柳飞絮的生长。
我吓了一大跳。如果自然可以任由人类这样随意改造,那么,这个世界将多么无趣!
五月底,我报了几个考研辅导班。虽说我对自己非常有信心,而且发自内心地认为没有必要往这些吹嘘得神乎其神的辅导班里砸银子,但看到面黄肌瘦的考生们恭恭敬敬地排着队,讨好地往别人手中塞用自己啃冷馒头、喝白开水省下的厚厚一沓百元大钞,还满脸幸福状时,我便再也走不动了。
考研辅导班设在北航。
当我捏着薄薄的一张听课证,站在北大西门的公共汽车站时,这才发现,两个多月以来,我竟然没有好好在北京城转转。(当然,刚到北京那次不算。)
那时,四环还没有开通,去北航可不是件容易事。记得头次去我至少倒了三趟车,其中一趟还坐反了,白白扔给售票员一枚大洋,令我一路唏嘘。
可想而知,当我瞎子摸象似的找到北航大礼堂,当时的场景是何等的壮观。
相信许多参加过考研辅导班的同学应当对此记忆犹新。那场面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人头攒动、蔚为壮观。
人头,数不尽的人头,密密麻麻,一个挨一个。别说座位了,就连地板的缝都看不到。许多同学紧贴墙壁站着,还有一些干脆坐在地上。反正教师用了麦克风,只要长耳朵听就行了。而黑板上的字呢,即使你长了2。0的眼睛,估计也无济于事。更何况,考研生的眼珠子就算再套四个眼镜,视力也不可能超过1。0.
当时,我第一个反应便是:蠢!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不把教授的话录成磁带,这样覆盖面又广又方便?既可以让学生随时随地反复听,又可以让教授与考研中心狂捞一笔?(后来,我曾经试验过新东方的网上课堂,我坐在空调房里,一边吃冰淇淋,一边听俞敏洪的声音,那种感觉是真爽!我曾经劝阻过一位抛妻弃子的朋友来新东方学英语,并建议他尝试网上课堂,哪料,这位大爷竟然嗤之以鼻,不屑地说:“俺不,没有现场感!”当时,我立马送他两个字:“扯淡!”)
我第二个反应是:险!首先,这么多人头,要是有个恐怖分子丢个炸弹怎么办?那时,还没有9·11,但我已经具备“全民皆兵”的警觉;其次,空气不流通,万一有人得传染病怎么办?当时,北京也没有爆发“非典”。所以,从这两点担心上我便又给自己加上一个优点:卓越的先见之明。
事实上,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来不及想太多,急忙灰溜溜地在礼堂角落的空地上一P股坐下。坐下后,才突然想起应当往P股下扔张报纸才是,但为时已晚。
讲台上是人民大学的朱家铭教授。按照广告所言,朱教授乃人民大学著名数学教授,也是考研大纲拟定人。曾多次参与考研数学考题的编选,具有卓越的“猜题”本事云云。
果然,这位教授气度不凡,字字珠玑,张嘴闭嘴便是:“一九xx年,我曾经编定过这样一道题,原因是……教委的考研小组编题有个原则,那便是……据预测,今年数学题目中各个科目的比重有可能是……”
而事实上,他说得更多的话则是:“考研题目风云莫测,同学们千万不可盲从或抱侥幸心理,老师的意见只是参考,最终的判断还是要靠自己的努力。”
我一听,不禁哑然失笑,这不废话吗?心中不禁为自己的n多张百元大钞深感可惜。
课间休息时,我终于得以站起身来活动活动筋骨。正当我在礼堂中“漫步”时,突然有个纸飞机直愣愣地撞到我脑袋上。
tmd,谁还玩这种弱智游戏?
