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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精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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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227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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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他此前一直没有想到猎犬,实在是因为那时使用猎犬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了,尤其是他正穿越瀚海,一支骑兵步队要从远方杀过来,直接截入瀚海,找到他的行踪,从而展开劫杀,这难度实在太大,远程奔袭中,还会带有猎犬,这种事情实在难以想象。

    实际上不可是大明军队没有使用猎犬的,就是他在北方与草原游牧部落做战时,也不曾见过他们在战场上使用猎犬。因此夏浔也难免犯了经验主义毛病,不过一次次被追兵准确地找到,想尽体例也难以解脱,百思不得其解的他已经想到了这种可能,因为非如此无法解释敌兵的精明。

    那两头骆驼身上难闻的气味儿他不是不知道,纵驼前奔时还好些,停下的时候,或者背风而行的时候,那股臊烘烘的气味实在是叫人受不了,他和刘玉珏都要用面巾蒙着面,既挡严寒风沙,同时也可过滤气味。这样强烈的气味,行过之处靠人的鼻子虽然再难嗅出,然而狗鼻子要嗅出来却其实不难。

    夏浔已经想到这种可能,可是想到了也没有用,难道能抛弃这两头骆驼么?在这茫茫无际的沙漠里,凭他们两个人的腿什么时候才能走出去?在这儿把骆驼丢了,那还不如立即自杀来的痛快,

    夏浔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沙坡下,刘玉珏让两只骆驼依偎着趴下来,先从解开的大包裹里取出些骆驼的食料和饮水,幸亏风裂炎选择了这些正处于发情期的公驼,不单跑得快,在这段期间食欲也特别小,否则携带的这类食料还真不敷看的。

    然后他又拿出两个冻得的食盒,摸摸那冻得的简易食物,刘玉珏犹豫了一下,还是取下一袋饮水,把水注入那特制的食盒,食盒中的水立即翻滚起来,并且冒出了白烟。

    这是从敦煌离开前,考虑到三千人人吃马喂,消耗太大,夏浔想出的点子所造出来的一种易携食品。借助当前滴水成冰的严寒,将烹制成熟的R食和米饭等各种食物做成食盒,内层食物用锡箔纸包裹,外层放些石灰,只要倒些水进去,生石灰就会把水迅速加热,从而起到热饭的效果。

    这石灰水的温度作用时间足够长的话,可是连J蛋都能煮熟的,要热个饭自然容易。

    刘玉珏只热了一盒饭,就珍惜地把水袋塞上,他们还不知道要奔逃多久,眼下已经进入了真正的大沙漠,他可不敢过于浪费。

    刘玉珏端着热气腾腾的盒饭迎向正趟下山坡的夏浔:“大哥,吃点东西,再歇歇乏儿吧!”

    “好!”

    夏浔接过盒饭,触手温热,眉头不由一皱,对刘玉珏道:“下次,咱们不得再热饭了,凉着吃吧,这里是大沙漠,什么时候能走出去实难预料,饮水必须节省下来!眼下只求能够活命,可娇气不得!”

    “是!我知道了!”

    刘玉珏承诺一声,夏浔就在沙地上顺势坐下来,吁了口气道:“你也吃东西吧,多歇歇儿,路还长着呢!”

    “嗯!”

    刘玉珏又应了一声,走回去捧起一盒饭,走到两头骆驼的另一面,背对着他吃起东西来。

    夏浔原本正等着他过来一起吃饭,看见他的举动,先是一怔,随即失笑摇头:“这个玉珏,不就说你两句嘛,怎么还跟个大姑娘似的赌起气来了,我还不是一番好意?唉!究竟是个少爷秧子,你哪知道饥寒交迫的苦啊!咱们兄弟接下来的路可越来越不好走了啊!”

    天色微曦,东方已经出现了鱼肚白。

    沙丘旁,似乎有一座蹲坐的人形石头,静静地放在那儿。

    忽然,这“石头”动了,他抬眼看看天边微微出现的白光,将搂紧的老羊皮袄放松了一下,站起来活动了几下身子,这块“石头”正是刘玉珏。

    这几天在逃难中,他们遗失了一套寝具,再加上追兵越来越急,而他们越来越疲乏,一旦睡着经常跟死猪似的,无法有点什么风吹草动就醒来,这很危险,因为有时追兵是会连夜追来的,两个人便改成一人守夜、一人睡觉,到了时辰再换人。

    刘玉珏扭头看看坡下那具捂得严严实实的狼皮睡袋,轻轻叹了口气。

    在沙漠中逃亡的这几天,简直是他一生中都未遭过的罪。他原本是个大家公子,锦衣玉食,即便后来家道中落,却也不曾受过什么苦,如果这些年来的磨难,只是心境上的历练,物质、身体上所遭遇的如此险恶的环境,这还是头一遭。

    可是因为陪伴着他的杨大哥,刘玉珏其实不觉其苦。

    当夏浔纵目四望,眼见四野茫茫,无边无垠的时候,以他心志之坚,也不由常生起一种气馁沮丧的情绪,可是在这方面,刘玉珏却比他强很多。刘玉珏没有这种认知,他的眼里只有一个夏浔,天地再大、沙漠再广袤,于他目中却如未见,他只看见了夏浔一个人,而夏浔就在他身边。

    逃亡的日子虽然苦,可他心里很恬静,这种心灵的宁静和满足,其实不因为环境的卑劣而影响,相反,能够守望着他心目中最重要的人,并且侥天之幸,只有他们两个人,在他看来,一路的坎坷疲惫都是甘之若饴,一路的刀光剑影都成了风花雪月!

    他很想让夏浔多睡一会儿,他知道夏浔其实不比他轻松,并且昨夜夏浔又刻意地多守了大半个时辰,才唤醒他接班,可是天色已经蒙蒙亮,危机随时可能再至,依照夏浔叮咛的时间,这时必须得唤他起来了,否则难免又要惹大哥生气。

    刘玉珏吸一口气,正要向坡底走去,突然神色一变,恍如看到了什么东西。

    刘玉珏眯起眼睛,警觉地向远方望去,果然是一个活物,远远看去,恍如一只沙狐,或者其他的什么沙漠动物?

    不过……,那只动物奔得愈发近了,虽然那长长的恍如一头秀发般的毛发看着有些奇怪,不合于中原所见的狗类,可是……真的好象一只狗。

    那正是一只阿富汗猎犬,优雅的身材、颀长的四肢,让它可以在沙漠中纵情奔驰,最初做为沙漠野生犬种的它,本就是沙狐、沙鼠等机警灵活、行动敏捷的沙漠生物为食的,它的速度可想而知,当它全力奔驰时,比骏马要快上好多,即即是被人训养成功后,捕获猎物时它也是经常把骑着马的主人远远甩在后面,追上去独自与猎物奋斗。

    它可以在荒漠、丘陵、乱石地等卑劣环境中奔驰如飞,耐寒耐热的本领都极强,它超凡的生存能力比它美丽的外表还要高明百倍。

    它嗅着味道一路跑来,当刘玉珏看到它的时候,它显然也看到了刘玉珏。它高昂着头,一双金色的眼睛凝视着刘玉珏,刘玉珏看着它那怪异的面部脸色,觉得就像一个正在陷入思虑的人。竖起的耳朵警觉地颤栗了几下,它突然转过身,箭一般跑开了。

    有危险!

    一抹寒意袭过刘玉珏的全身,他突然感觉到了危险,他没有弓,因为他武功虽高,可S艺却其实欠安,夏浔也是如此,所以他们根本没有携带弓,即便携带了,看那怪狗风一般的速度,刘玉珏也很是怀意自己能否S中它。

    “大哥,快起来,有危险!”

    刘玉珏踉跄着往沙坡下跑,一面嘶声大叫,夏浔的脑袋忽地一下从睡袋中冒了出来,刚刚睡醒,只眨两眨,便恢复了清明和警觉。

    “大哥,快!仇敌追到了!”

    刘玉珏惶然大叫,夏浔一纵身就从睡袋中蹿了出来,刚刚提刀在手,一队骑兵就像从幽冥中闯出来似的,呈现在前方一片水浪线似的沙坡上,碗口大的马蹄踢得金沙飞扬!

    。。

    第779章 驴骑士

    “嗖嗖嗖!”

    箭矢横飞,夏浔和刘玉珏侧着身子,几乎是完全的镫里藏身。

    一开始敌骑并未使用弓箭,他们希望抓活的,如果盘问出这两人的身份,而其中一人恰恰就是那位大明国公,那他们可就发达了。

    但是以夏浔和刘玉珏的武功岂能是他们能够抵挡的,虽然他们见机得早,包抄过来拦住了两个,但是在两人一通劈砍之下,依旧杀开了一条血路,而且二人还换了马。缠斗之际,夏浔大喝一声:“换马!”就跃向一匹刚刚失去主人的战马。

    刘玉珏不明白为何舍弃在沙漠中更易行进的骆驼而取战马,但夏浔既然说了,他根本没有考虑,直接就踢飞了一名骑士,夺了他的战马,两人落荒而逃。

    结果追兵无奈,只好发箭取他们性命。两人伏在马背上,以刀为鞭,催马疾行,身畔箭矢嗖嗖,连续不断。这些人果然精于骑S,且驰且S,箭发连珠,一开始只S人不S马,到后来眼见二人越跑越远,只得放弃草原牧人爱马之心,试图以箭S马。

    可是这时已经迟了,马行已远,箭S中马股力道已疲,那马吃痛之下反而跑得更快,两人双骑片刻功夫就逃出了他们的视线之外。追兵头目气得暴跳如雷,厉声下令:“追上他们,格杀勿论!要死不要活!”