当我拎着纸飞机寻找“肇事者”时,人群中,一张漂亮的脸正在冲我笑。
哦,是方卓。
记得中学写作课上老师曾用“唐伯虎点秋香”中的一个镜头向我们解释“对比”。开始秋香回头一笑时,陆子安点评曰:“也不怎么样呀!”可后来,唐伯虎喊了一声:“美女!”所有的歪瓜裂枣全扭过头来,这时,相貌齐整的秋香显得美艳动人。老师说:“这便是‘对比’,美是需要通过‘对比’体现的。”
这时的方卓便如歪瓜裂枣中的秋香。当然,说别人歪瓜裂枣可能不太正确,方卓充其量比别人干净些、齐整些。但就因为“对比”,他显得格外与众不同。
方卓坐在教室正中央位置,胳膊端端正正地放在桌上,像一个听话的小学生。
“方卓,你咋这么好运气呢?”我又羡又妒地挤过去。
“那当然,我提前三个小时便站在门口等位置了,自然该获此待遇。”
“哦,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难怪,难怪!”我说着,拨弄起他桌子上的“sony”录音机。
“喂,别摸,别摸!”方卓好像十分着急,伸手便要抢回录音机。
“为什么?”我的好奇心被逗起,偏偏要把耳塞带上,摁下了开关,这时,我耳朵里传来的是朱教授的声音。
我瞪大眼睛:“方卓,你干吗?”
方卓抢回录音机,小心翼翼地放好,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老师讲得太快,很多我理解不了,所以干脆录下来,回家慢慢琢磨。”
“至于吗,就这破课!”我啼笑皆非。
“咦,你不觉得他的课很精彩吗?”
“不觉得,我觉得我讲得都比他强!”我口出狂言。
方卓不相信地看着我,把笔记推到我面前,“那你说,这道题为什么要这样解?”
我一看,是一道非常普通的微积分,刚才老师已经讲解过了。于是便轻轻松松地给他又说了一遍。
方卓不停地记着,好像我是金口玉言。问完这道,他又一连问了两道线性代数题,我于“谈笑间”便把它们破解了。
“没想到,你的数学这么好。”最后,方卓佩服得五体投地。
“小意思啦,承蒙夸奖!”我笑眯眯地全盘收下。一直以来,我的数学都比较好。我喜欢数学,尤其是立体几何。我觉得数学是人头脑的润滑剂,可以让人变聪明。
这时,上课铃响了,我急欲抽身离去,突然方卓拽住了我的胳膊,我心头一抖,不解地望着他。
“放学时等我!”他低声说。
放学后,我一身轻松地走在前,方卓则背着两个重重的书包亦步亦趋地跟着我。
“方卓,你今天怎么这么反常啊?”我笑望着他,心中着实不解。
“怎么啦,我一直都这样啊!”
“得了吧!”我不屑地撇嘴,“平时你高傲得像‘朕’,现在你倒像……”
“像什么?”
“一奴才!”我说着,捂着肚子笑起来,接着连连摆手,“玩笑,玩笑!”
方卓非常大度地笑:“没关系,奴才又怎样?大丈夫能伸能屈,人家韩信还受胯下之辱呢!”
“可人家韩信是胸怀大志、满腔抱负。而你呢?”
“我也有啊!”
“哼,除了考研,你还有什么抱负啊?”
“当然有!”方卓说着,跳到我面前,“请你吃麦当劳!”
什么?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可是连一包方便面都会计较的人哦!
“是不是你请客,我掏钱呢?”我讥笑。
“看来我的高大形象已经被扭曲了。不行,我一定要把它恢复过来!”方卓说着,不由分说地把我推进路边一间麦当劳餐厅。
坦白地说,这是我来北京后第一次进麦当劳。以前,每每从麦当劳门前经过,总是强迫自己不看里面的幸福人生,我对自己的社会阶层非常有自知之明。
然而,幸福却这么快降临了,而且是和一位非常体面的男生。看来,上天真的是很公平的哦!