    沙漠中,双方又开始了无休止的追逐,追兵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总是能及时找到他们的身影了,要那猎犬在这大漠之中,嗅到两匹战马的味道实在是有些强大所难了。

    不过,这些沙漠骑士的本领还是非常高明的,头两天夏浔和刘玉珏还是总被他们追索到踪迹,有时候两人刚刚停歇下来,还没喘口气儿,追兵就Y魂不散地追上来,散开一张大网,向他们猛扑过来,两人不得不立即上马,从包抄缝隙中逃逸而去。

    在这逃逸中,夏浔是切身体会到了草原牧人出身的战士们像狼群一样不死不休的长途奔袭战术的厉害,难怪当年成吉思汗的大军可以在草原上策马驰骋,有时可以不眠不休地奔袭数千里歼敌,真的是太可怕了,在草原上,他们先天就拥有优势,哪怕是比他们强大的战士,在这草原战士如鱼得水的战场上,也绝非敌手。

    不仅仅是追击,反过来如果换成逃跑也是一样,他们能把肥的拖瘦、壮的拖垮,在运动战中把强大的敌人*到疯狂,让你的精神和彻体的崩溃,这儿是他们的战场。

    在这里战斗,更大的凶险不是来自于人,而是来自于天。天威难测,如此恶劣的环境,足以把人折磨得死去活来。

    夏浔和刘玉珏所抢的战马上面配备了一天的口粮和饮水,但是并没有准备过多的草料、豆料,这些沉重的负担本来是由骆驼负责的,那些追兵得到猎犬示警后立即包抄上来,骆驼还留在后面。这一来就苦了夏浔和刘玉珏,第一次逃脱敌手后,两人检查了马身上携带的物资,检查之后,夏浔当机立断,不恤马力,全力逃亡。

    因为这马再过两天注定了要因为没有水和食料而死亡,现在能多逃一时是一时。

    两天之后,随着一声哀鸣,最后一匹马也倒下了。

    饥渴交加的夏浔和刘玉珏对着这匹骏马默哀似的唏嘘片刻,就开始宰马,马血喝饱以后又灌满了空瘪的水袋,管它能保存多久呢,先留下来再说,常有人说马血不能喝,越喝越燥,最后脱水而死。其实马血和其它动物的血Y一样,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水分,而且在野外还是极好的营养补充,可以补允身体所需要的盐分和其它电解质,至于口感不佳,这时候谁还顾及得了。

    至于马R,则切下来一大块背在身上,继续前行,远远的,他们已经看到了一片山峦。有山说不定就有生命,远比这无垠的能叫人发疯的沙漠可爱百倍。

    望山跑死马,两天之后,夏浔和刘玉珏终于赶到了那片山峦之下,看着半山腰上那皑皑的白雪,两个人热泪盈眶。

    经过十多天的颠沛流离,浴血转战,两个人都消瘦了一些,风尘仆仆,蓬头垢面,连一向好洁的刘玉珏都是胡子拉茬的。可是经过这么久的残酷征战,两个人却如受过粹炼的精钢,气势强烈起来。他们的衣袍污秽不堪,比叫化子还惨,可双眼却隐眨着冷厉的光芒,叫人不敢轻视。

    “上山!上面有雪有树,必有生物!可要是这山外还是沙漠,你我怕是要在这山上做对野人了,哈哈!”

    看见雪山,夏浔心情舒畅,居然有心开玩笑了。

    “若真的再无出路,便可与杨大哥潜于大漠,苍穹白雪,隐居一生么……”

    想至此处,刘玉珏的目光忽地有些迷离起来……

    崇山峻岭,白雪皑皑,罡风呼啸。

    其实山下已经暖和多了,可是在这里,却仍是雪深三尺,风也硬得狠。

    他们不知道,此刻他们正在库鲁克塔格山脉的余脉处,翻过这座山再往前去,穿过一片弋壁滩,就是罗布淖尔。

    两个人艰难地爬上山,这里,似乎是更接近天的地方,洁白的云显得很低很低,似乎只要再攀登片刻就能站到云端里,天空湛蓝湛蓝,澄澈的好象透明的似的。这里是亘古无人来过的地方,难得的是那种古老苍茫的宁静,可是在现在的两人眼中,自然是无暇欣赏这般风光的。

    当他们看到他洁白的、毫无污染的白雪时,立即扑到上面,大口大口地吃着雪,润湿着自己干渴得冒烟的喉咙。幸好此时是冬季,否则,如果是炎炎夏日,他们根本没有机会走到这儿来。等到大口吞下的雪化成水,顺着干渴的喉咙润湿了他们的肺,两个人又抓把雪洗了脸,这才带着一脸水珠站起来。

    这里是高原地区,似乎有些缺氧,两个人一系列的动作有些剧烈,所以喘息的厉害。再往前去是一片山崖,两个人扶着岩石,避过风口,绕过那片山崖,再向看去,不由惊呆了,展现在他们面前的,竟是一副如许惊人的自然风光。

    前边是一个山谷,山坡上一片雪白,山谷中却有片片青翠,溪流潺潺。这一抹绿、那一抹黄、又一抹白,交织出一副诗一般美丽的自然风光。数不清的野耗牛,就在眼前这个山谷里,仿佛一片片流动的乌云,大的小的、肥的瘦的,正在悠闲地吃草……

    一片水,烟波浩淼,仿佛无际的大海。

    鱼跃浪间,水鸟低翔,一声声鸟鸣,让这天地显得更加空旷而宁静。

    一艘卡盆(当地的独木小舟)划过如镜的水面,荡起丝绸般美丽柔和的波纹,撑篙的渔夫约有五旬上下,胡子已经有些花白,但是皮肤红润紧绷,眼睛所显出的活力如同一个三十岁的精壮汉子,他赤着双足站在独木舟上,正在快活地唱歌,古老的歌谣悠扬而豪放。

    岸边的芦苇丛中,野鸭、黄鸭等水禽因为歌声渐渐靠岸,而惊飞而起,扑愣愣地逃开。岸上,一排排胡杨、红柳,与这澄澈的碧水相映成趣,共同构造了一副仙境般美丽的画面。

    渔夫身边有一个鱼篓,里边五六尾肥美的大鱼,时而还在扑腾地一跳。

    生活在罗布泊的罗布人以捕鱼为生,他们不需要出售鱼,这里也没人会采买鱼类,因此只要捕足每日家里食用的数量就会荡舟返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生活在这里的人才是真正在享受人生。

    一个身材修长苗条、棕黄色头发的少女,穿着一件罗布麻的筒裙,肩上披了一件用草汁树汁染成的颜色、花纹素朴的幔衫式毛巾,头上戴一顶俏皮可爱的毡帽,毡帽上还C着两根雁翎,脚下一双毛皮外翻的鞋子,提一只用香蒲草和芨芨草编成的提篓,在她肩上还挎着一张简单的猎弓,和一壶用红柳枝制成的弓箭,轻盈地走在芦苇和胡杨树间的一条道路上。

    “嗨!古再丽!”

    渔夫看见了少女,用罗布语笑眯眯地向她打招呼,少女也看见了他,她挪了挪弓箭,礼貌地应道:“苏莱曼大叔!”

    苏莱曼大笑:“不要这么叫,我家来了好多大方的客人,送给我几头牛羊,我还打算,回头就向你家提亲,娶你做我的女人呐!”

    在当地,人们不但长寿,而且十岁的老人依旧可以和年轻人一样跳舞唱歌、下海子捕鱼,做各种体力活儿,所以一百岁还做新郎的男人也不少见。这种风俗,哪怕到了近现代,罗布淖尔早已变成不毛之地,罗布人散居各地,以农牧为生了也未改变过。

    六七十年代的时候,当地还有过一首歌,歌词大意是一个老汉要娶一个年轻的姑娘做他的妻子,到公社去登记,公社的人就说你这么大岁数了还要娶一个小妻子,我们怎么能实现四个现代化呢?老汉娶少妻和实现四个现代化有啥关系,实在是无法理解,不过这种风俗可见一斑。

    听了他的话,古再丽带着一抹健康红晕的脸蛋便更红了,她向苏莱曼调皮地扮了个鬼脸,皱皱鼻子道:“不理你!”说完蹦蹦跳跳地就要跑开。这时,道路前边突然传来一阵急骤的蹄声,古再丽姑娘扭头一看,不由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两头野驴正轰隆隆地狂奔而来,每头野驴上面骑着一个汉子,被那野驴颠得如同迎风抖动的一块破布。大家应该见骑斗牛的牛仔吧,眼下骑在野驴背上的两个人比那样子还要狼狈。

    很显然,他们看到站在前面的这位姑娘了,其中一个野驴骑士惊喜地勒缰,缰绳“啪”地一声很干脆地断掉了,于是这个人“啊”地一声大叫,便张牙舞爪地飞出来,越过古再丽姑娘的头顶,一头扑进湖水,正砸在苏莱曼船前,“砰”地激起一蓬湖水,溅了苏莱曼一脸一身,把苏莱曼吓得一个愣怔,独木舟急剧地晃动着,差点儿把他摔下去。

    第780章 世外桃源

    这时另一个骑士惊叫了一声:“大哥!”

    翻身就从驴背上滚下来,在芦苇丛中滚了几匝才停下,两头野驴骤得自由,“咴儿咴儿”地欢叫几声,突然离开道路,窜进了胡杨树林。

    从驴背上滚下来的汉子挺身想要站起,可他被那野驴颠得七荤八素,头昏脑胀,只一挺身,就“呕呕”地干呕起来。

    一头栽进水里那个人从水面上冒出头来,叫道:“好苦、好咸!怎么跟海水似的?”