时值晚餐时间,麦当劳里人声鼎沸,可我俩一点儿也不觉得喧哗。如果这是喧哗的话,那么这一定是世间最动听的喧哗。
托着满满一大托盘垃圾食品,我俩满脸幸福地坐在一个半圆形的沙发椅上。
“哇,真的好高兴!”搓着手,我贪婪地望着满桌子的“垃圾”,没出息地感叹。
“你喜欢,我们以后经常来啊!”方卓拎着一根J翅,文雅地吃。
我来不及理他,先咬了一大口汉堡包,口齿不清地说:“常来?你好大口气哦!我可没你那么大款!”
“我请你,担心什么?”
“凭什么?”
“我喜欢看你高兴的样子啊!”
哦?!什么意思?我心头一紧,嗓子眼里卡了一大团JR,吓得我急忙用可乐送,可没想到可乐又凉又辣,一下子呛了我满嘴满脸,我不由得捂着肚子咳嗽起来……
“瞧你,跟一孩子似的。”方卓满脸包容地捶着我的背。
“走,走开。”我推开他,此等关怀让我承受不起。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待我平静下来后,我放下食品,正视他。
“难道我以前对你很不好?”
“是的。”
“那是因为我们之间不够了解。”他慢慢悠悠地说。
“现在了解了,了解了什么?”
方卓目光复杂(具体是“含情脉脉”)地望着我,“我觉得你是一个特别聪明、特别可爱、特别单纯、特别善良、特别——”
“哈哈哈哈……”我大笑,笑得几乎流出眼泪,“方卓,真不知道你会吐蜜呢!你到底想怎样?”
“我想,我想——”方卓挺挺腰身,似乎略有些紧张,“我想请你帮我辅导一下专业课。”
“咳!就这事儿啊!”我又笑了起来,“至于吗?”
“你答不答应呢?”他目光殷切。
“小事一桩嘛!”我满口应允。真的,我真觉得这连“事儿”都算不上。
一听此言,方卓的脸像花朵一样绽放,“白青青,青青,你太好了,太善良了,我真高兴遇上你。”
我笑着摇头,心中觉得这个男人真有点儿大惊小怪。
从麦当劳里出来,天色已经黑透了。城市里的灯亮了起来,北京,突然披上了一件十分炫目、鬼魅的外衣。
初夏的夜晚十分清爽,夜风凉凉的、柔柔的,空气中有一种微醺的芬芳。
站在公共汽车站,我抱着双臂用力深呼吸,黝黑光洁的道路上疾驰过一辆辆高级轿车,里面的人物神秘而又精致。
“白青青,来北京这么久了,你喜欢这个城市吗?”
“谈不上,我并不了解它。但至少我感觉它不太可爱,总是摆出一副严肃说教的面孔。”
“哦,此话怎讲?”方卓低头望着我微笑。柔和的路灯下,他年轻的脸竟然显得完美无缺。
我心一阵激荡,不敢正视他的目光,故作笑嘻嘻地说:“比如说,在我老家,现在正好是夜市时间。满街都摆上了小吃、小玩意。大家下了班都不舍得回家,一边吃小吃一边逛街,可以一直从傍晚逛到午夜。可,北京人多老实本分啊,你瞧——”我说着,指指仍然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一样的夜车。
“呵呵,北京人老实本分!”方卓哈哈大笑,“这话我可头一次听说。”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青青,你太不了解北京了。”他依然在笑,好像我是多么无知一般。
“我一开始就说了我不了解,当然也无从了解。”我无所谓地耸耸肩。
方卓止住笑,深深地望着我,“要不,我带你了解一下?”
“现在?”