    紧接着又叫:“好冷,好冷!快拉我上去!”

    船上一个苏莱曼,岸上一个古再丽,都是一辈子生活在这里的人,除了偶尔经过在此歇脚的西域商人,他们和外界几乎不打任何交道,何曾见过如此古怪的一幕?他们呆呆地看着这对奇模怪样的人,已经完全反应不过来了。

    这两位驴骑士自然就是夏浔和刘玉珏。

    他们在山上终于找到了水源和大量的野生动物,用两天的时间恢复了体力并且猎取了一些动物,积攒了些一些R干,当他们一切准备停当的时候,又灌足了水袋,决定离开山区。

    翻过山峦虽然不再是沙漠,却是大片的弋壁,至少目力所及还不能看到边缘,两人不知能否徒步走出去,于是就想捉两头牦牛代步,可那野牦牛力大无穷,两个人摔得鼻青脸肿也无法降服,正无可奈何的当口儿,他们又看见了一群野驴。

    两人顿时改了主意,在他们的想法里,驴比牛应该力气小些,跑得也快些。可两个人降服野驴的过程也是惨不忍睹。野驴比起家养的小毛驴来说,可算是高头骏驴了,成年的野驴体长两米多,重达八百斤,而且野驴胆子小,所以警觉性特别的高。

    幸赖那座山谷地形特殊,两人几经周折,终于成功地抓住了两头野驴,可是驴性执犟,再加上野性难驯,两个人骑驴离开山谷一路的过程,真可以说是比贴木儿骑兵追杀的过程还要凄惨,好歹强烈的求生欲望叫他们坚持了下来。

    弋壁比起沙漠的不毛之地,开始出现了一些低矮的植物以及水源,两个人朝着一个方向奔跑了几天,渐渐能看见一些胡杨树和芦苇、红柳,却还是不见人烟,正感觉绝望的时候,他们忽然发现了一座烽火台。

    虽说这烽火台遭风霜侵袭,已经渐渐失却了它的本来面目,但是依稀还能辨认出来,那座用夯土夹红柳、胡杨枝层筑成的烽火台虽然半倒塌了,可是还能认出这是人类建筑,紧接着细心的夏浔又发现这里的胡杨树无论是枯死的还是存活的,其株距、行距都基本相等,成排成行,非常有规律,这明显是人工营造的树林。

    夏浔登时精神大振,虽然看这模样,这儿也不知被弃置多久了,不过既然几百上千年前的先民能够在这里屯兵驻扎,那么左近一定会有人类聚居的地方。即便因为这里环境有所恶化,或者其它缘故被弃置,至少宜于人类居住的地区应该不远了。

    夏浔的推判基本正确,这里已经接近罗布淖尔了,他看到胡杨树林和烽火台是汉朝时候朝廷大军于此修筑的,当时在这里实际上还有一道汉城墙,只是千年风霜侵蚀,残存的城墙上面早就埋满了沙土,那道城墙如今泯然如同一道沙土坡了,他们没有看出来。

    两个人顺着这明显是人工栽植的胡杨树林一路跑下来,直到见到这水源,见到古再丽姑娘,两人终于确信:他们见到人了!独行大漠,四望无人的环境,几乎能把人折磨疯了,相信他们现在即便是见到欲置他们于死地的追兵,心里也会有一种轻松和欢喜的感觉,更别提是见到这些罗布淖尔的原住民了。

    夏浔也被那野驴颠得头晕眼花,原本极好的水性,落到盐水湖里后头重脚轻的竟然游不出去,这才大声呼救。清醒过来的苏莱曼忙把竹篙顺到水里,让夏浔抓着竹篙,把他提上船来。

    这卡盆是用一整棵胡杨树制成的,中间掏空、略加修饰,就是一具独木舟,夏浔骑在船头,双手牢牢抓着船舷,还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

    小船驶到岸边,古再丽姑娘茫然地看着他们,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夏浔和刘玉珏稍稍清醒了些,不过这位古再丽姑娘的罗布方言,他们一句也听不懂。夏浔反问道:“这里是哪儿,请问姑娘,你们是什么人?”

    古再丽“哦”了一声,对苏莱曼道:“听他们的口音,应该是从沙洲那边过来的人吧,他们的话我说不好,苏来曼大叔,你跟他说。”

    苏莱曼已经跳上来岸来,动作果然矫健的像一个年轻人,夏浔的话他已经听到了,便对古再丽道:“这是两个汉人!”说着用稍显生硬的汉语对夏浔和刘玉珏打招呼道:“两位年轻人,你们好啊!我叫苏来曼,这位姑娘叫古再丽,我们这里是罗布淖尔,你们是从沙洲来的么?”

    “罗布淖尔?”

    夏浔此番西行,认真研究过一番西域地理,自然知道罗布淖尔,听了心中不禁骇然:“我们这一路盲人瞎马的,居然跑到罗布淖尔来了?南辕北辙,莫过于此!”

    心中想着,口中便道:“是啊大叔,我们是沙洲商旅,本来是往别失八里做生意的,路上遇到了马贼,货物都丢了,仓惶逃命,好不容易才逃到这儿来!”

    苏莱曼呵呵地笑起来,上下打量他们几眼,友善地说道:“原来如此,看你们的样子,是头一回出门做买卖吧?往来做生意的商人,也常有经过我们这儿的,老汉年轻时候,也曾给人做过向导带过路呢,到过你们那儿。别人出门做生意,那都是集结好几支大商队,兵强马壮的这才上路,看你们的样子,可不像个惯走商道的。”

    夏浔连连点头道:“是啊,就是因为不太明白,这才吃了大亏。大叔,您能带我们回去,让我们歇息一下,给弄口饭吃么,我的货物虽然都被劫了,身上还有点玉饰、金饰等值钱的东西,可以用来报答你!”

    这一番对答,再看这一男一女的表情目光,夏浔已确定他们的确是纯朴善良的当地百姓,不会陡起歹心摇身一变成了打劫的,再说真要打劫的话,凭他二人的本事,还真不是特别担心,所以便大胆地向对方求助,并透露身上还是携带着财物的。

    苏莱曼听了有些生气地撅起了大胡子,说道:“只要有一双勤劳的手,我们就可以有幸福的生活,你们是落难人,帮助你们是应该的,我怎么可以向你们索要报酬呢,这会受到天地的惩罚的!跟我走吧,到我家里去,我先给你们弄些吃的!”

    夏浔和刘玉珏连声表示感谢,随着苏莱曼和古再丽向他们的村落走去。

    古再丽对这两个以异常搞笑的姿态出现的两个汉人男子很感兴趣,一双因为深凹而显得深邃的大眼睛总是好奇地瞟着他们,叽里咕噜地向苏莱曼问些什么,苏莱曼有时会直接用罗布语回答她几句,有时会笑着向夏浔问起。夏浔那心眼儿,一个P都能蹦出八个谎的主儿,要对付这毫无心机的苏莱曼老人自然轻而易举。

    村子在一片胡杨林中,很幽静很美丽的小村庄,基本所有的房屋都是红柳编制的篱笆墙,芦苇扎起的茅草棚,胡杨树干支撑起四个角落。如果是在中原,这样简陋的村庄只会叫人觉得贫穷,可是在这里,似乎这种简单、天然的村居才是与这自然环境浑然一体的最佳建筑,只会叫人感觉到那种安闲,宛如天上人间。

    一进村子,就看见几个小孩子正在追逐玩耍,地上还有几只J,在咕咕地叫,还有些人家院子里拴着奶牛。由此看来,在外人的理解中,罗布人不食五谷,不牧牲畜,惟以小舟捕鱼为食。很显然是有点以讹传讹,他们固然是以鱼为主食,可是适当的R食和其它食物还是有的。

    看见苏莱曼和古再丽带回两个陌生人,小孩子都好奇地围上来看热闹。

    “去去去,一边玩儿去!”

    苏莱曼一边哄赶着孩童,一边对夏浔笑道:“这儿就是我们居住的村落,离我们村子不远,还有一片房舍,不过那儿是用来招待过往客商的,我的大儿子买买提正在那边招待客人。现在那儿住了不少客商呢,可惜都是从沙洲来往别失八里去的,你就先在我的家里住下吧,等有返回沙洲的商旅经过时,我再替你们说说,叫他们把你们带回去!”

    苏莱曼这么说乃是一番好意,因为夏浔他们纵然在那沙洲来的商旅中找到熟识的人,借上两匹骆驼,人单势孤的又没向导,想要返回沙洲也是极其危险的一件事。

    可夏浔哪肯等到有商旅返回沙洲时再走,他的失踪,怕早在西域引起轩然大波了吧,越早回去越好,一听苏莱曼的介绍,他顿时动起了脑筋:“我该去见见那些商贾,说不定能借由他们的帮助,尽快返回沙洲!”

    可是夏浔此时绝对没有想到,他在这里会见到谁的!