“对,就现在!”说着,他牵起我的手,跟逃学的孩子似的奔向马路对面。
在连续倒了三趟公共汽车,又走过一条灯火辉煌的马路后,我们在一个幽深却闪闪烁烁的街口停住了。
人声鼎沸,许多豪华轿车在街口泊着,里面进出的男男女女比电影里的还时尚另类。
“这便是三里屯,北京最有名的酒吧街。”方卓不动声色地说,并熟门熟路地引我进去。
“方卓,你好像对这里很熟悉啊!”我紧紧地挨着他,又紧张又好奇。
“是吗?”方卓随口应付了一句。
我不敢再说什么,觉得此时的他也格外神秘。
三里屯。
这是一个经常出现在报纸、杂志、小说中的地名,我想都没想过有朝一日竟会置身于其中。在许多人眼中,三里屯是时尚与颓废的代名词,这里有爱情、金钱、毒品、放逐、沉迷;
有一掷千金、声色犬马、纸醉金迷;有美丽的女人、富有的男人、潦倒的乐队、空虚的新新人类。这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它回归你的本色、激发人的兽性。用他们自己的话便是“high”。
我小心翼翼地前行,生怕惊动了这个完全不属于我的世界。
酒吧,一个挨一个,往漆黑处延伸。
霓虹灯闪烁跳动着,鬼魅而燎人。透过厚厚的窗玻璃,我看到昏暗狭小的空间里烟雾缭绕、人头攒动,形形色色的脸,挂着种种不真实、做梦般的笑容。
街上的人格外精彩。有嬉皮士一样的男人背着硕大的乐器行色匆匆;有肥硕而优裕的鬼佬腆着啤酒肚晃晃悠悠;站在街边的女人,盛装锦服,抹着银粉的眼角透出猫一样的神情。
“先生,买花吧,买花吧!”突然,方卓的腿被一个小姑娘抱住了。
小姑娘十分精灵,手中高高举着一朵凋零的玫瑰,“鲜花配美人。先生,给这位美丽的姐姐买朵花吧!”
我十分尴尬,张口结舌,“小妹妹,别,别乱说。”
小姑娘看也不看我一眼,死命地把花塞到方卓手中,油腔滑调,“先生,不要这么小气啦,小气是追不到小姐的。”
“谁说我要追啦,这是我妹妹!”方卓也进退维谷。
“哎呀,开始都是妹妹的啦!”小姑娘竟然比成人还老练,“‘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呀?买吧,买吧!才五元钱!”
“五元!”我倒抽了一口气。可还没等我张口,方卓便指着路边的冷饮对小姑娘说:“我们不要花,我给你五元钱,你去帮这位姐姐买个冰糕吧!”
“好吧!”小姑娘满口应允,接过方卓的钱,一溜烟跑去。
咬着小姑娘花五元钱买来的“大红果”冰棒,我哭笑不得,“方卓,你有时候小气得很,可有时候却跟希腊船王似的。”
“呵呵,钱这个东西啊,不该花时一毛不拔是应该,该花时一掷千金也未尝不可。”
“什么时候该花,什么时候不该花呢?”
“自然要看值不值得花了。”
我舔着冰棒,歪着脑袋想,他今天又是麦当劳,又是三里屯的,难道认为我值得他花钱了?
正在想着呢,突然,一个酒吧的木门被撞开了。一群肥头大耳、酒气呛人的鬼佬簇拥着两个中国女子踉跄而出。看得出,他们醉得不轻,大吨位的肥R压在女人身上,毛茸茸的手还肆无忌惮地拉扯着女人肩头细细的吊带。
“瞧,这些女人!”我拉拉方卓,小声却愤怒地说,“真丢人!”
虽然我已经尽力压低了声音,但似乎还是被其中一个女人听到了,她奇怪地抬起头来——
啊,竟然是一张似曾相识的美丽的脸!
美丽而哀怨!
“蓝湄!”终于,我尖叫出来。甩开方卓,急忙冲上前,可蓝湄却好像见了鬼一般,急忙拉着鬼佬钻进一辆轿车,一溜烟消失在黑暗中,无影无踪。
“蓝湄!”我追着轿车跑了几步,停下来,愤怒地把“大红果”砸在地上,“靠!”
“青青,青青,你怎么了?”方卓跑上前,紧张地问。
“方卓,你看到没有,那女人是蓝湄,蓝湄啊!”
“谁是蓝湄?”方卓不解。
“就是我们的邻居,和张红住一屋的女孩。”
方卓努力地想,终于,恍然大悟:“哦,是她啊!”
“对,一定是她。”我愤愤不平地说,“她那么漂亮,那么有气质,竟然和这样的人混在一起!”
“呵呵,她漂亮,她有气质吗?”方卓冷笑,“我觉得她比你差十万八千里!”
“不,不,不,我们不能比。”我一迭声地说,“我从没有见过她那样的女孩子,像《雨巷》中的那个女子。”
“戴望舒的《雨巷》吗?”
“自然,那朵丁香。”
“上帝啊!”方卓夸张地举起双臂,“饶恕青青的无知吧,她那样糟蹋经典!”
“嗬,我无知?”我不服气地把他的胳膊扯下,“我怎么无知了?”
方卓收住笑脸,定定地望着我道:“青青,你真的是太单纯了。有时候我都不知道你来北京到底是不是正确的。”
“哦?”
“漂来这里的人,每个人都有故事。唯有你,像白纸一张,唉!”说着,他又爱又怜地拍拍我的肩。
不知为何,我竟有点儿心酸。是的,我是单纯,可我并不傻。那么,方卓呢?方卓是不是也有一段缠绵悱恻的故事呢?猛地,我的好奇心被激起,我疾步上前,拦住他,“你的故事呢?能不能给我讲讲?”
“想听?”
“想听!”
坐在僻静处的马路牙子上,方卓慢慢地向我讲起了他的经历。回忆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尤其当那回忆曾令你伤痛。
“三年前,我大学毕业来到北京。我很幸运,当同学们还在四处找工作时,我便和一家钢铁公司签了合同,做采购部门的物流专员。钱不是很多,但对于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来讲,已经足够了。而且没有多久,我便分了一套小房子……”
“哇,你好幸运啊!”
方卓不理我,继续讲:“的确,那时我很幸运。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在向我施恩。生活、事业,而且很快我便恋爱了。”
“好一个刚出炉的烧饼!”我打趣,但不知为何,心中酸溜溜的。
“是我们采购处处长的千金。很漂亮,很可爱。我把她当一块捧在手心中的嫩豆腐一样呵护,而她,亦是十分在意我。那时,我们几乎一刻也不分开,想着法地享受、挥霍。”
“后来呢?”
“门不当户不对。她爸爸是采购处处长,妈妈是一个公司董事长,她的公司经常被评为北京十佳先进企业。”
“那有什么了不起?你又不是与她妈谈恋爱!”我略有些不服气。
“是,可他们却觉得十分了不起。他们只有这一个千金,他们觉得女儿有资格享尽天底下一切功名利禄,而我,却没有这个能力给她。于是,他们便想尽一切办法阻挠。”
“嗬嗬,没想到小说中泛滥的情节也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我冷笑。
“母亲给女儿又介绍了一个清华的博士,她的父亲则动不动便给我坐冷板凳。这对于他们来说,易如反掌。于是,我便辞职了,一切也就没了。”
“好样的!可那千金呢,她应该有自己的主意啊!”
“她一女孩,在那么大的重压下能有什么主意?她顺服了父母,离开了我。事实上,对于她来说,我应该只是她恋爱史上的一个过客。两年了,她从来没有与我联系过,而我,也全力考研。我想让她、让她父母知道,我不是可以随便任人拿捏的。哼哼——”方卓咬牙道。
“你就因为这个考光华学院?”
“是的!我一定要考上,要出人头地!”他狠狠地说,“欺负过我的人总有一天会后悔的!”