    第781章 夜宴

    夏浔一路都在观察这村子里的人,他们大多是眼窝深、鼻梁尖高的长相,头发则有黑有黄。再往前去,成年人多起来,有正在晒鱼网的妇人、有正在用胡杨木削制家具的男人……,他们日常使用的器具除了锅,几乎全部都是用胡杨木制成的,因此每个人从小就学会了削制木头家什。

    看这些成年男女,衣着同样朴素,但是容貌都很周正俊俏,只是成年的女人身材也很高大壮实,中原那种体态娇若杨柳的美人儿在这儿是看不到的。

    这些成年人大概是因为经常见到过往行旅的原因,对这两个陌生汉客并没有孩子那么大的好奇心,他们热情地向苏莱曼打着招呼,有的只是随口问上一句,并没有人上来围观。通过这些人的言谈和态度,夏浔感觉到,这个苏莱曼在这个村子里还是很有地位的。

    再往前走片刻,古再丽的家到了,便向两位客人有礼貌地告辞,苏莱曼笑着替她翻译了告辞的话,又对她打趣道:“记着啊,等我送走了远来的行旅,就要去你家提亲的。”

    古再丽红着脸蛋“逃”掉了,苏莱曼便哈哈地笑着,引着夏浔和刘玉珏继续往前走。

    苏莱曼的家到了,同样是红柳编制的篱笆墙,只是他家的房子是很漂亮的木板房,比起大多数只用芦苇扎起,在中原只好做柴草屋的房子显然要高级一些,家境确实比大多数人家要好。进了院子,苏莱曼便站住脚步,请夏浔和刘玉珏先进屋。

    夏浔心道:“客人先进,想必是罗布人的一种规矩了。”所以他没有多问,只向苏莱曼客气地点点头,举步进了房间。

    屋子里,一个木坑就占了近一半的面积,上边铺着厚厚的毛毯,一个中年女子正在床上逗弄着一个刚刚学会在炕上爬动的小孩子,见到进来两个陌生的汉客,不禁惊讶地站起来,苏莱曼随后走了进来,向她大声说了几句什么,那女子便一脸释然,点头答应着走了出去。

    苏莱曼对夏浔和刘玉珏道:“你们先坐吧,我叫她去给你们弄点儿吃的。”

    夏浔和刘玉珏连忙道谢,在炕边坐下,苏莱曼也坐下来,对在炕上爬来爬去的小家伙叫道:“来来,我的阿尔斯郎,叫阿爸抱抱!”

    那小家伙喜笑颜开,拖着亮晶晶的口水向他奋力爬去,苏莱曼笑哈哈地把儿子抱在怀里,便同夏浔二人说起话来,这回他问的仔细了些,夏浔对答自然毫无破绽,苏莱曼本来就没有什么机心,听得连连点头,对他们的遭遇大表同情。

    一会儿功夫,那女人便端了两杯茶上来,听苏莱曼的介绍说,这是他第二个妻子,第一个妻子回娘家探亲去了,娘家在半日马程之外的另一个村寨,那个村寨也是围绕这罗布湖而建的。这湖泊之大,犹如一片海洋,在它周围有许多这样的小庄子。

    那两杯茶却不同于中原的茶叶,而是罗布麻茶,罗布人逐水而居,穿罗布麻衣服、喝罗布麻茶、吃罗布麻粉、这种作物正是他们在鱼类之外最主要的一种生活依赖。那茶的味道虽不及中原的茗茶清香,不过罗布人身体健康、尤其长寿,却正因为常年饮用这种用罗布麻叶和花所泡的茶。

    当然,夏浔和刘玉珏并不知道这罗布麻的奇效,虽然感觉味道差些,可这热茶比起他们一路喝的马血、饮的冰水,已经可口百倍了,两个人就捧着热茶和苏莱曼老人聊起天来。

    苏莱曼的妻子麻利地收拾干净了鲜鱼,找来一些干燥的红柳枝就烤,烤的过程不放任何调料,烤熟之后上桌的时候才洒上一种叫做蒲黄的调料。接着又端上牛奶、还有一盘腌制的脆生生的白色根J。苏莱曼说这是芦苇的根J,在它刚刚生长的时候拔下,专取白色鲜嫩的部分,非常美味。

    夏浔和刘玉珏再次道了谢,便开口大嚼起来,那鱼烤得香酥鲜嫩,虽然不放油盐,却另有一种鱼R的清香,两个人狼吞虎咽,足有三斤重的肥鱼,一个人差不多啃了两条,这才放下烤鱼,嚼着嫩生生的芦苇根喝罗布茶。这时还没到饭时,苏莱曼并不饿,只是笑吟吟地看着他们吃。

    等到两人填饱了肚子,苏莱曼笑道:“我那二小子陪他娘回娘家去了,他的房子正空着,一会儿我带你们过去,先在村子里住下吧!”

    夏浔道了谢,便道:“苏莱曼大叔,你说前边还有一处专门接待来往客商的地方,现在那里正住着一些沙洲来的行商,不知道……都是什么人呐,我们两个……在沙洲那边也认识几个生意上的朋友,说不定能借他们的帮助,返回沙洲去!”