不知为何,我的后脑陡生一股冷意。在方卓被仇恨照亮的脸上,我看到了报复与冷酷。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把一个简单的考研赋予这么多内涵,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一张平静的面孔能笼罩这么深的报复Y影。
这时,我又想起张红的脸,那也是一张为考研而渴求得近乎发狂的脸。“我要考上。我只有先‘被嘲弄’后,才能‘嘲弄’……”
突然,我感觉满世界腾空飞起了无数的泡泡,瑰丽无比、灿烂无比,每个泡泡上都写着两个大字:考研!而泡泡下那些满是期待的脸啊,好像一点儿也没有意识到它是多么不堪一击、多么稍纵即逝。
时间像流水一样向前流淌。我们大家依然每天三点一线地奔波于小屋、自习室、食堂。日子过得波澜不惊,然而一切似乎又有点儿不同。
我开始一周三次地帮方卓辅导公共课,每次两小时左右。事实上,由于我们同处一室,我们根本无法遵循这个“一周三次”的约定。每天晚上从自习室回来,方卓便拿着一大堆的问题,轻叩我们的“墙”。而我,再也没有了晚上独自用功的时间。
我发现,方卓公共课基础十分差。可能由于走出校门时间太久,也可能由于他在大学时就没有好好用功,所以高数、英语对他来说显得十分吃力。所幸的是,他天生便具有卓越的经济头脑以及政治才华,他的政治以及专业课都十分好。西方微观经济以及政治经济学等许多考研生望而生畏的学科对他来说竟是易如反掌。而且,他的头脑十分机灵,再加上我与他可能“心有灵犀”,许多问题经我一点拨,他立刻便如梦方醒。
他的进步很快,这是自然的。毕竟,我为之付出了我的时间、精力、心血。
当然,方卓也是知恩图报之人。他开始不经意地在我桌子上放些巧克力、口香糖、冰淇淋等令我心花怒放的小东西。而我,也总是毫不客气地来者不拒,一边吃一边还唠叨:“军功章嘛,有你一半,也有我的一半。”
我从来没有把他当作竞争对手。私下里,我十分自大地认为,他还不够格。
我依然傻子似的为了让他明白一道公式的用法而绞尽脑汁、肝脑涂地。事后想想,真连弱智都算不上,简直就是一白痴。
张红开始问我是不是喜欢上了方卓?我说:“嗬嗬,就那小白脸,不可能!”
她不相信,问:“那你现在为什么张口闭口就方卓、方卓的?”
我说:“有吗?”
她说:“有啊。一和我说话就是方卓,真没出息。”
我说:“嘿嘿,你是神经过敏!”
她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时候谈爱情有点儿奢侈,你注意点儿!”
其实她不说我也感受得到,一种别样的气息正在我们陋室里潜滋暗长,它的名字叫“温情”。
三里屯之行后,方卓对我的态度明显温和许多,话也多了起来。虽然我们的对白大部分还是与考研相关,但那口气却大不比从前。而且,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关注起他回来的时间。一旦他该回来却没有回来时,我便开始心神不宁、坐卧不安,非得听到他拧开房门的声音,我才能再度把思绪集中到书本中。
一直以为,这只是我个人的感觉。然而,终于有一天,我发现,他这样的感觉竟然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
夏天的夜晚,越来越凉爽舒适,北大俄文楼前的英语角也越来越热闹了。每到周末,形形色色的人们汇聚于此,既是为了“practice english”,又是为了“hunting”。
我和张红总是不参与此的,不是清高自傲,而是实在抽不出时间。然而,有一天夜晚,我们突然被两个外国小伙喊住了,盛情力邀我们参加他们正在进行的“填字比赛”。
说得露骨一些,若不是因为他们是外国人,我们肯定会目不斜视地走过。但看到他们金色的头发及澄蓝的眼睛,我们扭捏几下后,也就十分兴奋地加入了。
老外们玩的“填字”类似于中国的“小强填字”。所不同的是,比中国的小强弱智一些,也就是拿着一张写了头一字母的卡片根据对手的神情“找朋友”,找到能组成这个单词的字母。同时,每一队的字母全部配好对后,联结成一个意思完整的句子方算最后成功。最终看哪个队找得最快,意思准确。失败的一方则需根据赢家的要求表演一个节目。
当然,我们队赢了。我不认为我和张红有多么聪明,但对于一个头脑中掌握了上万单词的考研生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