    苏莱曼听了说道:“哎哟,这事儿我还真不大清楚,因为来往的客商经常经过这儿,我就在前边搭了些住房客舍,招待往来的客人,不过那边的事打前年开始就交给我的大儿子去打理了,我也只是听他顺口提过一句现在住在那儿的客人来自哪里,详细情形我还不知道。

    从这儿过去,得有段路呢,赶明儿吧,明儿我去给你打听打听,不过……年轻人呐,我劝你还是在村子里先住着的好,你们能从马贼手里逃脱,又跨越大漠,运气好啊,可运气不会总是站在你们一边的,你们就两个人,想要穿越这么长的大漠弋壁回到沙洲,太危险啦,没个熟悉道路的向导跟着,很容易就迷路,活活饿死、渴死在大漠里,哪怕是认得路,人单势孤,还容易再撞上马贼呢。”

    夏浔道:“多谢大叔提醒,我们也不是一定要马上就走的,不过如果真能有什么熟人,提前打声招呼,也能有个照应。另外……,大叔帮我打听那些行商来路时,可不要先说出我们来……”

    “哦,这是为什么?”

    苏莱曼大叔稍稍有了些警觉,刘玉珏苦笑道:“大叔,我们商人可不像你们这儿的人,与世无争,无忧无虑。在商场上,我们有朋友,也有敌人啊,有的真的是斗得你死我活的,要是万一是我们的仇家,虽然不至于落井下石,可是叫他们奚弄嘲笑一番,却也……”

    “哦哦!”

    苏莱曼爽朗地笑起来:“你们外面的人呐,说得也是,当初我走沙洲的时候,你们那边的世家豪门、商贾巨富,确实是勾心斗角,好好好,就依你们,我帮你们去偷偷打听消息!”说着,他还童心未泯地向夏浔和刘玉珏眨眨眼睛,似乎觉得这样偷偷摸摸的是件很有趣的事。

    双方又唠了一阵,苏莱曼就领着两人去他二儿子的住处,那也是一间木板房,前边红柳枝扎得篱笆墙,门上既无栓也没锁,在这世外桃源一般的所在,只有村子里这些人住着,根本不需要这种东西。推开院门,就能登堂入室了。

    夕阳西下的时候,村子里回来一个猎人,正是那古再丽的父亲和兄长,他们猎到了一头黄羊,全村人都像遇到了莫大的喜事似的兴高采烈,看得在村子里闲逛的夏浔和刘玉珏莫名其妙,似乎在这宁静的地方,一些很平淡的事,都能被当成一件大喜事大肆庆祝一番。

    等到晚餐的时候他们才明白全村人为什么这么高兴,因为古再丽挨家挨户的邀请,请全村人一同品尝烤全羊,在这里,虽然财产是私有的,但是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依旧保留了原始部落的一些习惯,有些什么好东西,是习惯与村人分享的。

    村子中央的广场上,村民们一齐动手,堆起了一堆胡杨树枝,等树枝烧成炭火后,便在中间挖了一个大D,然后将整只羊埋进去。紧接着,全村百姓就姓自家搬来各种吃食和桌椅,举行大会餐。椅子是胡杨木墩,桌子是更大的胡杨木墩,杯子、碗、碟都是用胡杨木削制的,食物的品种其实乏善可陈,主要仍以各种做法的鱼为主,饮料则是鲜牛奶。

    等那外焦里嫩、味道鲜美的烤羊被挖出来,撕成一块块的盛到木盘里,端到每个人面前时,盛宴到了,有人弹起了白桦木做成的冬不拉,穿着染花裙子的姑娘则随着音乐尽情地起舞,很快,男人也加入进去,不止是年轻的小伙子,很多胡须花白的老人也灵活地跳起了舞蹈。

    尽管夏浔和刘玉珏被带回来时,衣衫褴褛如同叫花子,但是他们还是被淳朴的村民奉为上宾,坐在了主席,刘玉珏看着眼前的一切,被村民们快乐的情绪感染了,他无限神往地叹息道:“大哥,我觉得,这里才是人间乐土呢,真想住在这儿,一辈子也不离开!”

    “或许!”

    夏浔微笑着,眼神却无比的清明:“或许,这是人间乐土。可是你只看到了他们幸福快乐的一面,却没有看到他们生活在这里的艰辛。如果他们见到中原的繁荣,又何尝不会心生向往呢?每个人都觉得别人比自己活得好,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与不幸,我们有自己的生活、也有自己的责任!”

    夏浔转过脸,熊熊的火光映得他的脸庞半明半暗,在他肩后,顺着风吹扬起来的柴禾火星在夜空中飞舞,仿佛是比满天的星辰更遥远的存在,夏浔一字一字、非常认真地道:“我们有我们要卫护的东西,所以,不能放弃!困苦折磨不能改变我们!诱惑,一样不能!”

    “是!”

    刘玉珏用钦佩甚至带着些孺慕的目光看着夏浔,在他的心里,他的杨大哥意志像磐石一般坚定,有他在,自己就永远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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